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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死尘(2)

代文比特追问道:“如果凶手知道有人会提前在房间里放满氢气,并且会随即打开氧气瓶呢?”

葛尔翰露出笑容:“咱们为什么要为氢气氧气操心呀,本来……”说着,他的笑容突然僵住了,脸上没有一丝血色,他喊出了声:“是弗利!那个艾德温·弗利!”

“什么情况?”

葛尔翰特别兴奋:“弗利最近刚回来,他在土卫六住了半年。土卫六有氢气甲烷大气层,我们这里唯一有在那种大气层中工作经验的人就是他。我知道当时发生什么了!在土卫六的特殊环境中,如果对氧气喷射流进行加热或用铂墨处理,它就会与周围的氢气发生化学反应,而使用氢气喷射流则起不到任何作用。没错,一定是弗利,这里是地球,与土卫六的情况正好相反,可是他长期养成的习惯,使他闯进李维斯的实验室去安排爆炸时,把铂墨涂到了氧气瓶上。后来他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误,赶紧补救,可是这时候他已经为我们留下了证据!”

代文比特不动声色地听着葛尔翰的分析,边听边点头,最后露出满意:“分析得丝丝入扣。”他立刻伸手去拿内部通话系统,对系统另一端的下属部署任务:“立刻派人到中心有机实验室去抓捕艾德温·弗利博士。”

和每一个在伟大的李维斯手下工作的工作人员一样,艾德温·弗利也恨不能把这个伟大的李维斯干掉,把看到他的死亡当做梦寐以求的最畅快的事情。这种心情是没在李维斯手下工作过的人难以理解的。

李维斯是一位致力于太阳系科研事业的有机化学家,是他首先精心设计了自由浮动装置并安装在空间站周围的轨道上,由此光化学成了妙不可言的崭新学科;也是他首先利用月球作为大规模反应的实验场所,可在每个月的不同时间在那里分别安排需要液态空气温度或沸水温度条件下于真空中进行的实验。在公众的心目中,李维斯不屈不挠、才华横溢,是众所周知的未知世界的伟大探索者。从没有见他在失败面前投降,或是因为面对了什么充满奥妙的新课题而感到不知所措。

没有人知道,伟大的李维斯其实是个欺世盗名的剽窃者,他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位英雄,其实是个几乎不可饶恕的罪人。最先想到在月球表面设置仪器装备的是某个毫无名气的学生,设计出第一台可独立工作的空间反应堆的是一位默默无名的技术员,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了不起的成就都成了李维斯大脑的产物。

李维斯手下的那些雇员都对此无可奈何,因为任何愤而辞职的雇员都拿不到推荐书,找不到适合的工作——与李维斯的说法不符的自我介绍没有任何价值,那会被认为是口说无凭。只有忍辱负重留下来,到最后才有可能拿到一张保证未来事业成功的推荐书。他们在职期间,只能私下里互相倾吐一下心中的怨恨,至少能出口怨气让自己感觉痛快点儿。

艾德温·弗利有充分理由义无反顾地加入抱怨李维斯的行列。他被派往土星最大的卫星土卫六工作,在那儿安装充分利用土卫六日益稀薄的大气层的设备。大行星的大气层都主要由氢气和甲烷组成,不过木星和土星体积太大,无法安装相应设备,而天王星和海王星距离遥远,耗费过高。土卫六的体积与火星相仿,既不太大,温度也适宜,可以在上面进行操作,足以维持一个中等厚度的氢气甲烷大气层。在土卫六的氢大气层中,可以方便地进行大规模反应,而同样的反应如果在地球上进行,从动力学上看是会惹麻烦的。

弗利曾在土卫六坚持半年,除了机器人,没有任何助手协助他。他反复构思出了各种巧妙的设计方案,并带回了令人惊叹不已的丰富资料。可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他整理的资料缺失了不少,之后那些缺失的部分竟然作为李维斯的“最新研究成果”大行于世。

同病相怜的同事们得知这件事后,最多是同情地耸耸肩,宽慰宽慰她。弗利只能紧紧抿起薄薄的嘴唇,绷着他布满粉刺的脸,听听大家为了发泄心中的郁闷而谋划的那些不着边际的暴力行动。

这些人中说得最多、最热闹的是基姆·葛尔翰。说实在的,弗利有点瞧不起他,因为他连地球都没离开过,是一个“真空人”。

葛尔翰兴致勃勃地说:“各位,要干掉李维斯并不是什么难事,因为他生活非常有规律,每天都做差不多的事情。比如说他几乎天天自己吃饭,我们为什么不在这上面做做文章?他每天十二点整会把办公室的门关上,然后在一点整打开,这期间没有人会去他办公室打扰他,这正是让毒药大显身手的机会!”

比林思奇露出不解的表情:“你说毒药?”

“这很容易搞到。咱们这地方到处是毒药,只要你能叫得上名来,我就找得着。大家都知道吧?李维斯很爱吃黑面包夹瑞士干酪,还在里面放一种加了很多洋葱的特制调味酱,反正一到下午人人都闻得到他身上那股洋葱味。你们记不记得去年春天有一回餐厅里这种调味酱用完了,他大发了一顿脾气?咱们这里,除了他没人吃那种古怪的调味酱,如果在里面投毒,只会毒死李维斯,不会祸害到别人……”

葛尔翰的这些话全是大伙吃午饭时的信口胡诌,以博一笑,可是弗利上了心,他恶狠狠地生出了一个念头,他想谋杀李维斯。

这念头并不是头脑发热的产物,他是认真的。“杀死李维斯”的想法在他脑海中盘旋不去。他恨他,那荣誉本就应该属于他,是他在狭小的气泡型的氧气幕中接连住了好几个月,是他在冰冻的氨原上奋力跋涉、搬动沉重的设备,是他在寒冷的氢气、甲烷微风中建立起了新的反应装置。李维斯做了什么呢?一想到李维斯死去他就能重获荣誉,他禁不住热血沸腾。

他要除掉李维斯,但是不想伤害到其他人。于是,他把谋杀地点选在了李维斯的大气实验室,所有的计划都依照那里的客观条件打造。大气实验室的正式名称是“中心有机实验室”,那个房间狭长低矮,专门用水泥板和防火门同实验室的其他部分隔离开来。大气实验室是一个禁区,只有李维斯在场或者得到他的允许才能进入。可事实上,这个实验室很少上锁,因为李维斯一贯专横跋扈,所以他只需写一个“不得入内”的小条并签上名,就起到了门锁一般的作用,即使那纸条退色了也是如此。不过显然,对于一个怀着不顾一切的谋杀欲望的到访者来说,这个纸条起不到什么作用。

大气实验室内部一切都有条不紊。李维斯每天都进行例行试验,他一丝不苟并且谨慎小心,很难找出什么漏洞下手。除非有个极其巧妙精细的谋杀计划,否则对设备本身做任何手脚都会被他察觉。

弗利首先想到的是放火,他能轻易从大气实验室里找到大量易燃物品。可让人沮丧的是,李维斯对火灾的危险十分警觉,他对火灾所采取的戒备措施更是比任何人都完备周到——他甚至连烟都不吸。

只要想起李维斯,弗利就火冒三丈,他是个摆弄甲烷和氢气小气瓶的小偷,他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李维斯声名显赫,他做过什么?不过是在实验室里摆弄小罐子。他弗利在土卫六曾经用过以立方英里计量的甲烷和氢气做研究,可是他处理了那么多立方英里的气体依旧默默无闻,倒是剽窃他成果的李维斯得到了名利。

大气实验室里那些装气体的小气瓶分别用于不同的人工合成大气环境,被涂成了不同颜色。红色气瓶里面装的是氢气,装甲烷的瓶子被漆成了红白相间的颜色,只要把这两种气体混合,就可以模拟外行星大气层。装在棕色气瓶里的氮气和银色气瓶里的二氧化碳用于模拟金星大气层。而装压缩空气的黄色气瓶和装氧气的绿色气瓶可以逼真地模拟表现地球的化学性质和现象。那些五彩缤纷的气瓶排成一排看起来像彩虹一般,它们的颜色不是随便涂上去的,而是按照许多世纪的惯例沿袭下来的。

想到那些漂亮的气瓶,弗利有了主意。这个完美的计划并不是苦思冥想的结果,纯粹是灵光一闪得来的。想到这个主意后,弗利心里豁然开朗,他知道接下去该做什么了。

弗利首先要等待的是一个潜入大气实验室的时机,他苦苦熬了一个月,终于挨到了宇宙节。宇宙节在9月18日,是人类首次宇宙飞行成功的纪念日。这一天对科学家来说尤其具有重要意义,那天夜里每个人都会停止手上的工作去寻欢作乐,就连工作狂李维斯也不例外。

当夜,弗利看好没人注意他,就溜进了大气实验室。实验室既不像银行装满了钱,又不像博物馆藏着许多宝贝,没有贼想起光顾这里,所以这种地方的警卫在执勤的时候都吊儿郎当的,不太上心。

弗利回身小心翼翼把大门关好,不开灯,慢慢顺着漆黑的走廊向大气实验室走去。为了防止留下指纹,他专门戴了手套。他还准备了一支手电筒、一小瓶黑色粉末、一支纤细的毛笔——这是他三星期前专门跑到城里另一头一家美术品商店买的。

走到大气实验室门口,他迟疑了一会儿。他颇有些忌惮,对他来说这是比下决心谋杀一个人更难突破的心理障碍。不过,他到底还是进了实验室的门。越过了那层精神障碍,置身其内,其他的事情就好说了。

弗利打开手电筒,用手遮住手电筒的光亮,轻而易举地找到了气瓶。此刻他特别紧张,他的双手在颤抖,呼吸也非常急促,突突的心跳声震动着耳鼓。他把手电筒夹在胳膊下面,然后抽出那支原本用来画画的毛笔,在笔尖上蘸满黑色的粉尘。弗利把笔尖点入气瓶上气量计的喷嘴中。这个过程只需要几秒钟,可是在他看来,却长得漫无尽头,他一直在哆嗦,费了好大劲才把颤抖的笔尖伸进喷嘴。他仔细地转动笔尖,然后再次蘸满黑粉,重又探入喷嘴。这个动作他重复了一遍又一遍,他的精神高度集中,其中掺杂的紧张感几乎使他的心脏难以承受了。最后,他拿出一小块化妆纸用舌头舔湿了,仔细擦拭喷嘴外缘。

马上就要大功告成了,马上就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一想到这里,他心里轻松了许多。就在这时候,他突然梦醒过来,一阵懊恼的惊慌如潮水般涌来,他臂下的手电筒“啪啦”一声掉在了地上。

多么愚蠢啊!他是一个笨蛋,一个难以置信的、愚蠢透顶的笨蛋!他因为又紧张又焦急,竟然把气瓶搞错了!他赶紧拾起手电筒,关掉灯光。他如一只受到惊吓的小动物,惊恐不已,心脏怦怦跳得更厉害了。他在倾听,听周围有没有什么动静。

周围一片寂静,没有一丝声响。他逐渐恢复了平静,重又振奋精神,他认为自己能把之前做过的事再做一次。既然能在搞错的气瓶上做好手脚,那重新找出对的气瓶再花两分钟就能处理完了。他用毛笔和黑粉再次投入了紧张细致的工作。这回运气不错,他准确无误地找到了气瓶,而且没有把他手中那个盛着能引起燃烧、致人死命的粉末的小瓶失手掉在地上打碎。

终于完工了,他再次哆嗦着用蘸湿的化妆纸的擦拭喷嘴。接着他迅速用手电光柱扫过四周,他在找装甲苯试剂的瓶子。找到之后,他拧开塑料瓶盖往地板上泼洒了一些甲苯,然后又把瓶盖盖好放回原处。

做完这一切,他梦游一般迈着蹒跚的步子走出实验室,走出这所房子,回到了寄宿公寓。他几乎可以认定,自己的隐秘行动很成功,没有引起别人注意。他是一个严谨的罪犯,他把曾用来拂拭气瓶喷嘴的化妆纸塞进了快速处理器,那纸立刻因为分子弥散而消失得无影无踪。然后他用同样的方式处理掉了涂粉末用的毛笔。处置装粉末的小瓶子有些麻烦,需要提前把处理器调节一下。弗利认为那么做不怎么保险,他决定像往常那样走路去上班,然后顺手把瓶子扔到经过的一座桥下去……

第二天,晨曦穿透窗帘,弗利起床来到洗手间。他眨着眼睛,一脸愕然地望着镜中的自己,好奇自己还敢不敢去上班。这是毫无意义的念头,他怎么能不去上班呢,尤其是今天,一丝一毫反常的举动都会引起别人注意。

他费尽心思想象即将开始的一天中他将要去做的每件正常的、理所当然的事情的细节。今天天气多好,阳光明媚而温暖,他会步行去上班。经过那座桥的时候,他只要把手腕轻轻一抖,就能永远摆脱掉他的犯罪证据。那只小瓶子会在河面上“咚”地溅起一星水花,然后灌满河水,静静地沉下去。

整个上午,他都坐在办公桌前盯着他的便携式电脑。他做好了一切准备工作,会成功吗?李维斯会不会闻到那股甲苯味?不,应该不会,那气味确实不好闻,但还不至于难闻到让人难以忍受,有机化学家们应该早就习惯了。而且,李维斯会去碰气瓶,只要李维斯依然对他从土卫六带回来的氢化过程资料有兴趣,就一定会动用气瓶去做试验。昨天刚放了一天假,李维斯一定会着急把浪费掉的时间补回来,错不了。他只要一开气量计的旋塞,气体一往外喷,马上就会燃起熊熊烈焰。如果空气里甲苯浓度适量,那么那完美而激烈的爆炸就会发生……

弗利沉浸在自己的想象里,他甚至把远处传来的低沉的爆炸声当成了自己想象的一部分,没有意识到他无比期盼的爆炸已经发生了。后来,一阵嘈杂的脚步声将他从沉思中惊醒。

“怎么了……怎么了……”他抬头看着他的同事们,从喉咙里发出嘶哑的声音。

“谁知道什么事啊!”

旁边有人喊起来:“是大气实验室发生了爆炸!炸了个乱七八糟!”

喜悦与恐惧同时向弗利袭来,他成功了。

只是,他还未来得及享受到他应得的名誉,地球调查局的人就敲响了他办公室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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