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024500000020

第20章 中学修身教科书(下篇)(1)

(第一章 绪 论)

人生当尽之本务,既于上篇分别言之,是皆属于实践伦理学之范围者也。今进而推言其本务所由起之理,则为理论之伦理学。

理论伦理学之于实践伦理学,犹生理学之于卫生学也。本生理学之原则而应用之,以图身体之健康,乃有卫生学;本理论伦理学所阐明之原理而应用之,以为行事之轨范,乃有实践伦理学。世亦有应用之学,当名之为术者,循其例,则唯理论之伦理学,始可以占伦理之名也。

理论伦理学之性质,与理化博物等自然科学,颇有同异,以其人心之成迹或现象为对象,而阐明其因果关系之理,与自然科学同。其阐定标准,而据以评判各人之行事,畀以善恶是非之名,则非自然科学之所具矣。

原理论伦理学之所由起,以人之行为,常不免有种种之疑问,而按据学理以答之,其大纲如下:

问:凡人无不有本务之观念,如所谓某事当为者,是何由而起欤?

答:人之有本务之观念也,由其有良心。

问:良心者,能命人以某事当为,某事不当为者欤?

答:良心者,命人以当为善而不当为恶。

问:何为善,何为恶?

答:合于人之行为之理想,而近于人生之鹄者为善,否则为恶。

问:何谓人之行为之理想?何谓人生之鹄?

答:自发展其人格,而使全社会随之以发展者;人生之鹄也,即人之行为之理想也。

问:然则准理想而定行为之善恶者谁与?

答:良心也。

问:人之行为,必以责任随之,何故?

答:以其意志之自由也。盖人之意志作用,无论何种方向,固可以自由者也。

问:良心之所命,或从之,或悖之,其结果如何?

答:从良心之命者,良心赞美之;悖其命者,良心呵责之。

问:伦理之极致如何?

答:从良心之命,以实现理想而已。

伦理学之纲领,不外此等问题,当分别说之于后。

(第二章 良心论)

(第一节 行为)

良心者,不特告人以善恶之别,且迫人以避恶而就善者也。行一善也,良心为之大快;行一不善也,则良心之呵责随之,盖其作用之见于行为者如此。故欲明良心,不可不先论行为。

世固有以人生动作一切谓之行为者,而伦理学之所谓行为,则其义颇有限制,即以意志作用为原质者也。苟不本于意志之作用,谓之动作,而不谓之行为,如呼吸之属是也。而其他特别动作,苟或缘于生理之变常,无意识而为之,或迫于强权者之命令,不得已而为之。凡失其意志自由选择之权者,皆不足谓之行为也。

是故行为之原质,不在外现之举动,而在其意志。意志之作用既起,则虽其动作未现于外,而未尝不可以谓之行为,盖定之以因,而非定之以果也。

法律之中,有论果而不求因者,如无意识之罪戾,不免处罚,而虽有恶意,苟未实行,则法吏不能过问是也。而道德则不然,有人于此,决意欲杀一人,其后阻于他故,卒不果杀。以法律绳之,不得谓之有罪,而绳以道德,则已与曾杀人者无异,是知道德之于法律,较有直内之性质,而其范围亦较广矣。

(第二节 动机)

行为之原质,既为意志作用,然则此意志作用,何由而起乎?曰:起于有所欲望。此欲望者,或为事物所惑,或为境遇所驱,各各不同,要必先有欲望,而意志之作用乃起。故欲望者,意志之所缘以动者也,因名之曰动机。

凡人欲得一物,欲行一事,则有其所欲之事物之观念,是即所谓动机也。意志为此观念所动,而决行之,乃始能见于行为,如学生闭户自精,久而厌倦,则散策野外以振之,散策之观念,是为动机。意志为其所动,而决意一行,已而携杖出门,则意志实现而为行为矣。

夫行为之原质,既为意志作用,而意志作用,又起于动机,则动机也者,诚行为中至要之原质欤。

动机为行为中至要之原质,故行为之善恶,多判于此。而或专以此为判决善恶之对象,则犹未备。何则?凡人之行为,其结果苟在意料之外,诚可以不任其责。否则其结果之利害,既可预料,则行之者,虽非其欲望之所指,而其咎亦不能辞也。有人于此,恶其友之放荡无行,而欲有以劝阻之,此其动机之善者也,然或谏之不从,怒而殴之,以伤其友,此必非欲望之所在,然殴人必伤,既为彼之所能逆料,则不得因其动机之无恶,而并宽其殴人之罪也。是为判决善恶之准,则当于后章详言之。

(第三节 良心之体用)

人心之作用,蕃变无方,而得括之以智、情、意三者。然则良心之作用,将何属乎?在昔学者,或以良心为智、情、意三者以外特别之作用,其说固不可通。有专属之于智者,有专属之于情者,有专属之于意者,亦皆一偏之见也。以余观之,良心者,该智、情、意而有之,而不囿于一者也。凡人欲行一事,必先判决,其是非,此良心作用之属于智者也,既判其是非矣,而后有当行不当行之决定,是良心作用之属于意者也。于其未行之先,善者爱之,否者恶之,既行之后,则乐之,否则悔之,此良心作用之属于情者也。

由是观之,良心作用,不外乎智、情、意三者之范围明矣。然使因此而谓智、情、意三者,无论何时何地,必有良心作用存焉,则亦不然。盖必其事有善恶可判者。求其行为所由始,而始有良心作用之可言也。故伦理学之所谓行为,本指其特别者,而非包含一切之行为。因而意志及动机,凡为行为之原质者,亦不能悉纳诸伦理之范围。唯其意志、动机之属,既已为伦理学之问题者,则其中不能不有良心作用,固可知矣。

良心者,不特发于己之行为,又有因他人之行为而起者,如见人行善,而有亲爱尊敬赞美之作用;见人行恶,而有憎恶轻侮非斥之作用是也。

良心有无上之权力,以管辖吾人之感情。吾人于善且正者,常觉其不可不为,于恶且邪者,常觉其不可为。良心之命令,常若迫我以不能不从者,是则良心之特色,而为其他意识之所无者也。

良心既与人以行为、不行为之命令,则吾人于一行为,其善恶邪正在疑似之间者,决之良心可矣。然人苟知识未充,或情欲太盛,则良心之力,每为妄念所阻。盖常有行事之际,良心与妄念交战于中,或终为妄念所胜者,其或邪恶之行为,已成习惯,则非痛除妄念,其良心之力,且无自而伸焉。

幼稚之年,良心之作用,未尽发达,每不知何者为恶,而率尔行之,如残虐虫鸟之属是也。而世之成人,亦或以政治若宗教之关系,而持其偏见,恣其非行者。毋亦良心作用未尽发达之故欤?

良心虽人所同具,而以教育经验有浅深之别,故良心发达之程度,不能不随之而异,且亦因人性质而有厚薄之别。又竟有不具良心之作用,如肢体之生而残废者,其人既无领会道德之力,则虽有合于道德之行为,亦仅能谓之偶合而已。

以教育经验,发达其良心,青年所宜致意。然于智、情、意三者,不可有所偏重,而舍其余,使有好善恶恶之情,而无识别善恶之智力,则无意之中,恒不免自纳于邪。况文化日开,人事日繁,识别善恶,亦因而愈难,故智力不可不养也。有识别善恶之智力矣,而或弱于遂善避恶之意志,则与不能识别者何异?世非无富于经验之士,指目善恶,若烛照数计,而违悖道德之行,卒不能免,则意志薄弱之故也。故智、情、意三者,不可以不并养焉。

(第四节 良心之起源)

人之有良心也,何由而得之乎?或曰:天赋之;或曰:生而固有之;或曰:由经验而得之。

天赋之说,最为茫然而不可信,其后二说,则仅见其一方面者也:盖人之初生,本具有可以为良心之能力,然非有种种经验,以涵养而扩充之,则其作用亦无白而发现,如植物之种子然。其所具胚胎,固有可以发育之能力,然非得日光水气之助,则无自而萌芽也,故论良心之本原者,当合固有及经验之两说,而其义始完。

人所以固有良心之故,则昔贤进化论,尝详言之。盖一切生物,皆不能免于物竞天择之历史,而人类固在其中。竞争之效,使其身体之结构,精神之作用,宜者日益发达,而不宜者日趋于消灭,此进化之定例也。人之生也,不能孤立而自存,必与其他多数之人,相集合而为社会,为国家,而后能相生相养。夫既以相生相养为的,则其于一群之中,自相侵凌者,必被淘汰于物竞之界,而其种族之能留遗以至今者,皆其能互相爱护故也:此互相爱护之情曰同情。同情者,良心作用之端绪也,由此端绪,而本遗传之理,祖孙相承,次第进化,遂为人类不灭之性质,其所由来也久矣。

(第三章 理想论)

(第一节 总论)

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凡两相比较者,皆不可无标准。今欲即人之行为,而比较其善恶,将以何者为标准乎?曰:至善而已;理想而已;人生之鹄而已。三者其名虽异,而核之于伦理学,则其义实同。何则?实现理想,而进化不已,即所以近于至善,而以达人生之鹄也。

持理想之标准,而判断行为之善恶者,谁乎?良心也。行为犹两造,理想犹法律,而良心则司法官也。司法官标准法律,而判断两造之是非,良心亦标准理想,而判断行为之善恶也。

夫行为有内在之因,动机是也;又有外在之果,动作是也。今即行为而判断之者,将论其因乎?抑论其果乎?此为古今伦理学者之所聚讼。而吾人所见,则已于良心论中言之,盖行为之果,或非人所能预料,而动机则又止于人之欲望之所注,其所以达其欲望者,犹未具也。故两者均不能专为判断之对象,唯兼取动机及其预料之果,乃得而判断之,是之谓志向。

吾人既以理想为判断之标准,则理想者何谓乎?曰:窥现在之缺陷而求将来之进步,冀由是而驯至于至善之理想是也。故其理想,不特人各不同,即同一人也,亦复循时而异,如野人之理想,在足其衣食;而识者之理想,在餍于道义,此因人而异者也。吾前日之所是,及今日而非之;吾今日之所是,及他日而又非之,此一人之因时而异者也。

理想者,人之希望,虽在其意识中,而未能实现之于实在,且恒与实在者相反,及此理想之实现,而他理想又从而据之,故人之境遇日进步,而理想亦随而益进。理想与实在,永无完全符合之时,如人之夜行,欲踏己影而终不能也。

唯理想与实在不同,而又为吾人必欲实现之境,故吾人有生生不息之象。使人而无理想乎,夙兴夜寐,出作入息,如机械然,有何生趣?是故人无贤愚,未有不具理想者。唯理想之高下,与人生品行,关系至巨。其下者,囿于至浅之乐天主义,奔走功利,老死而不变;或所见稍高,而欲以简之作用达之,及其不果,遂意气沮丧,流于厌世主义,且有因而自杀者,是皆意力薄弱之故也。吾人不可无高尚之理想,而又当以坚忍之力向之,日新又新,务实现之而后已,斯则对于理想之责任也。

理想之关系,如是其重也,吾人将以何者为其内容乎?此为伦理学中至大之问题,而古来学说之所以多歧者也。今将述各家学说之概略,而后以吾人之意见抉定之。

(第二节 快乐说)

自昔言人生之鹄者,其学说虽各不同,而可大别为三:快乐说,克己说,实现说,是也。

以快乐为人生之鹄者,亦有同异。以快乐之种类言,或主身体之快乐,或主精神之快乐,或兼二者而言之。以享此快乐者言,或主独乐,或主公乐。主公乐者,又有舍己徇人及人己同乐之别。

以身体之快乐为鹄者,其悖谬盖不待言。彼夫无行之徒,所以丧产业,损誉,或并其性命而不顾者,夫岂非殉于身体之快乐故耶?且身体之快乐,人所同喜,不待教而后知,亦何必揭为主义以张之?徒足以助纵欲败度者之焰,而诱之于陷阱耳。血气方壮之人,幸毋为所惑焉。

独乐之说,知有己而不知有人,苟吾人不能离社会而独存,则其说决不足以为道德之准的,而舍己徇人之说,亦复不近人情,二者皆可以舍而不论也。

人我同乐之说,亦谓之功利主义,以最多数之人,得最大之快乐,为其鹄者也。彼以为人之行事,虽各不相同,而皆所以求快乐,即为蓄财产养名誉者,时或耐艰苦而不辞,要亦以财产名誉,足为快乐之预备,故不得不舍目前之小快乐,以预备他日之大快乐耳。而要其趋于快乐则一也,故人不可不以最多数人得最大快乐为理想。

同类推荐
  • 七字经趣谈老北京

    七字经趣谈老北京

    中国历史上流传千古的《三字经》里三个字为一句的语言,如:“曰春夏,曰秋冬,此四时,运这穷。”不仅归纳概括得非常精辟,而且比较符合科学知识。因此,笔者深受启发,思来想去,能不能像《三字经》那样,用几个字的文句,趣谈老北京呢?
  • 明朝晋王府

    明朝晋王府

    明朝晋王府,自洪武三年(1370)朱棡始封晋王计起,至崇祯十七年(1644),开府太原长达274年,几与明朝存亡相始终。
  • 我读故我在:胡适论读书

    我读故我在:胡适论读书

    胡适研究已成为一门学问,作为一代“文化圣人”,他是如何读书治学的?他如何把读书、治学与做人连在一起的?本书作者在解读胡适原文的基础上,注重历史背景和资料的钩沉,注重对胡适思想做历史的分析,以期客观了解胡适,择善而从,向读者打开一扇了解胡适这位民国大师的求学之门,引导读者走近大师、学习大师、敬仰大师。
  • 中国择吉文化(大中国上下五千年)

    中国择吉文化(大中国上下五千年)

    本书内容包括:择吉文化——祝福求祥良辰同庆——节日择吉衣食住行——日常择吉建房搭屋——建筑择吉比翼齐飞——婚姻择吉等。
  • 中国酒文化(大中国上下五千年)

    中国酒文化(大中国上下五千年)

    本书以中华民族悠久的酒文化为主线,运用生动朴实的语言详尽地介绍了我国的美酒趣闻,其涉及美酒溯源、传说、典故、文化内涵等诸多方面。
热门推荐
  • 穿越之嫁给傻王爷

    穿越之嫁给傻王爷

    穿越了,成亲了,而对方,却是一个地道十足的傻王爷,这不是把天大的玩笑送给她吗,她不干,定要摆脱这个让她讨厌的傻王爷,然后选自己中意的优秀的、帅气的、而且专情的绝品男,好让自己不枉来古代一遭!
  • 盛宠妖妃

    盛宠妖妃

    相府嫡女,本应身份尊贵,岂料,父母不疼,夫家不爱。阴谋算计之下惨遭退婚,声名狼藉。本有倾城之貌,无奈丑颜以见世人。她,本无情冷清,只因遇到他...他,权倾天下,姿容无双,智慧非凡不说,更是天下女子所仰慕的对象,溺水三千,只取一瓢,他独宠她一人...从此,上天入地,不离不弃!天地之大,眼中却只有彼此,再无他人。然,命运总是多磨,他们之间的爱,该怎么继续...精彩片段之一:“你真美”百里无双瞟了一眼胸前那只马上就能插进自己心脏的银簪,丝毫不在意胸前随时能要了他命的银簪,竟冷不丁的冒出这三个字。她真的很美,与以往他所见过的女子不同,不仅没有那些女子那般的精心妆也少了几分妩媚妖娆,但却是脱俗清丽的美。
  • 彼岸扬沙

    彼岸扬沙

    跨度是两年。在这仿佛集中了人生所有曲折的两年里,杨沙完成了难以置信的蜕变。高三那年她几乎失去了所有。亲情友情和爱情拧成了一股如蟒蛇般缠绕的绳索,让她无法呼吸。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最严酷的法则。而被淘汰一次的杨沙在重新选择的命运中逐渐找回了丢失的温暖。她的命运,她因为挫败而拧紧的眉头,会不会收到上帝的眷顾而舒展呢?她是倒下,还是继续坚强的抗争呢?教堂鲜红的十字架依旧朝着天空的方向,庇佑着所有心怀梦想的人们。
  • 荒域行

    荒域行

    十七岁的王玉在第七次冲击炼魂,“砰!”还是失败了。正常这个年龄阶段最垫底也都进入炼魂层次了。王玉无力的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呵!我本不是修炼的料。”说完这些,王玉便一头扎进了万丈的深渊之中。。。。。
  • 智慧之舟:金刚经参同契

    智慧之舟:金刚经参同契

    如同在深夜的每个时刻,心灵不可思议地洞开,月光如水一般漫进生命最黑暗的地方,于是整个生命通体透亮。生命最痛苦的时候,也就是心灵最黑暗的时候。当光明如血一般灿开的瞬间,会有怎样的惊喜与悚慄,滚过雷鸣般的静默!
  • 诡异洋娃娃

    诡异洋娃娃

    一个漆黑的夜晚,一段恐怖的上演。一个醉酒的父亲,一段残忍的历程。一个无辜的小孩,一个诡异的娃娃。
  • 乾坤怒:轴印九尊

    乾坤怒:轴印九尊

    第三次阪泉大战是炎帝集团和黄帝集团展开的神界争夺战,但波及范围非常广。神纷纷扶植自己在人间的傀儡王国,黄帝遥控的云之国和炎帝女儿瑶姬遥控的海之国是当时的两个最大国,云之国悬于半空,海之国潜于海底,两个国家都有着令人闻风丧胆的暗杀军团,陆地上的小国则凭借他们特有的方式在乱世中生存着,九黎族首领蚩尤天赋异禀,逐渐联合了妃鼠族、洛水族、精灵族、夜行族、占星族等五大人间部落,它们不允许人界由神染指。蚩尤也得知刑天之子以及女娲之女转世为人,派人积极收寻两人的下落。大战一触即发,试看乾坤之怒,而苍茫大地,谁又将主宰沉浮!
  • 大乘入道次第

    大乘入道次第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我只是你的一种人格

    我只是你的一种人格

    一些精神疾病的患者,他们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而你的世界又是什么样的?
  • 劳动合同法:释义与实务操作

    劳动合同法:释义与实务操作

    劳动争议范围不断扩大,是出台《劳动合同法》的直接原因。在《劳动法》颁布的1994年,全国5000万国有企业职工均有固定的身份,“单位”一词依旧盛行。1998年,国企开始大量裁员,5000万名国企职工的绝大多数被推向市场,劳动关系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如今,不仅国企职工的劳动关系走向了市场,另有至少1.2亿农民工加入其中,个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空前壮大,这一系列的新劳动关系,都需要用新的《劳动合同法》来调节。根据测算,目前已有九成以上的劳动关系在按市场法则行事。而这些关系,需要新的法律调整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