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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重现古老帝国的辉煌(7)

“法老万岁!”莱迈姆领主喊道,然后一跃跳上了踏板,率领第一师出战。经历了漫长的等待和极力的克制,此刻他们除了有高昂的斗志,还有愤怒之下的勇猛,而他们的战马则精神饱满、强壮矫健。

他们冲进喜克索斯右翼,轻而易举地就将敌军切断,然后调转方向,进攻后方的敌军中心。此时进攻,时机最佳,敌我双方都已疲惫,突然间我军多了股新鲜力量,喜克索斯后方中心立刻就被突破。仅仅是一次深呼吸的时间,敌人就全线崩溃。

敌军残余力量涌着退往城门处,可此时即使是克拉塔斯的希卢克士兵也已经疲惫不堪,无力追赶了。有的站在一摞摞深及膝盖的伤亡士兵中,有的则靠着长矛休息,任喜克索斯人逃跑。这时就足见迈穆农的天才之处了,他一直留着第一师按兵不动,等的就是这一刻。第一师负责追敌,只见莱迈姆驾车追着敌人,手起刀落,不停挥动。

率先跑回到城门处的敌人,却发现城门砰的一声关闭了,将他们拒之门外。这一点是城内我方内线的功劳,他们号召底比斯的百姓起义,此城已经是我们的了。城中百姓关上城门,断掉喜克索斯残兵的退路。

莱迈姆对残敌仍穷追不舍,一直追到夜幕降临,追到战马筋疲力尽,把他们赶到三十英里开外,北去的道路上到处可见丢掉的武器、惨遭屠戮的尸体。

我驾着法老的金车,来到底比斯城主门前,法老站在踏板上,朝城墙上的哨兵高喊:“打开城门,让我通行!”他们朝下喊道:“是谁要求入城?”

“是我,塔摩斯,上下王国的统治者。”“法老!万岁!”

大门开了,迈穆农轻拍我的肩膀:“驾车过去,泰塔。”

我转过脸对着他:“原谅我,陛下。我发过誓,除非我的女主人洛斯特丽丝王后在我身边,否则我绝不踏入此城。我得把缰绳交给您了。”

“下车吧,”他柔声说道,“去,把你的女主人接来,要遵守你的誓言。”

他从我手中接过缰绳,我下了车,站在满是灰尘的路上,看着他驾着金车穿过大门,听到里面传来雷鸣般的欢呼声,那是底比斯的百姓在欢迎自己的国王。

我站在路边,看我军士兵依次随法老入城。他们一脸倦容,满身血迹,疲惫不堪,我这才感慨我们为胜利付出了多大的代价。我们得重建军队,才能继续追歼喜克索斯人。而到那时,塞利提斯的军队会再度壮大,他们的马也会康复。我们刚刚打赢了第一战,可我知道,要将这个暴君驱逐出我们的埃及,未来的日子里,还会有许多场战争等着我们。

希卢克军队经过的时候,我睁大眼睛寻找克拉塔斯,他却不在队列中。

辉给我找来一辆战车两匹好马,主动说道:“我陪你驾车吧,泰塔。”我摇了摇头。

“我一个人走会更快,”我说,“你进城吧,投入到胜利的喜悦中去吧,数不清的漂亮女孩都等着欢迎你回家呢。”

返程去南方之前,我驾车先去了战场。豺狼和鬣狗已经围在这里享受盛宴了,战场上听得见狼吼声、狗叫声,还混杂着垂死伤兵的呻吟声,死尸一堆一堆,像是洪水退后留在岸边的一堆堆浮游物。

我驾车来到最后见到克拉塔斯的地方,而这里已成了战场上最可怕的一隅。尸体堆得和我的战车一样高,满地的血都结成了厚厚的黑泥,我看到地上掉着克拉塔斯的战盔,下车捡了起来。头盔被打扁了,凹了进去,上面的羽毛也不见了。

我把头盔扔到一边,开始寻找克拉塔斯的肉体。我看到他的腿像一棵大刺槐树的树干那样从一堆尸体下面凸出来,这堆尸体是希卢克和喜克索斯双方战死方休的证明,我把尸体一个个移到旁边,找到了仰面倒下的克拉塔斯。他全身被血浸透,此时血已凝结成了黑块,头发沾在了一起,满脸的黑血,仿佛给他戴上了一张黑面具。

我跪在他身边,轻轻低语:“他们都必须要死吗?这些我珍爱的人,难道他们每一个都必须死吗?”我倾身上前,吻了吻他那沾着血的嘴唇。

他突然坐起来,盯着我。过了一会,他咧开大嘴,露出了他那孩子似的笑,开始跟我说话了:“塞特左鼻孔里结成痂的干鼻屎,真是场硬仗啊!”

“克拉塔斯!”我盯着他,高兴极了,“你真的会永生的。”

“这点什么时候都不用怀疑,我的老伙计。不过现在我需要点喝的。”

我跑到战车上取了一瓶红酒,他急忙伸出胳膊接过来,直接将红酒倒进了喉咙,酒喝完了,他把瓶子扔到一边,打了个嗝。

“这瓶刚好垫底,”他朝我眨眨眼睛,“好你个老鬼,这下快告诉我最近的酒馆在哪儿。”

我要把胜利的消息带回到埃勒芬蒂尼。一路上我跑得比任何船只都快,战车上只有我一个人,马拉得很轻松。我沿着往南的大路跑,每到一个驿站,都换一组马,马夫递给我一瓶酒、一块玉米面包或是奶酪,我趁他们换马的工夫吃掉。我一路疾驰,没睡过觉,连休息都没有。

夜里,有星星和月亮为我照路,还有荷鲁斯冥冥中用缰绳牵着我疲惫的双手。虽然我四肢无一处不疼痛,虽然我站在踏板上虚弱得头晕目眩,一路上却没有出任何问题。

沿路每经过一个驿站,每到达一个村庄,我都向人们喊出那激动人心的消息:“胜利了!大获全胜!法老在底比斯取得了胜利,喜克索斯垮台了。”

“啊,赞美众神吧!”他们对着我欢呼,“埃及和塔摩斯万岁!”

我继续往前疾驰。直到今天,南方沿路村民都会谈起我骑马传喜讯的事儿。他们说,那个憔悴的骑手,眼睛里堆着红血丝,衣服上蒙着厚厚一层土,还沾着干了的血迹,一头长发吹在风里,他就是胜利的先驱,他给埃勒芬蒂尼带去战场告捷的消息,我们埃及已经踏上了自由之路。

从底比斯到埃勒芬蒂尼,我驾车只花了两天两夜,到了宫殿,我浑身几乎不剩一点力气,女主人躺在水园,我摇摇晃晃走了进去,倒在她的睡椅旁。

“主人,”我嘴唇干裂,声音嘶哑,喉咙发炎,“法老大胜。我来接您回家。”

我们坐船顺河前往底比斯。两位公主也都与我同行,陪着她们的母后,为她宽心解闷。她俩陪她坐在露天的甲板上,唱歌给她听,俩人还不时猜个谜语,讲个笑话,可是那笑声中却透着哀伤,每次凝望自己的母亲,两人都掩饰不住眼底深切的担忧。

洛斯特丽丝太后身子十分虚弱,如一只受了重伤的小鸟。她瘦得皮包骨头,体重比10岁的小孩都轻,我毫不费力,就能把她抱走。疼痛吞噬着她的生命,每次疼起来,就像是肚子里有只可怕的螃蟹在横冲直撞,安眠花药粉已经不怎么起作用了。

船顺河转过最后一道弯,底比斯的城墙就遥遥在望了,我把她抱到船头,让她可以远远地眺望。我用一只胳膊架住她,和她一起回忆那些终生难忘的美好情景,一起重温那些无限快乐的年轻时光。

但仅仅这样就累坏了她。我们驶进迈穆农宫殿下的那个码头时,底比斯半数的百姓都等在那里,迎接她的队伍数不过来,塔摩斯法老站在人群最前面。

轿夫抬着她上了岸,人群中响起阵阵欢呼声。很多人之前从来没有见过她,而在她背井离乡的漫长岁月里,却一直流传着她的善心、爱民,她的种种传说。人群中有不少女人举着手中的婴儿,祈求她来赐福保佑,轿子经过的时候,这些人挤到前面,抢着去摸她那只垂在轿边的手。

“为我们向哈比祈祷,”他们纷纷请求,“埃及之母,请为我们祈祷。”

塔摩斯法老像平民的儿子那样走在她的轿子旁边,特修缇和贝凯莎紧跟在后面。两位公主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眼眶里却都噙着泪水。

阿顿已为太后备好了寝宫。一到门口,我就把所有人都打发走了,包括国王。我抱她到露台上,让她躺在葡萄藤架下的睡椅上,从这里她可以望向河对岸,看到心爱的底比斯那华丽的城墙。

天色晚了,我把她抱到卧室,放到亚麻床单上,她躺好后看着我,喃喃说道:“泰塔,你能再最后一次为我打开阿蒙拉迷宫吗?”

“主人,什么事我都会答应您。”我低头鞠躬,然后就去取我的药匣子。

我盘腿坐在床旁边的石板上,让她看着我准备药草。我把药草放在臼里,用雪花石制成的捣锤捣碎,用铜壶把水烧沸。

我端起热气腾腾的杯子,向她行礼。

“谢谢你。”她低语一声。我把杯中物喝掉,闭上眼睛等待着那熟悉却可怕的陷落,从现实的边缘,陷入到梦与幻境的世界。

等我清醒过来,油灯正吐着轻烟,光线摇曳,整个宫殿一片寂静。听不见河水声,也听不见睡梦中的城市发出一点响动,只能听到寝宫里梦魇之后心跳的颤声,和躺在丝绸枕头上女主人轻微的呼吸声。

我以为她睡着了。可是我抬起发抖的手,准备擦拭满脸的冷汗时,她却睁开了眼睛,“可怜的泰塔,是不是感觉很不好?”

我的情形比前两次都糟。我头痛欲裂,视线恍惚,我知道自己以后再也不能打开迷宫了,这是最后一次,我只为她一人做。

“我看见秃鹰和眼镜蛇被水隔开,分别站在河两岸。我看到河水潮涨潮落一百季,玉米包上了一百层外衣,河上有一百只鸟飞过。我看到战争的尘烟,剑光的晃动,看到尘雾中混着城市烧毁的浓烟。

“最后我看到眼镜蛇和秃鹰一起出现在国事议会,它们在一张湛蓝的丝布上交尾纠缠,城墙上挂着蓝色三角旗,还有很多蓝旗飘在寺庙的塔门上。”

“我看到挂着蓝旗的战车满世界驰骋,看到林立的纪念碑又高又宏伟,足以屹立千年而不倒。我看到五十个不同民族的人朝着纪念碑鞠躬行礼。”我叹口气,用手指压住太阳穴,让头上跳动的神经静下来,然后我说,“这就是我全部的幻境。”

之后,我俩谁都没有说话,也都没有动弹,过了很久,女主人才轻声说道:“要过一百年,上下两个王国才能统一;要历经百年的战争和努力,才能最终将喜克索斯逐出埃及的圣土。这对我的人民来说,太苦太难了。”

“但是最终会统一于蓝旗之下,你的子嗣、后代将会征服世界,所有的国家都会来朝拜献贡。”我为她解释后来的幻境。

“若有这些,我就知足了。”她长吁一口气,沉沉睡去。我没有睡,我知道她还需要我陪在身边。

她在黎明前最黑暗的那个时辰醒了过来,哭喊着大叫:“痛!神哪,好痛!”

我为她调了剂麻醉药。过了一会儿她说:“不那么痛了,可是我很冷。抱紧我,泰塔,用你的身体温暖我。”

我把她搂在怀里,抱着她看她睡着。

她再次醒来的时候,黎明的第一点光亮正怯怯地探出脑袋,从露台的门缝中爬进来。

“我这一生中只爱过两个男人,”她喃喃说道,“你是其中一个。或许下一次的生命轮回中,神会保佑我们,善待我们的爱。”

我哽咽无语。她又闭上了眼睛,却再也没有睁开。她是悄悄地溜走的,就这样弃我而去。她的最后一次呼吸,与先前并没有什么异样,只是在我吻她的时候,感觉到了唇间的寒意。

“再见,我的女主人,”我轻轻说道,“别了,我的心肝。”

这些书稿,我是在皇家防腐工忙碌的七十个昼夜里写出来的,这是我献给女主人最后的礼物。

防腐工带走她之前,我在她的右腰窝处切了个口,就像当时为塔努斯做的那样。我打开她的腹部,把里面那个夺了她性命的可怕梦魇取了出来。那是血肉模糊的一个怪球,不是人类的东西。我把它扔到火里,诅咒邪恶的塞特把这个肉球放到了她的肚里。

我准备了十个雪花石石瓶,把这些书卷装了进去。我要把它们留给她。我亲手绘制了她陵墓中的所有壁画,投入了我毕生的心血,每一笔每一道都表达着我对她的浓浓爱意。

我病了,也累了,真想和她一起长眠于此穴。可是我不能,我的两个公主和国王还在等着我的照料。他们需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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