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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心泪生花:笔下留高致(1)

朝夕变换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时间推动着风景变换,人心更是朝夕之间各不相同。痛苦和欢乐比疾风骤雨的速度更快,爱情会在一瞬间发生,或许就在一眨眼的时间里,爱情就逃跑的无影无踪。爱情里的彼此只是自己心中梦想的那个人。

小曼不仅常常光顾戏院,还喜欢去赌场玩,大约也是翁瑞午带上她见世面的缘故。小曼真的很会玩,还带朋友去著名的一百八十一号赌场,那是一所私人大花园洋房,楼上下布置华丽,灯火通明,客人们全是当时社交场合中有名气的人物。小曼也喜欢吃大餐,当然老带着一帮朋友,新利查、大西洋、一品香等处都是常去的餐厅。

一个女人这样挥霍,家中有多少钱也是不够的。这些场合当然也是翁瑞午献殷勤的场合,但她喜欢吃喝玩乐,她喜欢这样轻松愉快的人生。志摩为了给小曼创造幸福的生活,整天在外面忙碌。小曼就和翁瑞午一起享受轻松的生活,他们一起看戏、吃饭、抽大烟。小曼喜欢一个男人如此陪伴着自己,让自己不再那么孤独。小曼就是这样的女人,一个男人不仅需要腰缠万贯,还必须有足够的时间陪她吃喝玩乐,只有这样的男人才是小曼心中最理想的丈夫。小曼永远无法体会志摩心中的伤痛。

爱一个到底是怎样的光景?百依百顺就是爱情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线,自己的脾气,再卑微的爱情也是有起码的尊严。志摩的心又是如何的破碎。自己的妻子每天接触各色人等,还有一个亲密的男性朋友,每天出入厅堂。男人最忌讳的事情,在小曼的生活里每天都在上演。

小曼觉得自己问心无愧,她与翁瑞午只是普通的朋友。她觉得自己的行为没有任何不妥之处。小曼是一个处处要求权利的女人,她认为自己有交朋友的权利,结婚只是一种形式的稳定,并不是人格的禁锢。小曼一向都是这样的作风,不然,她与志摩也不会在一起。她与志摩也是婚外情的产物,可见她就是一个不拘于礼数的女人,这是她的天性,不容易改变。

小曼喜欢漂亮的衣物,她的衣服、鞋袜、手帕、装饰多得不计其数。而许多是外国货、名牌。小曼喜欢昂贵的东西,这一点大家都知道。刚与志摩结婚的时候,她就是这样的要求,这才逼走了志摩的父母。这样一个儿媳妇没有人会喜欢,就连志摩老家硖石的人也都议论志摩娶了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

徐申如曾经就因为她什么都要外国的、高档的而看不惯她,对她存了芥蒂。徐申茹本来就不喜欢小曼,那样一个背叛丈夫的女人一定不会是个好妻子。徐家二老的目光如炬,他们把小曼看得十分真切,她真的不是一个好妻子。徐家也算是不错的人家,志摩也拼命挣钱还是不够小曼挥霍。小曼确是如此,她已经养成了习惯,不是好东西不用。她的丝织小帕必须用外国的一个牌子,不管多么费劲也要朋友从国外捎带。有一次刘海粟出国,徐志摩写信给他:小曼仍要绸丝帕Don Marche的,上次即与梁君同去买,可否请兄再为垫付百方,另买些小帕子寄来。小曼当感念不置也。这样的女人有时候很让志摩的朋友反感,他们都很心疼,也为志摩娶了这样一个女人而惋惜。

王映霞回忆说,她买衣物从来不问贵不贵,需要不需要,喜欢就买。这些平时日常的消费志摩也不太管,可是有一次,她说她要义演,需要做一幅堂幔,做一副行头,还要做许多佩饰。这些东西她本可以借用,但因为别人都是自己的,也是虚荣吧,她非要亲自制一套不可。她对志摩说,人家都是自己的,我偏偏要去借。我怎么就这么不如人,摩,还是给我定做一套吧。这样穿上也好看体面,而且以后还能再用。志摩根本就拿她没有办法,就给她定做了一套,又是一笔花费。

小的戏票朋友,如江小鹣、翁瑞午、唐瑛都有属于自己的行头,她也要,否则没面子。可是这些人都是些家财万贯的公子小姐,志摩是靠工薪养家的人,怎能与这些人相比。置这些行头可需要很大一笔钱,而志摩这个月的薪水已领取,再没有财源,从哪里给她找这笔钱去?小曼开始打恩厚之给他们寄来作为旅费的英镑的主意,她说可以先挪用一下这笔钱,过后有钱了再补上,反正现在也不出国。小曼就是这样不顾大局,她只会想到自己的需要,那会管以后的事情,但是志摩是一家之主,只要是需要花钱,志摩都要想办法。

志摩说这笔钱是供他们出国学习用的,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他还准备带妻子去欧洲,实现他们婚前的愿望,也给朋友一个交代,所以绝不能动用这笔钱。陆小曼软磨硬磨非要制作行头不可,志摩只好破例,挪用这笔钱,小曼的虚荣心满足了,但志摩心里却十分难受。

陆小曼挥霍无度的行为,已让志摩感到头疼。这个女人的性格此生都难以改变了,志摩想改变小曼的理想已经落空。志摩看见了未来的形式,小曼是一个虚荣心极强的女人。只有奢侈的生活才能让她感到满意,志摩所希望的田园式生活在与小曼的世界里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理想。志摩的心开始变化,他对小曼的感情已经开始慢慢变淡,有时候甚至想小曼根本就不是一个值得珍爱的女子。

志摩一直在维持这段婚姻,因为毕竟他们经历了很多挫折才走到一起。从结婚那天起,志摩就决定要与小曼一生一世。婚姻不是儿戏,既然他们能够在众人反对的情况下结婚,自然要过的好,才对得起当初的选择。就算小曼是一个不值得期待的女人,婚姻总是神圣的殿堂,不能轻易地推翻,志摩只有忍耐。

朋友们的妻子中,没有一个像她这样挥霍的,小曼真的是女人中的奇葩。只结婚,不生子。每天过着吃喝玩乐的生活,油瓶子倒了也不会扶一下。同样是大家闺秀,没有人比小曼更加娇气,经常生病。什么都要用名牌,不好的东西不往眼里放。看看别人的妻子,志摩只能默默的寒心。

胡适的妻子温柔贤惠,从不会招摇过市,只在家中相夫教子;张歆海的妻子持家、教子、教书,儒雅的气质让人赞叹;像梁思成的妻子林徽因更是一面持家、教子,一面与丈夫一起做事业。勘察、发现、丈量、保护古建筑、写作建筑学史。林徽因是一个奇女子,她将女人所有的优点集于一身,但是她从不张扬,所以她才受到那么多人的爱戴。林徽因更是家世显赫的名门闺秀,却是那样大方知理。同样是新时代的女性,都是追求新生活,却是那样的不同。林徽因走上了光明的大道,陆小曼只学会了吃喝玩乐。

志摩一直认为小曼与徽因是一种类型的人,怎知他们之间有天壤之别。现在志摩的心中小曼与徽因差距何止千万倍。想起曾经与徽因擦肩而过,现在依旧感伤不已。徽因越发美丽了,她是一个真正的女神,没有人能够超越她的美。现在自己的妻子一天吃喝玩乐,挥霍无度,看戏、跳舞、抽鸦片,简直没有过日子的样子,他真是看不透陆小曼到底是怎样一个人了。他只知道,小曼绝对不是他曾经心中想象中那样美好的女子。这样的女子只有一个,那就是林徽因。他此生已经没有机会,只求来生,能够遇上这样美好的女子。

小曼一直为自己的衣物铺张浪费,她很有兴趣做这些事情。自己的衣服一定要细细的过目,布料还要精心挑选。做衣服的师傅更是有讲究,一定要是上海滩鼎鼎大名的才可以,不然小曼会不放心。衣服只要稍不和她心意,不管是花多少钱得的,她都一律不会再穿。可她对志摩的衣物却很少过问,这些事都由她母亲料理。可怜的志摩虽然一月赚不少钱,可只有一两身衣服,而且都破旧不堪。有一天胡适的妻子看到志摩的袖子上有两个洞,领子也磨破了,要他脱下来给他缝补。当他外出或有些场合需要衣服时,张幼仪的服装店,可以给他制作一两身。小曼太贪玩,常常会忘了丈夫的需求,长此以往,志摩有些灰心、伤感,并从内心发出不满。这不是他要的生活,虽然他仍然爱着她。

她还喜欢出游,有一次他们去杭州的西湖博览会游玩,志摩大约有事不能去,但这些场合总有翁瑞午,翁瑞午似乎寸步不离陆小曼,他总能满足她的要求,因此小曼对这位朋友很是满意和欢喜。小曼的身边从来都不缺这样的朋友,以前与王庚在一起,志摩就是她如影随形的保镖。现在她与志摩结婚,有出现了一个翁瑞午。小曼对丈夫的话总是不理解她,限制她的自由,她很孤独。但是她真的寂寞吗?就算志摩真的每天都陪伴着她。不出去赚钱,小曼依然不会满意。她还是需要翁瑞午这样的人陪伴,这样才能快乐。或许是因为每天对着同一个人,对于小曼来说本身就是一种寂寞。

何灵琰回忆说:对于徐干爹,我认识的就不太清楚了,因为他在家的时候很少(大约那时他正在北大任教不常回家)。只记得他是一位白面书生,戴副黑边眼镜,下巴长长有一点凸出,人很和气,不太高谈阔论,很安静。当他在家时好像也不太适应家中那种日夜颠倒的生活,有时他起早了,想早一点吃饭,叫佣人,佣人总说:小姐没有起来,等她起来一块儿吃吧。他性情很好,很少发脾气,平时干娘吸烟,天亮才睡,他又不吸烟,只有窝在干娘背后打盹儿。这个家好像是干娘的家,而他只是一位不太重要的客人。

志摩就是这样卑微的生活在小曼身边,小曼一直以为志摩是真的赞同她的生活,就算不高兴,也不至于反感。小曼没有意识到志摩的心早已经伤透了。小曼的世界只有她自己,只有享受的欢乐,已经没有志摩。若是一个细心,关心丈夫的女人绝对不会看出丈夫的心酸和辛苦。

翁瑞午天天报到,有些喧宾夺主的味道,又好像是这家的男主人。就连何灵琰认干爹时,也将翁瑞午一同认作干爹。何灵琰说,干娘和翁干爹带我们去逛西湖,我初次领略到湖山秀丽,高兴万分。小曼与翁瑞午自是亲密无间,两个人说说笑笑,一会还会逗逗他们的干女儿。这是一家三口的景象,不了解的路人一定会为这样其乐融融的景象感动。

小曼的心中并没有忘记志摩,她还是深爱着志摩。小曼的灵魂深处也在挣扎,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就是控制不了自己。她想改变自己,想成为志摩的小眉。但是当诱惑来临之时,她总是抑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她已经过了太久那样浮华的生活,就像是鸦片一样,任何可以享受的事情都是这样让人难以自拔。

翁瑞午是小曼的朋友,小曼从来都逾越朋友的界限。男女有别,有些事情还是需要避讳,尤其是那样的年代。小曼就是那样的异类,她从来不会顾及这些。敢爱敢恨是小曼的特质,她要是爱一个人就会义无反顾,绝对不会躲躲闪闪。她对翁瑞午只有朋友情,没有爱情。只是别人都不这么想,因为她已经是一个背负骂名的女人。背叛丈夫的名声,她一辈子都摆脱不了。

像小曼这样玩,这样让男朋友登堂入室的名媛似乎也不多,这也是陆小曼的作风,比起一般名媛似乎更张扬,或许是因为光明磊落而坦荡。她的热情不能得到丈夫以及世人的认可,她也许没有感觉到志摩对她的爱,已经慢慢的褪去颜色,变得暗淡。爱情有时候是那么的脆弱,经不起一丝伤害。

那个秋天,小曼心等待着志摩的情。

旧俗难容

红颜知己,人生难求。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人生有一人心灵相契,只谈风情,不做逾越之事的知音,也是一件美事。若是知己,必然珍惜。世俗就是一个装满规范的框子,所有旁逸斜出的枝叶都要被歧视,被修剪。再肮脏的灵魂也有纯净的土壤,何况是一个坦荡荡的女人。

翁瑞午也算多情,他对小曼真是用心良苦,无微不至。徐志摩去世后,他更是照应小曼,供养她。后来小曼烟瘾越来越大,人更是憔悴枯槁。翁瑞午是有妻有子的人,小曼的生活也给了他的沉重的负担,而他却能牺牲一切,至死不渝。若是没有翁瑞午,在志摩走后,小曼一个人根本无法活下去。

小曼与翁瑞午之间的情感又是一段故事,他是小曼的票友,烟榻上的伴侣,就连小曼的烟瘾也与翁瑞午有关。翁瑞午,江苏常州人,清代光绪皇帝的老师翁同禾之孙。其父翁印若历任桂林知府,以画鸣世,家中书画古董累筐盈橱。他会唱京戏,能画画,懂得鉴赏古玩,又做房地产生意,是一个文化掮客,被胡适称为“自负风雅的俗子”。他家在杭州拥有一座茶山,在上海拥有房产,他自己还拥有父亲留下来的数不清的字画古玩,可谓家财万贯。

翁瑞午也算是一个出身名门的人,因为祖父的荣耀,自出生便有光环在头上熠熠生辉。他有资本成为上海的一个浪荡公子,没有生计的无奈,没有任何负担。他也是风流一时,阔太小姐,豪门公子,名角儿,没有他不熟的。小曼来到上海后,翁瑞午带着她认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人,让小曼这社交名媛在上海开始崭露头角。

翁瑞午是有名的阔少,他不需要固定的工作,可以凭着自己的兴趣选择工作和休闲。他喜欢戏曲、绘画,还有许多娱乐爱好,上海的娱乐场所是他经常光顾的地方。赌场、戏院、酒店、夜总会出出进进。因为闲来无事,喜欢去戏院看戏,捧戏子,时间长了也会唱戏,是铁杆票友。同时也喜欢去舞场跳舞,喜欢交朋友,出手大方,颇有人缘。他人聪明、自然、风趣,很招人喜欢。他还抽鸦片,追女人,是上海十里洋场的花花公子,风流倜傥、蕴藉潇洒。如果说北京交际场合多的是绅士官僚的话,上海交际场合多的就是这一类洋场阔少,靠吃祖上产业过他们有品味又自由自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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