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980400000037

第37章 大黑浴血战狼群(1)

三十一、是大黑,真的是大黑

这种狼的目光让人觉得可怕,胆小的人绝不敢看,我才不理它那一套,反正今晚不是它死就是我亡,我看见其他的狼还是不肯离开,狠了狠心,一咬牙,把打火机对准了绑在狼肚子上的垫子。

那只狼死死地瞪着我,我看出它眼神里的惊恐,可能它也知道我又要烧它了,非但没有一点儿哀求的意思,反而更加凶猛地冲我龇牙。狼是一种不甘屈服的智能动物,就从这一点越挫越勇的气度上看,反倒有些像人类。看着这只不惧死的狼,我决定放它一马,如果其他狼肯在十分钟之后离去,那么等到天亮,我就放了这只狼,如果其他的狼还是坚持不肯走,那我就只能再狠一狠心了。

我收回打火机,望着那只狼,那只狼也凶狠地盯着我,我说:“狼老弟,咱们也无冤无仇的,你不来吃我,我也就不会杀你,只要你的同伴十分钟之内离开这里,我就不会再烧你,天亮就放你走,要是你的同伴们不肯走,那我也没办法,你要活命,咱们也要活命,对不?”

刘志吃惊地瞪着我,他不相信狼真的可以听懂人的话,瞪了我一会儿,反问:“你怎么跟一只狼讲话?它懂个屁呀!”

我没吭声,坚守自己十分钟的诺言,那只狼虽然被烧得痛苦不堪,但是却在我说完那段话后,突然停止了嚎叫。刘志感到十分惊疑,惊诧地瞪着那只狼,然后又看看我,什么也没说。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围观的狼仍然不肯走,它们可能都饿了很长一段时间了。的确,这一段时间的大风雪,不光人受了灾,狼也断了顿,我看见那些狼的眼睛都格外绿,人们常说饿得两眼发绿,大概就是从狼引申而来的吧?

十分钟很快过去,看见我站起了身,那只狼大概也知道自己的大限将至,又声嘶力竭地嚎叫起来,我说:“没办法,狼老弟,一路走好吧!”然后打着了打火机。

狼肚子上绑的那层垫子是最厚也是最多的,熊熊的火苗一下子蹿了起来,风助火势,火烧得很大,火苗直接吞噬了狼的脑袋,从腹部一直烧到顶部。我觉得这是我所做过的最没有人性的事了,虽然那是一只狼,但是我觉得这样反而更让人觉得残忍,如果不是从多方面因素考虑,我倒宁愿与这只狼进行一番真正的较量,实打实地对抗,而不是搞这种一方强迫另一方的残忍。

现实就这么残酷,任何人都逃不脱现实的摆布,失败的一方必须付出惨痛的代价。我狠着心,看着那只狼被大火烧得皮肉吱吱地响,像是在冒油,接着还听见烧焦的水泡爆裂的声音,自己都有点儿看不下去了。

狼群有点儿想撤退的意思,但是还存在着最后的一点犹疑,在原地转着圈,看着自己将要被活活烧死的同伴,凄惨地仰头嚎叫。突然,机舱里传出了一些动静,杨中华可能是一段时间的昏迷之后,突然又清醒了,他好像是站起来,然后又被杂物给绊倒在机舱里,发出咕咚的声响。我借着火光往机舱里看,最里面看不清,黑乎乎的一片。刘志就往机舱里面喊;“中华!中华!”

我们都有点儿担心,担心会不会有别的狼找到什么缝子,然后趁我们在机头烧狼的时候,偷袭机舱里面的人。很快,我们的担心就消除了,我看见杨中华正摇摇摆摆地走过来,他已经完全清醒了,钻出机窗,向四周看了一看,吃惊地说:“这么多狼!”

围观的狼群见机舱中突然又有我们的同伙走出来,于是确信机舱里面可能还隐伏了更多的人,它们计算了一下双方的实力,觉得真要开起战来,极有可能讨不到便宜,再加上被烧的那只狼又叫得凄惨,围观的狼终于全线撤退。

看着狼风卷残云一般瞬间就消失在茫茫雪夜里,我们终于出了口气,但那只被我们捉住的狼却已经在大火中断了气,皮肉都已经烧得焦熟了。杨中华还没搞清楚状况,可能他在被米-17抛出机舱的时候脑子受到了很大的震荡,现在刚清醒过来,还没有回想起当时的情形,有点儿迷迷糊糊的。

刘志说:“米-17迫降的时候出了点儿意外,你被甩出了机舱,后来就一直昏迷,直到刚才才醒。你还不知道,我们被狼给包围了,幸亏肖兵想的点子,抓住了一只狼,要不然我们可都早被那些狼给吃掉了。”

杨中华还有些不太清醒,问刘志怎么抓住的狼,刘志现在的心情有点儿兴奋,狼群退了,自己的战友也清醒了,心里说不出的高兴,就一点一点地讲给杨中华听。

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大家都暂时忘记了机舱外的寒冷,火还在烧,那只狼最外层的皮肉已经被烧得焦烂了,虽然散发着一股机油的难闻气味,但在饥饿不堪的我们闻来,却也无比鲜美。大家都饿了一整天,急需一些食物果腹,刘志首先提议:“还没吃过狼肉呢!正好饿得很,咱们补充体力,天亮就出发,找到路好回去,早点返回,也免得大家都为我们担心。”

和狼对峙了一晚,夜色已经不再那么黑沉,雪地反射的微光稍微明亮了一些。我跳下直升机,从雪地里找到几块玻璃碎片。刘志把死狼抛下来,和杨中华两个人跳到雪地里。我们就蹲在冰冷的积雪上,借着积雪的光线用碎玻璃割狼肉吃。

狼是那种运动型兽类,肉质粗劲,而且很糙,但大家肚子饿得厉害,谁也顾不了那么多,即使机油味刺鼻地难闻,我们还是割下几大块肉,捏着鼻子咽了下去。

我那根牛皮的腰带被烧焦了一截,这还是离开部队时带回的留念,现在竟然被我烧残了,感觉有点可惜,抽回来围在腰上试了一下,还勉强可以用,不至于要提着裤子到处跑。我系好腰带,让刘志和杨中华回机舱里休息,自己站在机舱外面把风。等天一放亮,我们就出发,去找先巴大叔住的那个小村子,补充能源之后,再找路回去。

刘志可能是第一次这样近距离与狼交锋,提心吊胆了一夜之后,感觉很疲倦,而杨中华看起来还有些不太清醒,就在机舱里面靠近出口的地方随便找个地方躺下休息,让我一有事就叫他们。

雪夜寒冷,达杰送的那双登山靴也抵不住寒气的入侵,我在雪地里来回走了一会儿,感觉到两只脚发麻,脚指头似乎已经不存在了。我怕冻残了脚,就爬到机头上坐着。

四周一片孤寂的白,还沉浸在天色未亮的黑暗中,没有见过旷野的朋友可以在脑海中想象一下那一望无际的空旷,空旷得让人有点儿心酸。我望着眼前那一片茫茫无边的苍凉之地,从不抽烟的我突然就想抽根烟,也许抽烟可以释放我心底所有的寂寞和孤独。

我喊刘志扔根烟过来。刘志掏出半包烟,扔了出来。我接住,抽了一根烟叼在嘴巴里,扣动打火机,想点火,一阵风吹过来,扑灭了火苗。我望着雪地上被烧死的那只狼发呆,它不光被我们烧死了,而且还被我们吃掉了一大片肉,这算是狼对人的残忍,还是人对狼的无情?生存,远比只是单纯的吃饭要艰难得多,想着那些住在暖房里讨好主人的狗,再想想眼前这些为了争一口食物来混个温饱的狼,这就是狗从狼进化而来,脑容量却越来越小,狼变得越来越狡诈,狗却变得越来越愚笨的真实原因吗?自我进化,时时刻刻提醒自己眼前最严重的生存危机,监视身边所有的一切生存环境,侦察危机,预测危机,克服危机,在危机中生存,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生存手段和能力。宁做一只雪夜中顶风的狼,也不要当一只讨口剩饭混饱腹的狗,这就是人类数百万年不断进化并优胜劣汰生存至今的真理!强者生存,弱者沉沦,动物是这样,人类是这样,整个地球上所有的物种都是这样!

我把烟塞回烟盒里,从机头上跳下来,再次走到雪地里,四周没有树木,也没有河流,想通过树木的年轮和河流的走向来辨别方位也不可能。天上也没有星光和月亮,什么也看不到,我弯下腰去,开始刨地上的雪,雪积得很厚,最底层的雪被冻得硬邦邦的,挖不动,我随手掰断了一根狼肋骨,使劲砸下面的雪壳子,终于砸出了一个洞,再把附近的雪块敲开,露出了雪下湿润的泥土。我脱掉手套,把手伸到雪下面掏摸了两把,雪下还长着草,我摸了摸草的长势和倾倒时的方向,摸着摸着,竟然还摸到了一个草原鼠的小洞。

这是个废弃的草原鼠洞,那群鼠子可能是早就被狼给吃了,也可能是一早搬了家,所以留下了这个废弃的洞坑,我兴奋得用狼骨头把雪再敲开一些,然后掘开鼠洞,观察鼠洞的高低走向。

草原上风沙大,夏季是草原鼠类繁殖最旺盛的时候,同时又是雨季降水量最多的时候,草原鼠在挖洞建家时,就会首先考虑到这些不利的因素。所以,所以,草原鼠的窝一般是里面高外面低,沿着地势由西北至东南倾斜的走向挖掘,这样在降水丰富的季节,雨水也不会流入它们的窝里。

我摸清了鼠洞的高低方位,再起身观察四周的地形,米-17迫降的时候,是被一股子强风给掀过来的,也就是说如果不出意外情况,现在从机尾至机头的倾斜方向就是当时强风吹过来的走向。这个风势推算出来的走向,再加上从鼠洞里推算出来的东西方位,我基本上确定了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原来,昨天下午我们的确是走错了路,几乎偏差了一百度方位,怪不得越走越觉得不对劲,视线中出现的那座山干扰了我的判断。

我终于搞清了方向,心里很兴奋,站起来跺了跺发麻的脚,看看四周的天色有些微微地放亮,就喊刘志和杨中华起来,在这样冰窖子一样的雪原上,多待一分钟就多一分生命危险,我宁愿在赶路的途中被冻得打哆嗦,也不想缩在机舱里面耗时间。我担心路上会再出现什么意外状况,到时会饿肚子,就先割下几块半生不熟的狼肉揣进怀里。

刘志出了点状况,他想撒尿,背对着风尿了一半,又被硬生生憋回去了,说:“不行,太冷了。”

我笑着告诉他:“撒尿会流失许多身体内的热量,你不是特别想撒尿的话,就最好先憋着。”然后用脚踢了些雪,盖到他尿过的地方,希望这种掩盖能掩埋住一部分气味,不会招惹来跟踪我们的狼。

我们走了一个小时之后,天色还没有大亮,半空中的雪纷纷扬扬地飘舞,风一会儿从侧面吹过来,吹着吹着,猛地一个急刹车,突然面前一股子强风就掀了过来,一个预防不及,人就被风顶得往后倒退几大步。有一次,刘志还直接一屁股就坐到了雪地上。

这是除了上次登天子峰之外,我所遇过的天气最恶劣的一次了,走了很久,还是一片白茫茫的雪原,刘志问我:“兄弟,这路对不对?可千万别又走错了。”我说:“放心吧,这次准没错,你看好杨中华,我到前面探探路。”说着,我加快脚步向前走,风很大,好像在故意和我较劲儿,猛力地把我往后推,顶着风向前走,鼻孔、耳朵里吹得全是雪片。我真想自己现在就变成个球,一路滚过去算了,还能省点儿力气。冲出一大段路之后,雪雾茫茫的视线中突然现出了一座山的轮廓,是天子峰!

我心头一阵狂喜,背过身去,远远地冲刘志和杨中华大声呼喊,叫他们加快速度,我看见他们两个人也兴奋得不行,加速向我这边跑,脚又被雪陷住了,一边跑一边摔跤,就那样一路翻滚着追上了我。我指着前面的山峰说:“看,这就是天子峰,别看比珠穆朗玛峰矮很多,可却陡得厉害,想登山的话,以后可以先来这里试试,不过最好是先找个向导。”

确定了天子峰的方位,就等于是找到了先巴大叔家,三个人心里都立即温暖了许多。我们一路走一路小跑着往前冲,三个小时之后,终于远远地看到了先巴大叔家的小房子。山区的房子盖得都不是很高,那是因为地理环境的原因,我一边用尽全身的力气往前冲,一边大声地呼喊先巴大叔和达杰的名字。

我正在大声呼喊的时候,突然听到空气中传来几声刚猛的獒的叫声,我一愣,脚下一个紧急刹车,差点儿滑倒。这叫声怎么这么像大黑?我还没来得及细想,就看见先巴大叔家的房门被一团黑影给撞开,然后那个黑影撒开了四条腿,飞快地向我冲过来。

虽然是在雪地上,积了那么厚的雪,人走起来都陷脚,可那团黑影却奔跑得飞快,像箭一样,四条腿几乎拉成了直线,像是漂浮在雪原上的一艘气垫船,呼地一下子就冲到了我面前,是大黑,真的是大黑!

我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大黑吗?大黑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难道是我被累昏了头,还是冻得麻木了,竟然出现了幻觉,我咬了咬手指头,已经冻得麻麻的,没感觉了。

大黑已经迎面扑过来,她人立而起,把两只宽大的脚掌搭到了我的肩膀上,好家伙,几乎与我齐头,然后也不管旁边有没有人,就伸出了她那黏糊糊的舌头,兴奋得肆无忌惮地舔我的脸。我还在迟疑中,没有想到大黑会这样热情和兴奋,被她那沉重的身子一扑,脚下再一滑,我摔了个仰面跤,被大黑压在了身子底下,她还在兴奋地用嘴拱我的手,舔我的头发和脸。

刘志和杨中华都看傻了眼,他们在给小村子里送救灾物资的时候,只感觉到大黑的凶猛和威严,从来没见过一只獒会摆出如此的姿态。

我好不容易才从大黑黏糊糊的舌头下挣脱出来,已经被她舔了一脸的哈喇子,我抹了把脸,说:“大黑,快带路,多吉大叔是不是也来啦?”大黑兴奋地甩开四条腿,一边往回跑,一边回头望着我,嗷嗷地叫,像是在回答我的话,可惜,在场所有的人都听不懂她在说些什么。

我们走到半路的时候,就看见多吉大叔还有先巴大叔一家都迎了出来,我走上去,奇怪地问多吉大叔:“怎么大叔你会和大黑在这里?什么时候来的?”我们终于喝上一了碗热辣辣的牦牛肉汤,麻木的手脚开始有了些知觉,先巴大婶昨天刚从镇子上回来,正碰到米-17空投救灾物资。先巴大婶给我们端来好吃的,又烧旺了火炉给我们暖着手脚,说:“有政府的救助,今年的冬天再冷,咱们都不怕啦!”

大黑突然把头伸过来,往我的怀里拱,我想起怀里还揣了几块狼肉,就掏出来,摆在桌上。达杰这两天正有些不舒服,像我上次一样拉肚子,正从屋后面出来,就问:“阿哥,那可是狼肉?我看着像。”我说:“是狼肉,我们昨天饿了一天,要不是晚上捉到只狼,今天都没力气走路了。”

刘志见大家都在疑惑我说的话,就抢过去,把昨天米-17失事,晚上我们又遇了狼的事详细地说了一遍,听得在场所有人都吃惊万分。先巴大叔说:“还好,肖兵知道和狼群斗智,要是硬拼,估计现在咱们也见不到你们了。你们还不知道山区狼的凶狠,在这样饥饿寒冷的大雪天,一只狼比得过平常的三只狼!”

我把肉汤碗里的牦牛肉挑了两块出来,喂给大黑吃,我知道这点儿东西还不够大黑塞牙缝的,只是为了奖励大黑对我的关心和热情。大黑也欣然接受,我还逗她,说:“大黑,回娘家啦,感觉怎么样?”

多吉大叔点上了一锅旱烟袋,他看见我们都没事,也没受什么伤,本来忧心着的脸也露出了一些笑意,打起精神,努力用一种轻松的口气说:“昨晚天都黑了,也没见你们回来,不晓得出了什么事,就感觉眼皮一直跳,心里堵得慌,实在熬不住了,天一黑透,就带着大黑出去找你们,一路找到这里来。”

同类推荐
  • 有你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时光

    有你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时光

    苏芸桦原本以为她幸运地拥有人人羡慕的婚姻,丈夫叶明杰温柔体贴,更是诚仁银行年轻有为的总裁。然而梦幻般完美的一切竟然只是一个假象,她做梦也不会想到,戴上戒指的那一刻,她就落入了他的圈套。原来她并非灰姑娘,而完美先生也不过是他为了达到目的所做的伪装……带着伤痕累累的心,苏芸桦远走他乡。数年后,苏芸桦决心放下过去,接受另外一段感情。但命运般的重逢,让她陷入迷茫——那个叫叶明杰的男人说:“也许我们的婚姻是从谎言开始,但我对你的心,自始至终都是真的。”面对汹涌而来的“真相”,她该如何选择?
  • 幻梦(百花小说)

    幻梦(百花小说)

    百花文学的源头当有二:“一是汉初司马迁的《史记》中的游侠、刺客列传;二是魏晋、六朝间盛行的‘杂记体’神异、志怪小说。”如果说先秦两汉乃至魏晋志怪,为武侠小说的产生构筑了坚实的基础,为之前奏;那么唐传奇在文学史上一领风骚时,武侠小说即真正开始萌芽。
  • 聊斋志异

    聊斋志异

    本书题材广泛,内容丰富,艺术成就很高。作品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都教授荐书:聊斋志异。
  • 为了母亲的微笑

    为了母亲的微笑

    由中国母亲网精心选编的真情散文集。为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办公室授权中国母亲网承办的“为了母亲的微笑”系列活动成果之一,全书以伟大的母爱来感召天下的孝心作为主旨,集认识功能、教育功能与审美功能为一体,既帮助人们认识了母爱的伟大,又教育了人们如何正确地回报母爱。共收录贾平凹、肖复兴等人74篇感悟母爱的文章,文章寄托了天下儿女对母爱的温暖记忆,共同抒发了对母爱的感悟。文辞质朴,不矫情、不做作、不伪饰,以情动人,从细节上体现了母爱的伟大,报恩慈母的顿悟。每篇文章的开头,精选有一条感悟母爱的哲理名言,使得全书既有感人至深的母爱情节,也使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对母爱有了理性的思考。
  • 月是故乡明

    月是故乡明

    本书是一部中短篇小说集,以反映女性生存状态为主题,体现当下社会环境中女性生存的方方面面,她们的快乐、痛苦、担当、承受与挣扎。这些女人有的是生活在小巷、古街中的江南女子;有的是成功企业家的太太;有的是心地善良、纯净美好的妓女;有的纠结于生儿育女,希望从中寻找自己的生命存在;有的在邪恶势力面前,感受自身的软弱与苍白;有的沉迷于婚姻外寻找快乐和安慰;有的误以为遭遇到天真烂漫的爱情却陷入被敲诈的危险境地,在爱情与风险的矛盾冲突中迷失了方向……
热门推荐
  • 英雄联盟之最强抽奖系统

    英雄联盟之最强抽奖系统

    作为普通大学生的慕容云,偶然获得了英雄联盟最强抽奖系统,自此走上一条装逼打脸,为民除害,脚踢负二代,拳打大奸商的道路。至于想看各色美女,小事一桩,做一个视野,全方位为你照亮她的美。
  • 你猜不透我的名

    你猜不透我的名

    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个体,不是离了谁就无法存活,而是拥有着才会更完美。你可以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行走,一个人双手紧握,但是我们都无法一个人拥抱自己。这样的世界造就了我们的依赖感,安全感,注定无法在没有你的世界里独活。然而上帝他不是善良的人,有注定相遇就有注定错过,然而那些不完美才让我们的世界更完美。因为错过所以珍惜。
  • 教师创新思维与语言表达

    教师创新思维与语言表达

    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而思维是语言的内核,思维的内容决定语言表达的形式;思维水平的差异,也直接影响语言表达水平的高低。《教师创新思维与语言表达》由贺永立、张万仪编著,本书是作者长期思考和教学的成果,原书首次出版之后得到了学者和语文老师的认可,本书主要从这样几个方面进行讨论:创新思维的要素、思维定势及分类、转换视角进行思考、创新思维的优化及发散思维、逆向思维和收敛思维,以及语言表达在这些环节中的运用。中间穿插了很多相关案例和思考题,对于教师的教学具有比较强的启发性。
  • 四分律比丘戒本

    四分律比丘戒本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毕业不失业

    毕业不失业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这是千百年来一代又一代莘莘学子们的真实写照。但如今既有满腹经纶,又具一腔热血的学子,能一夜之间就名满天下的可谓凤毛麟角。
  • 盛世芳华:嫡女不吃素

    盛世芳华:嫡女不吃素

    他是凤子龙孙,雍容尔雅,手段不凡,虽无太子之名,却有太子之权。她是世族贵女,聪慧狡黠,从容优雅,大齐世家之首秦家的嫡女,身世显赫,皇子求娶。相识于幼年,她在懵懂的年纪无意中看到了他荣华下面的万劫不复。
  • 领主来了

    领主来了

    领主是什么?李昂:有执照的大混混,官方认证的土豪!
  • 宋词三百首

    宋词三百首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穿越之逆袭联盟

    穿越之逆袭联盟

    论盯着自己的尸体看三天是怎样的感受?其实吧,还没来及有什么感受时就莫名其妙被带到了一个地方。“如果你看到这封信有什么不适,后果自负。”没错,这就是那个地方对待客人的态度,真特么没爱心。一座虚拟的城,却那么不依不饶,不依不饶的勾住了我的魂魄。是了,再次死亡又如何?看惯了生生死死,我也体会够了世事离别,谁料这一次的重归却已没有新鲜感,被那一张熟悉的脸淡漠,取而代之的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你……也叫宁月?”
  • 霸道天子第一妃

    霸道天子第一妃

    重生一回,她只想安静的生活,可他的出现,却分明的告诉她,一切都已经不可能。既然注定成为帝妃,那前世欠了她的,害了她的,统统拿命来偿还!后宫三千,她不是最美貌,不是最贤良,不是最聪慧,偏偏却是最懂他,看着这个不可一世的男人,沉沦在她的温柔乡;看着害过她的仇人,一步一步被逼上绝路;看着自己走上权利的巅峰——她笑了,然而满手的鲜血,满身的罪孽却再也无法洗净,她再也不是那朵盛开在彼岸的白莲……然而,他却对她说:“你的罪孽,有我来扛!十八层地狱,有我陪你……”可他并不知道,他是她最后一个敌人,面对挚爱的仇敌她该如何逃脱?两人之间可还有继续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