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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在人间(2)

十一点过,我到楼下去买了一瓶尖庄,三块五。然后开始喝酒,白酒的味道很甜,无疑是古代流传下来的可口可乐,我一口一口地喝着,头一晕就跌倒在地上,那时候可能是十二点——猫在远处看着我,终于缓慢地向我走来,然后,在我的腿上匍匐下来,低低叫了两声,很安静地睡着了,身体非常温暖,且随着呼吸上下起伏着。我想赶它下去,但终于没有落下手,我靠在柜子门上沉沉睡去了,感到它呼吸的频率,并且随之呼吸着,真好,它还这么小,真好,它什么都不知道。

早上顾良城回家的时候一定看见我了,我蜷着身子,像卖火柴的小姑娘,抱着他的猫睡在椅子上,他叫醒我说,好好的有床怎么不睡。

我迷迷糊糊,看着他,说,床上好冷。

后来他低头吻我,用力地快要把我的头骨弄碎,他说,我爱上你了。

他一定闻到了我嘴里面臭烘烘的酒味,不由自主地皱了皱眉毛。

我就尴尬地笑了。我说你有多爱我?会像我妈妈那样爱我吗?会永远都不离开我吗?

他疑惑地看着我,然后说,会的,会的。

我起身过去抱他,猫从我的腿上一跃而下,敏捷地从窗口跳走了。我抱着他的脖子,感到身体被无限地拉长了,拉成了一个忧伤的形状,飘浮在屋子里,我的脸成了弯曲的样子,他的也是,我们靠在一起,一切都刚刚好,他顿了顿,神清气爽地,说,我们出去吃早饭吧。

吃早饭的时候居然遇见苏元,他背着大包,看样子要出远门。顾良城先看见了他,他说,那不是你以前男朋友吗?于是我也抬头去看,在路边的小面摊,我们两个灰头土脸如过街老鼠,而苏元穿着艳黄色的登山服,背着高过头顶的包,像一个殖民者,神气活现。

他在火车站门口站了一会儿,环视四周,然后,走了进去,他身边一个戴小红帽的男人一路跟着他快步走,像在谈生意。

我们呆呆看了他一会儿,被一种巨大的挫败感击中了。我说,他会永远都不回来了吗?

顾良城恶狠狠地说,当然不可能。

接着赌气似的,他问我说,我们什么时候结婚?

再过一分钟。我说。

一分钟以后我们结婚了。傻头傻脑地站在镜头前面作出微笑的模样。一分三十秒以后我们生了一个女儿,穷得只能吃萝卜。两分钟后这个孩子进入了让人烦躁的青春期,拍着门骂我说你为什么要生下我,你问过我的意见吗?两分零一秒我在家中发现了别的女人的痕迹,但我装作毫不知情。我洗着衣服拖地并且听他们父女两个对我抱怨菜色不好嘲笑我落后于时代的时候是第三分钟的事情。到了第四分十秒的时候我躺在病房里面恶心得要死,但装作若无其事地看每一个人,打电话给我的女儿,告诉她说,你别担心,我没事。与此同时,另一只手在点滴针的冲击下隐隐发抖。四分二十秒的时候,我就死了。全身血管爆裂。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而这些所有不过是因为我在不到五分钟以前答应了一个男人的玩笑似的求婚,我就这样把自己葬送了。

现在已经过了十分钟,我还在吃我那碗面,顾良城不耐烦地说,你能不能吃快一点?

我抬头看他说,我还要加一点酱油。

他给我拿过酱油瓶子,骂了一句脏话。

我回敬了他一句更脏的。继续吃面。

然后,电话响起来了。是她。

她说,你在干什么?

我说,吃早饭。

她就笑了,她说我也刚刚吃了早饭。他们做了青菜粥给我喝,很好喝。

不等她问,我就急急地说,我明天来看你。心跳得很快。

好的。她说。

我迅速挂了电话。

顾良城问我,谁的电话?

一个朋友。我说。

二、寻找顾良城

很久以后,女主角将回到她出生的城市,寻找那个叫做顾良城的男人。他是所有故事里唯一的男主角。

我是这样安排我的小说的,这样显得更沧桑一点。

在我的想法中,这个女人那时候应该不小了,可是还很年轻,头发很短,几乎是平头,她走到火车站那一带,在店老板疑惑的目光中吃了一碗面,问他说,你认识顾良城吗?

他说,谁?顾什么?

她说,算了。

——她是应该说算了呢,还是继续找下去,这是一个问题,虽然只在一念之间。但我决定不让她找到他,因为我和任何一个小说家那样以折磨自己手下的人物为乐。

我想到那个夜里,她走过她们第一次认识的路,然后打车去医院看另一个早就不在那里的女人,那些人,人,人,白袍子,红嘴唇,黄皮肤,黑头发,蓝眼睛,尖耳朵,她随便抓住一个人问,她说你还记得以前住在这里的那个女人吗?她进来的时候很年轻,出去的时候很老,并且,再也不会来了。

她这样说了,那个人第一反应就是扭头到处找摄像机,问她说,又是哪一档整人的综艺节目?

那栋楼很高,所以虽然很旧,却一直没有被拆掉,她从一楼一路走到十一楼,推门进她以前的房间,里面的一屋子正在看电视,显得很开心,床上躺着一个看起来很老的男人,头发掉光了,皮肤很干,整个房间发出一种恶心的气味,但是他还很开心地看着电视,看见她,问她说,你找谁?

她说,对不起,走错了。

其实她不知道,她们都不知道,那个男人就是顾良城。他曾经很英俊,曾经人人都爱,但现在一切都变了。

她走下楼梯的时候差点跌了一跤,终于在九楼楼梯口蹲下,哭了起来。她抖着手摸了一支烟出来,点上,深深吸了一口,感觉肺部剧烈地颤抖了一下。她想,我再也不要回来了。

她已经忘记了,可是我还记得,很久以前她也这么想,她站在楼下,抬头看那些窗口,她想,我再也不会回来了。

她还是去找顾良城——虽然她找不到他,不过,如果她不找,故事怎么进行下去呢?如果故事不进行下去,我又如何胡编乱造呢?

我写出一些字,写错了就用横线划掉,谁知道我都写了多少不负责任的话啊,如果她知道,她不知道会多么恨我。

还好,没有人会知道这些。所有的人看见了小说,都是工工整整地打印在纸上的,字和字之间间隔分明,完美无缺,好像他们本来就应该是那样。

其实,不是那样的。

我本来是想写一个纯粹的爱情故事,让她和她的男人白头到老,生一个女孩,他们不富裕,可是也不贫穷,晚上一家人出去散步,像一排丑小鸭。

可是我突然决定让他们分手——原因我还没想到——我要让她离开这个城市,然后,一无所得,很多年以后,再回来寻找他。

寻找他们还未出生的孩子,孩子第一次画的那张画,上面只有一些看不出来是什么的线条,她说这是爸爸,这是妈妈。孩子第一次送给她的生日礼物,画在一张香烟壳上,画得很丑,写着,妈妈生日快乐——她从来就没有画画的天赋,像她一样,甚至长着一双,和她一模一样的眼睛。

那张纸去了哪儿?

——对了,我忘了,它本来就没有出现过。

在我的小说里,没有过去,也没有将来,一切都被臃肿地堵塞在了现在。无论是发生过的,还是未发生的,还是永远都不会发生的,它们都在现在,熙熙攘攘,相互吵闹着。他们出生了的那个孩子和没有出生的更多的孩子,她每一个都爱。

她去找她了。去找顾良城。去找他们的那个女儿。她的眼睛很大很明亮,身体上面没有一道伤痕——其实她还年轻,却觉得自己已经很老了,这一切,都是我的错。

但我不会悔改,任何一个小说家都不会觉得有任何罪恶。

或者我可能会在多年以后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电视剧里面让她找到顾良城,他已经和别的女人结婚了,他还似乎爱着她,他们相爱了,于是,他和别的女人所生的女儿来找她,哭着求她离开,还有那个女孩的小男朋友,那个小男朋友的爸爸……总之是一部肥皂剧就是了。但有什么关系,肥皂剧人人都爱看。

但小说不一样,在小说里,女主角找不到顾良城。她永远都得不到幸福。

她一无所知,依然寻找着他。可能显得漫无目的,她在锦绣路上来回走了好几天,去海豚酒吧坐着——这里依然那么拥挤,那么吵——等有一个男人来拍她的肩膀,她甚至还给她打电话,听着电话里面一次次说,你所拨打的号码并不存在。

她火了,什么破网络?她骂,再抽了一口烟,继续打过去,那边改口说,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她想她在干什么啊,快接电话啊,难道她不知道我已经回来了吗,我回来了,想要看看她。

但她谁也见不到了。

我没有办法让外星人突然袭击这个城市,让它发生大地震,让所有的人都消失——那样太不真实了,我的编辑一看就会笑死了,以为是一个冷笑话——但我有办法让他们失之交臂,让他们在某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在审稿编辑的眼皮底下,神不知鬼不觉地被我杀死。

她永远都是一个人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对她,就像我有时候不知道那些更加遥远的宏大,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如果可以,她真想缩回母亲的子宫里,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海明威的小说中写过这样的句子——他们在吃早饭,尽量装作什么都不曾发生——这真是一个好句子,但在我的小说里,没有这样的可能,没有过去,没有将来,只有现在。发生的事情永远都在发生,没有发生的事情在另一个地方发生着。

她在大街上走,找她年少时候的情人,那个她在快要死去的时候饥饿着,去爱的男人。但他不见了,她只见到以前的她自己。那个面色惨白,姿色全无的姑娘,黑眼圈非常重,她从她身边走过,撞了她一下,连对不起都不说,就继续走了,她想她可能是要去医院,因此,心不在焉,包里装着一本永远都只看了第一句的小说。

那本小说说:我幼年时代,父亲常常对我讲金阁的故事。因此她不会知道后来,那个男人是如何毁灭了它,看着那些明亮的光熄灭,另一些黑暗从难以想象的空洞中扭曲地微笑出来。

另一个可能,如果我们去翻看小说的原稿,会发现一切都根本不是这样。就像你会发现我常常把一个关于织布的故事写成关于晋史的故事,接着把它从一个单恋的故事发展成一个乱伦和同性恋的故事然后又良心发现努力不让人察觉那样。同样,在这部小说中,在我删除的部分和修改的部分,你可能会看见他们激烈地在一起亲吻着对方,看见女主角终于受不了杀死了那只猫,看见她和她抱着大哭起来,看见她其实根本就没有离开苏元——但这些都没有发生,因为我用一条横线删除了它们。

没有人会知道了。甚至连她本人都不知道她做过那样的事情。

忘却是与记忆并存的。很久以后,她走在她曾经和顾良城去吃面的那条街上,看着无数个旅行归来或者再也不回来的人,想到她忘记的很多事情。

她想到顾良城,他们在深夜说的那些话,他许诺给她买的稀奇古怪的礼物,他给她做的饭,喂她喝的药,一起要去而终于没有去成的那些地方。还有她,她亲吻她的时候,她和她说笑的时候,她和她坐在一起,什么都不说的时候,这些,她都忘记了。

她只记得她最后一次看见顾良城——他是什么样子,他们应该说什么,我还没有想好。

但她记得她最后一次看见她,我也记得,因为这是整个小说的关键。

她最后一次看见她,她不说话,就是看着她。后来她睡着了。肤色慢慢变了,嘴唇紧紧闭着,全身长满了暗紫色的斑纹,像一朵花那样,一朵热带丛林的花那样,恶心地,被一只兴高采烈的狒狒踩碎了。

她站在那里看着她,很多人来看热闹,他们都是陌生的人了。全世界她只认识她一个人,她给她穿衣服,她的身体那么柔软而温暖,她突然想问她,你爱我吗?我们真的那样爱过彼此吗?

但这样愚蠢的问题,连她的情人顾良城,都不屑回答。

那之后,她曾经觉得,一切都过去了,但没有,该来的那些还没有来,只是躲藏在夏天院子里树木的阴影下面,一切都越来越难,像一道繁琐的函数题,她用错了方法,根本就,解不出来。

糟糕的是,她离开这里,居然把他们,忘记了。

如果把时间再往后推移,那么回到这个城市的人将不再是女主角,而是她的女儿。我不知道她的父亲是谁,那么姑且就当她没有父亲,她是从她母亲的子宫中分裂出的另一堆毫无意义的细胞。

过了很多年,或者人们靠着二踢角就可以登上木卫六了。那时候,第一个坐二踢角旅行木卫六的英雄归来,虽然屁股被炸得稀烂,他直直地站立在摄像机面前,面色凝重,说:木卫六是红色的,下面流着棕色的液体,就像巧克力,踩上去,是棉花糖的质地,太阳在木卫六上看上去像一个咬了一口的蛋挞,还有一些别的柠檬蛋糕香梨派一样的星球飘浮在半空中,另外一些微小的粉尘,有起司的味道……

人们无处不看见他的影子,在家中,在网络上,在公共汽车上,在公共汽车站的广告牌上,那个姑娘就拖着行李从这样一个广告牌前走过去,问一个等车的女人说:请问到锦绣路怎么走。

对于这个全新的姑娘,这个城市的一切都是陌生的,她的母亲所遭受的痛苦都是道听途说的传闻,她的情人在她看来是一个写进历史书里面的蒸汽机发明人。她睁开明亮的眼睛,看起来那么美,她在锦绣路上走了好几圈,回想那个由她母亲告诉她的,顾良城的故事。她曾经问她说,你为什么会爱上他呢?

因为,她想了一下,说,爱是赌博。

爱是赌博,我输了。我的一生一败涂地,但我尽了我最大的努力。

或者她什么都没说,她只是在死之前,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她那么年轻,那么美,她身上有她的童年,她情人的吻,她年幼而柔软的身体,就这么,都消失了。

但她开始寻找顾良城了。她决定要找到他。

那天晚上她到海豚酒吧去——它还在,真是不可思议——她坐在靠吧台的位子喝一杯不合时宜的菊花茶,突然有一个男人来拍她的肩膀,他说,你真美。你从哪里来?我从没有见过你。

这个人就是苏元。当然他们谁都不知道。但我知道,我知道是因为我懒得再想一个男人的名字了。那么他就是苏元,就是女主角认识顾良城那天晚上,他无故走失的那次,他遇见了一个陌生的漂亮女孩。

他说,你好,我叫苏元。

她愣了愣,然后说,你好。

她有些失望,因为他不是顾良城。但苏元也好,因为顾良城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找到的。

他们一起喝茶,他问她为什么不喝酒。她说我不喝酒,因为我的母亲死于肝癌。

苏元尴尬地笑了笑,我记得那天他穿了一件看起来很暖和的深蓝色毛衣,有些英伦的风格,头发梳得很顺,像一个大学生那样清爽迷人。

他们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更不要说一夜情,你可以把你的胡思乱想收起来了。

她拿过海豚酒吧里面的一本影集,开始翻看,里面有很多奇怪的人,看起来都已经疯了。她的目光在一张照片上停留了一会儿,终于翻过去了,在那张照片的左下角,是她还未死去母亲的的脸。

她突发奇想,想到原来她的母亲也曾经和她一样年轻,是一个无所事事的姑娘,充满着梦想,说,如果我离开这个城市,就再也不回来。

她看完了照片,就去找那个叫做苏元的男人,他站在舞台前面,跟着乐队主唱一阵乱叫,她拍了好几下他的肩膀他才转过头来,她说,你知道一个叫做顾良城的男人吗?

他一阵茫然,然后说,不知道,你找他干什么?他是你男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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