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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一寸相思一寸灰(2)

他来自沿海的一个省,那个地方气候温润,空气里夹杂着海的韵味,是他与生俱来地就有着海一样的温和与宽广。他曾当过学徒,又去天津学过机器制造,曾在青岛,烟台等地到处流浪,亦是机缘巧合才到的北平,有了与丁玲的相遇。他家比起丁玲祖上来,似乎并不那么值得称道。他的祖父,是当地小有名气的角儿,唱了大半辈子的戏,全然是看老天赏饭吃的活,若是天气好,自然看戏的人也多,看戏的人多,赏钱自然也多;如若阴天下雨,街上哪里还会有人来看戏。幼时的胡也频,即使生活得以温饱,也没有如丁玲小时候那样,是真正从富贵中出来的,他吃过的苦,并不比她的少。

家道未曾十足困顿时,他的家人也曾将他送去读书。后来生活实在难过,他只能辍学回家。男孩子不比女孩,女孩还没有外出打工养家的道理,男孩却得过早地支撑起一个家庭,不求养家糊口,但求自食其力。年仅十五岁的胡也频,就去金店当了学徒。学徒其实就是伙计,白天晚上都有干不完的活,到了深夜,才能和衣在板凳上凑合一夜,时常是几个通宵地连着干活。身体上的负担不是最沉重的,往往是灵魂上的重负,折磨入骨。

学徒进店时,往往会签下生死状,“三年之内,生死不问”。不管是客人还是老板,都有资格吆喝欺侮他,没人会费力气去关心一个小学徒,他就这样,被折磨了那些年,同样被锻炼出了一副刚强坚硬的灵魂。身体可以饱受折磨,灵魂,却不能够卑躬屈膝。

后来他被家人通过关系,送到了天津海军学校学习机轮制造。这本是一条不错的出路,毕竟这个学校不仅免交学费,而且食宿也不成问题,日后的工作也不必发愁。然而,原本打得好好的算盘,却轰然跌落。这座学校,在胡也频就读两年之后,便像当时许多学校一样倒闭了。他不得不离开了天津这座城市,重新作打算。他想到了去北平考上一个免费的大学,这样就可以稍微缓解一下燃眉之急,然而他这个想法,也流于失败了。

那个年代,似乎人们都要经受不少苦难折磨,才能够迎来晴川朝阳。其实不论是哪个年代,历经风雨,方能成长,都是同一个道理,谁都不能免俗。困难是磨炼人最好的武器,胡也频确实经历了许多苦难,而他,也确实成为了坚强独立的男子,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能给妻子儿女撑起一片天来。经历过的磨难,终究会化作力量,蛰伏在血液之中,在必要的时候,化作锋利的剑,刺破苍穹,开辟出一片新天地来。

海军学校还没有倒闭时,胡也频的生活虽然清苦,倒也不能算十分困顿。他个性温和,成绩又好,自然有许多朋友。有一位富家出生的朋友,时常懒得动笔做作业,于是他的功课都是胡也频为他完成的,于是有时候,这位大少爷也会请他吃顿饭,或者为他置办一些衣裳。人情往来,不过如是。他已经学得淡泊宁静了,不管别人怎么看待他,也是自得其乐,安然生活。其实这样的态度最是难的,自己行走在自己的路上,哪管别人如何作为。即使他被邀请去一位同学家,却得到了下宾的待遇,他也不以为意,只是自己看着自己的书。

不闹不怒,淡静宁和,这在某个方面而言,更是一种自信,深入骨髓的自信。不怕众人非议,无惧他人谣言,所有的伤害和侮辱,都会在这样的自信前不公而破,没人能够将这样的灵魂伤害分毫。他深知世态炎凉,却不躲不闪,任风吹雨打,自巍然屹立。

对书的热爱,倒是自小就养成的。有一种爱好,当真与生俱来。胡也频似乎也是如此,他比同学们更喜欢书籍,时常在街头的书摊前,一坐就是一整天。别人在到处玩乐时,他依旧捧着一本极厚的书,埋头苦读,他人笑他书呆子,他不以为意,依旧看自己的书。日积月累,他的学识和文学修养,远远超过了当时的同龄人。

或许,这样的人,才是适合丁玲的人。温和,淡然,又执着坚定。日后,他们的相爱也就在情理之中了。任何爱情,都存在互补的成分,像丁玲和胡也频,在他们短暂的婚姻中,相互扶持,安静相守,像是黑暗尘世里开出的一朵花,淡淡的,却有着动人的香。丁玲大约也只是想,若能无休止地白头偕老,相守一生下去,如此便是最好不过。

鸳盟

相爱,是容许一个人,能够走进自己心底,允许这个人,在自己心底生根发芽,直至长出参天的茂密。不是世界上的每个人,都有如此缘分,能够彼此相遇,彼此相依。天意弄人,爱错人,在所难免,沉溺错误情缘,伤人伤己,分明在佛前许下心愿,只愿脱离这片苦海,无奈情不由己,心不由人。红尘千百丈,纷纷扰扰,唯独所求,不过一真心人耳。

古往今来,多少人所求的,不外乎如是。人生,长路漫漫,如若枕畔无人同行,剩下的时光里,如何赖以消度。血脉相连的父母和儿女,只能参与陪伴自己的各自半生,唯有自己身侧的那个人,才是最坚定的同行者。大千世界里,能够遇见这样一个,值得等待,值得分享,值得共度余生的人,是多么幸运的事情呵。

茫茫人世,唯独有他,望进了你的眼底,进入了你的心底,犹如前生就注定好的一场鸳盟;犹如三生前就在三生石碑前发誓,你我来生,还要相遇,相识,相守。于是,你们就按照命定的旨意,如同必然相遇的两颗星辰,逐渐靠近,直至相逢。风之语,是你们相遇时刻下的誓言;河之畔,滔滔波声记载了你们的浓情蜜意。相爱的记忆,永不会消散褪色,爱过的人,永远会记住那一场刻骨铭心——不论此缘会否成为前尘。

而在相遇之前,你不知道未来会有一个怎样的人在等你,月老的红线,可以将天涯两端的人紧密相连,注定他们必然会逐渐接近。然而在此前,各自的人生,都由得自己蘸了墨,慢慢地写,静静地走,不知年月地等待那场命中注定的相逢。

在胡也频遇上丁玲之前,丁玲还在为自己的梦想到处奔波,碰壁而始终不馁。而胡也频,同样为了理想,为了生活,孜孜不倦地竭力奔走。任谁都不知晓,原来在不久后的将来,他们会成为这个世界上,关系最密切的人。命运,果然奇妙无比。

1924年,丁玲初到北平,而胡也频和他的朋友项拙一起居于西单堂子胡同内西牛角胡同四号的一个房间里。在这个狭小的房间里,《京报》的副刊《民众文艺周刊》诞生了。这里,同时兼着编辑部和两人的住处,两项功能。他们夜以继日,笔耕不辍,对于每篇来稿仔细审阅。如同对待自己的亲生骨血一般,小心翼翼,珍之重之。当时报社,并没有直接付与他们稿酬,而是在每次送完报纸后,给他们两百份作为薪酬。他们的薪水能否实现,就看他们能否自己将这报纸卖出去。

这其实是变相的不平等,然而困顿中的两人,除了竭力将报纸编辑得更出众,更受人欢迎之外,当真无计可施。能够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已是十分运气了,当时的胡也频,为了理想,确实是可以忍受一些源于生活上的折磨的。当看到自己的文章能够印成铅字,读者也不在少数,甚至有偏远地区的读者专门写了信来,要求订阅,对于两人而言,既是充满了成就感,又决意要坚持下去。他们的热情,打败了生活。

人生碌碌一世,到底是生活重要,还是精神重要?当一个人身处困顿时,未免会想,如果能给自己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荣华富贵,那么自己情愿拿任何东西去交换,困窘到极限,未免会孤注一掷;然而那些沉溺于金碧辉煌中的人,只觉年华虚度,每一分每一秒,都令人恐惧空虚。精神上的富足有时并不能带来相应的生活,而生活上的奢靡有时会将灵魂一分分地,消磨殆尽。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这个道理,两三岁的孩子都能朗朗出口,可唯独是,走过大半辈子的人生,做着兼得的美梦。

胡也频的另一朋友左恭,当时正与曹孟君沐于爱情长河之中。一个是白净书生,一个是漂亮女子,两人走在一起,任谁看了都说是金童玉女,天造地设般的一对儿。然而年轻人总有种意外的羞涩心理,愿意黑夜里花前月下,却难得光明正大地走在一起,只唯恐惹来了闲话,给对方造成重重尴尬。于是两人各自拉上了各自的朋友——左恭带上了胡也频,曹孟君则拉上了丁玲和谭锡吾。如此便都成了朋友,见了面,亦不会觉出什么来。

彼此之间,都是年轻人,年轻人说起话来,自然是无边无际毫无顾忌,几个人漫漫而谈,倒也十分融洽和气。此时的胡也频,依旧还叫胡崇轩,浓眉大眼的,由于长期不止的闯荡而眉目疏朗,带着一种异于常人的朗阔之气,一眼看上去,便与众不同,极易出众。而这三个女孩子里,曹孟君是心有所属的,谭女士则是比他们都要年长成熟的,这两人都是不太教人注意的,唯有丁玲,他一眼就看见了她。

长眉长眼,神态温和端丽,难得的是眉目里依稀有一份孩子的纯真天然,犹如清泉,细细流淌,便流到了谁的心涧。一见钟情,其实在此之前,他也从不相信。他更愿意倾向由于时光推移而产生的浓厚深情,他总以为,一见钟情生出的情谊,毫无根据,太突兀,也太容易烟消云散。凡事,未曾身临其境的人,总欠缺发言的资格。胡也频此时,只觉得自己当初的推断,可笑而不可信。

自此,他亦是信了世界上的爱情,确实有一种便是叫做一见钟情。他的目光,只落在她的身上,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尽数落在他眼底。情人眼里出西施,她的孩子气,她的小动作,他都觉得无比自然可爱。实际上,丁玲在众人当中,并不是最出挑的,她不爱说话,别人发言时,她总是抿着嘴微微笑着,仔细地听,轻易不发表她的言论,神态里有几分谨慎,更多的是酽酽的清甜,好似一杯沥尽清苦的奶茶。

在他千里迢迢地赶到湖南之前,她对他之于自己的感情,懵懵懂懂,似乎陷落在红尘里,有些看得明白,能够了如指掌般,然而片刻之后,便归于迷惘。丁玲自认年纪还小,其实也确实还小,不过是二十岁的女孩子,感情的烦恼,她还没有太多精力去周折徘徊。她忧心忡忡,既为瞿秋白新的一段婚姻而黯然伤心,又急于自己给鲁迅先生的去信,焦灼地等待着回音。她或许知道那个男子对自己的心意,却无暇顾及。

然而胡也频却是强硬的,即使他最终并未讲出那句话,他的行为去可以表明一切。他向好友左恭打听她的爱好,素时的为人,左恭又前去问曹孟君,最后才告知他,其实平日里的丁玲,并不是如他们往日聚会一样沉默安静的。她会画画,自己床头挂着的那些肖像都是出自她之手。对于各地的风情民俗,她亦是如数家珍,头头是道,谈起自己喜爱的东西来,她也能滔滔不绝娓娓而来。她曾给自己刻了一枚印章,上面刻了“丁玲”两个字,然后告诉朋友们,自己今后便要用这个名字。

这个名字的由来,最简单不过。丁玲对蒋家和余家,都极其厌恶,并不愿意冠以他们的姓氏,行走于人世,她决定给自己一个同这两个家庭都毫无瓜葛的名字,用以入世,留名,实现理想。于是在某一日,她拿了字典,随意就翻出这两个字来。丁玲,她就用这两个名字,当时,丁玲恐怕也没有想到,这个名字,将会代替“蒋冰之”,千古流芳,铭记于史册,多少年随世事流转,青史不褪色,此命就永恒镌刻。

没有多少女子,有这样改名换姓,背离家族,敢于独自在世间流离闯荡的勇气。不眷恋家族的荣华,也不怀念富贵浮云,而是独身在天地之间,背负着沉重的理想,喁喁而行。没有一个强大的内心,如何能成就如此之事,也如何铸就后日恢宏岁月。

这件事,给胡也频带来极大的震撼,他未曾想到,看似柔弱稚嫩的女子,竟然怀着这样令男子都足以涌现愧色的勇气。那孤单弱小的身体里,蕴含的是一个怎样坚强铿锵的灵魂呵。爱往往能源出好奇之心,爱上一个人,就会努力想去探究她的过往,她的内心,她的灵魂。岁月沧桑,时光荏苒,他爱上的人,要陪着他走过漫长流光,他迫切地想知道,她是不是就是自己命中注定的那个人。

后来左恭告诉胡也频,这位看似柔弱的女孩,虽然平日都是以一副坚强勇敢的面孔示人,然而心里还是有一道未曾愈合的伤口——她曾经失去过唯一的血脉相连的幼弟,这件事,是她和母亲心中始终鲜艳的伤痕。由于始终无法忘却这件事带来的悲痛,她时常流连于荒凉的陶然亭和公主坟,在寂静的月夜里,不可抑制地失声痛哭。

由爱而生怜,对于心上人的痛苦,这位走南闯北一无所惧的才子感同身受。此时,两人的好友沈从文便给他们出主意,既然丁玲因为失去了一个弟弟而伤心悲痛,若是能再出现一个弟弟去关心她,想来她的悲伤,也会那么相应地减少一些。

胡也频此时正发愁如何接近丁玲的内心,沈从文出的主意,恰好给他指出了一条明路来——可不正是如此,她由于丧失弟弟而痛苦,他则可以代替她那早逝的弟弟,给她关怀,给她温暖,乃至一生一世地照顾她。他买来一束黄玫瑰,在上面系上一张小字条,写着——你一个新的弟弟所献。当他请伙计将这束花送过去时,满心的忐忑不安。胡也频正如一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伙子,一心一意,唯恐自己的满腔爱意不被丁玲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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