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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激情终将冷却

第1节

十月的第三个周五晚上,一个女同学闯进了男生楼,直奔胡梦是的宿舍把他揪了出来。如此勇猛的人是胡梦是大四的一个师姐,唤做孟颖。孟颖胡梦是见过,是在半年前的一次文学活动上,她是文学社的负责人。胡梦是上大学后,参加的唯一社团就是文学社,一是因为胡梦是当时确实好像很热爱文学,二是他在高中时就常听人家说大学里的女学生通常很喜欢文学青年,而且同级的一群人,也都喜欢舞文弄墨,无病呻吟,找一个组织总比游兵散将好得多。参加了文学社,但只经历了一次活动,这次活动影响太大,搞得文学社从此一蹶不振了。

高中时,胡梦是和一个同学同时喜欢上了某个女孩,那个同学曾经在某个作文报上发表过几篇作文。还得过几次奖,而胡梦是唯一见诸报端的文字只是一段不足千字的小文章,就因为这个,女同学选择了对方,这件事让胡梦是认定做一个文学青年是泡妞的必经之路。

但是后来,他也怀疑过自己是不是太过冲动浪费了五块钱的报名费,要知道,五块钱比他一天的生活费还要多,那意味着两顿肉菜,他一个星期,也顶多吃四顿肉菜。这怀疑来自于他发现女同学们对文学青年并不像传言中的那么感冒,时代不同了,她们喜欢的不是艺术系的帅哥就是体育系的猛男,装腔作势和无病呻吟的文学青年,她们已经不好这一口了。剩下一些仍对中文系男生保持好感的,又多是母性泛滥的大女人,喜欢呼来喝去,让你在请她们吃饭的时候,都有一种吃软饭的感觉。

话说回来,那次文学活动搞得很轰动,轰到全校震动。孟颖他们请了一大堆青年诗人到学校,在学校的礼堂里朗诵诗歌。一开始,局面很正常,但后来诗人们兴致高昂,朗诵会场“大便”、“做爱”、“性”成了主题词,这让下面很多大一新生一片哗然,甚至礼堂的保洁员都受不了,跑到台子上大喊:如果搞点儿破鞋就算是诗人,那猪狗牛羊都能当诗人啦。他被诗人们赶了出去。甚至第二天还有人在食堂门口贴出大字报来,标题赫然写着:中国诗歌完蛋啦!

诗歌当然不会因为一场夸张的朗诵会,或者一张大字报就完蛋,但文学社却实实在在地要完蛋了。活动之后,孟颖被系里管事的老师找过去狠批,说她败坏了中文系的名声。孟颖据理力争,意思是文学是自由的,你可以不同意他们的文学观点,但没权利否定。其结果就是对她的批评持续了一周。在这之后,文学社就被学校搁置,办社费用一分钱也不给,苟延残喘的报纸也就停了。近两年的时间里,文学社一直沉寂在一部分学生的守候和一部分学生的批判之中,双方喝醉了酒,校园小道上狭路相逢,甚至打过几架。但都是鼻青脸肿不见红,打完也就完了,拍着屁股说:“道不同不相为谋”。

胡梦是就是在这次朗诵会上见到孟颖的,当时孟颖是主持人,正在介绍参加会议的诗人们,这群诗人对大一新生而言确实比较前卫:光头的、长发的、吸烟的、搂着女诗人肩膀的。胡梦是那时候刚才农村进城不久,虽然到了大学之后,自以为要和文学沾边,但实际上还什么都不懂。有这样的活动,当然兴冲冲去参加了,可听了诗人们的朗诵之后,胡梦是有些接受不了。这很正常,你让一个刚刚背完了李白的《将进酒》和徐志摩的《再别康桥》的大一学生,接受下半身的诗歌和理论,这就是赶鸭子上架的事情。这次事件的影响是深远的,以致后来胡梦是不再愿意自称写诗的,而他的兴趣,也确实渐渐转移到小说上去了。

孟颖闯进胡梦是宿舍时,他还蒙着被子在睡觉,前一天晚上回来得很晚,今晨一大早又跑去上“四大名捕”的课,下课回来饭都没吃就睡了。

“你想不想接手文学社?”

胡颖一句话就把他惊着了。

“我?”胡梦是揉了揉眼睛。

“想不想干?”孟颖说。

胡梦是冷静了一会儿,说:“你先让我穿上衣服。”

孟颖说:“好,那我到楼下的长椅那儿等你,你赶紧下来”。

在楼下,孟颖很仔细地和胡梦是谈了文学社的前世今生。胡梦是心中一直忐忑不安,他其实很想接手,因为作为文学社的社长,哪怕是名存实亡的文学社,听起来一样很有感觉,而且能在期末评奖学金时加分。但他实在不知道自己能干些什么,长这么大,他唯一全权负责过的事情,就是在小时候放家里的一群羊。搞文学社,明天和放羊不一样。可是他有不舍得这个机会。

谈了一晚上,他只告诉孟颖:下周答复。

孟颖走后,胡梦是赶紧找胡小楼商量,他看胡小楼每天之乎者也,应该会喜欢这类事情,胡梦是实在没信心自己挑起这个摊子。胡小楼听了,拍着胸脯说:“没问题,大家一起干,大家一起干。”干脆的有些出乎胡梦是的预料。胡梦是和胡小楼商量后,又找了几个同班哥们儿,都觉得这还是个事,可以一起搞。说不定,文学社就从他们手里振兴也也没准,再不济,也不至于在他们这一级断了。

于是给孟颖回话说可以做了。

第2节

决定的那天晚上,胡梦是给苏帘儿宿舍打电话,她寝室同学说她去自习了,又打她手机,却是关机。他感到自己必须要见到她,告诉她这件事,否则心里总是很不平安。自习嘛,无外乎学校的几栋教学楼而已,目标明确得很,于是就跑到教学楼去挨个教室找苏帘儿。

看过了教七,没有,又跑到教二去。看了几十个窗户,苏帘儿仍没找到,胡梦是却被保安盯上了,把他带到楼下传达室审问了半天。问他是不是小偷,胡梦是自然否认。保安就让他出示证件,刚好他那天没带任何可以证明自己是学生身份的证件,连饭卡都没带。保安更觉得他可疑,胡梦是灵机一动,说我知道咱们学校每栋楼的位置,我还知道中文系大部分老师的名字。保安就让他背一背,胡梦是说了,对得上。保安也实在没什么确凿的证据,证明他不是学生,只好将他放了。出来时碰见了打水回来的纤纤,胡梦是知道,苏帘儿大概就和纤纤在一起。胡梦是问:纤纤,苏帘儿和你在一块吧?但是纤纤说没看见,她是来自习的,没和苏帘儿一起来。胡梦是不信,跟着她,看见纤纤走进教室,坐在一个同样胖的男同学身边,热情地把水递过去。

“我说最近纤纤出现得少了,原来是在发情啊。”胡梦是很失望,苏帘儿真不在这儿。

胡梦是只得悻悻地回到宿舍。王志坚告诉他,刚才胡小楼来找过他,说那件事他不干了,他的兴趣在古典文学,和一群人去搞现代诗,太掉价。胡梦是听了脑袋嗡地一声,后脊梁冒冷汗,恨不得即刻去打胡小楼一通,要不是他那句话,自己是不可能答应孟颖的。答应了,胡小楼不干了,怎么办?

这回骑虎难下了。

胡梦是没去找胡小楼,他知道这小子,不想干,肯定躲出去了。胡梦是犯了半天愁,心想幸好没找到苏帘儿,这样是跟她说了,自己又不干,这点脸可就丢得干干净净了。

可已经答应了师姐孟颖,现在过去跟她说自己不玩了,也不地道。想来想去,胡梦是最终还是同意接手文学社,他最痛恨言而无信的人,自己更不想说话不算话。再者一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要死屌朝上,不死又一年,搞搞文学社也许很有意思。但光自己弄肯定不行,必须得有帮手,他就去游说王志坚、小腊和周逢书。王志坚倒是痛快,义无反顾地答应了。

“搞一搞,搞一搞,”他说,“咱们来搞一搞。”王志坚笑嘻嘻地说。他是一个对什么事情都保持一定兴趣的人,虽然兴趣不大,但很广泛,而且和胡梦是关系比较铁,是能够在关键时刻顶上的朋友。王志坚答应了,胡梦是心里多少有了点底儿,接着去说服小腊。

小腊自然愿意,他正想找机会去接近女同学呢,这么好的机会,他就是闭着眼睛,也不会放过的。周逢书就难了些,对这种东西总是不置可否,说,行吧,弄着看,也瞧不出他到底是个什么态度。这三人搞定,胡梦是也就觉得可以开展工作了,还有一意外收获,蔡军也同意参加。他是个大牛人,super蔡,已经参加了学校里大概过半的社团,什么跆拳道协会、鸟类爱好者学社、民俗学社之类的,他每天不是在开会,就是在去某个教室开会的路上。蔡军的参与意义重大,因为这几个人里,只有他有管理社团的实在经验。

于是,这一代的文学社核心成员,就这么稀里糊涂地组成了,松散到彼此都没开过一个集体会。

孟颖带着胡梦是几个人,到了学生社团比较集中的一栋小楼的某个地下室里,开灯,说:“这就是咱们文学社的全部财产了。”

胡梦是等人一看,登时泄了气,只有几十本破旧的书和杂志,灰尘厚得连封面也看不清了。还有一块白布,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再有就是一百多个小信封,早已不能使用。

这算什么财产,小腊说,就是一堆废纸。

胡梦是去书堆里拣了本书,掸掉灰尘翻看,是一部诗文集,都是本校文学社前辈读大学时的作品,其中不乏现在的文学名家。

“不是废纸,”胡梦是说,“我看还是很有价值的,那块白布到时候就写上文学社的招牌好了。”

无论如何,这文学社,算是重又开张。

第3节

黄淑英大概有一周没收到欧阳紫荆任何消息了,到她租住的地下室去找,同室人都说她最近不经常回来,要回来也是半夜,没人知道她在忙什么。好几门课黄淑英都做了笔记,主要是抄给欧阳紫荆的,为了她复习方便。

一时找不到她,黄淑英心下有些烦躁,她不知道欧阳紫荆最近似乎不太愿意见自己,打电话,也匆匆挂掉。黄淑英心里头,有些失落,她害怕自己只不过是欧阳紫荆的一个过渡朋友,一旦她找到了志同道合、志趣相投的其他朋友,自己很快就得成为过去。可能,对欧阳紫荆来说,她黄淑英不算什么,但对黄淑英而言,欧阳紫荆却不仅仅是个朋友那么简单,她还是信心,是面子,是……好多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心绪。

欧阳紫荆其实是有点儿躲着黄淑英的。这些天,她大部分时间都同何凤兮在一起,最初是说请教和学习,何凤兮也尽心尽力帮助欧阳紫荆了解各种知识。后来,也偶尔一起出去吃个饭,或者跑到酒吧里去聊天,谈论的内容,也就不仅仅是学习和考试的内容了,人生的种种复杂问题,渐渐成了谈话的焦点。比如,何凤兮那缺少知己的苦闷,不得志的郁闷;再比如,欧阳紫荆对未来的迷惘和困惑。两个这样的人,每天聊着形而上的东西,很快就把彼此看成了等了很久的人。又因为两个人心里,都觉得自己是在谈论和感情无关的事情,而且又都自以为身正不怕影子歪,因而在学校里常常出双入对,不避嫌。殊不知,影子一旦歪了,身子也会不由自主跟着歪的。即使你不想歪,也会有不知从何处而起风,吹得你歪。这时候,闲话也逐渐传了起来,说中文系的何凤兮泡了一个学生,搞师生恋;也有的说纯粹是欧阳紫荆勾引何凤兮,想借机上位,免去自己的奋斗之劳。风起于青萍之末,但不知何时何处终止,风所到之处,万物不受影响,只有人心,会跟着风乱动。

这段时间何凤兮的老婆出国进修,留他独守书房。何凤兮多少是一个心里寂寞不得的人,特别是自诩才子文人,最怕少了个把红颜知己。如此对比起来,欧阳紫荆虽聪明伶俐,但也是年少单纯,因从小做过许多少女文学梦,大学毕业后明白了自己成不了作家,这个梦便逐渐转到钻研文学上了。以前教她的几个老师,都说她这方面有天分,也就信心十足地要考研究生。而如今,遭遇上这样一个何凤兮,如何能一点儿都不动心?只是两人起初心里都毫无察觉,有了闲言碎语他们倒越发觉得自己纯洁无辜:别人都说咱们有猫腻,咱偏偏没有,道德感把理智给战胜了。

岂不知,世间事只要话头一出来,就像拿着牙签剔牙,多多少少都能剔出些碎碎念的菜叶、肉末。时间一久,他们自我感觉良好的大义凛然发生了变化,何凤兮看欧阳紫荆时,也不是从前那种单纯的审美了,靠近美、拥有美甚至占有美的想法日渐强烈。她一瞪起清澈的眼睛看他,问他一些问题,他就觉得自己如三伏天吃了个奶油冰棍儿,一身心的凉爽熨帖。而欧阳紫荆看何凤兮,处处仰视他,他说的话她都信,不仅信,还奉为圭臬。何凤兮之于欧阳紫荆,简直就是一个飞来的缥缈峰,他的话总是文采飞扬,他能用文字给她造一座迷人的宫殿。他会时不时吟出一两句诗来,而这些诗总是和气氛搭调,毫不突兀。仿佛正是何凤兮,把欧阳紫荆与这俗世凡尘隔绝开来,给了她一个桃花源。欧阳紫荆自己偶尔也会怀疑一下,但那种貌似两情相悦的浪漫、志同道合的默契最终打败了怀疑,更何况,这种隐蔽的地下恋情本身就比她所谈过的任何恋爱要刺激。

然后,各自都觉得这是老天注定的相遇,遇见了便不该轻易放过。男女之情这种事,不怕一见钟情般的暴风雨,最怕和风细雨,不知不觉地陷进去。暴风骤雨来得快去的也快,而和风细雨,润物细无声,把人的骨头都给泡酥了,再想出来,何其难矣。一切都变得水到渠成,就在何凤兮那间不大不小的办公室里,美奉献了,美也被占有了,不管是有目的的美,还是何凤兮整天叫喊的无目的的美,最后都化作了肉体上的激情宣泄。他们甚至不记得这性事究竟是谁挑起,究竟是如何开始的,仿佛他们早早已经约定,所有的细节,都按照心照不宣的程序实现了。完事后,他们还是有些慌乱,穿好衣服,分别坐在一个椅子上,何凤兮激情退却心里不禁冷涔涔的,颓然说:“每天和你说了那么多兴味、意境、审美,最后倒让弗洛伊德胜了,我还是没把握住自己的性冲动。”

欧阳紫荆也不安,她仿佛才明白自己做了什么事情。之前,她一直自己蒙蔽自己,假设这件事不可能发生,假设发生之后也没什么大不了,假设那只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不关人间半点儿事,却没想是干柴遇烈火,原来那些一笑置之的流言飞语,突然间飞沙走石地从自己心底吹过来,击打得人遍体生疼。既然如此,一切已然发生,后悔是无意义的,欧阳紫荆也倒没有觉得事情比天还大,但多少出乎了意料,太突然,以致一时没有应对的法子。她并非没有预想过这种可能性,但预想和现实毕竟不同。而且,她最担心和害怕的是,一桩身体交易正在演变成一段不伦恋情。她当初预想到的你情我愿,你帮忙我奉献,现在掺杂了太多的情感纠葛,她没打算爱他,却不由自主地掺杂了爱。

好吧,该做和不该做的都做了,就谈谈善后的事情吧。

何凤兮答应她,不会始乱终弃,就此置之不理。他是真喜欢这个女孩子,倘若自己倒退十年,又没结婚,她真是再理想不过的对象了,知情知趣,当下女子少有的古典味,简直就是一首婉约的小令,抑扬顿挫、长句短句,字字把人往醉里引。

欧阳紫荆很快度过了迷茫无措,她暗暗盘算,怎么尽力把自己的心抽出来,让交易还原为交易,这样内心会安定些。

不过她心里觉得十分对不住黄淑英,尽管这是自己的事,尽管黄淑英只是一个相熟的朋友,她还是觉得欺骗了她。啊,不是欺骗,是她怕黄淑英觉得她变坏变脏,一下子成了另一类人。她之所以和黄淑英成为朋友,多少是因为觉得她身上有着自己所缺少的淳朴。欧阳紫荆很聪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漂亮而且不安分,但又感到这两者隐含着莫大的危险,所以总想和自己欠缺的东西在一块儿。

她一直躲着不见黄淑英,她打电话也不接,尽管她知道,自己不可能永远躲着。欧阳紫荆和何凤兮成了婚外恋,这婚外恋的奇怪之处在于,第三个人反而不是何凤兮的老婆,却是一个不甚相干的黄淑英。说不相干,有不确切,归齐末了,是黄淑英再浴室里让了水龙头,是黄淑英把欧阳紫荆领到了自己的宿舍,是黄淑英给了她那本有着何凤兮电话的笔记本,这么捋起来,一切又都起因黄淑英了。

第4节

文学社接手了,班子也算是搭起来了。胡梦是开始怀着雄心壮志,每周举行一次文学社活动,每个月出一张小报纸,每年年末出一本合集,他甚至还想着把好作品拿到出版社去出版。可钱在哪儿?学校是不会给半分钱的,都必须自己想办法,胡梦是几个人跑到周围的商店去拉赞助,人家一听说是要搞文学,都立刻将他们扫地出门:“没事吧?这年头还搞文学?不被文学搞就不错了。”

一个多月过去,胡梦是什么也没做成。唯一偶尔做的事情便是把一群同是文学社老人的师兄师姐和王志坚等人聚到一起,在操场上吃吃花生米,喝两瓶啤酒,几次过后,人也零落成泥,各自有事,都不愿意来参加了。胡梦是踏踏实实地明白,要做成一件事是没那么容易的,何况日常生活催人疲惫,晚上躺在床上想的美好前景,第二天一起床就会被包子油条小米粥给顶回去。

话说白了,人还是有惰性,胡梦是自然不例外,他贪图早晨睡些懒觉,也不情愿每天人五人六地到处去游说别人。更何况,转眼期末将至,今年又遇到“四大名捕”之一的陆羽冉有一门课,都怕挂科,很多人老早就做准备应对考试了。胡梦是浑浑噩噩着,不知山中日月,每天除了上课和吃饭睡觉,就是去找苏帘儿一起上自习。说是上自习,苏帘儿倒是认认真真地看书,胡梦是有一半的时间趴在桌子上睡觉,另一半的时间不是陪苏帘儿去医院挂号就是给她去超市买零食。苏帘儿对他倒是支持,说:“男子汉大丈夫,总要干点事业。”但这事业究竟是什么,也讲不明白,她支持他,只不过是为了支持而支持罢了。

苏帘儿的恶心停滞了一段时间后,又犯了,心绪不宁,胡梦是本来已将此事淡忘,但背黑锅的念头再次袭来。这事不想则已,一想心头便像堵了破布的马桶,是无论如何也疏通不畅的。他坐在苏帘儿的后面,瞅着她纤瘦的背影,多少次想上前去把事情问个清楚,却又没有勇气,担心自己一时莽撞惹恼了苏帘儿,就此失去她。

胡梦是在两人的关系中感到某种压抑,怎么可能没有呢?他始终把苏帘儿看得高高在上,而自己则像一只癞蛤蟆,癞蛤蟆能吃到天鹅肉已经是莫大的福气了,难道还有权利去责怪天鹅的毛色不纯正吗?

教室里异常闷热,墙壁上挂着的空调似乎从来没开过。这么说不很准确,开始开过的,恶心的学校只有在留学生上课的时候才开,为此很多同学都去找有关部门反映:怎么能有差别待遇呢?留学生开空调,中国学生就不开?

学校的答复斩钉截铁:没有这回事,学校对待学生一视同仁。

但情况依然固我,甚至还有加剧,比如教学2楼,上面几层重新装修过了,桌椅板凳也是新打的,但这些教室只有留学生上课才能使用,他们一下课,校工就赶紧打扫完锁门。很多中国学生为了找一张自习的课桌抢得头破血流,但这些教室就是不为他们打开。

教室里人多,又怕吵,始终关着门窗,时间久了便有一种昏昏然的闷热,让胡梦是一直瞌睡连连。他其实没什么心思上自习,反正到最后,老师都会划定一个考试的范围,背就是了。考试,还不就是三天,第一天背,第二天考,第三天忘掉?但胡梦是珍惜和苏帘儿出来的机会,可苏帘儿又始终不让胡梦是和自己坐一张课桌,让他在后面。他坐在那儿无所事事,总想和她说话,有时候轻声问问:你渴不渴?我们出去走走吧?此时就会遭到周围同学的一顿白眼。

后来胡梦是就写纸条,写完用手指戳戳苏帘儿的后背,把纸条递给她。胡梦是的纸条大都长到几百字,而苏帘儿的回复则基本不会超过十个字,同意的时候就说,好;不同意的时候就随便找个借口,心烦、没必要等。每到这时候,胡梦是就感到很窝火,自己和苏帘儿到底算怎么回事呢?要说是男女朋友,可自己却总像个跟班,要说不是,可苏帘儿始终对外宣称自己是她的男朋友。胡梦是想,大概是苏帘儿真的怀孕了,她男朋友不要她,她想给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找一个说辞。

别人爽完了,是想让我来给他擦屁股呀。胡梦是想着想着又愤愤不平。

可大多在这种时候,苏帘儿回眸一笑,说:“梦是,我们去吃饭吧。”

胡梦是就跟着出来,到食堂去吃饭,苏帘儿总是买一个素菜一个荤菜,但她只吃素菜,荤菜是给胡梦是买的。她把荤菜拨到胡梦是的饭碗里,说:“你多吃点肉,看看你有多瘦?”胡梦是又感到苏帘儿是喜欢他,关心他的。她说起这些话来自然而然,完全没有半点儿假装的样子,这种话是只有女朋友才能说成这种感觉的。甚至,偶尔苏帘儿疯起来,还会夹着菜递到胡梦是的嘴里,倒让胡梦是感到不好意思。

胡梦是就想,背黑锅就背黑锅吧,黑锅毕竟只有锅底是黑的的,锅里面,未必就没有炒菜米饭,事情得辩证看,不是么?只要她苏帘儿真心和我好,过去的事,那也只能如此,谁让我没有更早和她成为男女朋友呢?他这样劝慰自己,有那么一些时间,这劝慰是管用的。但一到别人谈起他和苏帘儿,带着点意味深长的笑,或者说话留半句的时候,他又觉得自己脑袋上带了个大大的绿帽子的感觉。如此反复,如此纠结。

第5节

日子是这么过,心中藏着的事,却像气球一样暗暗鼓胀着。胡梦是想,大概总有一天,自己会把想问的话都问出来。可眼下,期末考试真的就快来了,蔡军已经连续两个晚上通宵自习了。胡梦是和小腊再不认真对待,就真有挂科的危险。尽管小腊每天嚷嚷着“选修必挂,必修选挂”的潇洒口号,但如果真挂了科,重考不说,很可能会影响到毕业,脸面上说不过去,补考费也是不小的一笔钱。

有天晚上,另一个同学严广趁蔡军不在,小声和胡梦是、王志坚几个人说:蔡军一定是从老师那儿套到题了。众人都不解,觉得不太可能,但严广信誓旦旦,说自己曾偷偷看过蔡军的本子,上面总结得清清楚楚,外国文学史、语言学概论等好几科的题目、答案都有。如此一说,小腊又觉得可能性很大,为什么呢?因为——小腊说——蔡军是团支部书记,老师面前的红人,而且上学期他的考试成绩就是前三名,平均分都九十多。王志坚和胡梦是则不是很信,蔡军虽然圆滑世故,但确实能力很强,做事情稳重而有条理。

严广说:“这就是你们不了解情况了,我说他有题,可没说是他套到的呀?”

“除了他还能有谁?”小腊问。

“老吴啊,”严广说,“只有老吴有这个本事。”老吴是班里的能人,来自广东,天生一副小人嘴脸,但其实人很善良。老吴最拿手的本事,就是周游在各种人之间。如果说郑必知人脉广,那是因为他能力强,会办事,老吴的人脉广,完全凭一张嘴说出来的。老吴是一个本质上很真诚的无赖。众人一想,也确实,只要老吴想,似乎没有他攻不破的堡垒,就连无情陆羽冉他都能在两周之内拉近关系,就更不用说别的老师了。

陆羽冉上课,从来都是带着一杯茶,每当茶水见底,不管上课下课,老吴必定一路小跑上去拿了茶杯去接一杯热水回来。因为陆羽冉无情之名,几乎所有人都害怕他上课提问,唯有老吴不怕,老吴不但不怕,还擅长主动回答问题,上课比看电影还积极,向来坐第一排,陆羽冉讲到激动处,声调稍一变高,老吴立刻带头起立鼓掌。老吴甚至还会准备好草珊瑚含片,给讲课的老师润喉,碰见女老师,夸她们衣服好看,皮肤变白了,身体变瘦了,更是如一日三餐般常有。这样的学生,没有哪个老师能板起面孔拒之于千里之外吧?而且,据说上学期期末考试,老吴也确实套到了好几个题目,这有成绩为证嘛,人家拿到了一等奖学金的。

这么一想,蔡军也有了题目,便顺理成章了。他们也就琢磨着,怎么从蔡军那里搞出题来,有一个算一个,省的考试前背的死去活来,一发考卷却发现背的一个没有的惨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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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的扑朔迷离,又有多少人在意,一个个谎言,时间流水也无法冲逝,两个人的相遇,包含着两份各自来自苦衷的隐瞒。时间再快,也忘不了曾经希望的自己。“嘿!我们在一起吧”
  • 锦缘春

    锦缘春

    痴心相付,你十里红妆迎娶她人。泪眼相望,你冷声传诏许我良人。撞柱求死,本以为今生已过,此生不复相见,却哪知,死生不过是你鼓掌玩物,一切都是故布迷局。纷纷扰扰,时过境迁,如何回到原点?万里春色,满目山河,相顾泪如泉。诸云幻境、江南疑案、丹霞迷宫、草原狼战,幕幕皆在眼前;悬浮沼泽、魔塔诅咒、百慕玄阵、极地冰川,困苦左右相伴。缘来缘去,生死相随。锦缘春色,真爱不曾变,良人在侧,万世长晴天。【作者企鹅:943651085,欢迎勾搭,么么哒……】
  • 兰還

    兰還

    淡蓝色,是对青春的解答,优雅白色,是最深处的纯真,我愿与你携手,共度这段难忘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