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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同学宴

七十年代中,我第一次上大学是在工厂当工人时被选送到天津轻工业学院学习的。那时我21岁。从南宁到天津,要在北京中转,一个人出远门,到了北京就得马上换乘开往天津的列车直往学校报到,生怕误了时间被退学。

大约开学近一个月,便到了一年一度的国庆节。那时,我们班里的同学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年龄参差不齐的所谓优秀工农兵学员,但大部分和我一样,是土包子,都没到过北京。于是,就决定用国庆节放假时间从天津往北京逛上一天。

国庆节那天一早,我便跟着班里的老大哥们,一起赶乘早班列车来到向往已久的北京。出了北京站,大家自然就想到了一块儿,先到天安门照张相,然后游览故宫,转一转北海公园,中午到西单买点东西。

那时,我们带薪上学,我当工人但工资很低,每月才18元,连公共汽车都舍不得多坐,走马观花式地转了半天,足足走了十几里路,筋疲力尽,连根冰棍也没吃上。到了西单,老大哥们领我转完了大名鼎鼎的西单商场后,便领到商场对面一家现在仍叫“湘蜀酒家”的饭庄。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到北京,也是第一次跟同学们进人京城的高级饭庄,想想那时我真有点高晓声笔下那个“陈奂生”的味道。

看来,我们就要在这里举行第一次的“同学宴”了,服务员引我们穿过人群至一张紧靠窗口的空桌子坐下。之后,大同学老徐便拿来菜单邀我点菜,我说我小字辈无资格,又不知行情,菜我就不点了。大同学们也不勉强,他们分别点了一两个菜,要了两瓶“二锅头”,一大盘酥黄酥黄的烤鸭,一条红烧大鲤鱼。许多菜肴令我目瞪口呆,我第一次听到什么“宫爆鸡丁”,什么“四鲜溢香”,什么“櫻桃梅花”……不愧历史古都,竟有如此多好吃的花式,如此深奥的饮食文化!我们同学初识京都相聚,宴席中话题十分宽泛,燕京啤酒一扎接着一扎,直至下午3时人人带有几分醉意方收席。结账时,还是老徐去付了钱,花多少钱,当时我们都不知道,就这样,我们又乘车返天津回学校了。

那时候,整个社会不像现在这般兴请客。第二天,老徐把昨天吃饭的账目向我们透了底,可把我吓坏了,一共花了五十四元。九个人,平均每人要交六元,这可是一个天文数字,要知道这一顿饭便是我一个月工资的三分之一。第一次挥霍那么多的钱,心中自然愧疚万分,我心里一阵难过,突然间,特别后悔跟这些大同学去北京,去那种高消费的饭庄。给老徐交饭钱时,我很是不快,但不快归不快,同学还是同学,真的,我们确实很艰难,也很寒酸。

当我考到北京第二次上大学时,把这件事告诉了我同班的中学应届毕业考上大学的小同学,他们哈哈大笑,都不解个中滋味。他们很幸运,因为他们是带着父母省吃俭用挤下来的钱来上学的,手头很宽裕。大学毕业分配后,我又在某.些场合把这件事说给那些三四十岁的同事们听,他们就很有感想了。我们这一代人,不幸者,在于经历过那样一个不可思议的时代;幸运者,也在于经历过那样一个时代。不管怎样,这头一次奢侈的京都同学宴,一直久久地珍藏在我颠簸人生的记忆里。

1996.8.

给女儿讲故事

为父十年,我对女儿的教育,能让女儿十分伤心而流泪的只有一次。

那是女儿六岁那一年,阴雨绵绵,寒气逼人。一天女儿患感冒到医院打吊针,一大一小两瓶药水够吓人的,需要近两个小时的“静坐”。女儿耐不住寂寞,要我给她讲故事,这一下可把我难住了。心想,我仅有那么几个“大灰狼”、“小白兔”、“山羊公公”诸类的故事早就重重复复地令她耳朵生出了茧子。的确,到如今,腹笥还是很俭,尽管我读了大学,也很爱书,但不一定是爱读书,十多年来,书也收藏了一点,可是并没有能尽量地“收藏”到肚里去。《世说新语》说:“郝隆七月七日,出日中仰卧,人问其故,曰:‘吾晒书。”每每想起郝隆,给女儿讲故事便有这点惭愧。“那么你就给我讲一讲你小时候的故事吧?”

我想,女儿的央求是神往,是渴望,是想得到一个结果。

自然啦,童年的日子,我们吃的,玩的——单纯而幼稚的一切——你不会存心去想它。但是这一切就在你心底,时刻萦绕着你的心头。

于是,我就对女儿说了我同是六岁那年的一个真实的故事。

我的六岁正好是1961年。生活在当今的娇女当然无法理解那是一个经历折腾后又陷入经济困难的年份。

因全家生活的担子很重,全家过得十分清苦。连奶奶共七口人,吃的穿的也只能靠父母亲那点微薄的工薪苦撑着。我们很小就懂事了。在家扫地、洗衣、涮碗、抬水什么都干,就是用竹竿套上水桶放人井中很费力地把水从井中提起来,这种既用体力又用技巧的重活很早就学会,却也乐此不疲。

那年,我该上学了。我无法有如今天城里孩子的“全副武装”,诸如崭新的书包、文具、衣服、鞋帽,还有什么加餐用的饭盒……等等。母亲给我缝了一个蓝色的布袋说是书包,用父亲的旧衣服改了一套说是什么“卡叽斜纹布”(我第一次听到的洋名词)的小中山装,但却使我难以接受的便是要我穿上二姐已不合穿的一双绣花布鞋——这是母亲亲手纳的鞋。在这之前,不管是多冷的天气,我都是穿着一双现在无法找到的叫“海陆空”的胶鞋(这是一种用汽车外胎和内胎自制的土鞋)。既然上学了,我死活不愿穿女孩子的鞋。母亲是一个生性纯朴的人,跟着父亲吃了不少政治苦难,她常被父亲政治问题弄得提心吊胆,精疲力尽。那些年代,母亲爱哭,我们都害怕她哭。但是她疼爱我们,献上无涯的母爱,我们也很爱她。我看见她为我不穿绣花鞋哭了——为我而伤心或许还有别的原因——当时我幼小。我只好答应穿上这双绣花布鞋。

果然,到了学校,同学们看我穿了这双绣花鞋便哈哈大笑,男生们i几笑我穿的是女人鞋,我尝尽了最难堪的嘲弄,心里当时是非常的难受。我无法承受,忘记了天气的寒冷,竟把绣花鞋从脚上脱下,放进书包,宁可光着脚板踩在那冰冻的地板上。可是放学回家的时候,又得将绣花鞋穿上,生怕母亲发现我那冻得发红的脚板而伤害她的一片心意。就这样,日复一日,这双鞋穿穿脱脱陪伴我整整一年。好不容易,我的脚长长了,母亲才给我买了一双叫“解放鞋”的胶鞋。可是,母亲至今仍不知我六岁那段穿鞋的历史。其实,现在想起来,我不就是爱面子吗?爱面子是人之常情,我们中国人是很爱面子的,这实在愚蠢得很,因为这没有任何“实用价值”。但是,这件事我始终耿耿于怀,无法忘却。我们爱面子有着一种深层的含义,那就是在我们童年的曰子里,确实没有更多的挑选;确实没有更好的奢望,我们的痛苦也确实十分简单。

但是,这些离我们,离孩子并不十分遥远的纪实,使我们更早地懂得了我们日后该怎样生活,使孩子们懂得虽同在一片蓝天下,生活先苦后甜的发展变化更容易接受,更应该珍重。

女儿听了我的故事,流下了眼泪,之后,似乎长大了许多。

1994.12

别了的假日

现在国家实行周五工作日制度,我们的公假日就多了许多,加上近年来,又有一些地方性、民族性,还有商业性的什么节日,或者什么假日,简直使我们经常不知如何去对待这些休闲的日子。更有一些洋节日子,诸如圣诞节、复活节,还有什么情人节,让孩子们或小子小姐们莫名其妙地朦朦胧胧地成长在似乎远离祖宗的什么地域了。

这也许是社会的发展,或许是听惯了一个叫“接轨”的新词的作用。我也有些麻木了。

女儿这几天就一直嚷嚷着说明天学校要组织去郊外春游,要搞什么“烧烤”,向我提出要买些牛肉、鸡肉、火腿什么的。我理当认真照办,都已上五年级了,回头一算,年年都有这样的春游和秋游,我想他们就像度假或过节一样。他们的校园生活是这样的快乐,这样的幸福。就在我为女儿准备那些郊外野炊的餐佐,分享她的幸福的时候,蓦地,心里突然掠过了一阵惆怅。好像失去了一种东西,失落了一种精神。女儿没有我们这一代人所经历过的,无论在小学、中学,甚至大学期间我们却实实在在度过这样的假期——农忙假。

离开校园十多年了。别了这个假日。似乎今天的学校已没有听说这样的假日。于是,我心里更抹不去这个假日。

如同女儿一年有两个郊游日——春游和秋游一样,往日我们也有两个农忙假——春种与秋收。

想起我们的教科书中曾经有过拾稻穗的课文篇目,说的就是农忙假的故事。其实那时候,我们也真正地走出了校门,走向了农村。与农民们同吃同住同劳动,叫“三同”。那时候,不知是我们肌体营养不良热量不足还是天气状况与现在不一样,春耕的时节,冷雨彻骨,尽管把我们冻得全身打颤嘴唇发紫,我们还是和农民们一起在水田里插秧;秋天,我们顶着干热的酷日,挥汗收稻子,而我们劳动之余吃的只是玉米粥,或者红薯粥,因此,也就有了现代小辈们所体会不到的苦和累。其实,苦和累也算不了什么,经历之后回味起来却不失为一种历史,也是另一种愉悦。

我从来没有过更高的奢望。想起我们过农忙假也很充实,同样觉得新鲜,内心充满激动。哪怕是贫穷的农村,我们也看到更蓝的天空,更白的云彩,更绿的原野,更纯的民风,煞是美丽可观。白天赤脚走在田埂上掏田鼠洞,夜里打着明火把捉黄鳝;南方的春播,我知道吐把口水可以使吸在小腿上的蚂蝗脱落,在北方京郊农村,我们赶着毛驴运送小麦。每一次下乡都丰富了我们铭记于心的游历。有了这样的锻炼,我们四体能勤,五谷可分。我们真正明白了在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生长过程,自然更知道粮食是谁种下的。我相信我的爱心至少有一部分是从劳动中铸造的。我也相信真正爱自然、爱绿野的人不是说自然绿野的美丽可爱,而是在与自然与绿野一起生存,一起相知相助,一起创造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和坐标。

就凭借这种精神——在劳动中磨砺起来的吃苦耐劳的精神,以及对周际相知后的热爱,我终于能迎接生活的种种挑战,也能在一个成熟的季节,用平常的心态去感受生活的实在。因此,已进人不惑之年的我绝对没有怀疑过那些年代里的农忙假的设立是否合理也绝对没有怀疑我们在那些年代农忙假的日子里种种天真自然的行为是否荒谬。

明净、单纯、天真、美丽不正是人性的本源吗?想起这些确是真真实实的。

今天的儿女们没有这种真实,他们沐浴的是即逝轻飘的甜雨。然而,来路坎坷漫长……

别了如是的假日,却放飞了我的忧虑。

女儿明天要去春游,长大后,她一定不会有我今天的感觉了。

1997.7.

水品歌

听我女儿唱歌的人都说我女儿唱歌唱得好。是唱得好,她曾经获得过市音乐大赛的第二名。

说到女儿唱歌,我总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小时候,她的乐感就很强,一部电视剧开播的第二天,剧中的主旋律就在她的小嘴里哼了起来;一首好歌,三两天便节奏准确,吐词清晰地唱了起来。我时常十分惊奇地发现她是怎么会有这样的演唱天才,看着她演唱得那样认真,就想跑向前把她抱上,高高地举起。

我也爱唱歌,但我学唱歌很困难。记得小时候,我们唱歌都是由老师一句一句地教。回想起来,过去唱歌的调子都很简单,但却很好听。比如:“生产队里养了一群小鸭子,我每天早晨赶着它们到池溏里。”这首歌调子我还记得,词也还能背下来,但那时给我们教这首歌的是一个乐感极差,几乎不会唱歌的男老教师,他那沙哑且发音不准的嗓子,要按现在我们的欣赏水平,简直无法接受,但当时我们却还能跟着他学。先是他自己唱一遍,然后他唱一句,全班跟着他唱一句,然后再整首歌唱一遍,全班同学再跟着整首唱一遍,唱过三五遍,学校敲钟下课了。那时候,我感觉音乐课是一堂最轻松的课,跟着吼就是了,但下来之后先记住了调子却忘记了词。然而离开了老师,拿起了歌本自己很难练唱。

这种视听能力差的原因,到事后我才发现依赖老师一句一句的教唱办法在我们那个年代是唯一的。

现在可就不同了。几乎家家有了音响设备,有了电视机。几乎天天又有了新曲目,有了MTV,大多数歌词很粗浅,合于大众的口味,大街小巷地播放,从早到晚地传送,听的回数多了,没人教也会唱。这几年还流行了“卡拉0K”,就几乎把全民培养成了歌星,许多的音盲也都摘了帽。于是,这种形式也招了小学生的喜爱,这大概是女儿不用请老师也会唱歌的缘故吧。当然,女儿音域宽,把音准,应是她的天赋。因此她能时常纠正我唱不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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