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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0000008

第8章 树洞里的孩子

有时候,我觉得我带上我的梦想坐上了旋转木马,

明明知道追赶不上,

可仍然日复一日,一圈一圈的奔跑,

不知疲倦。

Part关晓熙:

我对音乐偏执的热爱,让他们觉得我是八音盒上跳舞的小人儿,神经质,疯狂,单调,脱离现实。而他们对我这只八音盒也早已听倦,看倦,但我却还不知无聊的继续跟现实拔河,拔河的结果是,我依旧在那巴掌大的舞台上重复我奇怪的调调。

他们听不懂,我也不指望他们听懂。我唱给我自己听。

我,就是住在树洞里的孩子,带着我的音乐一起冬眠。

我在博客上写下这段话的时候,不出三分钟,竟然被人抢了SF。

“我也是。”只有三个字,是一个没登陆的家伙,或男或女。

我索性关了电脑。我也是?这真是个过于自负的回答,这个世界上,本来也没有谁是谁的复刻版,所以,不要轻易说“我、也、是”这三个字。

第七天,曾慧乔还是没有回家,她只打过三两个电话,是直接打到我的手机上的,大多是废话,偶尔旁敲侧击的问到关羽。比如“家里有人给你做饭吗?”

我一般回答:“有啊,我爸五点一过就到家,饭是他做碗是他洗,都不让我插手。”

我答的干脆,说谎不带眨眼睛,而实际上,关羽几乎从不十点之前进家门。

关于我和他单独生活的日子,就像干煸的芦苇叶,关羽的世界就只有足球,德甲,意甲,曼联。而我的世界只有调,吉他,燕姿,五月天。除了睡前例行的晚安,我们几乎找不到几句共同语言。于是,我决定重回酒吧驻唱的日子,处于生理和心理颓废期的关羽是没有工服顾暇到我的。但是想不到来酒吧的第一天,我就遇到了向铮。

那是一家叫作“牙米”的酒吧,距离大学城不远,很低调,里面来往的大多也是学生,,或者留学生,再或者带着漂亮女学生来的款爷。因为东东和老板Tony认识,所以之前我来唱过一阵,但这次回来显然不一样了。

Tony介绍说:“向铮在这唱过三年。”

“开玩笑。”我当然不信。

“我是每年放假回国才过来。”向铮说。

“怪不得。我市每年开学过来。”我在心里偷笑,这种错过真让人痛快。

向铮欲言又止,最后终于开口问:“你朋友伤好一点了吗?”

呵,老土的问题,没有诚意的说法,我把手插进口袋,懒得看他:“好没好你自己去看啊。”

有了这次毫无营养可言的对话作为铺垫,我成功的将我和向铮之前的再一次对话推迟了四天之久。在这四天里,我惊讶的发现,向铮其实是个“小天才”,他拥有特别好听的声音,会吉他,会键盘,竟然还会一点架子鼓,然而走出音乐,他就还是那个少言寡语,单纯而复杂的小孩儿。

直到第五天,我们之间的这种关系终于被一个四十五岁上下的男人打破。

他看起来像一个暴发户,滚圆的肚子,漾着肥油的笑脸,粗壮的手臂搂着一个小姑娘,我认得她,对面宿舍法语系的,前些日子听寝室的同学说她打算去法国,但家里出不起钱。

你看,就是这样的世道。

暴发户将一杯酒递给我时,我看到那个女孩儿妩媚的笑。这倒不意外,意外的是有人抢先一步讲那杯酒给截了下去。

我抬起头,竟然是向铮。

于是,有了第二杯,第三杯。

他英雄救美的事迹在暴发户和他的小情人儿眼里就此成为佳话。

我看着他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的把酒往肚子里灌,我开始不怀好意的想,就不信他不醉。

结果向铮真的醉了。

那天晚上,暮色苍茫,晚风习习,月朗星稀,我走出酒吧的时候,看见他扶着一棵树吐得正凶。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太过冷漠,对人对已,亦是如此。就像我看着他,仅仅徘徊了几秒钟,然后毅然打了出租车,自己跳上去回了家。

我在心里安慰自己,是他自己想要帮我的,又不是我求他的。

如果以前只知道梦有重复的话,那么现实中的事,是不是也能周而复始的重复上演。

第二天,我和向铮的关系以同样的方式拉开序幕,不同的是角色的转换。就被直接递给向铮,我成了那个大义凛然的挡酒人。我没有告诉向铮是为什么。

结局是一半一半的一样。

我醉了,其实只喝了一杯的时候我已经醉了,我想,我真是个好孩子。那晚,向铮同样没有送我回家,但朦胧之中,我感到自己被一个男人抱上了出租车,我看着他清澈的目光睡去,醒来时,却发现手里攥着一张红色的票子。我想,他果然是个比我善良的小孩儿。

下车的时候,我用自己的钱付了车费,然后用那张红色的票子买了两盒小熊猫,一个漂亮的打火机,。当我把这些递给向铮时,却没有看到预期中那不知所措的面孔。

乖孩子只是淡淡的问了句:“你是想看我抽烟,还是想看我出糗?”

我捕捉到他他那清澈的眸子里,仅仅持续了两秒的忧郁,我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更不知道我这样小小的玩笑是不是令他感到不舒服还是怎么样,总是,我站在原地,有些后悔。

又过了几秒钟,他伸手把我手中的烟拿了过去,拆开烟盒,抽出一根烟,叼在嘴边,点燃。这一系列动作被他完成的如此轻车熟路,他吐了一个漂亮的烟圈。烟雾在我和他之间盘旋上升,然后像云朵一样优雅散开。

我还是被烟味儿呛得有些想咳。

我看到他只吸了一口,便回手将它捻灭在身后的烟灰缸里。

“我没有烟瘾。”他摊开我的手,将整盒烟放在我的掌心,转身离开。

关晓熙,我在心里默念,你真是个好孩子,东东也是,你们都是坏得不彻底的好孩子,而他,他是好的彻底的坏孩子。

那天晚上,我没再和他说什么。暴发户没来,我们之间相互较劲儿的游戏荒唐结束,又回到了一如既往的第一天。

第一次,我产生了不想唱歌的想法,而是坐在角落里,咬了一大杯果汁,看着台上抱着吉他,唱着五月天的“倔强”的向铮。

客人点歌——我最喜欢的五月天的歌。

我和我最后的倔强,我在风中大声的唱,这一次,为自己鼓掌,就这一次,我和我的倔强。

不同于阿信的声音,却有着同样直通人心底的倔强,微微上扬着,却倔强的嘴角。我想,或许有些时候,做一个不被打扰的听众,也是一件挺小资的事儿。

凌晨的天气像现在吐出的烟雾,让本就迷离的梦想愈加若隐若现,最后只剩下一股强烈的气味无时无刻不在激起心底那蠢蠢欲动的倔强。

四点,我不住校的情况下回家最晚的一次。我推开门,竟然看见站在我对面的曾慧乔。或者说,门是被我们两个同时受力打开的。她的右手,拎着一只笨重的箱子,挺不适合她。客厅中散发了呛人的烟味儿,关羽默不作声的坐着。显然,他是使整间屋子乌烟瘴气的罪魁祸首。

我关上门,截下曾慧乔手中的箱子,把它拖进屋,然后走到阳台,用力推开所有的窗户,让一丝丝凉风拥挤进来,吹散笨拙的烟雾。

“一晚上没回家,你去哪了?”关羽熄灭烟,抬起眼帘看着我。

他终于想起关心我了。

“在医院陪东东。”纯粹是胡扯,我真是佩服自己,能手到擒来的撒谎。

“妈。”我轻唤一声,当做我什么事都没看出来:“你怎么起这么早,再去睡会儿吧,六点半我叫你。”

“晓熙!”她几乎是打断我的话:“我和你爸离婚了。”

定案的声音,七个字,仿佛说了半个世纪之久。

我笑了,说出来也许没人相信,我一点都不感到诧异,相反,我早就有准备。从曾慧乔离家出走那时起,从她不再往家里打电话起,从看到关羽越来越晚的回家时间起,我就知道这句话随时有可能听到。可真当这漫长的争吵画上休止符时,我还是觉得心寒,这就是古人“问世间情为何物”的爱情吗?可笑!

“你们俩多大岁数了?还玩这种小年轻才玩的离婚游戏,给你们办手续的人没笑话你们吗?”我从冰箱拿了一听可乐,“啪”的一声拉得脆响,然后坐在沙发上咕咚咕咚的喝起来。真冷。

关羽将一个绿色的本子放在我面前。

“不如红的好看。”我迅速扫了一眼,翘起二郎腿。

“你想留在这也行,想跟你妈去你姥姥家也行。”关羽哑着嗓子说,他的烟,真的抽的太多了。

“我自己过。”说完这句话时,我看到关羽和曾慧乔的目光同时黯淡下去。

“我看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曾慧乔说:“你也大了,早点独立生活早点接触社会也不是什么坏事。”她背上她的单肩背包:“咱家老房子不是还没卖吗?你先住那吧。”

“钥匙给我。”我站起来,强迫自己不能让他们看出任何表情,我向曾慧乔摊开手,我是不是太过决然,以至于曾慧乔的眼睛竟然红了,她不再是那个大美女曾慧乔,她老了,脸上有了皱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刚歇斯底里过,她很憔悴,憔悴的一点也不像她。

“钥匙找你爸要吧。”她留下一句无足轻重的话,落寞离开。

老房子坐落在这个城市中最安静的木南路不远,几年不见,却已劣迹斑斑。我到达那里时,七十平米不到的小偏单已经收拾妥当。魏唯站在客厅中间,厨房里传来熟悉的味道。

“舅舅和舅妈已经走了,他们帮你收拾的屋子,舅妈还给你做了饭。”她递了张卡给我:“舅舅给我,生活费。”

呵,多熟悉的地方,我的记忆一下子抽离,记得第一次到这里时,我还是个八岁多一点的小姑娘。那天,我刚参加了学校的儿童节晚会,演的节目是“采蘑菇的小姑娘”,我扎着帮着红头绳的两根羊角小辫,穿着我侉得有个性的小红肚兜,站在关羽那台老式铃木牌轻骑的前面,到了这里。

那时的关羽,在一家国营企业当一个小头头。事业,生活,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他于是用大笔金钱将我们的新家刻上了时代的烙印。

天花板,护墙板,日式拉门。曾慧乔戏称他把人民币都贴在了墙上。关羽不以为然,他得意的将客厅中五颜六色的灯全部打开。这处多年以后被我视为败笔的地方,曾经是他最满意的设计。我至今都能记得关羽那因兴奋而涨红的脸,他抱着小小的我,不无得意的说:“过年时,我要在这里和你妈妈跳舞!”

然而肢体动作笨拙的关羽最终也没学会跳舞。

我缓缓跪在地上,心里发堵,任由魏唯抱住我,轻轻抚摸我的头发。就好像多年以前我被曾慧乔抱着那样,任性放肆的把她新买的毛衣哭得一塌糊涂,然后听到她柔声嗔怪:“没出息的孩子。”

可是现在,我没这个权利了,突然一个瞬间,我好像被孤立了一样,爸爸,妈妈,家,以前一切我习以为常的人或事,都一下子把我撇的好远。

好几个晚上,我都睡不着,我以前是那样贪睡的一个孩子。曾经在高考前,为了向曾慧乔表示我想考音乐学院想得睡不着,而偷偷躲在卫生间吃下两大包咖啡。可是现在,不费一粒咖啡,我竟也能日次神奇的在半夜三点看着天花板发呆。

很庆幸还有东东,其实他早就出院了,魏唯上班时,他就带着大包的零食来陪我,曾慧乔给我做的饭我也任性的强迫东东全部吃完,,我告诉自己,我必须戒掉这个味道,直到他们都愿意再回到那个家时。

周末超市人很多,我一个人走在货架中,孤独的难看。东东去医院复查,我本来想陪他的,结果东东吞吞吐吐的说,他妈陪他。算,人家是有妈的孩子。

我倒吸一口凉气,吸进我什么都没吃的肚子。认真的抓了两袋寿司紫菜,比较了一下,将那袋又贵又精致又少的放了回去,像个精打细算的主妇。呵,我终于无聊到想要开始做点什么了。我一边回忆着在网上翻出的食谱,一边辗转到别的货架,沙拉,肉松,寿司专用萝卜,糖,盐,醋等等等等,该买的东西还真多。

不知道逛了多久,我觉得我的脚步开始发飘,我抬起捏着紫菜袋子的手,将手被贴近额头,有点烫,不仅这样,连我的视力也渐渐下降,货架上那种类繁多的商品,像被人蒙了一层纱,然后变戏法一样,全部变成了黑色。

醒来时又变成白色。

真是个匪夷所思的过程,我环视四周,真可笑,不就是发一点小烧吗,是哪个笨蛋送我到医院的!结果病房的门被推开的时候,我的猜测得到了验证,果然是他,死小子!

安东瑀拉了张椅子在我旁边坐下,一只大手装模作样的在我额头上摸了摸,,自言自语道,恩,退烧了。

我任由他做这一些列动作,,然后没心没肺的把注意力全部放在他拿进来的那盒寿司上,肉松和三文鱼的,我捏了一个放进嘴里,真好吃。

我强迫自己开心,还强迫自己和他开些玩笑:“我发现你虽然长得不够帅,可是心眼儿还不错嘛。”

“那当我老婆吧!”他说。

“想得美。”我嘟一嘟嘴,表示不愿意。

“还说呢!”他趁机戳了一下我的脑袋说:“一睡就睡八个小时,我脑袋让人开了也没像你这样。”

过了一会,他又说:“你知道是谁送你来的吗?”

“不是你吗?”

“不是。”他说:“是向铮,你还记得这个人吧?他给你交的医药费,这个寿司也是他拿来的,放在护士那,记过我们俩在医院碰见。但是他说不让我告诉你。”

我大为惊讶。

“为什么?”

“怕你还对他有意见呗,让你知道他送你来的你觉得不舒服。”他睁大眼问我:“你们俩以前认识吗?怎么好像有多大矛盾一样?”

我“哦”了一声,没有回答他的问题。那天晚上回家后,我拨通了向铮的手机。

“出来吃个饭吧。”我说,我听到电话那头停了几秒,然后说,好。

我将地点约在离木南路距离不到两站地的一个巷子里,我在一个叫做“木南公寓”的车站等他。结果却发现他早到了。我带他进了那条小巷,里面的小吃铺一排一排的挨着,人多而杂。经过卖烧烤的小铺难免要经受一次乌烟瘴气的洗礼。向铮插着口袋,跟在我后面,东张西望。

“别指望我请你吃什么贵的东西。”我扭头提醒他,其实,他能老老实实的跟着我,什么都不说,我已经很庆幸,当然,气氛也有些拘谨。

直到我将脚步停在一家名字叫做“烫吧”的小店,很没有创意的店名,一如店里供应的不再受宠的麻辣烫一样,那么不起眼,,但初中时,这里也曾在那群十三四岁的孩子的记忆力,如天堂般的辉煌过。

“我吃麻辣烫,你吃什么?”我指了指贴在墙上的油乎乎的菜单,表示这里也有别的可吃。

“也吃这个吧。”

“OK。”我将一个盘子给他,然而几分钟后,我注意到他几乎是轻车熟路的将每一种都拿了三两串。

“你吃得完吗?”我指着他摞成小山的盘子,心里骂他没出息,见人就宰,穷疯了。

他却狡猾的勾起嘴角:“你怕请不起我?”

呵,太小看人了!谁怕谁啊!

我没好气的回他:“有人敢吃我就敢请,但是你得全吃了!”

我掏出钱包找到小老板准备结账。小老板,一个矮胖的男人,笑容憨厚。

他冲我眉开眼笑的指了指向铮,说:“你男朋友给过钱了。”说完他又笑:“他每次来都吃个百十来块钱的。”

我惊讶的说不出话,每次来?他来过?

我看着小伙计把两盘满满的麻辣烫端到他面前,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好吧,咱得承认,这年头,干什么都不容易,做买卖不容易,救济别人也挺不容易的。

我在向铮对面坐下来说:“你不老实。”

“我还不老实啊?”他反问。

“你怎么认识这儿的?”

“我以前在这附近上高中。”

“哪个学校?”

“柏阳七中。”

我的天,原来我在柏阳三中上初中的时候,他就在和我们学校隔了两个路口的七中上高中。我偷偷幻想,有可能很多年前的某一天,我们骑着自行车,在十字路口各自奔向自己的学校,擦肩而过却不认识。

这样说来,我们是有些相似的。曾经,我和东东也都做过吃吃五十块钱麻辣烫的傻事,目的就是单纯的怕我们的“小天堂”有一天会倒闭。

我突然想到一个我一直好奇的问题,问他:“你和秦睿,真是双胞胎吗?”我说出我的疑惑:“一点都不像。”

“异卵的,没听说过吗?”他低下头,一边吃,一边波澜不惊的回答,好像在回答一个事不关己的问题。

“你爸你妈更疼你吧?”

“为什么?”他抬起头,饶有兴致的等待我的下文。

“他们只送你出国。”

“出国就这么好吗?”他问我:“那你怎么不出去?”

我意识到,气氛似乎将要变得尴尬,于是生拉硬拽的开起玩笑:“我不行,你只见过学生躲老师吧,可我是那种能让老师躲的人,为了中外友好关系的可持续性发展,我也不能去害人家外国老师啊。”

他被我逗得淡淡一笑。

“寿司在哪买的?特别好吃。”我问他。

“不告诉你。”

拉倒。我从桌子底下暗袭,狠狠地踹了他的腿作为他故作神秘的报复。

而桌子上面,我面对他疼得稍稍皱眉的小脸难得优雅的微笑,将一只写了字的纸面向他摆在桌子上。

“送给你的。”

“什么呀?”好奇的拿着纸看了一遍,然后还给我说:“我不去,下礼拜我就回墨尔本了。”

“哪个重要?”

“那要看对谁来说。我不能自己合适就不管别人怎么想。”

他的回答真气人。

我固执的不拿回那张纸:“不要就扔了吧。”我看着他犹豫不定的眼睛说:“人有时就应该活得自私点,别等到老了再后悔。”

我不知道他听懂没有,那天的饭,吃到一半,我就早早离开。以后的几天,我故意冷淡他,包括连续三次挂断他的电话,,QQ上也是他一上线,我就隐身,这么明显他绝对不会看不出来。

我也相信,我绝对不会看错人,但也不想勉强他,于是我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玩,买衣服,时刻关注关羽和曾慧乔的最新动态,去牙米唱歌。日子还是日复一日的过,只是我再也没在也米牙米见到过向铮,直到Tony告诉我,向铮要走了,明天。

明天?哦,他最终选择了墨尔本。

我拿出手机,想跟那个懦弱的家伙说一句,小心你的飞机掉到太平洋里去!

可是手机却突兀的响了起来,我吓了一跳,我看着屏幕上闪烁的向铮的名字,仿佛这个刚被我诅咒过的人是从太平洋里爬出来的一样。

“你好,请问找哪位?”我故意用了最陌生,最客气的接电话方式。

那边沉默了片刻反问:“你终于接电话了?”略带质问,然后我听到他叹了口气说:“我就在牙米外面,你出来后左拐。”

我迟疑一下,然后按照他说的地点走了出去。在那条背光的小巷,我见到了他。他又带上他的鸭舌帽,和他回国第一天时差不多。

“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听哪个?”

“坏的。”

我想我一定是疯了,会陪着他进行这种老土的游戏。

“坏的?”他有些意外的确认我的答案。

“对。”我说。

常常是这样,有好吃的和难吃的都必须吃的时候,我会先挑难吃的吃,吃完后再慢慢享用好吃的,那么,有好消息和坏消息都必须听的时候,我也要先听坏的那个,然后再听好的,让好心情持续下去。

“明天我回墨尔本,下午的机票。”他说。

我心里的坏消息被他确定,我不想问过多的问题。

“好消息呢?”

“我通过了。”

语无伦次。

“通过什么了?”

“比赛的初选啊。”他用同样的语气又重复一遍:“昨天接到的电话,想告诉你,但是被你挂了。”

奥,我之前的蒙蒙睡意顿时全消,我在他的眼里看到我自己,那真是一幅惊呆的表情。

“我就知道。”我略带得意的扬了扬下巴,张开双臂,跨出一步抱住他:“我不可能看错人。”

然而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在无比幽静的小巷,响得总是那么不是时候。

我将手拿下来,然后就看见了倪珈祎,在我紧紧抱住他的时候,她就站在巷口最亮的地方,手里握着手机,铃声还在响,她也随着越来越近的音乐,一步一步走进黑暗。她可爱的小脸儿嘟着,让人不得不去相信,原来真的有生气起来像娃娃一样的小孩儿。

“你想和我说点什么吗?”不知出于哪种心里,也许是想不被我听到,她选择用英语将这句话问出口。

而实际上我还是听懂了。简单的英语对我来说问题不大。

“不想。”向铮很配合她,回答也是英语。

“你们是什么关系?”

“朋友。”

“我不信。”她看着他,眼泪跃跃欲试,一副“你们欺负人”的样子问:“你喜欢我吗?”

“傻瓜。”向铮揉了揉她的头发,他终于换回了中文:“别闹了,明天我回墨尔本,大后天去机场接你。”

“不用。”她狠狠的吸了下鼻子说:“有的是人追我,我不是没有你就不行。”少顷,她注视着始终一言不发的向铮,更加倔强的说:“咱俩散了吧。”

“好吧。”

我敢确定倪珈祎一定想不到向铮会说这两个字。她拒绝掉我递给她的面纸,倔强跑走。

那天晚上,我和向铮又去了天堂电影院,夜色下的它那么美,然而却只是一个摆设。

“用不用我去跟她解释?”我问向铮。

“不用。”

“我要是有你这样的男朋友,我不但我不会像她那样因为你哭,我还会揍你一顿,外加可怜那个女人一下,然后找个比你更好的男人,天天在你眼前晃。”

“行,那试一下吧。”他注视着我一字一句的说:“当我女朋友,让她误会。”

我没想到他竟然说这样的话,我还在犹豫他是不是在开玩笑的时候,听到他说:“不愿意就算了。”

“为什么?”我问他。

“我们是老乡,她来墨尔本时间短,年龄小又什么都不会做,我就经常帮她,但是没想到她喜欢我,我一直不知道怎么拒绝她,所以这次……”

我大概是听明白了,没等他说下去,我竟然勾住他的脖子,这一次,我吻了他的唇,做了连我自己都觉得英勇无比的事。

我曾想象过很多种以后,却没想到我的初吻会因为冲动而轻易的给了一个男人。这个爱逞强的死小孩儿,这一定也是他的初吻。这是公平的交易,不是吗。我将手轻轻碰了他发烫的脸,被他触电般弹开。

“你要是不怕挨揍,我的男朋友就让你当。”我贴近他的耳朵,用“温柔”的声音说:“什么时候皮痒了,就尽管惹我。”

他的目光在我脸上徘徊了很久,好像要把我看穿,但最终,他还是败下阵来的轻轻笑了,他捏了捏我的脸,然后小声嘟囔:“你这个恶毒的女人。”

那个不平静的晚上之后,我和他便算是正式在一起了,我为这次突如其来的意外找了很多种借口。比如,我们都是爱音乐的孩子,都是孤独的需要爱的孩子,也都是不容易爱上谁的孩子。就好像饶坏坏说的那样——“我们都是单翼的天使,只有抱在一起才能飞翔。”然而我更想把它当做一场电影,我们是男女主角,按照不可预知的剧本,不计后果的直播我们以假乱真的爱情,我发誓我们爱上的,只是爱情,这场游戏。

我打开博客,在上面写上这段话,然后在标题写上,唯一的首映式。

手机突然响了,短信,向铮发来的。只有几个字,“宝贝,早点睡。”

我回了一条:“明天去机场送你。”

短信马上就再次回来,一个字:“好。”

哦,恋爱让人变得如此无聊。

我登陆QQ,给向铮添加了一条新的好友印象。

——我的男人,不许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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