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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男儿当自强

“傲气面对万重浪,热血像那红日光。胆似铁打,骨如精钢,胸襟百千丈,眼光万里长。我发奋图强做好汉……”一串粗犷豪迈的歌词,从一身铜臭的明日嘴里吐出,虽有些不伦不类,却自有一股阳刚之气。

当他的歌声刚起时,李师师的古筝一滞,被这横空杀出的伴唱扰乱,当年在开封时,她也不少遇见这等情况,当即摇指拨弦,续上了节奏。

这首歌应该是改编自将军令的古曲,两者的旋律虽然相似,但并不完全吻合,要是换了一般的乐手,很难做到琴瑟和鸣,也就达不到明日想要的效果,变成画虎不成反类犬。

而李师师不愧是一代大家,竟然随着明日的歌声即弹即编,很快变得行云流水,有如天作之合,毕竟两者系出同源,殊途同归。

本来,明日算是伴唱,随着歌声跟器乐的契合,反客为主,将李师师变成了伴奏。

正所谓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一曲后世传唱的雄壮之歌,仿佛跨越时光之河,流淌在千年之前的典雅阁楼中:“……做个好汉子,每天要自强!热血男儿汉,比太阳更光……”

楼下迎客的小丫鬟,不知何时到了二楼,倚门翘首,惊奇地看着这个难掩文质之气的阔绰商贾,竟然唱出如此荡气回肠的歌儿,实在令人刮目相看。

原本斟茶倒水的女使,也站在边上发呆,她跟随李师师多年,遍赏名曲,这首歌竟是闻所未闻,堪称绝品,难道是哪位大家的新作,被眼前的铜臭汉购得?偏偏他又唱得这般好,哪像一个只知摆阔的俗物?

翁顺听得一愣一愣的,从来不知相公有这等才华啊?也从未听他尝过这首歌啊!歌词如此直白阔达,完全不似相公的昔日文风。

而且,他的唱腔分明是燕京口音,是了,一定是他受北人熏陶,在北国写出的作品,才会如此豪放,颇有文坛大豪苏东坡之风。

一干错愕的客人,此时才回过味来,一名满脸横肉的仆从早就看明日不顺眼了,忍不住代主人出头:“咄!师师演奏,岂容你……”

然而,他的喝声刚出一半,就被主人上手捂嘴,原来其余客人皆怒目而视,恼这个不识好歹的下人,扰了大家的听兴。

明日浑然不觉,渐入佳境,难得在这时代找到后世的唱K感觉。

此前几次的灵机一唱,或临生死、或触景伤情,皆是清唱,哪有此时的高山流水、知音相合。

及至高峰,他腾地站起来,近乎声嘶力竭、豪情万丈地喊出:“……让海天为我聚能量,去开天辟地,为我理想去闯,看碧波高壮,又看碧空广阔浩气扬,我是男儿当自强!”

明日急流勇退,猛地收声,一屁股坐下,仰头灌下一杯浓茶,面红脖子粗,酣畅淋漓,一舒变成秦桧后的郁积之气,只觉今日便是见不到李师师一面,也不枉此行了。

古筝声仍旧依依难舍,余音不绝。

阁中的所有人均意犹未尽,恨不得再听几遍,如此神曲,才是人间能得几回闻啊!

直到筝弦一划,戛然而止,满座皆静。

良久,才有一个年长商贾颤巍巍垂泪道:“老夫好似梦回戎马时光,在将军帐下,只求杀敌,一心报国……”

又有一名粗黑的商贾哽咽道:“俺也好像回到了少年时,对着大海长空,红日将出,打拳习武,气吞云天……”

更有一名面带刀疤的商贾失神道:“想我当年,啸聚山林,快意恩仇,亦不过如此……”

一时间,座间尽是饮泣之声,无不勾引年轻时的壮志凌云、叱咤情怀。

对面的垂帘后传出幽幽一叹:“这位官人,请进帘一见。”

李师师说的是谁,大家都知道,所有的目光皆投过来。

明日一呆,虽然他开腔的动机便是在此,但一曲唱完,不觉淡了此心,这时真的听到李师师相邀,竟不敢相信。

人生便是如此,梦寐以求而不得,黯然失意转机现。

“老爷!”翁顺赶紧提醒,得到天下第一名妓的青睐,哪怕是过气的,也是与有荣焉。

明日这才“哦”了一声,一副受宠若惊之态,如同在大殿之上,对着赵官家长长地唱了一个“喏”,便屁颠屁颠地迈步过去。

逗得小丫鬟“扑哧”一声。

在座客人这才从刚刚听歌的感动中回过神来,回归男人的劣根性,眼中皆充满了吃惊、羡慕、嫉妒,恨不能以身相代。

就在明日即将一脚踏入帘中之际,有一人再也按捺不住,叫一声“师师怎可厚此薄彼”,便一头冲上来,却是要仿效明日之前的心思,欲强闯后台。

此人是那面带刀疤的商贾,从他方才的感叹中,年轻时混过绿林,身手自是不弱,竟后发先至,越过了明日,就要捷足先登。

不曾想,从帘中毫无声息地一剑刺出,不偏不倚,直指刀疤汉的咽喉,也亏此人身手了得,一个千斤坠,定在原地。

身后一片惊呼,那把闪着寒光的长剑亦定住,剑尖距离刀疤汉的喉结仅有一丝,只需轻轻一送,便取了他小命。

边上的明日也吓得停住脚步,他曾受教于君不见七侠,剑识非同一般,立刻做出判断,这毫无征兆的一剑,若是刺向他,决计避不开,小把式也压根来不及救命。

原来传言竟是真的,李师师真的是剑术高手,而且是高手中的高手。

明日感觉自己的脖子也凉飕飕,忽然后悔来了,恨不得立刻打道回府。

刀疤汉慢慢地后退,总算脱离致命的距离,已惊出一身冷汗,嘶声致歉:“在下一时冲动,失礼失礼。”

那把剑倏地不见,明日这才注意到,剑出剑没,细密的珠帘竟然纹丝不动,这份功力,不输于七侠之首——已仙逝的君不见君。

众人惊魂稍定,那粗黑的商贾蓦地一击掌:“果然是飞将军!好剑法!”

其余人纷纷附和:“师师真乃天人也……今日我等大饱耳福、大开眼界……端的不虚此行啊……”

李师师娇音不改,似是没有发生刚才的不愉快:“感谢列位厚爱,师师就不留客了。”

众人喏喏连声,再不敢动别的心思,纷纷告辞。

明日忙跟着转身,打算拔脚开溜,便听得李师师语气一寒:“秦三,你要做甚?还不给我进来!”

那语气不容拒绝,好似熟人之间的招呼,又似上级对下级的命令,亦似……有一丝女子对男子的幽怨。

秦三?明日的耳朵先捕捉到这两个字,眼睛顿时瞪大,这不是秦桧的小名吗?俺的娘,李师师竟然认得自己,貌似还关系匪浅,这情报工作咋做的,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他不由怒视翁顺,一副你这厮误我的无声控诉之态。

翁顺也是莫名其妙,相公当年在开封,被夫人看得甚紧,从不涉足风月场所,怎会识得花魁娘子?

不过也不是坏事啊,这等飞来艳福,旁人还求之不得呢!相公明明是削尖了脑袋,要来看人家么,怎么事到临头,却好像见了鬼一样?

翁顺下意识地走上前,要跟随相公入内,顺便也沾沾光,一瞻仙容,却被李师师一口喝止:“秦三那下人,留在外面!”

正在下楼的客人听得真切,倒也不嫉妒了,原来这个叫秦三的家伙跟李师师是旧相识,搞不好还是入幕之宾呢,只剩下又羡又恨,还有各般香艳的想象。

既然逃不过,只有恭敬不如从命了,明日硬着头皮,又回过身,一头杵进了垂帘之中。

眼前一花,却是一个空荡荡的所在,雪白的羊毛地毯上,摆着一架紫檀色的古筝,边上是一个方案,上有茶水。

案旁立着一位一袭白色道袍的妇人,体态风流,头戴一顶白纱帷帽,罩至肩下,看不清五官,腰间系着一柄龙凤檀鞘宝剑和一对玉环。

这就是千呼万唤不出来的李师师了?

明日不知是失望呢、还是失望?原来刀疤汉就是闯进来,也看不到她的真容,这是双重防护啊。

他的忐忑和好奇一上一下,上下打量着这位活在后世传说中的人物,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诚不欺我。

她俏立在淡淡的烛光下,朦胧而飘逸,有若仙人,似乎真的当了女道士。

宋人男子爱穿道袍,因其宽松,不分士庶,都爱作为便服,时称道服,相当于后世的休闲服。

而女子若是穿上道服,便是真的出家当道士了,又称女冠。

原来道教在宋朝极盛,隐然国教,赵构之父——太上皇在位时,便自号教主道君皇帝,举国大建道观,修置道官,甚至一度尊道废佛。

女道士则是自唐以来的风习,不少传奇女子或为情所伤、或躲灾避祸,不得已出家,又舍不得一头青丝,道家便成为最好的选择,当然还俗也方便。

最著名的,便是那四大美女之一的杨贵妃,进了一回道观,便成了公公唐玄宗的女人,留下“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的千古绝唱。

“秦三,我等你多时,你竟然拖到现在,才来见我?”李师师竟是兴师问罪的语气。

“啊?”明日大惊失色,这简单的几句话,传达的信息量,也太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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