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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银色马(2)

“他解释说就是一张十镑的纸币,我们也在他的钱包里发现了。你刚才提出需要考虑的疑问不是什么大问题。他虽是外地人,可对这里并不陌生,每个夏天都会来塔维斯托克镇住两次,他完全可以从伦敦带来麻醉剂,至于钥匙更好解释,目的达到了完全可以扔掉。而那匹马可能被藏在荒野里的坑穴或废旧矿坑里。”

“那领带他自己又是怎么解释的呢?”

“他承认领带是他自己的,可是为什么会在死者手里他也解释不清,只是说领带丢了。但是我们发现了新证据能断定是他将马牵了出来。”

福尔摩斯此时很认真地听着。

警长接着说,他们通过地上的脚印,知道周一晚上有一些吉卜赛人来到案发地点一英里以内的地方,周二他们就走了。由此猜想,辛普森可能给这些吉卜赛人钱,让他们将马带走,或许那匹马现在还在吉卜赛人那里。

他还派人搜寻了吉卜赛人,并且检查了附近十英里以内的所有马厩和房屋。特别是对附近的梅普里通马厩进行了仔细检查。这家马厩有第二名驹,叫德斯巴勒。如果银色白额马不能参赛,会给梅普里通马厩带来利益。听说这家的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在这次比赛中下了血本,并且他一向跟斯特雷克不和。

经过检查,这里却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辛普森与梅普里通马厩有什么利益瓜葛吗?”

“没有。”

福尔摩斯不再说话,而是将身体靠在后座背上。过了几分钟,我们来到了一座小别墅旁,不远处经过驯马场可以看见长长的一幢灰色瓦房。周围是平坦的荒野,只有一些尖塔挡住了远处的原野。再向西就是梅普里通马厩。我们都下了车,可是福尔摩斯却靠在座背上若有所思,于是我拍了拍他的胳膊,让他下车。

刚下车,福尔摩斯便告诉罗斯上校,自己刚才在思考案情,所以没有及时下车。从他眼睛里放射的光,可以推断我的同伴在压制着自己的兴奋。凭我对他的了解,我知道他又发现了新情况,可是我却不知道那将是什么情况。

格雷戈里本想让我们先去案发现场看看,可是我的同伴却想先去斯特雷克家查明几个细节。于是我们径直上了楼,尸体在楼上,要等到明天才能验尸。

罗斯上校告诉我们,他十分欣赏斯特雷克,并且对方也为自己服务了许多年。

福尔摩斯随后向警长询问,斯特雷克口袋里都有什么东西。

于是,警长领我们来到起居室,在前厅的一张桌子旁,他从方形锡盒里拿出死者的东西给我们看。一个海豹皮烟袋,里面还剩下半盎司切得长长的板烟丝,火柴一盒,两英寸的蜡烛一根,欧石南根制成的ADP牌烟斗一个,有金表链的银怀表一块,一英镑金币五枚,铝制铅笔盒一个,几张纸,此外还有一把象牙柄小刀,刀刃坚硬精致,还刻着“伦敦韦斯公司”这几个字。

这是一把很奇特的小刀,上面沾有血迹。福尔摩斯将小刀拿给我看,问我是不是很熟悉,我一看是一把医生常有的眼翳刀。

“这么精致的刀应该是做精密手术用的吧?一个人在暴雨中手里拿着这样的小刀,而不把它放到口袋里,真是奇怪啊!”

“尸体旁边还有这把小刀的软木圆鞘,斯特雷克太太说这把小刀放在梳妆台上,虽然不是什么像样的武器,可在当时却是最好的武器了,于是他出门的时候带上了它。”警长说道。

于是福尔摩斯端详起死者口袋中的几张纸。一张是罗斯上校的指示信,三张是买草的收据,还有一张是买衣服的发票。这张发票是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斯特雷克和德比希尔先生是朋友,听斯特雷克太太说,有时德比希尔先生的信件也会寄到她家里。这发票显示,德比希尔太太买了一件二十二畿尼的衣服,是邦德街莱苏丽尔太太开的票。

“这件衣服可不便宜,看来德比希尔太太很阔绰啊!一件衣服竟然花了二十二畿尼。好了,这里看完了,我们还是去案发现场看看吧!”

在我们走出起居室时,一个面色惨白憔悴的女人等在过道中,显然她最近受到了惊吓。她拉了下警长的袖子,气吁吁地问道:“他们捉到了吗?他们捉到了吗?”

“还没,放心。福尔摩斯先生也来协助破案,很快我们就会捉到凶手的,斯特雷克太太。”

“斯特雷克太太,我们最近肯定在普利茅斯的公园见过面。”福尔摩斯说道。

“不可能!”

“我确定见过你!当时你穿着淡灰色镶鸵鸟毛外套。”

“我没有那样的衣服!”这个女人答道。

看到女人一再否认,福尔摩斯便道歉说认错了人。随后,我们跟着警长来到案发现场,曾经挂着大衣的金雀花丛就在旁边。

福尔摩斯说道:“据说那晚没风。”

“是的,可是雨很大。”

“那就是说衣服是被人放在金雀花丛上的,这是一个值得留意的地方。还有从地上的足迹可以看出,很多人来过这里。”

警长说他们曾在这放了草席,大家都站在席子上。福尔摩斯听后很高兴。

随后警长还告诉我们他带着斯特雷克穿的一只长筒靴、菲茨罗伊·辛普森的一只皮鞋和银色白额马的一块蹄铁,都在袋子里。

“太好了!”福尔摩斯拿起袋子,然后就开始低头仔细地检查地面。突然他发现了一根烧了一半的蜡火柴,上面还裹着泥,乍一看像一根小小的木棍。

“我竟然没有发现!”警长懊恼地说。

福尔摩斯告诉警长,它在泥土中很难发现,自己是故意找才找到的。警长听后,感到很吃惊。

福尔摩斯接着从袋子里拿出长筒靴,跟地上的鞋印作比较,最后又沿着坑向羊齿草和金雀花丛中爬去。

警长告诉我们,周围一百码之内他已经检查过了,没有什么多余的痕迹。

于是,福尔摩斯起身说要到荒原上走一走,希望尽快熟悉这里的地形。并且将马蹄铁装在了自己的口袋里。

罗斯上校看到福尔摩斯没有什么新的进展,有点急不可耐,于是看了看表,希望跟警长先回去,商讨是不是应将马的名字在比赛中取消。

“不必!”福尔摩斯肯定地说,“我会在比赛之前找到的。”

上校不屑地点了点头,告诉我们他要和警长先回去,在斯特雷克家等我们,然后再一起回塔维斯托克镇。

我和福尔摩斯看出罗斯上校对我们很不友好,他很怀疑我同伴的破案能力。晚上回去,福尔摩斯便说想乘夜车返回伦敦。

警长听后很吃惊,而上校却漠不关心。

“也就是说你已经失去信心了?”上校问道。

福尔摩斯耸了耸肩说:“我可以保证你的马能参加星期二的比赛。但是凶手查起来有难度。能给我一张约翰·斯特雷克的照片吗?”

警长立即从信封里找到,递给了福尔摩斯。

“你总是事先就能准备好,警长!我现在要问女仆一个问题。”

我的朋友刚刚离开,罗斯上校就起的我同伴根本不配称为名探,虽然我反驳说:“你的马一定能参加比赛!”他却不是很相信。这时福尔摩斯回来了。

“我们可以去塔维斯托克镇了。”

来到马车前,福尔摩斯问小马倌是谁照料他们围场的绵羊,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小马倌说是他照看,最近发现有三只绵羊跛足了。

福尔摩斯听后很满意,他告诉格雷戈里,这个情况值得注意。警长听后很严肃,问除了这个还需要注意些什么。

“出事那晚狗的反应!”

“可是那天晚上狗没有异常啊!”警长疑问道。

“这正是异常的地方!”

四天后,我们来到温切斯特市观看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罗斯高大的马车在车站迎接我们。他本人却是面色灰暗,异常冷漠。他告诉我们,他的马仍然没有音信。

“假如看到它,你会认出来吗?”

听到我朋友的问话,罗斯很生气,他说从来没有人问这样荒诞的问题,就连小孩子都能认出银色白额马。

福尔摩斯接着问了问赌注怎么样,“昨天还是十五比一,今天竟然成了三比一。”

“看来消息走漏了!”福尔摩斯笑道。

韦塞克斯锦标赛规定,赛马的年龄在四五岁左右,赛程是一英里五弗隆。参赛的马要交五十镑参赛费,第一名的奖金是一千镑,外加一个金杯。第二名奖金三百镑,第三名二百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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