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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章 屋漏偏逢连夜雨

铁辽走进房间时,手里多了一包花生米,还有两瓶白酒。

一人一瓶,横坐在沙发上,瓶子碰了下后,直接对嘴吹。

一口气喝下小半瓶后,陆宁倒吸了一口气,满是疲倦的脸上,浮上了一层酡红,捏起一把花生米填进嘴里,感慨的叹了口气:“唉,就着干烘花生米喝酒,就是给个皇上做也不换。”

“你说的皇上也太不值钱了。”

铁辽笑了下,再次举起瓶子时,陆宁却问道:“关于罗布泊那个黑暗世界,还有那些狗屁的传说,秘密啥的,你知道多少?”

“我知道的,不会多过你。”

铁辽独自喝了一口酒,才晒笑了声。

陆宁没有再问什么,因为他相信铁辽没有撒谎,跟着喝了一口酒后,岔开话题随口问道:“这些年,你都在忙啥呢?”

“如果我说,这些年,除了满世界的追你,想斩掉你一条胳膊外,就是每隔三个月,都会去香港某大学进修风水学一个月,你信不信?”

铁辽拿出烟盒,先扔给了陆宁一颗。

“啥?”

陆宁愣了下,失笑出声:“咋,你准备改行去算命啊?”

“这是他安排的。”

铁辽淡淡的说了句,举起酒瓶,接连喝了两口。

他是谁?

陆宁不用问,也知道这个他,就是老人。

也唯有老人的命令,才能让铁辽去钻研那种跟他本职工作无关的风水学。

“为啥要让你去学看风水?”

陆宁问出这个问题时,隐隐猜到了什么。

事实上,铁辽的回答,证明他猜对了:“你知道天狼星吗?”

天狼星,在西北。

西北,有罗布泊。

罗布泊内,有个异常诡异神秘的黑暗世界。

陆宁曾经去过那个地方,在里面看到过一个身材雄伟好像大猩猩似的老人,使一把大的吓人的斩马刀,刀锋挥起时,就像惊鸿那样,让人肉眼无法捕捉。

他就是天狼星。

风声早在十数年前,就把他派到那个黑暗世界中,看守被封印的某个邪物。

结果,就在前些天的春分零点,天狼星陨落,付出数十条生命的代价,也没挡住一个邪物的涉足中原——

天狼星失败与否,暂且不说。

单说铁辽。

老人让他去进修风水学,无疑就是把他当下一个天狼星来培养,随时准备去那个黑暗世界内,镇守某个邪物(前提,是中原躲过这次灾难浩劫,把邪物重新封印)。

生活,之所以对人有着无法抗拒的魅力,那是因为人们不知道自己的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或许还是那样平淡,或许是惊喜,也可能是灾难。

但如果一个人,提前知道自己未来多少年内,都会在那个黑暗世界内守护,终生伴随诡异,再也没有出头之日——如果他还生机勃勃的话,那么他的心理素质,绝对是超强的。

“我明白了。”

陆宁答非所问的说:“我总算知道,这些年中,你为啥总像疯狗那样的四处砍我了,其实你是在找一个发泄苦闷的借口,来稀释你对命运的无奈。”

“我们两个,是好哥们,对不对?”

铁辽笑了。

他很少笑,尤其提前知道自己的命运后,所以偶尔笑起来时,看上去很迷人。

“狗屁,谁家的好哥们,真敢卸掉我的胳膊?”

陆宁撇了撇嘴,看似随意的说:“不过你放心,看在咱们算是好哥们的份上,我会尽可能的,消除让你去那种地方傻呆着的危险。他也说了,灾难能不能来临,哥们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铁辽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如果只是封印,我是非去不可的。”

“我没打算只是封印。既然那玩意选择我做导火索,那么我就得给它们一个惊喜,才能对得起它们的厚爱。”

陆宁晃了晃手里的酒瓶子,跟铁辽碰了一下:“不过,你得帮我,尽可能挖出一些有用的秘密。”

“比方?”

铁辽眯起眼睛问道。

陆宁喝了口酒,淡淡的说:“他跟我说,要想我这个导火索起到作用,就必须先跟宋楚词发生那种关系。可你应该知道,那是我亲妹妹。所以,已经涉足中原的那个邪物,肯定会不择手段的,来撮合我们两个。”

他在说这番话时,一直盯着酒瓶子,没注意到铁辽嘴巴动了下,好像要跟他说什么。

陆宁又吃了几粒花生米后,才继续说道:“他还说,邪物要想撮合我们俩,会让宋楚词穿上一双绣花鞋……不过,他好像还说过,那个邪物,也不一定非得让我妹穿上那双鞋子,来把我变成禽兽。应该还有一种办法能做到,比方杀了我妹。”

说到这儿时,陆宁开始头疼起来。

他实在理不顺老人说这番话的意思:既然宋楚词绝对不能死,作用更是无可替代的,那么那个邪物,又怎么可能试图伤害她?

铁辽自然也搞不清,却能理解陆宁跟他说这番话的意思:“我知道了,你是让我去唐王,保护宋楚词的绝对安全。”

陆宁点了点头:“你绝对是最好的人选。而且,我不会承你的情……文永远虽然人品不错,但终究是个书呆子,压根扛不住太大危险的。”

铁辽问:“你不知道,文永远已经跟宋楚词分手了?”

举起瓶子,正要喝酒的陆宁,一下子愣住。

“天狼星陨落的第二天,他就离开宋楚词了。”

铁辽说:“不过你别怪他,是文家老爷子亲自下的命令。”

“我不会怪他的。”

陆宁说这句话时,眼角接连跳了好几下。

他怎么可能不会怪文永远?

他永远都无法忘记,在天堂酒店包厢内,看到宋楚词走出套间的那一幕。

不管文老爷子是个多大的人物,也不管文永远有多么的无奈,只要他碰了小妹,那么他就得对小妹忠心到底!

吃饱喝足后,想一抹嘴就走?

呵呵,你以为,宋楚词那个姓陆的哥哥,真是扫地不伤蝼蚁命的大善人呢?

看出陆宁眉宇间浮上杀机后,铁辽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只好拍了拍他肩膀:“不管怎么说,宋楚词现在孤身一人在唐王,确是有些危险。我这就去那边——无论谁打她的主意,都要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陆宁笑了下,说:“这句话很耳熟,文永远,也曾经跟我说过这句话。”

“我不是他,尽管我的本事很稀松,比不上你的昆仑。”

铁辽喝干瓶子里的酒,站了起来。

“你在藏拙,我能看得出,昨晚你一直在藏拙。”

陆宁忽然说:“要不然,你不会受伤。”

“你不也是在藏?”

铁辽反问了句,才说:“就算我跟昆仑硬拼,我也不是他的对手——能不能,跟我聊聊那个人?”

“不是不能,是不想。”

陆宁摇了摇头,也站起来走到炕前,四仰八叉的躺在了上面,就像水水那样,扯过枕头盖在了自己脸上。

他需要绝对的安静,来潜心思考一下,老人跟他说过的那些话。

但就在铁辽开门要出去时,陆宁有些憋闷的声音,却从枕头下传了出来:“铁辽,你有没有觉得,当初他在组建七杀手时,就抱着某个目的?”

“我不知道。”

铁辽明显愣了下,沉默很久后,才轻轻关上房门,走了。

“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感觉,我们七个人能凑到一起,跟那件事有关……”

陆宁喃喃自语的声音,越来越低,终不可闻,就像太阳无论有多么倔强,都得慢慢降落在西边的地平线下。

新的黑夜,来临了。

大街上,长龙般的街灯,蜿蜒着向看不见的尽头延伸,最终被黑暗彻底的吞噬。

晚上八点,陆宁终于打哈欠流泪的,从英皇迪厅的后门,走了出来。

迪厅最早的营业时间,得晚上九点之后,那时候才能供应饮食等。

人们在刚睡醒时,一般都不会觉得饿。

所以陆宁才懒得去找吃的。

绕过迪厅来到前面的停车场内后,他就小声骂了句什么。

昨晚他去武山时,是开着水暗影隔壁邻居王副总的玛莎拉蒂去的。

在返回时,却是坐铁辽的车子来的——至于王副总那辆玛莎拉蒂,会不会物归原主这种小事,陆先生才不屑考虑。

最多,只是在拨打水水电话,想让她来接自己回家,却被毫不客气的拒绝后,再次咒骂几声:那个臭娘们,还真是反复无常呢,嘴上说有多么的爱宁哥,却不管他怎么回家。

昨晚去武山时走的匆忙,口袋里只有一张十元钞票,远远不够打车回家的。

最烦人的是,陆先生顺着街道走出没多远,肚子就咕咕的放屁般叫了起来。

还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十块钱,在京华能吃饱吗?

也就是买两个肉烧饼罢了。

真坑爹,这也算肉烧饼啊?

比香烟盒大不了多少,里面就夹了几片比纸还薄的火腿肠,害的陆先生都不敢甩开腮帮子吃,只能双手捧着,就像猫洗脸那样的,舔着吃。

生怕嘴巴长大了,会忍不住一口咽下去。

不管是迎头走过来的,还是从后面超过去的人们,在来到陆宁身边时,都本能的向旁边走两步:没有谁,喜欢跟一个叫花子擦肩而过的。

唉,这世道,钱真的不好混了。

记得头几年,大街上要饭的叫花子,好像也比这家伙穿的要好。

一个怀里揣着支票簿,胳膊上挽着个漂亮小蜜的大老板,看到陆宁后,在心中叹了口气,悲天悯人的样子。

听力敏锐的陆先生,捕捉到大老板的怜悯叹息后,这才意识到自己当前的样子有多狼狈:衣服被铁辽那条疯狗给割碎了不说,还給他留下了几道伤口,半身的血污,泥土——不把他当做叫花子的,只能是瞎子。

幸亏哥们在京华没几个熟人,才能骄傲的腆着脸,装乞丐大爷。

陆先生欣慰的想到这儿时,就听到右边车站牌下,传来一个清脆的女孩儿声:“咦?你、你是——陆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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