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9824800000123

第123章

贼盗

国初定:失走牲畜过三日向附近札萨克处禀明缉获,若不禀明缉获,每头匹罚羊一只。

亡失牲畜冒称己有者,罚三九。借认取者,罚一九。因无失主隐匿者,罚一九。辄骑亡失牲畜者,罚一五。

又定:亡失牲畜路人擅自收留者,以盗论。

又定:出首盗贼可疑者,令盗贼立誓,不令出首人立誓。

又定:窝隐盗贼者,王罚九九,札萨克贝勒、贝子、公罚七九,台吉罚五九。台吉为盗者,罚七九。若事发不承认者,令其伯叔立誓,无伯叔,令其伯叔之子立誓。

又定:伙隐盗贼不首者,王罚三九,札萨克贝勒、贝子、公罚二九,台吉罚一九。

又定:凡驼马牛羊一人盗者,不分主仆绞。二人盗,斩一人。三人盗,斩二人。众人伙盗者,为首二人斩,余俱为从,鞭一百,罚三九。家奴偷盗,鞭一百,追取所有。无可追者,于其主名下加倍追取。籍没为首人妻子家产牲畜,并为从人所罚牲畜,俱给失主。

又定:凡偷盗驼马牛羊情有可疑者,令立誓,若立誓,免其罪,不立誓,照前例治罪,其妻子家奴免籍没,追取所有牲畜,并向该管主罚一九牲畜,给与失主。

又定:贼已发觉,王等不行拿解,以致疏脱者,以窝盗论。

又定:盗财物者,除照数赔偿外,所盗财物值犙牛以上价,罚三九,值羊价罚一九,以下罚犋牛一头。

又定:盗贼未致十岁者,不以盗论。

康熙元年题准:台吉官员等,携家擅出斥堠游牧,及窝隐偷盗喀尔喀马匹贼人,擅责喀尔喀人劫夺马匹什物者,革职,家产籍没。从往人各鞭一百。斥堠官员革职,罚三九。兵丁鞭一百。都统等官不知情者免议。所没家产及罚物,给喀尔喀失主。其妻子不准给,取赎价与之。

二年题准:死犯逃脱者,收管官员罚三九,骁骑校革职,罚二九,拨什库鞭一百,兵丁鞭八十。若脱逃不系死犯者,官员罚二九,骁骑校罚一九,拨什库鞭八十,兵丁鞭五十。逃犯若被旁人捉获,即以所罚给捉获人,如无捉获人,给札萨克王、贝勒等。

四年题准:外藩蒙古各旗佐领下有为盗者,罚该佐领二九,骁骑校一九,拨什库七头,十家长鞭一百,罚一九。一佐领下有盗二次者,佐领革职,罚二九;骁骑校革职,罚一九;拨什库鞭一百,罚一九;十家长鞭一百,家产籍没。一参领下有盗三次者,参领罚三九。一旗下有盗三次者,管旗王、贝勒、贝子、公等各罚五九,都统、副都统各罚三九。所属人偷盗者,该王、贝勒、贝子、公、台吉、塔布囊各罚三九。庶人家奴偷盗者,罚其主一九。王以下,若能严查所属,将为盗人拿解者免罪,仍给所罚之半。若失于稽查,被他旗人拿获者,都统以下所罚并给之,王等所罚入官。八旗游牧蒙古察哈尔人为盗,被获二次者,该管官罚三九,副管官员、佐领各罚二九,骁骑校、拨什库、十家长等照外藩蒙古治罪。苏鲁克人为盗,其头目亦照佐领治罪。盗贼或被失主捉获,或被旁人捉获,即送该札萨克王、贝勒、贝子、公、官员处,王等即拨人并失主捉获人解院。

五年题准:众人为伙,盗劫喀尔喀马匹等物者,除照例治罪如数赔还外,共罚给一九,所余家产妻子入官。若喀尔喀人将失物多捏谎报,令其为首人立誓,若立誓,照数赔给,不立誓,止照现在之数赔给。若喀尔喀人为伙盗劫内地马匹等物者,为首二人斩,二人斩一人,余各鞭一百,罚该管主一九,移文令其送至。

六年题准:捉获贼盗不解院,私议完结者,以盗坐罪,所罚物给出首人。管旗王以下至十家长,一并从重治罪。

十三年题准:凡明行抢劫者,系王罚马一百匹,贝勒、贝子、公罚马七十匹,台吉、塔布囊罚马五十匹。行劫杀人者,罚马外,顶替赔人。以兵器伤人致成残疾者,罚马外,仍以身价之半给二九。官民人行劫杀人伤人者,不分首从俱斩,妻子家产籍没。不曾杀人伤人者,为首二人绞,妻子家产籍没,为从者各鞭一百,罚三九。若止一人,鞭一百,籍没家产,免其妻子。二三人者,以一人为首,余为从,所罚没俱给失主。

又题准:台吉等亲身为盗者,革去爵级,追取所属人,免没家产。

又题准:发掘王、贝勒、贝子、公等墓者,为首一人斩,妻子家产籍没,余各鞭一百,罚三九。发台吉、塔布囊墓者,为首一人绞,余各鞭一百,罚二九。发官员墓者,为首一人鞭一百,罚三九,余各鞭一百,罚一九。发庶人墓者,为首一人鞭一百,罚一九,余各鞭八十,罚一九。罚没家产牲畜,俱给墓主。

又题准:劫夺罪不至死犯人者,为首人罚三九,余各罚一九。

十六年题准:在边界禁地偷窃劫夺者,被获,管旗王、贝勒等以下,并该管主严行治罪。

若不获,治所入汛地该管旗王、贝勒等罪,兼令赔偿窃夺之物。

十七年题准:傍人捉获盗马贼者,所籍没家产牲畜,以二分给之,一分给失主。

又题准:外藩蒙古王、公主、郡主等家人旗人偷向禁地采参者,为首人斩,妻子家产牲畜并所获俱入官;为从者鞭一百,家产牲畜并所获入官,免其妻子籍没。公主、郡主、王以下,台吉、塔布囊以上,遣家奴往者,各罚九九。都统以下,骁骑校以上,遣家奴往者,俱革职。拨什库、十家长另户之主遣家奴往者,鞭一百,革去拨什库、十家长,各罚一九,所遣家奴本身及妻子家产并牲畜所获俱入官。遣另户人往者,管旗王以下,十家长以上,俱照遣家奴例治罪。另户人家及家奴偷采该管人并各主不知者,俱鞭一百,罚三九。偷采参,旁人首发者,其参入官,交户部,折半价给出首人。私买卖者,系蒙古鞭一百,罚一九,内地人交刑部。

十九年题准:边禁等地方劫盗者,巡察官兵缉拿时,如抗拒,即斩。不曾抗拒被获者,果系盗贼,俱斩,妻子家产牲畜籍没,给与失主。不系盗贼,因其坏边,为首一人绞,除妻子外,家产牲畜籍没,余各鞭一百,罚三九。内地人出禁地劫盗者,官兵拿获,照内律治罪。

如内外官兵失于觉察,或失主或旁人捉获者,内地官革职,鞭一百,折赎。外地官革职,罚三九。内外兵丁各鞭一百。盗贼之主知而不举,被旁人出首者,以窝盗治罪。出首人令赴愿往旗分。若出首情虚,系官革职,罚三九,庶人鞭一百,罚一九。

二十二年题准:外藩蒙古人入内地为盗者,事发,量赔所盗物,其妻子家产牲畜籍没,及所罚一并入官。

同类推荐
  • 皇明典故纪闻

    皇明典故纪闻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医心方

    医心方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径中径又径

    径中径又径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辛白林

    辛白林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报恩论

    报恩论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热门推荐
  • 朱砂泪:第一皇后

    朱砂泪:第一皇后

    乐正锦姝,名震天天下的安凉公主,十四岁那年,她初遇景召皇子君临渊,她捉弄他,说他野心十足,他不曾言语,再次遇他,蒹葭池边,白衣翻飞,玉笛婉转,就那一眼,那一面,她爱上他,当她离开不久后,母后遭人诬陷与御医有染,被打入冷宫,心灰意冷,自戕而死,一夕之间,她从名震天下的公主沦为冷宫弃女,整整五年,受尽凌虐,朝不保夕,唯有婢女暮秋始终在她身边,不离不弃。终于,月圆之夜,他来找他,他说:我要与你结盟。她微微一怔,说:我无依无靠,无权无势,你找错人了。他笑:一个人只有被逼到绝境才会奋不顾身的反抗你助我除奸臣,我许你皇后之位,为你踏平安凉。
  • 顾华玉集

    顾华玉集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祥龙演义

    祥龙演义

    看观音的弟子如何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救出黄泉生母的故事
  • 宦妃权倾天下

    宦妃权倾天下

    她本为现代化先被继母和姐妹们欺凌致死,穿越成不受宠的相府嫡出大小姐,运用前世的制香技能,斗姨娘斗庶妹斗它个天翻地覆!本想靠双手在这异界挣个锦绣前程,谁知道被九千岁看上,还逼婚???他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厂督,人称九千岁。妖异邪肆,心狠手辣。偏偏被她的桀骜不驯吸引,一心收为己用。却不料嗜宠上瘾,发誓得到她的身和心!【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春回天府(成人卷)

    春回天府(成人卷)

    本书内容主要包括:中国力量、新家园、援建工地上的旗帜、告亲人书、当新家从手中一寸一寸升起、目光中的光、小城阳光、奠基、重建、悬空、你的名字在援建的路上疾行、还是那片土地、种在废墟上的太阳、记得、援建工人印象、重建,重建、家在彭州等等。
  • 无敌手术刀

    无敌手术刀

    无良小医生穿越异界,凭借小小手术刀玩转异世大陆……
  • 逍遥情仇

    逍遥情仇

    武林神秘教派逍遥派,第二十五代传人逍遥王子郭燊和逍遥公主闽红在完成清理门户任务的过程中,神秘的死于朝廷之手,留下了一个年仅三岁的儿子郭运国城。逍遥圣士啸笑天和逍遥圣女雪梅夫妇便担负起了既要扶养自己女儿又要扶养郭运国城并重振逍遥派的艰巨任务。两年后,他们的行踪暴露,遭到贪恋逍遥神剑的各派高手的联手追杀。啸笑天夫妇在九华山天台峰上终因寡不敌众,被打下万丈悬崖,两个小孩带着逍遥神剑不知去向。为了报仇,为了完成历代传人未完的任务,为了重振逍遥派,长大成人的郭运国城和啸玉开始了艰难血腥的江湖生活,并引出了一桩宫廷争夺皇权的秘事来……
  • 惊世盛宠之王妃要改嫁

    惊世盛宠之王妃要改嫁

    虞皓玥因飞机失事莫名穿越,醒来后成了凤岚的公主,为了平息两国的战争,自己被逼送去和亲,成了龙越国睿王的王妃,本以为此路前去坎坷,没想到睿王把她宠上了天,连皇位他为了她,想要就夺,想不要就丢,这个一个宠妻成狂的男人为自己爱的女人创天下的故事!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
  • 幸福之城

    幸福之城

    工作是嘉兴市中级法院的一名法官。已发表小说100万余字,散见于《小说选刊》、《中篇小说选刊》、《中国作家》、《江南》、《山花》、《百花洲》等期刊。
  • 神医丑妃狠彪悍

    神医丑妃狠彪悍

    奇耻大辱!向来只有她欺负别人!什么时候轮到她被欺负了?凭什么庶出的妹妹就可以风光大嫁挂着伪善的嘴脸恶毒到底?而她这个嫡出的女儿就要被谩骂殴打百般羞辱?夺她嫁妆,霸她房间,夺走她心?做他的春秋大梦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