我的名字叫做幻空。
请不要在意我的名字,一个代号而已。你可以认为这是我的绰号或者小名。
‘叫你改一下名字,现在知道了吧,你这个名字在地球人看来奇怪了。哦呵呵!’
也请不要在意从我嘴里发出的这个女人的声音,那只是你听错了而已。
‘喂,什么叫听错了,本小姐可是伟大的魔女大人!’
得,魔女,魔女。一个老妖怪而已。
‘你……’
好了,言归正传。
我叫幻空,现在居住在地球,至于我的真实身份,对不起,我可不能告诉你。
我在这座城市里有一栋房子。请不要羡慕我,这栋房子我可是住了好多好多年了。
这栋房……
王风决定要杀掉自己的儿子。
不,王风现在已经非常坚定的认为那不是自己的儿子,那是一个恶魔,一个地狱来加害于他的恶魔。
吃过晚饭之后,王风将儿子锁在屋里,出了门。事实上王风根本不用锁门,因为他的儿子才两个月大。
走出公寓大门,王风又看到了那个注意安全的牌子,那是城市的下水道工人在修理他家公寓外的一段下水道。
王风从那个安全警示牌旁边绕了过去,斜眼瞥了一下那个黑黝黝的大洞,嘴里嘟囔道:“弄了一天,还是这样,什么办事效率!”
王风非常讨厌那些办事拖沓的人,他觉得这些人不但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同时还是在浪费这个社会的时间。他本身是一个办事效率很高的人,所以尽管平时自己在公司的同事的关系并不是很融洽,却依旧能够很好的待在这个竞争非常激烈的公司。他所在的公司,是非常注重办事效率的。
王风来到街上,开始假装悠闲的散步。
冬季的天,黑的很早,尽管现在才七点不到,街道已经是华灯初上。
王风认为自己做的很自然,自然的摆动着手臂,自然的跨着步子,自然的看着从身边经过的行色匆匆的路人。王风对自己现在的表现很满意,尽管他即将要杀掉自己的儿子。但是在这之前,他要做的就是越自然越好。
王风打算等到稍微晚一点,在去商店里买一把刀,一把要夺去那个恶魔生命的刀。他想的很清楚,如果用自己家里的刀,很容易遭到怀疑,如果是外来的刀,那么他就可以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只要那个恶魔一死,自己就没什么可怕的了,到时候警察盘问起来,自己只需要故作悲伤就可以过关了。
王风对自己的表演天赋非常有自信。
在街上走着,迎面走来一个身材火爆的妙龄女郎。王风贪婪得打量着这个女郎那胀鼓鼓的胸部和短裙下露了一半的白皙大腿。当女郎从王风身边经过之后,王风用力了吸了吸女郎那残留在空气里的香味,脸上非常的陶醉。
“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大冷的天,穿得这么风骚!”王风将自己的大衣裹了裹,往地上啐了一口。
王风其实并不喜欢穿大衣,他觉得那长长的衣摆会影响到他的办事效率,但是今天晚上为了能有地方藏凶器,他到是很乐意穿上自己平日里几乎不穿的那件褐色的大衣。
尽管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大城市里,穿那种老土的大衣显得王风像个土鳖,但是他完全不在乎。
只要今天晚上杀掉那个恶魔,其他的什么都无所谓了!王风心里想着。
王风在自己公寓周围的街上绕了一圈又一圈,遇到了一个又一个陌生的面孔。他很兴奋,脸上是那种志得意满的表情,就好像自己即将要升官发财,前途一片光明。
是的,他坚信只要那么恶魔消失了,自己的前途一定是一片光明。
渐渐的,街上的行人少了,寒风嗖嗖的刮着,吹在脸上像针扎一般,很是难受。
王风缩了缩脖子,将大衣的领子立了起来,挡住那些吹向自己脸的针。
他现在很是迫不及待的想要重回自己的家,去把那个恶魔杀死,狠狠地,毫不留情的一刀刺死。
但是他必须得忍住了,因为现在还太早,如果行人发现了他带着刀回去的话就麻烦了。
“慢着!”王风似乎想起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卖给我刀的人揭发了我怎么办?”
这个问题很严重,王风认为需要再用点时间好好考虑一下。幸好现在还早,还有时间。
把卖刀的人也杀了?不,这个不可行!为了消灭一个恶魔殃及了无辜就不应该了;自己将脸遮住的话?也不可取,那样就显得欲盖弥彰了;找一个远一点,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买刀怎么样呢?似乎也行不通,在这个信息传播速度堪比火山喷发的年代,这样做很容易败露。
“归根结底就是线索,只要不让警察找到线索就可以了!”王风嘟囔着:“我可以将刀藏起来,只要警察找不到刀,就没问题了。”
王风顿时一喜,对啊!只要找不到刀,警察就查不到我是买的刀;只要警察查不到是我买的刀,那不就万事大吉了吗!
王风觉得自己太聪明了。
如果自己要杀的不是一个恶魔,是一个人的话,一定也能完成一个无法找出真相的完美杀人。
当然了,这个也只是想想而已。王风还没有胆大到要去杀人。
“没错,我不是杀人!我杀的是一个恶魔,一个地狱来的恶魔。”王风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
渐渐的,夜深了,王风也不知道自己已经在街上走了多久。直到他发现街上已经几乎没有行人了,而且街上的商店差不多都在关门,准备打样。
王风掏出了手机看了看,二十三点四十六分,马上就到零点了,马上就是新的一天的,马上就将是新的生活要开始了。
王风更加激动起来,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在扑腾扑腾的搏动着。
“平静下来,平静下来!自然,一定要自然。”王风自言自语道。
他看到街对面有一家买餐具的商店还开着门,顿时感觉这就是天意,老天爷都在帮助自己。
王风深深的吸了口气,吐出一股白烟。然后急匆匆的跑向了街对面。
“老板,给我拿把刀!”王风跑到商店门口,朝着里面喊道。
“刀?你要什么样的刀?”一个佝偻的老头从商店的柜台后面冒出个头,看着一脸激动的王风说道。
“砍骨头用的!老婆怀孕了,一直喜欢喝鸡汤。这段时间杀了十几只鸡了,家里的刀都砍钝了。这不要准备明天早上的嘛,所以就来麻烦你了!”王风觉着自己的这一段说辞简直太完美了,完美到无懈可击。
“哦,这样啊!真是个好男人啊!”店老板说道:“那你买这种不锈钢的吧,很好使,而且刀锋不会卷的!”
店老板从柜台里递给了王风一把两个手掌大小的砍肉刀,王风一把夺了过来,掂量了一下,感觉很趁手。
“怎么样,还不错吧!”店老板笑道。
“嗯嗯,不错不错!多少钱?”王风放到柜台上,伸手去衣兜里掏钱。
“给四十五块吧!你一个大男人照顾老婆不容易!”老板说道。
“得,只有个五十的,不用找了,你大晚上的做生意也不容易!”王风说着,很大方的将五十块钱递了过去,还没等老板说要找钱给他,拿起刀转身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