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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武技更精湛

两人对战速度极快,只是瞬间,武技精湛的冬余就自己脱落了骨节,伤了手臂,但是也躲开了赵榛的一脚。

在此之前,久闻大名地冬余只是以为这个高将军武技过人,力气也大得惊人。在见到赵榛之后,看到对方双剑,冬余以为赵榛只是剑法厉害而已。

可一经交手,她没见识到赵榛的剑法,却先在赵榛的手脚上吃了大亏。而冬余之所长就在于自己的剑法,如果她长剑在手,也许还可以在赵榛的面前晃两下子,但赵榛一经出剑或出枪,立时就可以杀死她。

赵榛的长枪和剑法才是真正厉害的,他拿着匕首的速度,曾经在上一世做过实验,在短距离的速度甚至可以快过子弹!就算是拿着钢枪与宝剑没有匕首出手快,但是也慢不了多少。而就冬余这种情急下在赵榛面前开始动手,她更是连拔剑的机会也都没有。

其实说起来,赵榛应该给她一个拔剑的机会,在中国古时的比武,一般双放都要从立两边,正面对战的,一方偷袭突袭,那是绝对另人不齿的。

不过赵榛从来都不在意这些,一来赵榛学惯了后世一位伟人的游击偷袭以弱胜强的智慧战术。他与金军对战大多不是偷袭就是突袭,很少正面对战,赵榛从骨子里就喜欢来阴的。二来本就是冬余先行出手的,赵榛出手突袭也不为过。

不过不管怎么说,赵榛都有以大欺小之名。他是徦冒高庞的将军之名,如果表露出真实身份的话,恐怕更是会让人们惊汉叹不已。当然,这个惊叹是负面的。再者说了,赵榛是学了经过两千年文化积淀下的各国精髓拳法,哪是冬余此时能比得了的。

中国的武学击技术,在战国时就有,在汉朝时有了发展,兴于魏晋南北朝,而在唐时迎来了第一个真正的高峰!这也是隋唐多好汉的原因,民间拳法家已经兴起了。是以才有了唐时百骑破万的传说。

而唐后是现在赵榛所在的宋朝了,在现在的时代民间的武学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可惜民强而国弱,加上朝廷害怕江山被武将夺去,而重文轻武,导致大宋江山社稷的衰败。这也是现在的赵构没有办法处理的现状,也是赵榛实行总帅府实行军管,让一大批武人追随他的原因。

此后,拳术经过了明朝,到了清朝,最后在民国时,拳法到了一个颠锋!不算赵榛学的世界各国的拳术,这仅仅是中化拳法千年的差距,又岂是冬余可以追得上的。她纵是从前学剑再苦再狠,也只是出剑快,挥剑狠,以及剑法的技巧。可是她怎么能和后世世界顶尖特种兵出生的赵榛相比!

结果两人一经动手,冬余立时吃亏。要知道,武学上动手,高一线就高没了边,那其中的差距是想都想不到的,是要人性命的。两人差距这么大,自然是没有可比性。

通过瞬间的动手情况。现在的赵榛在冬余的心理,就是一个绝世强手,一座不可超越的大山,这么狠狠的压来。

冬余虽然训练有素,但她毕竟是一个没出过特殊任务的女人。经见了对手的强悍,她哪里还有一点与之相战的意志。

此时,她的战斗之心已经垮了,只求逃出生天,这种心念是往日里她万万想不到的。事实上,冬余也是有本事的,所谓艺高人胆大,如果她不是真的有本事,也不会敢不带剑的到赵榛这里面来。

只是,现在她才真正的知道,在赵榛假扮的高将军面前,带不带剑都是一样的。就算她真的有剑在手,也不过是多撑两下子而已。两个人的反应、力量、技巧,甚至经验都不是一个水平上,怎么可能比得过。

此时的冬余只求逃走,以她的状况,虽然伤了一只手,但双脚还在。冬余的身子细长高大,特别是两条腿更是很长,一经跑开,速度极快,就是马都不一定能在短途追上。而她要跑得也不是太远,冬余要做的是跑出堡垒,到山下的山谷投河到下游逃走。

石条山青石城内的这条河河水的水质清冷,流量也不是太强。顺水而下,就可以脱出信王军占领区的范围,那时,赵榛再怎么追,都不一定能找到她了。

不过,想在赵榛身边逃去,那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冬余觉得自己的反应够快了,转身快速的就飞奔。她觉的自已应该能跑得掉,至少她那双占身长六成高度的腿长呀,大长****迈起来,可真不是吹的。如果让她放开了速度,当真能跑出飞一样的速度。

可是现在不行,逃不了了,别的不说,就是赵榛这一关她就过不去,更何况还有赵榛的忠心侍卫们呢。

一名站在冬余身后的侍卫先是一拦,冬余扭腰一个矮身就从对方的一侧窜过去了。只不过变换步法到底是要慢上那么一线。

就在此时,早已经反应过来的赵榛电闪-般前窜,腿一伸,脚一勾,前迈的步子抵在了冬余的脚下。先封一下她的冲路,同时双手施出,两手狠狠拿在了冬余的腰际。

腰这里可是武学之人的一个要害,腰是人的发力部位。练武之人也好,是苦力劳力也罢,都是力从地起,借腰而上。

冬余怎么可能知道赵榛的厉害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她的腰给赵榛双手一抓,下身的力气立时跑了九分,就凭那剩下的两分力气,哪里能从赵榛的手上跑掉?

冬余回身出手要用左手出拳击打赵榛。赵榛一声冷哼,手上突然加力,五指顿时压到了冬余的内脏,这才是人体最紧要的,因为这里没有胸骨可以保护,在这种巨大的力量下,冬余承受的痛楚远非常人能想,这是关键要害,她立时就软了。

一名侍卫手臂抡圆了,当即就是给了冬余一下子。冬余反抗逃跑,还差点成功,这名侍卫感觉脸上无光,出手自然很重,一拳击中她的腹部。顿时,冬余感觉痛的实在难忍,连着胃都绞动了,当即就吐了起来。

赵榛再哼了一声,他双手飞动,转眼之间,卸下了冬余的双臂,把她的胳膊拉脱臼了。这其实算不了什么,只要意志坚定,再懂一点骨关节的知识,不怕痛,是可以自己接上的,但这种痛苦是非常大的,如果没有漠视自己肉身的精神能力,是做不到这一点的。赵榛是可以做到,但他也是前世经过残酷训练的。而相对冬余,赵榛可不信她有这个本事。

这一下,冬余算是完了,没有了抵抗之力。纵然她此刻双腿完好,可手臂这样子,她怎么跑得起来。

“去,让猛兽来!”赵榛下令。侍卫听了,转身就跑,找猛兽去了。“你要杀了我么?”冬余问。跑不了了,她也平静下来,想要知道赵榛要做什么。

首先,她肯定对面的高将军不是自已猜想的信王殿下赵榛假扮而成,堂堂大宋亲王是不会如此难为自已一个“弱女子”的,更不会有如此高深的武功。

因为赵构的兄弟一个个都受到孔孟之学礼仪之道的洗礼,琴棋书画的文艺熏陶,绝对不会是这个表现粗鲁之人的。

“杀你做什么?我是一个乱杀人的人么?”赵榛含笑的看向她说道:“我是一个很善良很善良的人呢,怎么会干出杀你这种事呢?话说,你一直藏头露尾的,不让人看到你的样子,才不是什么好人呢。”

冬余几乎没气破肚皮,她见过世上无耻的人,可没见过如赵榛这样的。

“不知道你美不美,让高哥哥我看看。”赵榛在冬余的耳旁轻轻的说话道。说罢,便一把将对方的黑纱面罩取了下来。

-张精致秀美而又带三分英气的俏脸露了出来。鹅蛋脸庞,水汪汪的灵秀眼睛,挺翘的小鼻梁,却长着一副英气的剑眉,显得美中带着女中豪杰之气。让人看了,颇有一番别样的滋味。

冬余心道:“这个高将军真是个无赖!”嘴上道:“将军大人,我就是一个弱小的女商,放过我吧,我真是冤枉的……”她说的当真是可怜,只是说给赵榛听却就表错了情。赵榛心如铁石,而且明知对方是赵构的探子,又岂会给她两句话一说就改了主意?

“你真是不用脑子想么?”赵榛道:“纵然你说的是真的,只是我为什么要信你?虽然我没有确切的证据,但我这个人也是公鸡头上的一块肉,大小是个(官)冠。我说什么就是什么,我认定你有罪,你就有罪。我觉得你是坐间,你就是坐间。我说你是金国的间谍,就是间谍!现在,我当着你的面说了你是间谍,你觉得我这种话说了,还会放过你?莫要说你不算是冤枉的,就算你是冤枉的,那又如何?我冤定你了!你能把我怎么样?”

看到赵榛这样无赖的模样,冬余惊得目瞪口呆,天下说这种话的不是没有,但说得如此理直气壮而面无惭色的,也就只有面前的这个高将军一人了吧!便是众侍卫们,也是讶异的看向赵榛,他们没想到赵榛竟然会有这样的一面,但想想也就觉得坦然了。

在出发的时候,赵构手下第一高手赵忠就有提醒过她,信王军中有高手,而且很有可能是高庞。

赵忠说的问题冬余不是没想过,但冬余觉得,赵榛再强,也是有限。所以,冬余甚至有着为了赵构而行刺高庞这种不顾江山让亲者痛仇者快的想法。

但看见了赵榛的力量,和赵榛对付自已所用的本事,冬余终于知道对方的神奇了。传说中这个高将军杀虎搏熊,厉害非凡,但赵榛的身手真正厉害的不是杀熊猎的体质筋骨,而是他那精湛的武技。凭借冬余的水准,不行刺赵榛还好,一旦真行刺了,那就叫找死!

冬余也是幸运,她与赵榛交手得益于她手上功夫差,赵榛完全能掌握全局。如果她拳脚本事一流,赵榛恐怕就会下死手了。到时赵榛就不是拿她的腰,而是她的腰椎。拿她的腰只是拿下她,但拿她的腰椎,就可以捏断冬余的腰椎,那可就是地地道道的下半身瘫痪了。

这时,猛兽来了。“猛兽,你负责牢狱之事,把她关到新建的地牢里面去,她的腿长,脚力看起来不错,不跑就算了,如果要跑,你们就割断她的脚筋。”赵榛说的轻松,但让冬余心里发凉。赵榛的话,打消了她最后的心机。本来她还真是想再搏一下逃跑的。可如果失败,那付出的就是她的脚筋,真断了脚筋,她也就成了废人了。这是冬余这种习武卖给帝王家的人死都不愿意的事。

两名猛兽身边的亲兵一左一右,抓着冬余。这两个亲兵都是猛兽训练出来的精悍之士,都有三十岁左右了,正是身体最强的时候。猛兽挑选的亲兵,都是精力体力大于常人的猛汉子。

这时,赵小刀进来了。“小刀啊……”看着进来的小刀,赵榛说道:“你不是接到总帅府的信件了么?大夫人和二夫人现在怎么样了?”赵小刀一抱拳,说道:“两位王妃千岁的身体都好的很……”顿了一下,小刀再道:“就是大夫人一直想过来看你……”

赵榛“嗯”了一声,心理明白,这是双儿离开自己久了,害怕自己出事。双儿是对赵榛最重要的女人,没有她,就没有赵榛的重生。

“两地隔着金军占领区,来也不安全。等以后两个占领地连成一片再说吧。小刀啊……我修书一封,你派快马给大夫人送去。”赵榛说道。

将冬余押到监牢,猛兽回来了。赵榛看向进来的猛兽,发现他一脸发白的样子,眼睛里都是血丝。可想而知,这个家伙昨天里没少要女人。

“你昨夜看来发泄得不少次呀……手软脚软的,你还能为我做事吗?”

听了赵榛的话,猛兽大怒,他大叫起来,先挥动双手,然后用双脚在地上连连跺着,大地都在震颤,石灰并着碎石的地上都给他踏出了深深的足印!

“我能打,我能杀,你叫我杀谁,我就能杀谁!我猛兽绝对不会在你这个王爷朋友面前装孙子的!”猛兽知道自己对赵榛来说就是一个杀人工具,是一员猛将。他头脑简单,只知道赵榛给他尊严,给他友谊,给他女人、食物。他就为赵榛卖命杀人。这也是他唯一的特长!

在猛兽的叫声中,鼻子上的银链悠然的晃动。“呵呵,猛兽兄不必着急,刚才的那个女人身边还带着人吧,这些人都是我哥哥的死党,而且也一个个都是高手。你带着你的几个亲卫出去,把他们全抓起来,能抓活的就抓活的,如果抓不了活的,就杀掉。猛兽,不要惊扰了其他商人和百姓,迅速一些,干漂亮一点,让我看看你的真本事。”猛兽大声道:“没问题!”带着手下的几名亲兵就向外走。

赵榛出征回来就立刻忙碌了一番,此时肚子饿了,立刻让人端来一份饭菜。治下百姓众多,粮食虽然也很多,但是依然不够。赵榛为了提高粮食的利用率,创出了多种用豆子磨豆腐豆干豆饼的做法,同时开发奶制品。让奶发酵,制成乳酪,还有臭豆腐,腐乳。其它蘑菇、野菜、木瓜等,还有兔子、老鼠等繁殖速度快的啮齿类动物的肉食。当然,抓来的老鼠养殖出来后,他本人一般是不吃的,但是可以给百姓们吃,给军队吃。

当然吗,赵榛并不是不吃老鼠。饿了,就是活老鼠他也照吃不误。只不过是鼠肉他觉得不好吃罢了。当了大宋亲王,赵榛对自己的伙食自然很上心的。每天都是驴肉和牛肉,还有种种营养丰富的副食。

信王占领区中,最不缺的就是食物的种类,就是平均到每人头上,就没多少了。在信王军占领区,最少的,那是米面粮食,可这些米面粮食却可以通过南方世家的商团得到。付出的,仅仅是一些玻璃花、玻璃杯、玻璃瓶、玻璃砚台、玻璃动物等等玻璃制品和几寸大小的小镜子。

赵榛拿着大饼,正吃着土豆烧牛肉的时候,很快猛兽就回来了。“王爷,我一个没杀,你说不杀最好的!”一上来,猛兽就表起了自己的功来。

此时赵小刀一笑,说道:“千岁,是现在审问,还是关起来由您亲问?”赵榛先对猛兽说道:“猛兽做得好,你记住,本来以前冲锋陷阵的事都是我来做,以后再有这样的事,你就先出动,代替我出手,知道么?”一直以来,每每出动手下攻击金军,赵榛总是担心手下人中没有压箱的高手,所以是自己出马的。但可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呀,赵榛作为堂堂大宋的亲王,不能老是冲在第一线啊!所以对此,才显出了赵榛将猛兽调来中条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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