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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那只鸡一直藏在我家冰箱里。它被冻得硬邦邦的,爪子竖起来,脖子和头笔直地昂着,二目圆睁,冰霜给它的眼珠蒙上了一层白翳。它翘首以盼的样子,就像我一样。我想,它要是在被宰杀之前,聪明地闭上眼睛,一定就不会是这副死不瞑目的难看样子——那个卖鸡的人手艺非常好,刀子一抹,就干掉了它。所以说,死并不会给它带来痛苦,让它魂飞魄散的,只是它的眼睛。它看到了刀子,看到了自己喷溅的血,而一只注定了要死的鸡,是不该看到这些的,它看了不该看到的,就活该它痛苦。

不是吗,我要是懂得闭上眼睛,一切就不会是这样的。

可那时候,我并不懂得这个道理。

下岗后我做了许多活计。我去超市做过送货员,在街边摆过旧书摊,还在自己家里办过“小饭桌”,但做得都不成功。我所说的成功,当然不是指那种大富大贵的成功,我对成功的理解是:只要每月挣回来政府发给我的“最低保障”就行,那样我就等于有了双份的“最低保障”,我家的日子就会真的比较有保障了。可是我做了这么多活计,居然没有一次挣到那个数目。后来政府照顾我,把我安置在街道的“综治办”里。“综治办”里都是一些和我一样的人,大家在进来之前都做过一些五花八门的活计,而且做得都不成功,所以就都有着一颗自卑的心。在“综治办”,我们穿上了统一的制服,袖子上绣着很威风的标志,每人还配发了警棍,你不仔细看,就会把我们当成公安。戴着袖标拎着警棍的我们一下子伸直了腰杆,觉得自己重新站立了起来,心又重新回到了以前的位置。而心若在,梦就在,有了梦,我们就生活得有滋味了。我们干得很欢实,风雨无阻地巡逻在大街小巷,目光炯炯地注视着一切可疑分子。在我们的守望下,街道上的治安一下子大为改观了,我们震慑了那些做坏事的人,为社会做出了贡献。这是多么好的事情,我们不但找回了自己存在的价值,而且每个月还有五百块钱的工资可以领!

这样好的事情我当然是懂得珍惜的。我负责一个菜市场,说实话,那里真的是比较乱,有一群贼混在里面,他们把大钳子伸在买菜人的口袋里,夹走钱包,夹走手机,有时候被发现了,就干脆公然抢劫。我家金蔓就被他们偷过。那天她提着一把芹菜回家,菜还没放下就开始摸自己的口袋,她摸了摸左边的口袋,又摸了摸右边的口袋,来回摸了几遍后就叫起来:完蛋了完蛋了,钱被夹走了,钱被夹走了。

当她又摸了几个来回,确定真的是被人把钱夹走了后,就诅咒说:这帮天杀的,要是被我发现了,一定掐碎他们的卵子!

可我说:千万不要,这帮人恶得很,郭婆的事你忘记啦?

郭婆是我家邻居,她在菜市场被人夹走了钱,发现后迅速追上去讨要,结果被那个人的同伙用刀子捅在了屁股上。

我这么说,当然是为了金蔓好。我怕她吃亏,真的被刀子捅了屁股或者其他地方,可怎么好?而且我也知道,金蔓被夹走的也不会是很多钱。金蔓口袋里的钱是不会超过二十块的,我们夫妻俩的钱有时候加在一起,也不会超过二十块。我是在心里算过账的,我认为万不得已的时候,损失掉那二十块钱还是比较明智的。金蔓却不理解我的苦心,她吃惊地看着我,眼睛里就有了火苗。

金蔓说:那你说怎么办?我就眼睁睁地看着他把我的钱夹走?

我说:也只能这样吧。

我教她:最好的办法是你捂紧自己的口袋,让他们夹不走。

你说得容易!我一只手要提菜,一只手要付钱,难道还能再长出一只手来捂口袋?金蔓火了。

我看出来了,她是把对于贼的愤怒转移在了我的身上。

我说:我这不是为你好嘛,最多就是丢掉二十块钱,你和他们拼命,划不来嘛。

我还想说:难道你的命只值二十块钱?

但金蔓吼起来:二十块钱!二十块钱!你一个月挣几个二十块钱!

她这么一说,我的脑袋就耷拉下去了。我想金蔓没有错,换了我,为了二十块钱,说不定我也是会和人拼命的。

所以,当我成为一名综治员后,对于自己巡逻下的这个菜市场就格外负责。我知道那些贼偷走的不止是一些钱,又时候他们偷走的就是人的命。

但那帮贼根本不拿我当回事,他们无视我的袖标和警棍。我在第一天就捉住了一个长头发的贼。这个贼聚精会神地用钳子夹一个女人的口袋,我在他身后拍了他一把,他不耐烦地扫过来一只手赶我走。我又拍了一下,他居然火了,回过头来瞪着我。这太令我吃惊了。我的性子是有些懦弱,尤其在下岗后,做什么都不成功,就更是有些胆小怕事。所以当这个贼瞪住我时,我一下子真的有些不知所措。我被他瞪得发毛。我抬了抬自己的胳膊,为的是让他能够看清楚我胳膊上的袖标。他果然也看到了,凶巴巴的眼神和缓了不少。这就让我长了志气,我一把揪在他的领口上,想把他拖回“综治办”去。我手上一用力,就觉得这家伙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我做了那么多年的工人,力气是一点也不缺乏的,我们工人有力量嘛。这个时候有人在身后拍我的肩膀。我也不耐烦地向后扫手。我的这只手里是拎着根警棍的,所以扫出去就很威风。但是我扫出去警棍后,依然是又被人拍了一下。我只有回过头去了。我刚刚回过头,眼睛上就被揍了一拳,直揍得我眼冒金星。然后就有人劈头盖脸地打我。我能感觉出来,围着我打的不是一个人两个人,是一群人,那些拳头和脚像雨点一样落在我身上。我被打懵掉了。即使懵掉了,我也没有松开那个已经被我揪住了的贼。我一直揪着他的领口,把他揪到我的怀里,抱着他的脑袋,让他同我一道挨打。他的同伙看出来我是下了蛮力了,如果我不死,我就会一直抱着那个脑袋不放的。所以我就吃了一刀。

那把刀捅进我的肚子,拔出来时我觉得自己身体里的气都漏掉了。

这件事情我一点也不后悔。

因为我被送进了医院,一切费用都是公家出的。我还得到了奖励,“综治办”一下子就发给我三千块钱的奖金!所以我虽然也挨了刀,但比起郭老太屁股上挨的那一刀,显然要划算得多。我挨的这一刀引起了相当的重视,公安采取了行动,当我重新回到菜市场时,这块地方就干干净净的了。那群蟊贼荡然无存,天知道他们躲到哪儿去了。我巡视在这块自己流过血的地方,像一个国王一样地神气。菜贩们都对我很友好,有些经常来买菜的妇女知道我的事迹,也对我刮目相看,态度都很亲热。

那一天我依旧在市场里巡逻,就有一个妇女热情地对我打招呼。

当时她手里提着一只鸡,她把这只鸡举在我眼前说:小徐,买只鸡吧,这鸡很好的,是真正的土鸡。

我笑着对她点点头。我点头本来是什么也不代表的,只是客气一下。

没想到,她身边那个卖鸡的人立刻就说:好的,徐综治员,我给你挑只精神的!

然后他就动手替我捉住了那只鸡。那只鸡塞在笼子里,挤在一群鸡当中,精神抖擞地伸着脖子。它这么神气,当然就被捉了出来。卖鸡的人手脚麻利,将它的头和翅膀窝在一起,举着那把尖刀就抹了过去。他的刀还没落在实处,那只鸡就疯狂地挣扎起来。它一定是看到那把刀了,知道那是来要它命的。我都来不及说话,这只鸡喉咙上的血喷溅出来,“咯”了半声,就死掉了。一会儿功夫它就被收拾成了另外的一副样子:光秃秃的,就好像人脱了衣服一样。卖鸡的人抓着它的脚,在水桶里涮一涮,不由分说地塞给我。

我说:我不要我不要!我连忙拒绝,举着手里的警棍摇摆。

但他坚持要塞给我,并且一再表示不要收我的钱。我就动心了。本来我的口袋里是没有能够买下一只鸡的钱的,现在不用付钱就可以得到一只精神的土鸡,实在是很诱人。

随后我就拎了这只鸡回家。我总不能一手拎着警棍,一手拎着这只鸡工作吧?回去的路上我还想,哪天我口袋里有足够买一只鸡的钱了,我就一定把账付给人家。我是不会利用职务的便利去索取好处的,我不能对不起政府发给我的警棍和五百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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