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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摩登女郎

这家馒头店开在城隍庙,最初叫作长兴馒头店,后来改名为南翔馒头店,自开张以来生意非常火爆,经常要排队才能等得到座位。

叶子衿和孟昊翔叫了两辆洋车,一路摇摇晃晃赶至馒头店时,门外已经排起了长龙。

两盏大红灯笼悬挂在屋檐下,店门外长了几棵高大的松树,正值深秋,地上落满了乌黑的松子,在等待之际叶子衿时不时地踢着地上的松子和小石头打发时间。

孟昊翔忽然问道:“今天玩得开心吗?”

叶子衿垂眸浅笑,低着头去看脚下来来回回的松子,道:“挺好的……”

孟昊翔满意地点了点头,笑道:“那下周继续?”

叶子衿愕然抬头,摆手道:“不行不行,总这样玩店里的旗袍谁做?”

孟昊翔说道:“再多请几个师傅就是,做老板就要有做老板的样子,你这老板当得倒像个雇员,我要像你一样凡事亲力亲为,岂不是会累死。你要做的就是识人善用,把握大局。”

叶子衿不服道:“我可没那么多大局,沈记和宝辉洋行不一样,我要是不亲力亲为怎么能算是沈记的手艺,要教出几个像样的徒弟也是需要时间的。”

孟昊翔敛起笑意,温和道:“我是不想你太劳累了。”

夜晚的秋风送来阵阵清寒,叶子衿心中却是暖暖的。

正在这时,跑堂的招呼二人进去。叶子衿点了两笼馒头、两样酱菜和一碟腌鸭掌。不一会儿热腾腾的南翔馒头和小菜端了上来,一笼是蟹黄鲜肉馅儿的,一笼是虾仁儿鲜肉。

南翔馒头店一共上下两层楼,飞檐斗拱,金漆朱红色栏杆古色古香,桌椅都漆成了朱红色,看着十分喜庆。店里连角落的位置也坐了人,楼上楼下人声鼎沸,跑堂的忙得不可开交。

孟昊翔从筷筒里拿出两双筷子,在茶杯里涮了涮,抽出一双放到叶子衿面前的碟子上。叶子衿不禁想起当年在路边摊吃面的情景,那时孟昊翔还要求面摊老板重新洗筷子,如今不是路边摊他也照例这样,看来这人是讲究习惯了。可是说他讲究又有些不贴切,一个讲究的人听戏能听成那样,倒不如说他是一个瞎讲究的——武人。

叶子衿这样想着,心里暗暗发笑。

“看见吃的就这么高兴,比见了我还高兴?”孟昊翔夹起一个冒着热气的小笼包放到叶子衿的小碟中。

叶子衿忍俊不禁地吹了吹,用筷子戳破雪白光滑的皮子,油亮的汤汁流了出了,装满了碟子,顿时香气四溢。叶子衿轻轻咬了一小口,满嘴鲜香,拌着汤汁吃可以吃到鸡汤的鲜味和少许芝麻的香味。这家的馒头做法极为讲究,听说是精白面粉擀成薄皮,又以精肉为馅,根据时令佐以蟹黄蟹肉或春笋。馅料还需用鸡汤煮肉皮取冻拌入,取其鲜,洒入少量研细的芝麻,取其香。难怪这里食客云集,开店没几年就已名声在外。

“仔细烫。“叶子衿见孟昊翔夹了一个准备吃,顺口叮嘱了一句,“吃汤包要先开窗后喝汤,心急可要烫嘴皮的。”

孟昊翔悠悠笑道:“你的意思是心急吃不了热汤包,那你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吃它?”

叶子衿没听出他话中有话,边吹着自己碟子里的边道:“等上一会儿就可以吃了。”

“这可是你说的,那我以后就不客气了?”孟昊翔若有所指地注视着她。

叶子衿这才听懂他的话,红着脸瞪了他一眼,嗔道:“你怎么总爱平白无故地占我便宜。”

孟昊翔唇角一扬,笑道:“我要是真要占便宜早就占了,何必等到现在,你对我还如此吝啬,真叫人寒心。”

碍于周围人多,叶子衿懒得与他争辩。只觉得最近经常会跟他斗嘴置气,也不知自己什么时候在他面前变得没那么大度了。

晚饭后,孟昊翔送叶子衿回家。

弄堂里零星地亮着几盏灯,二人从路口一直走到叶子衿家楼下。一路上二人没怎么说话,多半是沉默。

“上去吧。”孟昊翔停了脚步。

“嗯。”叶子衿应了一声转身就要走,却又被孟昊翔拉住,顷刻间叶子衿的心不由得突突直跳。

孟昊翔只是淡笑看着她,“你是不是还忘记了什么?”

叶子衿一头雾水,看了看手袋,茫然道:“我没忘记什么呀。”

孟昊翔失望地叹了口气,转而眼中迸发出雪亮的光芒,见她嘴唇上还有淡淡粉色的唇膏,被朦胧的灯光照得格外莹润,仿佛两片香甜的花瓣,忽然心中一痒。

“既然你忘记了,那我来提醒你吧,下次可不许忘。”孟昊翔笑着将叶子衿拢入怀中,低头吻住她的唇。

叶子衿只觉得嘴唇发烫,脸更是滚烫如炭火,一个“你”字还未说出口,又被灵活的舌头堵住。

鼻息间都是他的气息,这个突如其来的吻令人迷乱窒息。叶子衿有些心慌意乱,却难以控制地想要去回应他的吻。

凉飕飕的风从脸上抚过,叶子衿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还靠在孟昊翔的胸膛上。她连忙挣脱他的怀抱,轻咬着嘴唇,红着脸道:“我……我要上去了,你早点回家……”话一说完,脸更红了,恨不得立刻跑上去躲进房间。

孟昊翔将她的卷发拨到肩后,强忍住笑,道:“嗯,晚安,好梦。”

几年前的那个夜晚,月光如水,银辉满地,他亦是这样和他漫步回家。当时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她是那样局促不安小心谨慎地和他说话。如今在一起了,回想起这些还颇有几分趣。

待叶子衿回到家中,拧开电灯,无意间经过梳妆镜前时,看到自己镜中的样子愣了一愣。

“可恶!”叶子衿暗骂,连忙掏出手绢擦脸。她唇上的唇膏全被揩干抹尽,脸上倒多了几道淡粉的印子,难怪孟昊翔刚才用那种眼神看她……

最新一期的玲珑杂志刊登出了洋文歌后赵芝湄的专访,里面还特意提到了那件华美优雅的旗袍。沈记一时名声大震,一扫近一月的愁云惨淡。

“我的眼光还不错吧,孟昊翔有没有说你电了头发后不一样了?”赵芝湄拿起一件新做的苹果绿旗袍在镜子前比了比。

叶子衿想了想,道:“他好像有说过是不一样的感觉。”

赵芝湄眼眸含笑,眉梢微微上挑,“他难道没说你更漂亮了?”

叶子衿摇头,“他不嘲笑我已经算好的了。”

赵芝湄笑道:“我以前一直以为孟昊翔是个风月高手,定会哄女人开心。没想到他如此不解风情,连句赞美的话都不会说。”赵芝湄说着走到叶子衿面前,从她手上拿过另一件郁金色撒花旗袍,又冲叶子衿眨了眨眼,道,“其实他这样我反而放心了,以前还担心你被他那种男人骗了,现在看来他对你是真心的,否则他那么能说会道的人在你面前怎变得笨嘴笨舌了。”

叶子衿无奈地笑笑,“他哪里笨嘴笨舌了,总是变着法地奚落我,你都不知道我跟他现在一见面定少不了斗嘴。”

赵芝湄一边从衣柜往外扔衣服,一边叹道:“我都还没有意中人,你们这打情骂俏的还要不要人活了。”

“追求你的人里面就没个你看得上的?”叶子衿打趣道。

赵芝湄淡淡一笑,“去百乐门那种地方的男人能有几个好的,欢场男女不过是逢场作戏罢了,你想想露茜,她曾是红极一时的歌舞皇后,只可惜死后连最爱她的那个男人没过多久就换了名伶佳人作伴,何其可悲。我宁愿孤身一人,也绝不错付他人。”

赵芝湄说着从衣柜里拿出一件红色蔷薇刺绣的旗袍,这件旗袍与那日登台亮相的白色蔷薇刺绣旗袍同出自叶子衿之手。

只见赵芝湄将旗袍贴在身上上下打量着,叶子衿忍不住问道:“怎么这件红色的没见你穿过,是不是不合身?”

赵芝湄眼里闪过一丝忧伤,随即被明媚的笑意掩饰过,“你做的怎会不合身,我是看着太好看了,想留作嫁衣,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用得着……”

看着芝湄笑容后的落寞,叶子衿心中酸涩,安慰道:“你总会遇见那个人的,等你成亲的时候我再给你做几身换着穿,伴娘的旗袍我也包了。”

赵芝湄笑道:“你这算盘打得真够精的呀,还想借我的婚宴给沈记做宣传,那这旗袍钱我可就不出了,到时让你小子闺女给我当花童。”

叶子衿拿起旁边的风衣随手扔向赵芝湄,羞道:“好不害臊,没出嫁的姑娘满嘴小子闺女的……”

赵芝湄接过风衣往自己身上一披,朝叶子衿俏皮地一眨眼,道:“这有什么不好说的,你肯定是要比我先成亲的,先说好了到时我要当孩子的干娘。”

叶子衿没有答话,只是觉得她这身旗袍披上风衣后别有一番风韵,于是岔开话题道:“你不觉得这样穿挺好看的吗?”

赵芝湄在镜子前打量了一番,道:“怎么有点不伦不类的感觉?”

叶子衿走到她身边,镜中是一个身穿小圆角领水色格纹缎齐膝盖旗袍的俏丽清媚女子,杏色的风衣平添了几分飒爽。再配以卷发、几样简单的珍珠首饰、白色高跟鞋,简直就是一个新潮又不失优雅的时髦女郎。

“你真觉得这样好看?”赵芝湄有点不太确定,毕竟洋装和旗袍一起穿还很少见,穿得不好就会被别人笑话不土不洋,只有那些不懂穿衣的暴发户才会什么新鲜就把什么往身上套,不过他们又放不下传统的打扮,所以常闹出一些混穿的笑话。

“真的好看,现在正值秋凉,这样穿既得体又保暖,还别有韵味,一点都不俗气。”叶子衿十分满意赵芝湄的这身打扮,忽然瞧见赵芝湄几乎占了半个衣柜的帽子,便从中挑了一顶灰色毛料的贝雷帽递给赵芝湄,“知道你喜欢帽子,你不妨戴上再看看。”

赵芝湄半信半疑地将帽子斜斜戴上,脸上疑云转瞬消失,绽开明媚的笑,“确实挺好看的,那我后面就这样穿出去了!”

叶子衿笑道:“也许那些记者会忘记拍照。”

“为什么?”赵芝湄不解。

“因为被你迷住了。”

不久之后,旗袍风衣配红色小手袋、高跟鞋和贝雷帽的装扮已然成为摩登女郎的标志。走在街上随处可见这样的打扮,赵芝湄成了这一形象的代表,被报纸冠以巴黎蔷薇的美誉。

沈记华服店随着赵芝湄的走红在众多旗袍店中脱颖而出,叶子衿推陈出新,招了几个擅长做西式服装的师傅,沈记从此既做本帮也做红帮,并且衣成一套地卖。这种卖法大受欢迎,客人还可根据自己的喜好搭配、订做。同时沈记华服厂配合店里的生意生产丝巾帽子一类小配件,两边相互呼应,逐渐小有规模。沈记成为继锦鸿楼之后的高级服装店,更被玲珑杂志称为“摩登女郎的御用衣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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