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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散文鉴赏(17)

[8] 马思聪:(1912—1987年)著名小提琴演奏家。

[9] 勒马洲:又名落马洲。位于深圳、香港交界处。曾一度是港台同胞眺望祖国的驻足点。

[10] pluie:法语单词,雨。

[11] 基隆港:台湾岛上的港口城市。

[12] 盎格鲁·萨克逊人:指公元5世纪时迁居英国不列颠的以盎格鲁和撒克逊人为主的日耳曼人。

[13] 赵家的天下:宋代皇帝姓赵,故有此说。

[14] 米家山水:北宋书画家米芾,画山水不求工细,多用水墨点染,“意似便已”,呈朦胧景象,故画史上有“米家山”“米氏云山”之说。

[15] 王禹偁:(955—1001年)北宋诗人,散文家。

【作者简介】

余光中(1928— ),祖籍福建永春,生于江苏南京。 1949 年随父母迁香港,次年赴台。1952年毕业于台湾大学外文系。1959年获美国爱荷华大学艺术硕士。在美国和中国香港、台湾等地任教多年,同时从事文学创作,自称“右手写诗,左手写散文”,兼擅文学批评和翻译。他是台湾文坛颇具代表性的诗人、作家,风格复杂而多变。著有《舟子的悲歌》《蓝色的羽毛》《白玉苦瓜》等十余种诗集,散文与评论文集有《听听那冷雨》《记忆像铁轨一样长》《左手的缪斯》等。

【赏析指要】

《听听那冷雨》这篇美文,充分调动了人的五官感觉,并进一步让五官感觉互相沟通,将雨描绘成组合了听觉、触觉、嗅觉、视觉、味觉全方位的感性的存在,这种感性的存在包孕了人与物交应传感中所产生的全部精神内涵———种种情致、众多的神态、多变的气韵、繁复的意识,等等;也包括了人与物交应传感中所产生的全部情感类型———乡情、爱情、亲倩、友情,从而给了读者多维的审美体验。

中国古典诗词的巧妙化用拓展了散文的思维空间。作者仿佛信手拈来,常常使人感到这些诗文典故不是嫁接去的,而是天然生成在那里。读这样的句子:“只是杏花春雨已不再,牧童遥指已不再,剑门细雨、渭城轻尘也都已不再。”这里,余光中至少结合唐代诗人杜牧的《清明》“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唐代诗人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宋代陆游“细雨骑驴入剑门”。读这样的句子,就会有无数与雨相关的意象奔涌而来,撞击着你的心胸,勾连起你的记忆,让你跨越时间沉浸在古典诗词优美的意境中。

静静地读,细细地读,全身心投入文章的情景中,想象那飘飘洒洒、清新湿润的雨幕在你身边张开合围。体会游子的乡愁,以及中国文化的魅力。

多年父子成兄弟

汪曾祺

这是我父亲的一句名言。

父亲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是画家,会刻图章,画写意花卉。图章初宗浙派,中年后治汉印。他会摆弄各种乐器,弹琵琶,拉胡琴,笙箫管笛,无一不通。他认为乐器中最难的其实是胡琴,看起来简单,只有两根弦,但是变化很多,两手都要有功夫。他拉的是老派胡琴,弓子硬,松香滴得很厚———现在拉胡琴的松香都只滴了薄薄的一层。他的胡琴音色刚亮。胡琴码子都是他自己刻的,他认为买来的不中使。他养蟋蟀,养金铃子。他养过花,他养的一盆素心兰在我母亲病故那年死了,从此他就不再养花。我母亲死后,他亲手给她做了几箱子冥衣———我们那里有烧冥衣的风俗。按照母亲生前的喜好,选购了各种花素色纸做衣料,单夹皮棉,四时不缺。他做的皮衣能分得出小麦穗、羊羔,灰鼠、狐肷。

父亲是个很随和的人,我很少见他发过脾气,对待子女,从无疾言厉色。他爱孩子,喜欢孩子,爱跟孩子玩,带着孩子玩。我的姑妈称他为“孩子头”。春天,不到清明,他领一群孩子到麦田里放风筝。放的是他自己糊的蜈蚣(我们那里叫“百脚”),是用染了色的绢糊的。放风筝的线是胡琴的老弦。老弦结实而轻,这样风筝可笔直地飞上去,没有“肚儿”。用胡琴弦放风筝,我还未见过第二人。清明节前,小麦还没有“起身”,是不怕践踏的,而且越踏会越长得旺。孩子们在屋里闷了一冬天,在春天的田野里奔跑跳跃,身心都极其畅快。他用钻石刀把玻璃裁成不同形状的小块,再一块一块逗拢,接缝处用胶水粘牢,做成小桥、小亭子、八角玲珑水晶球。桥、亭、球是中空的,里面养了金铃子。从外面可以看到金铃子在里面自在爬行,振翅鸣叫。他会做各种灯。用浅绿透明的“鱼鳞纸”扎了一只纺织娘,栩栩如生。用西洋红染了色,上深下浅的通草做花瓣,做了一个重瓣荷花灯,真是美极了。用小西瓜(这是拉秧的小瓜,因其小,不中吃,叫做“打瓜”或“骂瓜”)上开小口挖净瓜瓤,在瓜皮上雕镂出极细的花纹,做成西瓜灯。我们在这些灯里点了蜡烛,穿街过巷,邻居的孩子都跟过来看,非常羡慕。

父亲对我的学业是关心的,但不强求。我小时了了,国文成绩一直是全班第一。我的作文,时得佳评,他就拿出去到处给人看。我的数学不好,他也不责怪,只要能及格,就行了。他画画,我少时也喜欢画画,但他从不指点我。他画画时,我在旁边看,其余时间由我自己乱翻画谱,瞎抹。我对写意花卉那时还不太会欣赏,只是画一些鲜艳的大桃子,或者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瀑布。我小时字写得不错,他倒是给我出过一点主意。在我写过一阵“圭峰碑”[1]和“多宝塔”以后,他建议我写写“张猛龙”。这建议是很好的,到现在我写的字还有“张猛龙”的影响,我初中时爱唱戏,唱青衣,我的嗓子很好,高亮甜润。在家里,他拉胡琴,我唱,我的同学有几个能唱戏的。学校开同乐会,他应我的邀请,到学校去伴奏。几个同学都只是清唱。有一个姓费的同学借到一顶纱帽,一件蓝官衣,扮起来唱“碟砂井”,但是没有配角,没有衙役,没有犯人,只是一个赵廉,摇着马鞭在台上走了两圈,唱了一段“郡坞县在马上心神不定”便完事下场。父亲那么大的人陪着几个孩子玩了一下午,还挺高兴。我十七岁初恋,暑假里,在家写情书,他在一旁瞎出主意。我十几岁就学会了抽烟喝酒。他喝酒,给我也倒一杯。抽烟,一次抽出两根,他一根我一根。他还总是先给我点上火。我们的这种关系,他人或以为怪,父亲说:“我们是多年父子成兄弟。”

我和儿子的关系也是不错的。我戴了“右派分子”的帽子下放张家口农村劳动,他那时还从幼儿园刚毕业,刚刚学会汉语拼音,用汉语拼音给我写了第一封信,我也只好赶紧学会汉语拼音,好给他写回信。“文化大革命”期间,我被打成“黑帮”,送进“牛棚”。偶尔回家,孩子们对我还是很亲热。我的老伴告诫他们:“你们要和爸爸‘划清界限’。”儿子反问母亲:“那你怎么还给他打酒?”只有一件事,两代之间,曾有分歧,他下放山西忻县“插队落户”。按规定,春节可以回京探亲。我们等着他回来。不料他同时带回了一个同学。他这个同学的父亲是一位正受林彪迫害,搞得人囚家破的空军将领。这个同学在北京已经没有家,按照大队的规定是不能回北京的,但是这孩子很想回北京,在一伙同学的秘密帮助下,我的儿子就偷偷地把他带回来了,他连“临时户口”也不能上,是个“黑人”,我们留他在家住,等于“窝藏”了他。公安局随时可以来查户口,街道办事处的大妈也可能举报。当时人人自危,自顾不暇,儿子惹了这么一个麻烦,使我们非常为难。我和老伴把他叫到我们的卧室,对他的冒失行为表示很不满,我责备他:“怎么事前也不和我们商量一下!”我的儿子哭了,哭得很委屈,很伤心。我们当时立刻明白了:他是对的,我们是错的。我们这种怕担干系的思想是庸俗的。我们对儿子和同学之间的义气缺乏理解,对他的感情不够尊重。他的同学在我们家一直住了四十多天,才离去。

对儿子的几次恋爱,我采取的态度是“闻而不问”。了解,但不干涉。我们相信他自己的选择,他的决定。最后,他悄悄和一个小学时期女同学好上了,结了婚。有了一个女儿,已近七岁。

我的孩子有时叫我“爸”,有时叫我“老头子”! 连我的孙女也跟着叫。我的亲家母说这孩子“没大没小”。我觉得一个现代化的、充满人情味的家庭,首先必须做到“没大没小”。父母叫人敬畏,儿女“笔管条直”,最没有意思。

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的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 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

1990年9月1日

(选自《中外散文金库》,2003年8期)

【注释】

[1] 圭峰碑:指圭峰碑碑文,由唐代书法家裴休、柳公权书写。后文的“多宝塔”指颜真卿的多宝塔碑字帖;“张猛龙”也指书法字帖。

【作者简介】

汪曾祺(1920—1997年) ,现当代作家,江苏高邮人。1939年考入昆明西南联合大学中文系,深受教写作课的沈从文的影响。1940 年开始发表小说。1943 年大学毕业后在昆明、上海任中学国文教员和历史博物馆职员。著有小说集《邂逅集》《羊舍的夜晚》《晚饭花集》《寂寞与温暖》《茱萸集》,散文集《蒲桥集》《塔上随笔》,文学评论集《晚翠文谈》等。短篇《受戒》和《大淖记事》是他的获奖小说。

【赏析指要】

汪曾祺的散文,没有说教。他对事物细致的描绘,瞬间的真情流露,已到了返璞归真的境界。

汪曾祺的散文,多是由一件一件描写生活的平常小事串联而成,他用平凡朴质的文字,搭构了一座精妙的、耐人寻味的城堡。他的散文不仅渗透出一种自我把玩和品尝的闲适,还流露出一种乐观的精神,为生命、生活而积极活动,并在活动中保持人和人的和谐,用自然宁静、淡泊之心执着追求生活。

读一读想一想,文章写了几对父子? 写了各自的哪些事情? 各自父亲是个怎样的人?试着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点评一下。

这篇散文以父子情为线索,串起的都是珠圆玉润的珍珠。每件琐事都是用最生活化的语言来记述,简洁纯净,精妙到位,仔细体会这种语言风格。

幽径悲剧

季羡林

出家门,向右转,只有二三十步,就走进一条曲径。有二三十年之久,我天天走过这一条路,到办公室去。因为天天见面,也就成了司空见惯,对它有点漠然了。

然而,这一条幽径却是大大有名的。记得在五十年代,我在故宫的一个城楼上,参观过一个有关《红楼梦》的展览。我看到由几幅山水画组成的组画,画的就是这一条路。足证这一条路是同这一部伟大的作品有某一些联系的。至于是什么联系,我已经记忆不清。留在我记忆中的只是一点印象:这一条平平常常的路是有来头的,不能等闲视之。

这一条路在燕园中是极为幽静的地方。学生们称之为“后湖”,他们是很少到这里来的。我上面说它平平常常,这话有点语病,它其实是颇为不平常的。一面傍湖,一面靠山,蜿蜒曲折,实有曲径通幽之趣。山上苍松翠柏,杂树成林。无论春夏秋冬,总有翠色在目。不知名的小花,从春天开起,过一阵换一个颜色,一直开到秋末。到了夏天,山上一团浓绿,人们仿佛是在一片绿雾中穿行。林中小鸟,枝头鸣蝉,仿佛互相应答。秋天,枫叶变红,与苍松翠柏,相映成趣,凄清中又饱含浓烈。几乎让人不辨四时了。

小径另一面是荷塘,引人注目主要是在夏天。此时绿叶接天,红荷映日。仿佛从地下深处爆发出一股无比强烈的生命力,向上,向上,向上,欲与天公试比高,真能使懦者立怯者强,给人以无穷的感染力。

不管是在山上,还是在湖中,一到冬天,当然都有白雪覆盖。在湖中,昔日的潋滟的绿波为坚冰所取代。但是在山上,虽然落叶树都把叶子落掉,可是松柏反而更加精神抖擞,绿色更加浓烈,意思是想把其他树木之所失,自己一手弥补过来,非要显示出绿色的威力不行。再加上还有翠竹助威,人们置身其间,决不会感到冬天的萧索了。

这一条神奇的幽径,情况大抵如此。

在所有的这些神奇的东西中,给我印象最深,让我最留恋难忘的是一株古藤萝。藤萝是一种受人喜爱的植物。清代笔记中有不少关于北京藤萝的记述。在古庙中,在名园中,往往都有几棵寿达数百年的藤萝,许多神话故事也往往涉及藤萝。北大现住的燕园,是清代名园,有几棵古老的藤萝,自是意中事。我们最初从城里搬来的时候,还能看到几棵据说是明代传下来的藤萝。每到春天,紫色的花朵开得满棚满架,引得游人和蜜蜂猬集[1]其间,成为春天一景。

但是,根据我个人的评价,在众多的藤萝中,最有特色的还是幽径的这一棵。它既无棚,也无架,而是让自己的枝条攀附在邻近的几棵大树的干和枝上,盘曲而上,大有直上青云之概。因此,从下面看,除了一段苍黑古劲像苍龙般的粗干外,根本看不出是一株藤萝。每到春天,我走在树下,眼前无藤萝,心中也无藤萝。然而一股幽香蓦地闯入鼻官,嗡嗡的蜜蜂声也袭入耳内,抬头一看,在一团团的绿叶中———根本分不清哪是藤萝叶,哪是其他树的叶子———隐约看到一朵朵紫红色的花,颇有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意味。直到此时,我才清晰地意识到这一棵古藤的存在,顾而乐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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