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于书记喝口水,顿了顿道:“……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国家并没有政策让我们取缔合法的煤炭生产,虽然各地屡屡发生矿难,但并没有因噎废食。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对煤炭的需求只能是越来越大,我们没有必要也没有义务主动打掉自己的‘金饭碗’另外去‘讨饭’吃。我们目前需要做的,是加强对煤炭生产的严格管理,不能因为怕出事,怕麻烦,风险大而干脆抛弃之另起炉灶。三、这个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提到要关闭二十六家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你们考虑一下,这会涉及多少人员和资产,这些人员的去向和资产的流失或者废弃,政府考虑了吗?会不会引发不稳定因素呢?我们暂时不说那些投资几十万以下的什么石子厂、石膏厂、板材厂、选矿厂,只说皇迷镇的五家六证齐全的煤矿,可都是前几年由外地人以合法手续取得经营权的,基本上都是投资在千万元以上治理改造才具备生产能力的。如果我们三年之内将其关闭,政府又该怎样向这些老板解释呢?人家的巨额投资不能收回,我们给人家一个什么说法和交代呢?他们会不会说是政府欺骗他们呢?刚才我说过了,前年治理‘五小’矿山时,出现过这种情况,老板们不是联合起来,冲进冯县长的办公室了吗?现在我们又要关闭他们,政府又怎么解释?当然,除非天灾人祸或者国家强制性的政策出台将其关闭或不能生产,现在我们强行中止他们,经济损失的赔偿我们负担得起吗?可见,我们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啊!”
周县长看着于书记,一时语塞了,推推眼镜架儿,不知道说什么了。
有些问题,周县长想到了,但有些问题,比如说于书记说到的关闭矿山后失业人员的出路和企业资产、设备的损失,就没有认真考虑。当时只是认为这是政府行为,既然要在皇迷镇实施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关闭境内所有矿山,并制定一个三年的发展缓冲期,三年之内,经营到期一个收回一个,不再续办和新办,没想到不给现有矿山企业续办手续后,因工人失业和财产损失会引发社会问题和不稳定因素,从而会导致他们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和对抗。
还真是个很严重的问题啊!
关于“发展皇迷镇文化产业”的举措,起初不是周县长的动议,是主管文教卫生旅游的副县长柴保钢提出的,提出后周县长极为赞赏并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