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是当今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维护治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不过,古代中国军警不分,警察的职责一般由军队代为执行。现代警察制度起源于欧洲,法国在1667年就建立了警察制度;而英国则在1829年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警察。在中国最早提出建立警察制度的则是张之洞和刘坤一,当时他们两人联名上奏朝廷,指出建立警察制度的好处。但是,他们的提议并没有得到恩准,毕竟在当时的中国,即便是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也不了解什么是警察。直到八国联军侵华之后,清政府才开始意识到警察的重要性。
在此之前,在各国的租界里已经开始出现警察,租界当局称之为巡捕。英国租界里的巡捕一般都由印度人充任,法国租界里的巡捕则多是越南人。这些巡捕拿着短棍,在租界里来回巡视,维持治安,各地租界秩序井然。
和租界良好的社会秩序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租界之外的区域,这些区域由中国方面管辖,沿用的还是古代的衙役。衙役在维护社会秩序上明显不如警察,租界之外秩序混乱、盗贼横行,与租界相比简直是差若天渊。
八国联军攻占北京、天津之后,他们要求清政府的军队不得驻守天津城。由于当时中国军警不分,没了军队,也就没人去维护治安了,一时间天津的社会治安陷入危机。这时,坐镇天津的袁世凯想出了一个主意:他从北洋新军中挑出3000名士兵,让他们把军装换成警服,以警察的身份出现在天津城,维护天津的治安。
虽然中国军警不分,但是,西方列强却分得清楚,他们只是不允许清廷在天津城驻兵,却并没有规定不能派警察。就这样,袁世凯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建立了我国真正意义上的警察制度。
袁世凯的这些警察进驻天津城之后,很好地发挥了他们的作用,维持了天津的治安,使之前的混乱局面大为改观。这也使清政府意识到了警察的重要性。
1905年10月8日,慈禧太后批准了袁世凯的建议,并责令设立巡警部,巡警部成为全国统一的中央警察主管机构。巡警部下属分别设有警政、警法、警保、警务及警学等5个部门,统领全国警察事务。这标志着中国现代警察制度的正式建立,由此,全国各地都建立起了真正意义上的警察制度。张之洞等人的提议很有先见之明,这也足以证明张之洞见识不凡。
张之洞在湖北建立警察制度则是在1902年。他的警察局最初设在武昌城内的阅马场演武厅,随后搬到别处更名为警务公所。警务公所分为总务、行政、司法、卫生4个部门,负责管理城内各项事宜。为了便于管理,警务公所又分设了东、西、南、北、中5个专局,在城外则设了上、下两个专局,总计7个专局,所谓专局,类似于今天的公安分局。在每个专局之下又设立两个区,区则类似于今天的派出所。武昌的警察局成立时,招收训练了550名普通警察、30名骑警,还有200多名清洁工。这些人员成为武昌警察最早的组成部分,有效地维护了武昌城的秩序。后来,汉口、汉阳也先后设立了警察局。
武汉的警察系统刚刚建立时并不完善,在规章制度上还存在不少漏洞,不管是警官还是警员很多都并不称职。由于不少警察都是由以前的衙役来充任的,所以这些警察带有浓重的旧习气,工作效率低下,甚至知法犯法。
这个时候袁世凯的天津警察也只是刚刚出现,所以,中国人并没有什么建设警察制度的经验。张之洞想到了日本,明治维新后的日本全面学习西方,也建立了自己的警察制度,可以参考借鉴。于是,在1902年,张之洞就派了一批人去日本学习警察制度的建设。同时,张之洞还打算建立警察学堂,培养合格警察。
1903年,张之洞的警察学堂成立,由前期派往日本学习警察制度建设的人员担任教员。1904年,张之洞又派了一批人去日本,继续积蓄人才。1905年,警察学堂扩建,效仿日本警察学校招收学员的方法招收学员,学制两年半。同时,张之洞还聘请了3个日本教师,以协助他提高警察学校的办学质量。1907年,警察学堂有300多人毕业,这批学员全部被派往武汉各地的警察局实习,为期3个月。实习结束后,这些经过专业培训的警察被授予正式职位,至此,武汉的警察事业才算走上正轨。
1908年,此时张之洞已经离开了湖北。这一年朝廷下令整顿全国各地的警察学堂,张之洞办的警察学堂也随之接受整改,原来的警察学堂被拆分为武昌高等巡警学堂和武昌巡警教练所。后来,随着中国人对警察制度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包括武汉在内的各地警察建设都不断完善,成为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