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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贼喊捉贼,狗咬狗

不少姑娘家对于这次的狩猎,都是重在参与的态度。很多人猎了一只猎物,就跑回来休息了。

所以营地这边的人还真不少,大家三三两两地凑在一起,分享着刚刚打猎的事情。

云夕便是在这种情况下回来的,当大家看见那马背上的五头黑熊,直接就傻眼了。至于云夕先前猎的那些鹿、兔子等猎物,则直接被她们忽略了。

“这、这是你们猎的吗?”

“是护卫猎的吧。”有姑娘质疑道。

陶欢欢被云夕救了一回后,直接成为了她的脑残粉,容不得别人的怀疑,抬了抬下巴,说道:“这些,全都是云夕姐姐一个人搞定的。”语气那叫一个与有荣焉。

云夕这边的成果太过惊世骇俗,将不少人都给引了过来。

陶欢欢巴拉巴拉地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那叫一个绘声绘色,将云夕形容成天上有地下无的高手。

大家也知道陶欢欢同云夕先前根本素不相识,不存在为了抬她名声而故意说谎的可能性。再看两个护卫,也是承认他们就是负责帮猎物的。

大家都吃惊了,完全没想到看上去纤细柔弱的云夕,竟是一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因为黑熊已经死得透透了,就算平时惧怕的人,也趁这个机会,好好围观一把。

其中一个人忍不住说道:“说不定,这次的魁首会是云夕呢。”

这可是整整五头的黑熊呢!

陆翊染闻讯而来,知道了发生的事情,眉头不自觉皱了起来,威严毕露,“去查查是怎么回事。”

她这林子已经清理过几次了,或许还残存着一些猛兽,但绝对不会包括五头的黑熊在内。这五头却恰好一同出现,袭击陶欢欢,怎么看都不正常。

云夕自然也是想到了这一点,同陆翊染交换了一个眼神。

陆翊染看出她有话要说,扯出一抹的笑容,真心实意地称赞云夕,“云夕,你今日猎杀这五头熊,可真给我们姑娘家争光。看往后那些男的,还好大言不惭说我们女子不如男吗?有本事他们也去杀五头熊。”

她这话一出后,其他原本有些酸溜溜的姑娘顿时心情好受了一些。

还有人笑道:“最好云夕这回直接拿到魁首,这才好玩呢。”

一些人想象到这个画面,都撑不住笑了,气愤顿时好了不少。

云夕惊讶地扬眉。外界对于陆翊染这位郡主的评价不算太好,觉得她就是典型的纨绔,草包一个。

云夕却觉得,无论是从这狩猎活动的举办,还是从她几句话轻描淡写帮她化解敌意来看,这位郡主分明是大智若愚的人物。目前为止,她只看到她隐隐的善意,没有敌意。

她笑了笑,“我只是会些粗显本事罢了。”

“你这话可是太过谦虚,我可不爱听。既然你擅长此道,我正好可以同你请教一些呢。”然后就拉着云夕到一旁去了。

“说吧,你有什么话要告诉我。”

云夕开门见山道:“这几只熊,不对劲。”

陆翊染脸色微微沉了下来,“我也是同样的看法。”

“我见到它们的时候,它们眼中甚至还有红光,这明显不是正常行为。”云夕下意识压低了声音,“它们身上还残存着淡淡的药味。”

这味道很淡,可终究还是瞒不过她的。

陆翊染的表情彻底严肃了下来。云夕这话,毫无疑问告诉她,这次的袭击,不是意外事故,而是人祸!

想到这里,她就将幕后黑手恨得牙痒痒的。倘若陶欢欢在她的地盘上出事,陶家肯定同她势不两立。甚至外面弹劾她的人不知道会有多少。

想到这里,她对云夕越发感激——幸亏云夕及时救下了陶欢欢。

“我去请宫里的潘大夫。他最擅长药物一道,一定能看出这些熊被下了什么药。”

云夕觉得云深的话肯定也是能看出来的。只是云深明显不愿再人前展露出自己这项实力,她也不会傻到点出这件事。

她回忆了和陶欢欢的对话,补充道:“欢欢在陆上的时候,告诉过我,她是追着一只鹿才入的那林子。”

云夕甚至怀疑,说不定就是有人故意将她引过去的。这也不能怪她太过阴谋论,而是这其中,本来就有不少的疑点。

陆翊染脸色沉重,她也不是傻子,自然是听出了云夕的未尽之言。

她袖子下的手不自觉握成拳头,不管对方是谁,敢在她举办的聚会上闹事,那就是不把她看在眼里。

而且五头熊……若没有云夕搭救,陶欢欢根本没有生还的可能性。

她深呼吸一口气,压下心中升起的怒火,准备结束后,就给杜家送一份谢礼。

两人也不好议论太久,不然容易引发怀疑,很快就返了回来。

其他姑娘也已经围观得差不多了。云夕发现,这群少女似乎还GET了新的乐趣。

每当有哪个少年带着点小得意地在这群姑娘面前显摆自己的猎物。

姑娘们总会轻飘飘地来上一句:“哦,那你能一口气猎了五头熊不?”

“你看这鹿毛色不错吧?”

“我觉得熊皮更好一些,也更暖和。”

云夕看着那些少年像是便秘了一样的脸,觉得多亏她是个美女,不然不知道得在那群少年面前拉了多少的仇恨。

一传十,十传百的,很快不少人都得知她一口气猎了五头熊的事情。

这无形之中,也给不少少年增添了一份的压力。倘若他们四十个多个男子,最后却输给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那他们的脸往哪里搁啊。

一个个顿时精神抖擞有没有!

……

在进入树林后,柳为霜拿出了一个小小的葫芦。

打开葫芦,一只蜜蜂从里面跑了出来。

柳为霜嘴角翘了翘,拉了拉缰绳,跟随着蜜蜂飞的方向前进。

她当时装作不小心撞到云深身上的样子,实则在对方的袖子上轻轻涂了一种花蜜。这种花蜜,恰好是她手中这种蜜蜂最喜欢的,只要是在方圆十里内,蜜蜂便会飞向花蜜的方向。

柳为霜所想要的,不过是在树林之中制造出她和云深那种浪漫的偶遇机会。

只要有单独相处的时间,云深一定能够看到她身上的好,舍弃杜云夕。

大约跑了一炷香,她终于看到了那熟悉的背影,眼睛一亮。

“云世子。”她的声音带着惊喜和淡淡的娇羞,清脆如黄鹂,这是柳为霜在家里练习过无数次的成果。她有信心,再是铁石心肠的人,也无法拒绝这样莞尔动听的嗓音。

云深不是聋子,自然也听到了柳为霜的声音。这林子那么大,他本来就是单独进来的,这种偶遇的概率低的不能再低了。

君不见云夕逛了那么久的林子,也就遇到一个陶欢欢,还是因为听到她声音过去才遇到的。

除非是柳为霜有特殊的寻找到他的法子。

云深的目光落在一直围绕着他嗡嗡叫的蜜蜂,心中忽然有了答案。

他冷笑一声,摘下旁边两枚的树叶,手指一动,其中一枚树叶射向蜜蜂,让这蜜蜂身子直接断成了两截。无害的树叶在他手中,竟是比锋锐的刀子还要来的可怕。

柳为霜原本含羞带怯的笑容僵了僵——她怎么也没想到云深会直接杀了那蜜蜂。

她心中闪过一丝的紧张:他不会是发现自己找到他的秘密了吧?转念一下,又觉得自己想太多。这蜜蜂和花蜜都是南陵那边的特产,寻常人连听说都不曾听说过,更别提是找到了。

这样一想,她才勉强自己平静了下来,竭力露出最好看的笑容,“真巧呢,云世子。我原本还想在这林子中若能遇到熟人就好了,结果恰好就遇到你了。”

云深却没有因为她这番话而缓和了神情,身上的寒意反倒更盛。他手指微微一动,另一片树叶毫不留情朝着柳为霜的方向飞过。

柳为霜是亲眼目睹云深刚才轻描淡写用树叶杀蜜蜂的事情,如今看见那树叶朝自己飞来,花容失色——她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一打照面,云深就想要她的命?他就如此痛恨她吗?

美貌、家世,她明明样样不缺啊!

她想要闪躲,可是那树叶却来得太快,树叶恰好擦过了她的发丝,射向她背后的一颗大树,仿佛刀片一样深深刻在树干上。若不是亲眼所见,只怕没有人可以想象,这样一枚飞叶也能够用来杀人。

一缕发丝缓缓飘落了下来,仿佛在提醒着她那一刻的生死危机。

柳为霜感到浑身像是浸在冰冷的泉水中,冻得她几乎口不能言。

云深最后看了她一眼,眼神中不带半点温度,只有单纯的杀气,“若有下次,对准的便是你的头颅了。”

直到那道欣长的身影消失在视野之中,柳为霜才感觉到温度一点一点地重新回到她的身体中。她的眼睛甚至因为刚刚抑制不住的害怕而生理性地涌现出了眼泪。

她从未如此接近过死亡,从未如此明白这样一个事实:云深是真的厌恶她厌恶到想要杀了她的。

她紧紧咬着下唇,下意识环臂抱住自己,仿佛这个动作能够让她感到些许的温暖一样。

她深呼吸一口气,先前对云深的爱慕,在自己的生命临近死亡时,转为了刻骨的恨意。

无论是杜云夕还是云深,她都不会放过他们的!

像是想起了什么,她的嘴角忽的浮现出一抹恶毒的笑意。

不知道等云深看到自己心爱的未婚妻,当天化日之下,同一群黑熊行那等苟且之事时,他是否还能包吃住现在这种云淡风轻的谪仙人风姿。

到时候他们的痛苦,便是她愉悦的源泉。

忽的她听到了一道急促的哨声,柳为霜嘴角的笑意加深,甩了甩缰绳,朝着哨声的方向前进。

……

云夕杀死的那五头熊,在满足了大家的围观心情后,就被送入了帐篷之中。

她思考了一下,决定再去打些猎物回来。这里打到的猎物,都是属于自己的,她也可以给自己打些冬天做衣服用的皮毛。

正当她准备再入树林时,却看到柳为霜出来了,她怀里还抱着一个满身是泥的人。

云夕定睛一看,这不是云舒吗?她整个人像是从泥里被打捞出来的一样,就连头发和脸上也全都是黑漆漆的泥,散发着一股腐朽的臭味,头发上甚至黏着几根稻草和枯黄的叶子。

云舒虽然才十岁,却已经十分爱美,身上穿的戴的无一样不精致。可是现在的她,却只有一个狼狈可以形容。

柳为霜在看到云夕的时候,眼中闪过一丝的惊讶,又大声喊道:“来人,快请大夫来给云姑娘看看,她掉到泥潭里了。”

被她抱在怀里的云舒,第一次对柳为霜生出了好感。在她被人推入泥潭的时候,她拼命挣扎,却只是越陷越深,只能徒劳地体验着那泥潭一点一点将她吞没。

那时候若不是柳为霜出现救了她,只怕她就要无声无息地死在那肮脏恶臭的泥潭之中。

想到这里,云舒不免有些后悔当时没有好好谋划,才会不小心碰瓷到柳为霜,甚至害的她名声扫地。柳为霜却依旧能够不计前嫌地上来救了她,甚至不嫌弃她身上散发的臭味……

陆翊染看着凄惨到不行的云舒,眉头不自觉皱起,只觉得自己今年就不该举办这聚会,简直就是事事不顺。先是陶欢欢被熊袭击,再来就是云舒掉泥潭。明明去年也不曾闹出这些事,圆圆满满结束的呀。

一定是她今年犯小人了!

她这样想到,一边吩咐丫鬟去烧热水。

柳为霜一脸严肃,说道:“郡主,还是先将所有人都召唤回来吧?”

陆翊染眉毛一拧,“怎么了?”

柳为霜叹了口气,说道:“刚刚我在路上问过云舒了,她并非自己不小心跌入泥潭里的,而是有人将她推下泥里。只要是这个围场里的人,都有这个嫌疑。所以我才想着,先召集大家回来。”

“虽然我不愿做恶意揣测,但若是召集了后,能利用这个机会,洗清大家的嫌疑也好。”

陆翊染吃惊地看了柳为霜一眼。现在的柳为霜同先前的表现可谓是判若两人啊。有理有据又通情达理。

她心中清楚这其中的严重性,一边吩咐人烧热水,让云舒和柳为霜先去好好洗澡,柳为霜身上都是抱着云舒回来时沾上的泥。

另一方面,则吹了口中那个大大的号角。在出发之前,她就已经告诉过大家,倘若她吹醒了号角,那么听到的话,无论如何都要第一时间回来。

也不知道她手头那号角是用什么做的,用力一吹,绵长具有穿透力的号声就这样传了出去。

陆翊染吹得脸都憋红了,这才放下了手中的号角。

因为出了这档的事情,原本要进树林的云夕索性先留下来。反正这个时间点也差不多该吃午饭了,等处理完这件事,加吃过午饭再出发也是可以的。

她心中腾起了淡淡的疑惑,会有人傻到将云舒给推下泥潭吗?被邀请过来的大小姐们都非富即贵,基本脑子还是在线的,就算想要杀人,也应该是有更缜密的计划才是。

陆翊染早令人拿出了一些茶点,云夕慢慢地喝茶,偶尔吃上一块宫里御厨的手艺,大约等了半个时辰,该返回的,都返回了。

大家被一个号角聚集过来,都有些不明所以。还有人用愉快的语气问道:“这是要吃午饭了吗?我正好肚子饿了。”

陆翊染摇摇头,却没说什么。

云夕也看到了云深,有些惊讶于对方的成果。才一个早上,云深便已经打了三只鹿、两个狍子、两个獐子……若不是云夕后来杀了五头熊,还真比不过他。

不过这也侧面说明了云深的运气好,运气差的就算跑一个时辰,都不能见到一只兔子。

比如燕翎和云瑶等人就空手而归,因为她们连个兔子都没见到过。

等云舒和柳为霜好好梳洗了一顿出来后,陆翊染才严肃着表情,对大家说道:“之所以突然将大家召集过来,也是有原因的。”

“云大小姐在一个时辰之前,被人推入了泥潭之中。若不是柳姑娘将她救回来,只怕她这条性命就交代在那里了。”陆翊染的声音蕴藏着淡淡的愤怒。等她抓到那个人,非得要她好看不可!

她这话犹如水溅落在油锅中一般,可谓是一片哗然。

“你的意思是,推她的人就在我们当中?”脾气不好的人被这样旨意,已经有些生气。

陆翊染说道:“我自然是相信你们,只是为了洗脱大家的嫌疑,这才将大家召集过来。”

她转过头,对重新换了一套衣服的云舒说道:“云姑娘,你当时可有看到推你的人的样子了?是男是女?是高是矮?是胖是瘦?”

云舒摇摇头,脸上残留着一丝的害怕,但更多的还是愤怒和深深的恨意。

“没有。”她顿了顿,说道:“那人是从背后推我的,我根本看不到对方,只看到杏黄色的衣角。啊!还有手!那一看就是女孩子的手!推我的肯定是女孩子!”

她这话无疑是排除了一大部分人的嫌疑。今日过来的人中,穿着杏黄色的,满打满算,不超过五个人,这其中就包括了云夕在内。

云夕扬了扬眉——这么凑巧,是杏黄色的衣服?她隐隐觉得这似乎又是针对她的一个局。

倘若是为了陷害她的话……

往这个方向一思考,幕后黑手也呼之欲出了。在场的人最恨她的只怕就是云舒和柳为霜了。

虽然不排除云舒自导自演的可能性,可是以云舒的性子,就算要陷害人,也不会容忍自己以如此狼狈的样子出现在人前,再加上柳为霜恰到好处的救援,答案只有一个了。

云夕并不惊慌,反而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一幕。按照时间,那时候的她可是有不在场证明的,柳为霜大概是不清楚这点吧。

柳为霜并不知道转瞬之间,她所谓的算无遗漏的策划便被云夕猜测得八九不离十,还在那边循循善诱:“除了这点呢?没有其他证据了吗?比如对方身上有什么味道?”

被她一引导,云舒立刻想起来了,大声说道:“我想起来了!那时候,我闻到了盈袖居的玫瑰香粉的味道!”

这下子,能排除掉的人就更多了!应该说已经出来了,盈袖居所贩卖的香粉有几十种,玫瑰香粉每个月只卖出一百份,在场的,用了这种香粉的应该是没有超过三个,再加上穿着杏黄衣衫……

已经有姑娘打算把五个穿着这颜色衣服的人一一嗅了过去。

柳为霜按捺不住声音中的激动,拿出一副主持正义的样子,对云夕说道:“今日在场的人,穿着杏黄衣服,还抹着玫瑰香粉,那就只有你了。”

她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就算云舒早上对你有些不敬,你也不该下这样的狠手啊。”

随着柳为霜的话,大家不由自主地将目光投注在云夕身上。

云夕不慌不忙道:“柳姑娘的鼻子倒是很灵啊,站的那么远,还能闻出我身上的味道。”

柳为霜可是从乐儿那边知道,杜云夕平日只使用盈袖居的玫瑰香粉,因此她在设计的时候,便将这个给考虑进去了。

柳为霜嘴角挂起一抹志得意满的笑容,她不自觉看了云深一眼——眼神带着解恨,你深爱的未婚妻很快就要在人前名声扫地了。

她说道:“我从小鼻子就灵,你身上的香气,我就算隔着一百尺,也闻得出来!”

她言之凿凿,却没注意到,大家都用好笑的眼神看着她。

陶欢欢直接跳出来说道:“这不可能。那时候云夕姐姐可是一直和我们在一起的,不曾离开过!”

其他姑娘也纷纷作证,“对啊,应该说是一个时辰又一刻钟以前,我就看到云夕在了。”

“没错,她难不成还能变成两个人,去推那云舒不成?”

陶欢欢冷笑道:“你还真的是不遗余力要往云夕姐姐身上泼脏水啊。”

柳为霜还真没想到因为那黑熊的意外,云夕早就回到了营地这边,那时候又被一群姑娘拉着要听她斩杀黑熊的故事,结果就一直留了下来,直到云舒的离开。

她的眉头不自觉皱了起来,这样的话,根本无法陷害到杜云夕啊!

心中闪过恼怒:杜云夕怎么就这么好运呢!就好像老天都在帮着她一样。

云瑶看柳为霜早就十分不顺眼,对方对自己的姐姐又是虎视眈眈的,每时每刻都在想着泼姐姐的脏水,她冷笑一声,说道:“继续说呀,柳姑娘。你刚刚不是说得很开心吗?”

柳为霜脸色僵了僵,勉强勾了勾嘴角,“那是我误解了。”

燕翎说道:“你胡乱诬陷人,连一句道歉都没有吗?”

对于柳为霜和云夕的恩怨,其他人也是看在眼中的,看向柳为霜的眼神越发鄙夷。在两人的交锋中,她们只看到柳为霜的蛮不讲理和心思狠毒。

云舒因为被柳为霜救了一命的缘故,难得开口帮她说话,“柳姐姐也只是想早日帮我找出凶手而已。”

云夕清丽的面容上露出浅浅的笑意,“也该轮到我说几句话了吧。首先,云舒被人推下去的时候,我可是在营地里,这点很多人都可以给我作证。”

不少当时在场的姑娘少年们都点点头。

云夕继续道:“其次,谁说我使用的是盈袖居的玫瑰香粉了?我这几日身上所用的可都是自家调配出来的东西。”

不过她那些精油香水,本来就是在乐儿离开后才捣鼓出来的,也难怪柳为霜不知道。

陶欢欢凑了过来,嗅了嗅,惊奇道:“咦?这种味道我没闻过呢,好好闻。”

几个姑娘闻言,也纷纷凑了过来,一个个在那边惊讶。

大楚可没有郁金香这东西,云夕所调配出来的味道,大家当然未曾闻过了。

云夕不忘对燕翎说道:“我弄了好几种,到时候你去我家选一瓶。”

燕翎顿时眉开眼笑。

柳为霜脸上的血色褪去,一句话都说不出。

陆翊染毫不客气嘲笑:“这味道同盈袖居的天差地别,柳姑娘你的鼻子出问题了吧?连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味道都能弄混。”

这也是因为云夕不爱身上香气太浓,所以也只涂抹了一点,若不是靠近她闻,根本嗅不到这似有若无的味道。

云夕不咸不淡道:“柳姑娘可是能闻到一百尺之外的味道,比狗鼻子还灵呢。”

柳为霜气歪了脸,“你才是狗!”

云夕见她发火,脸上笑意加深,“柳姑娘对我也真是了解,连我以前使用的是盈袖居的玫瑰香粉都知道。”

有姑娘脱口而出:“人家都收买了你的丫鬟,自然是清楚的。”

先前其实还有人不太相信柳为霜会脑残到去收买人家的粗使丫鬟偷玉佩的事情,现在倒是彻底信了。若不是收买了,哪里能知道杜云夕私下所用的胭脂水粉种类。

“说起来,我今日也是运气好。若不是那时候恰好回来营地了,若不是我换了自己做的香水,只怕现在就百口莫辩了。”

“我猜测,大概是有心怀不轨的人,故意冒充我,推云舒下泥潭中,也好陷害我一把吧。”

云夕直接点出了这点,大家越想越有道理。再回想起柳为霜刚刚言之凿凿说云夕的事情,不免怀疑地看着她——这怎么像是在贼喊捉贼呢?

而且,柳为霜还那么恰好地救了云舒……

柳为霜注意到众人投射过来的质疑目光,心中又气又恨,“你们这是在怀疑我不成?”

云夕逼问道:“既然不是你的话,那么你就解释一下,为何刚刚那么笃定认为是我?”

柳为霜梗着脖子说道:“我闻错了不成吗?”

云夕冷哼一声,然后转头对陆翊染说道:“我们在众的这些人,可没人满足于穿杏黄衣衫和用玫瑰香粉两个条件。我也不认为会是我们这些人做的。哦,当然某人除外。”

“只是,保不准会有那个下人被人用钱财给收买了去。衣服这东西就算穿上了,也是能换了,可是香气这东西就很难遮掩了。不如从这方面下手吧。而且盈袖居的玫瑰香粉,丫鬟们只怕用不起。”

这东西一个月才卖一百份,买的人的名字甚至都登记在册。除非是像云夕买了后又不用,送给人,不然哪里会有人直接送给丫鬟这东西。

陆翊染一听有理,立刻吩咐将所有的丫鬟都喊了过来。为了方便照顾这些小姐,她今日至少带了五十多名的丫鬟过来。

没一会儿时间,一个嬷嬷便将身着绿衣的丫鬟拽了出来,“郡主,这丫鬟身上所使用的就是玫瑰香粉,而且是盈袖居的。我问她,这香粉从哪里来的,她又说不出来源,定是这小蹄子做出这等恶事!”

那丫鬟被抓出来后,身子不住地颤抖,听了这话,更是直接跪了下来,“郡、郡主饶命!”

陆翊染怒道:“好啊,真是好得很!原来我手下竟是出了一个杀人凶手!”

云夕拉着她的手,安抚道:“你别生气了,先问出幕后的人再说。大家都知道不可能是你。这聚会是你举办的,若是云舒出了事,你哪里能讨得了好。”

其他姑娘也纷纷点头。在座的人,最不希望云舒出事的便是陆翊染了。

陆翊染勉强压下怒火,冷冷道:“将他们全家人一起发卖到煤矿去,我倒是想看看,到时候谁会去救他们!”

那丫鬟知道陆翊染这个郡主的性子,她言出必行,绝对不会只是说说而已。

两行眼泪直接涌了出来,“是柳姑娘指使我的!柳姑娘说了,她到时候会安排人去救云小姐,云小姐不会真的出事的。我这才推她下去的,我真的没有想要害死她的意思!”

杀害国公嫡长女……这样的罪名,足够让她全家死一万回了。为了保命,绿衣丫鬟连忙将所有事情道出来。

众人齐刷刷地看向了柳为霜。再回想起刚刚柳为霜指证云夕的话语——这不是典型的贼喊捉贼吗?

“难怪她能刚好救了云舒,本来就是她设计的,她自然可以及时赶到。”

“是啊,而且若不是云夕运气好,就要被她陷害成功了。既可以陷害云夕,还能得到云家的一个人情,还真的是一举两得呢。”

“这心思也太狠毒了吧。”

柳为霜眼中闪过一丝慌乱,气急败坏,“说!你是被谁给收买了的?要这样陷害我!”

丫鬟既然帮柳为霜做事了,自然也会为自己考虑一条后路。

她掏出哨子,说道:“这是柳姑娘那时候给我的勺子,她让我推了云姑娘后,就立刻吹哨提醒她过来救人。”

陆翊染冷冷地看着柳为霜:“柳姑娘,你的哨子呢?”

柳为霜的哨子都给了人,自然是拿不出来,她硬着头皮说道:“我那哨子丢了。”

丫鬟又拿出了一个玉佩,“这也是柳姑娘给我的赏赐。”她生怕全家真的被陆翊染送去煤矿,忙不迭地想要多说点情报,好让陆翊染消气。

这丫鬟之所以被柳为霜收买,也是因为她父亲好赌,欠下了大笔的银钱。若是不在一个月内拿出五百两,双手双脚都要被赌坊的人砍掉,甚至家里的妹妹也要被拉去接客,柳为霜这时候出现,表示可以帮她还了这笔钱。她这才铤而走险,帮柳为霜做事。她那时候所穿的衣服也是柳为霜事先帮她准备好的。

陆翊染接过玉佩,玉佩上,甚至还刻着柳为霜的名字。

柳为霜以前也是佩戴过几回这枚玉佩,自然是被人给认了出来。

“果然是她的呢!”

“真是太无耻了,我看她还怎么解释!”

“这玉佩也是你不小心掉的吗?”陆翊染声音带着腾腾杀气!原来她今日所犯的小人正是柳为霜。

在这一堆的证据面前,柳为霜真的是百口莫辩。罪证确凿,就算她如何辩解,也不会有人相信她的话。

这其中最愤怒的便是云舒。她感到一股的气血涌上了她的头脑中,熊熊怒火将所有的理智一起燃烧殆尽。

当时的她,徒劳地在泥潭中挣扎,感受着身子缓缓下沉的绝望,鼻子中全是泥潭的恶臭味,泥水甚至进入了她的嘴里,那味道让她恨不得自己死了算了,那是她最不愿也最痛恨的回忆。

所以对于将她从泥潭中解救出来的柳为霜,她是那般的感激,甚至在心中暗下决心,日后要好好待她,同她成为好姐妹。

却不曾想到,这一切却都是柳为霜的设计!

先前对她有多感激,云舒现在就有多恨她!

她拳头握得咯吱作响,直接向柳为霜扑了过去,“我和你拼了!”

云舒深诩女孩子打架斗殴的精神,先狠狠抓头发。

她气势汹汹,力道大的仿佛要将柳为霜的头发拔掉一般,直接扯掉了柳为霜梳的整整齐齐的发髻。

头发被这样拉扯,柳为霜发出一声吃痛的闷哼,“你、你放开我!”

云舒眼神阴毒,“你这蛇蝎女人!我要杀了你!”

可见就算是所谓的贵女,打起架来,也没有比乡下丫头好多少,也无非就是抓头发,抓脸这一套。

柳为霜在挣扎的同时,还不忘回嘴,“你也没比我好多少。只因为我们以前的口角,你就那样设计我,害我在众人面前丢了大脸。”

云舒这时候早就没有了所谓的理智,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杀了柳为霜。

“谁叫你蠢!非要和杜云夕一起入京!我明明是想要设计她的,是你自己撞上来的!你活该!”

“又蠢又恶毒,你这样的人怎么还不去死!”

云夕嘴角抽了抽,她还真没想到这云舒一气之下,居然不小心把真心话给说了出来,这下好玩了。日后她就算出手对付云舒,也不怕束手束脚的。

柳为霜还真没想到真实原因是这个,想到自己居然替最厌恶的人挡了一劫,她眼睛直接红了——是被气的。

她一时不察,脸颊直接被云舒长长的指甲划过,从眼角划到嘴角,甚至差点抓到眼睛。

脸上的疼痛将她所有的理智销毁,柳为霜抽出鞭子,带着腾腾杀气,直接抽向云舒的脸,一下又一下。

云舒发出一声的惨叫。

陆翊染因为这场闹剧,气得身子直发抖,“还不快去将她们两人拉开!”

她身边的几个丫鬟也有功夫在手,得了命令,直接冲了进去,将正在厮打的两人拉开。

两个人按住喘着气的云舒,柳为霜因为手中有鞭子作为武器的缘故,压着她的人更多,足足有四人。

大家定睛一看,不由倒吸一口冷气——这两人,打得也太惨烈了吧。

云舒脸上是数十道的鞭痕,柳为霜的鞭子上还带着刺,甚至有几道伤口肉都被那刺给翻了出来,胆小的人都不由闭上了眼睛,不敢去看她。

至于柳为霜,她也没好到哪里去,脸上那道从眼角蔓延到下巴的常常伤痕毁了她那张艳丽的脸,伤口还在滴血,其他地方也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抓痕。

毫无疑问,无论是柳为霜还是云舒,这下都是彻底毁容了。

云夕用手绢遮掩住嘴角的笑意。

这算不算是狗咬狗,一嘴毛?还真是喜闻乐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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