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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殷大boss等了半小时

这个人,是谁?

难道是,王阿姨?

胭脂的电话号码,新手机的号码,是自己亲自给选的,电信的朋友亲自送来的,怎么可能被林可思知道?

此时,门上有人敲门:“先生,马上开饭了。”

“恩。”殷斐沉声答。

忽然感觉这种声音这种喊开饭的声音语气和感觉很熟悉。

换上干净的衬衫和西裤,殷斐头发也没吹,便穿着拖鞋下楼。

楼梯上就闻见灌汤包的香味。

厨房和客厅餐厅间穿梭忙乎着几个女人的身影,胭脂,徐嫂,王阿姨——

蓦地,脑海一动,思绪有一瞬间的清明,好像回忆的门打开了一道缝隙。

那个王阿姨——

殷斐的脸色随即覆上冰冷。

林可思简直郁闷的担忧的相思的都要死掉了。

这些天,整整四十天。

没有胭脂的消息,没有胭脂的地址。

殷斐这个大混蛋简直就收独裁,暴君,把胭脂当成私有物质藏起来不给他知道。

难道就是朋友间的问候都不行,他和胭脂在加拿大近距离的相处了那么久,感情已经如同亲人一般。

殷斐!混蛋!

好不容易碰见带小馒头的王阿姨要来胭脂的电话,怎么就那吗寸劲儿,自己打电话怎么就那么点背,就被殷斐接到了,就拉进黑名单。

主要是但愿这霸王不会找胭脂的麻烦。

坐立不安,坐立不安。

“思子,你别转了,转的我脑袋疼。”

苍老的一声,林瑾扶着楼梯把手一步一步下来。

经过上次林可思婚礼的打击,林瑾大病一场,险些过去了,现在对胭脂的印象简直差到爪哇国。

胭脂,这孩子像什么话,有殷斐了就不要和思子打连连,搞的像我们林家多么低贱多么娶不起媳妇似的。

我们思子要什么样的姑娘没有啊,要什么样的都排队候着。

林瑾一辈子要强,看见林可思没魂似的在客厅转,重重的几下拍着楼梯扶手。

“思子,老爸告诉你一句话,天涯何处我芳草,没有芳草咱们种几亩,何必为一个别人孩子的妈,纠结成这样。我们林家,可不能出这样没出息的货。”

“爸,您看您怎么又自己下楼,有事情喊保姆扶着,或者喊我啊。”

“滚犊子,你,明天就给我相亲去。说媒的都给我电话打爆了,家世清白,年纪二十五,对你来说不大不小,照片你也看过,可以算作你们年轻人说的潮范儿,怎么你就不动心,多大了?三十二岁了,还当自己小呢。还玩笑。”

“嗯嗯,好,好,我去。”林可思现在一看见他爸就惭愧。

的确自己这一半的婚结的,让老爸在亲戚面前丢尽了脸。

又大病一场。

最近被老爸追的这场相亲,是无论如何躲不过去了。

不如爽快的答应,给他一个舒心。

“说准了?”林瑾脸上的核桃纹儿这才裂开,颤巍巍的掏出手机:“老哥哥,行了,我那傻儿子开窍了,那就定在明晚?恩,好,好。就这么定了啊。”

林可思扶着林瑾慢悠悠的步子坐进沙发。唉,什么年代了还相亲,自己玉树临风英俊潇洒,啥时候轮到相亲了。

明早,就得跟上刑一样。

难得一个美好的周末,安排相亲?!呵呵,呵呵呵呵。

寺庙边上的一家小茶楼,十分精致。

喝茶在江南的小城十分的流行,自古以来传下来的风俗。

不止文人骚客闲来无事喜欢三五小聚,就是穷人农夫,也喜欢空闲时邀朋唤友自己带着自己摘的茶叶来茶楼小座,一壶茶,一盘瓜子,一顿斗地主。

寺庙边上的茶楼在S市是一块风水宝地,生意兴旺,就是下雨天都能看见回廊上一桌子一桌子的人挤着,对面都听不清一桌子的人说话。

就是发呆,全城百姓们也喜欢出来看雨,聊天,江南小城,芭蕉叶滴答着水也是风景。

预定相亲的这座茶楼在小城十分出名,没有预约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有位。

所以媒人把时间定在早上。

因为唯有早晨人还算不多。相亲的男女彼此可以有个安宁的聊天看景的环境。

周末的早上不让睡懒觉,非要出来喝茶,真是,醉了。

林可思抱怨着把车开进停车场。

露天停车场,早晨车位还不挤。

茶楼建在寺庙旁边的山坡上,蜿蜒的树林里若隐若现的一处二层吊脚楼。

林可思早上起来跑步,然后洗完澡一看时间来不及了,还没吃饭就被林瑾嘟哝这催逼,急忙出来。

肚子咕咕的叫。

整个茶楼,只有一层又两桌人在摆自带的零食,熙熙攘攘的等人打电话。

二层一人没有,就自己。看样子,还是自己来早了。

等人等的百无聊赖万般百爪闹心。拿出手机,看着胭脂的号码发呆。

拉黑了。唉,出师未捷号先死啊。

最近一直没有沈曦的消息,也是奇怪了。

这一打听才知道她在公司一个朋友都没交,谁都不知道她的下落。

但是公司的危机却是过去了。

不知道打哪来的一千万赞助款,他自己又凑了几千万,危机算是应付过去。

但是做好事不留名的人是谁呢?

林可思也郁闷,没有无缘无故的早餐。暗中帮自己的人,一定是有所求,可是自己这一个多月没接到什么事情要自己偿还的人情。

郁闷。

林可思叹息一声,在一阵袭人的香味之中,感知到,人来了。

收起手机,抬头,一个个子高挑身材不瘦的女孩已经来到面前。

林可思微微有点吃惊,照片果然不靠谱,照片看的是脸,但是这女孩,她可真不瘦啊。

简直可以说是,微胖。

怎么的也有一百二三十斤吧。

圆圆的脸蛋,小模样倒是很俊俏。细眉大眼薄唇片能说会道儿的应该。

一身白色精致的套装,背着黄色的大皮包,林可思皱眉,又不是做推销,背这么大包干嘛。

再说猫腻本来就胖,还穿白色,就这还敢吹自己潮范儿。

林可思打量了一下确定她现在的身高不是自然高而是穿高跟鞋的高。

我靠,一米六出点头的个子,竟然有一百二三十斤。

这什么斤两。大胃王。

“请问,您是林可思,林先生?”胖姑娘试探性地问出声。

“我是,您好。”林可思皮笑肉不笑的点头,起身给胖姑娘拉开桌子前的藤椅。

“谢谢。我叫钟子莹。”胖姑娘微微颔首,俊俏的圆脸带着一丝娇羞。

“你好,请坐。”林可思回到自己座位先坐下,给钟子莹一个请的手势。

心里已经给这胖姑娘打了一个大大的叉。

就这样的,还年轻貌美,娇媚可人儿?就这样的还摩登潮范儿?

林可思真想说一句:“你坐,我还有事。”

但是他不敢。回家老爸那关就过不去,只好敷衍着。

“钟小姐,是海外归来?”

漫不经心的手指转着茶杯。

茶叶是黄绿清澈的龙井,看茶叶比看胖姑娘顺眼点。

“恩,英国伯明翰。”钟子莹憨憨的一笑回答。

这一笑,可给她带正了。嘴角上翘,薄唇红艳艳的,牙齿洁白洁白的。

笑容倒是甜美。

林可思十分礼貌得体地应了一句:“名校海归,失敬失敬。”

“嗨,林总客气,我阿姨说林总才是青年才俊,A市十佳杰出青年。认识您,真是有幸。”

钟子莹伸出手表示要握一下。

她的小手肉嘟嘟的手背上骨节缝那全是肉坑。

胭脂的小手手型好看,手背都是肉坑就很少见了,林可思这是第二次看见女孩子的手上都是肉,没有青须须的血管的。不过,她的手型,没有胭脂的好看。

钟子莹见林可思一直盯着自己的手看,不好意思的红了脸,想要把手收回去又觉得不礼貌,但是他一直看,是啥意思呢?

是不是看自己食指上带的戒指。

“呵呵,戒指的图案可能你不喜欢,很多人都说不喜欢,不过这是我留学时一个很好的朋友送的,说是他家乡的什么教派的图案,我觉得很新鲜,就一直带着了。”

“无妨。”林可思耸肩笑笑。傻姑娘,解释那么多对我真是浪费啊。

林可思看看腕表,准备彼此吃一碗面,然后就撤退了。

“吃面吗?蕈油面还是爆鱼面还是大排面?”

林可思问完便招手唤来墙边桌子上等客点餐的老阿姨。

“蕈油面吧,我上学时候就超级爱吃,出国后想了很长一段时间,想到哭,哈哈,然后回国就直接去了B市上班,还一直没吃过呢?你呢?什么面?”

林可思扶额,有点哭笑不得,这胖姑娘还挺自来熟,刚见面就能独自一人儿打开机关枪似的,把小时候的事都能翻出来。

看来挺爱说话。

“大排面吧。”林可思淡淡道。

然后便低头看手机。

钟子莹愣愣的瞅着林可思的状态,这时候有点懵。对方是啥意思。

她自己倒是没啥意见。

男人虽然年纪大了点,比自己大七岁,但是长的一点不老,气质温润很有亲切感,比照片上还温和。

重要是看得出来相亲的经验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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