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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红与黑

貌似打下良好的基础,秦桧自不肯放过这难得的机会,一力跟明日套近乎,其目的不外是那和氏璧的下落了,偏偏又一点不往那上面提,只跟他纵谈风花雪月,中间偶及国事,却一触即止。

明日自然也愿意虚与委蛇,以瓦解大汉奸的戒心,虽然他心中的杀意兀自激烈地斗争。

如此两日,一个有心,一个有意,两个聊得十分“投机”。

秦桧真个好才气,谈吐文雅,引古论今,名句信手拈来,令明日自愧莫如,只有应声附和的份儿,若非他有先入为主的印象,只怕真要被这厮迷惑了,难怪那翁顺对其膜拜。

明日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既跟大汉奸同乘了一条船,又同舟共济了一回,还进行了表面甚欢的长谈,命运真是捉弄人。

天!他发现自己有点被这个大汉奸吸引了,因为他在不知不觉模仿秦桧的习惯动作,他有这个毛病,学亲近之人的动作与语气。

他天生是个很容易亲近别人的人,所以,他从小就有很多朋友,穿开裆裤时期的,系红领巾时期的、戴团徽时期的、大学时期的、直到工作时期的……

他喜欢交各种类型的朋友,青梅竹马的、相逢偶遇的、聪明英俊的、傻巴里几的、哥们意气的、志趣相投的……甚至混黑道的。

虽然他跟这些朋友好的时候真如兄弟一样,但那时的他真的不懂得珍惜这些友情。

而且,他有个毛病——喜欢纯粹的朋友,哪怕这个朋友有很多的缺点或恶习,甚至是个恶人,只要不加掩饰,他都会接受。

或许因为他也是纯粹的人,从不掩饰自己的缺点,所以他的眼里容不得沙子,讨厌表里不一的人,他更愿意称之为假人。

但这世上,又有多少纯粹的人,总有他曾真心视为兄弟的朋友,会在某个触发内心的瞬间,露出不一样的面目,令他失望。

于是,这些不同时期的朋友,随着时光的流逝,旧面孔渐渐隐没,新面孔不断出现。

也有一些真朋友,由于失去联络太久,在人生的长河中,即使再次偶遇,也仅是漠然地点点头,擦肩而过。

不知几曾少年时的激情,是否在彼此涸锢的心海里激起一丝的涟漪。

然而,就在他的不懂珍惜和挑剔的目光中,他仍然在中学时代收获了两个一生难忘的挚友。

即便在后世的功利社会中,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甚至其中的一个早已跟他失去了联系,但他每想到这两个名子,就会从心底泛出浓浓的暖意,一个叫王昆,一个叫丁东。

他发现“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一名句,用在一起走过成长之路的朋友身上才是合适的,无邪的花季、无悔的青春、铸下最动人的友情。

他的中学时代是他心目中的黑暗时代,虽然那所重点中学是当地人心目中的神圣殿堂——高考升学率高达80%以上的百年名校。

在这个他不认为是自己母校的学校里——他认为母校如同母亲一样只能有一个,他在真正母校——小学得以释放的各方面个性受到了全面打压,不屈的性格使他完成了由尊重权威下的顽皮,转变到彻底颠覆权威的叛逆之路。

王昆是他小学时代的同班同学——一个年龄小小、个子小小的无锡少年,在为了升入重点中学、各凭关系转学的短暂分开后,他和他幸运地在同一所中学的同一个班级重逢了。

小学时的了解到中学陌生环境的失落,使他俩自然而然地贴得很近。

不可否认,突然的落差是他产生叛逆心理的重要因素,毕竟经历了小学时代的辉煌之后,乍到了一个聚集了全市小学尖子生的集体里,他一点也不显得突出。

直到有一天他无意中听到隔座的女孩评论班上最好看的男生是他时,他才明白了自己的独有魅力,立刻想到小学三年级时一大帮同班女孩到他家的那件事,他刚好在外面疯去了,回来后听父母说了还不太相信——十几个女孩子把开门的父亲吓了一跳。

哈!他后来才知道女生一向比男生早熟的。

大概在这一语道破天机的女生悄悄话的刺激下,他体内的男性荷尔蒙在某一天剧烈爆发。

他那被女生艳羡的俊俏脸蛋上,蹦出了一颗接一颗的青春美丽痘,几周功夫就爬满他的五官,甚至别人看不到的背上、屁股上也有,使他成为班上第一个生出此难堪之物的人,也使他以后的青春期大半在跟这些厌物的搏斗中度过。

这种搏斗一直持续到高中时期,最终以他的失败而告终——在他的脸上留下了清晰可见的“月球表面”。

在那所一心为培养上大学人才而施以层层高压、将学生个性彻底禁锢的学校,他顽强地坚守着自我,不可避免地与校规、与班主任碰撞,结果当然是他碰得头破血流。

那时慰藉他的只有王昆这个好朋友,在失去赖以骄傲的资本后,他大部分的课余时间都跟王昆在一起,两人当时的最大爱好是下棋——象棋、军棋、跳棋、五子棋……

那时所能找到的各种棋类,除了中华的国粹——围棋,他天生不喜欢这个劳什子。

俩人经常下得昏天黑地,吵得不可开交,但丝毫不影响彼此的友情。

王昆的离开是当时最令他黯然神伤的事——随父母的工作调动返回无锡,他这辈子都不能原谅自己的是:那一天,王昆来他家找他,当时他正处于阶段性的自闭状态中——如同女子每月一次的情绪失控一样,他对王昆的到来十分冷淡,连门都没让进就将王昆打发走了。

直到一个礼拜后,王昆忽然从班里、从他的生活里消失。

他才明白,那一天,王昆是来跟他告别的,他才明白,他伤了一个最好的朋友的心,王昆走的时候,连联系方式都没留给他。

那句大话西游的名言同样适用于这份突然中断的友情:曾经有一份真挚的感情放在他的面前,他却没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他如父母之愿考上了那重点中学的高中,当然,他也是有些高兴的,因为又有一个新朋友走进了他的人生:丁东。

其实他和丁东的最初接近,只是因为彼此顺路,放学时正好作伴。

丁东是个胖子,他自幼对胖子就有特殊的感情,难怪他对陈矩念念不忘,可能是在其身上看到丁东的影子吧。

他觉得胖子是天生的喜剧人物。

他讨厌悲剧,自童年时看了那部台湾电影《妈妈再爱我一次》,流了一大把的鼻涕眼泪之后,他再也不愿看悲剧故事了,这也是后世名著《红楼梦》与《红与黑》他看了几遍都没法看到结尾的原因。

其实《妈妈再爱我一次》不是悲剧片,至少结尾是喜剧的,儿子以一曲儿歌《世上只有妈妈好》唤醒母亲尘封多年的记忆,母子相认大团圆。

但真实的人生中有多少是大团圆结局的,酸甜苦辣的人生只有1/4是甜的,人又何苦自寻烦恼,还制造那么多悲剧故事赚大众的眼泪,哭得还嫌不够么?

他喜欢笑,即便在内心最悲苦的时候也含着泪笑,笑面人生是他坚守的处世之道。

所以,他充分利用自己的笑细胞与丁东的喜剧效果,经常在班上的文娱活动中表演小品,也算是开辟新的出风头场合吧。

他俩后来还参加了全校文娱晚会的节目竞选而最终落选,他一直认为他写的那个针砭学生作弊的剧本是他少年时最有代表性的文字成就,可惜后来遗失了。

表演的时候很轰动,他觉得落选的原因是题材的敏感,但他发誓自己一定会登上学校的那个大舞台。

他的誓言很少落空,不知是上帝的关照还是他的运气,街舞旋风般地出现了,以另类前卫的特点征服了大陆千万青少年的心。

天生是弄潮儿的他立刻赶上这个潮流,用从老妈处骗来的钱交了学费,利用晚自习之际逃课去学街舞。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老话真的不假,他没日没夜地苦练,完成了几乎不可能的体质转变。

两个月间,毫无武术根基的他竟然学会了只有武术、体操运动员才能掌握的各种高难度技巧。

课余时间,他穿着大T恤和宽牛仔裤,戴着黑球帽,脚蹬红舞鞋,不无炫耀地在同学们跟前卖弄那电闪雷鸣般的舞姿,不时串以180度大劈叉、下腰、空翻等惊险动作……

面对女孩子们的尖叫,他嘴角泛出不羁的微笑,很快声名大噪。

在百年校庆之际,他如愿以偿地登上那座大舞台的中央,让所有的掌声响起来……

眼前的秦桧,至少是个纯粹的人,一个纯粹的汉奸,毫不掩饰自己的野心。

明日不无遗憾地想,你若不叫秦桧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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