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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我叫戴燕,我为大神代言

不过现在身体好多了,沈硕倒是不至於喝一点点就醉了,反而是提姆,在沈硕离开前刚好来了,也被逼迫着和上了两口。“提姆,这玩意怎样?”沈硕想要知道,虽然光头好评如潮,不过还是一个能说话的才能够更好表达出来足够嗨啤的味道,毕竟光头的身份太差了。话说,这个人就是贱,非得听人家说自己才相信人家的话。

“咦,这个……不错!”啤酒这种玩意之所以火,就是那种热血的感觉,而这个世界缺过这种东西吗?正如刚刚那句话,缺的只是和的那个人,沈硕从来没有担心过的就是这种感觉。提姆开口,表示这个玩意的确是不错的,不过沈硕这个人满脑子都是这些好吃好喝的,也不知道脑子是怎么生的。

“喂,那边的,给我喝一口。”一把声音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啤酒的香其实不大,这样是那味道才能让人人沉迷,不过这个声音的主人,还真的是足够聪明的。不过利维坦和阿斯莫德可不是这个看法,连这个老头都终於是按耐不住出来了,看来这边的事情是越来越好玩了,不由得笑了起来。

“阿斯莫德,利维坦,老头我来了。”就是一句话,沈硕知道又来了一只大神了,不过这把充满了苍老味道的声音,应该就是贝尔芬格*了吧?毕竟另一个大神的代表意思可是傲慢,怎么可能会是这样的一把声音呢,沈硕是这样想的,当然也是对的。然後,老头就不再说话了,这让沈硕有点奇怪。

“不要介意,贝尔芬格就是这样,你们好,我是他的代言人,可以叫我,戴燕。”刚刚那个说了要喝的人过来了,不过他也是很努力的说着,和贝尔芬格那种懒惰的感觉完全的不一样,也是第一个和神的感觉不一样的男人。说着说着,他居然是伸手自己拿了提姆手上的酒,沈硕以为也许是提姆因为不知道他会那么突然,还真的被拿了。

“你……”不过提姆不是这样看的,他是一个什么身份的人,当然不是利维坦的宿主什么的,好歹这个戴燕也是贝尔芬格的宿主,这个身份没什么关系,而是一个盗贼,手里的东西是习惯性的不能够让别人拿走的,这可以说是常识了,但是刚刚,人家就是从自己的手里拿走了。

一边喝着,一边流露出来赞叹的表情,比起提姆的那种挫败感,戴燕可是好久没有吃过喝过这么一些带感的东西了。吃的怎么来?光头表示看着这个男人,自自然然地就想要给他递上食物了。“你好像是叫,沈硕?阿斯莫德的宿主?然後你,提姆?利维坦的宿主?隔壁的胖子良辰,吃货阿奴,孙家威尔斯就不说了,那么七宗罪也是齐了。”

一、二、三……沈硕一个一个数着,当然刚刚也算了一次,不是还有一个吗?不过沈硕是什么人,他可是三好少年,有什么不懂的,自然是直接问了。“还有一个是谁?”是不是感觉主角应该主角找到答案啊,沈硕表示有的问不问,非要非常蛇精病的自己找罪受,那才不是一个拥有主角光环的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咦,你不知道吗?”戴燕给了自己一巴掌,不过他一脸平静,反而是沈硕和提姆受惊了,这是受了多少的痛苦才能够如此平静地往自己脸上大大的一巴掌过去啊。“贝尔芬格,这次就绕了我吧?反正名字没有开,而且这些人可是所谓的队友啊。”贝尔芬格的能力是预知,只有一个能够预知的神才能够预先躲过最麻烦的事情。

“嗯。”贝尔芬格不怎么想开口了,除了一开始打招呼以外,他还真的连说句话的懒。话说这让沈硕想起了阿奴,不过那个情况刚刚相反,是别西卜说话,阿奴不说话就是了。不过这不是重点啊,重点是戴燕就那么平静地给自己上了一巴掌,到底这样的人来抢位置的话自己能不能赢啊。

不过明显沈硕想多了,不是每一个都想要做最大的那一个的,反正戴燕不想。戴燕只是贝尔芬格的代言人,他从来就没有那么大的野心,什么征服世界之类的,根本从来没有出现过在他的脑海之中。“还好,下次你们有什么不知道早点说,要是告诉你们了,我可是要受罪的。”

这就是贝尔芬格的一个习惯,虽然自己是神,预知什么的根本没有代价,就是普普通通的一个能力而已,不过对於戴燕这个代言人,他可是非常严格的不喜欢他戴燕随随便便就把不应该说的话说出来的。沈硕理解,不过提姆不理解,能够预知的人不应该多贡献贡献自己的能力吗?反正这没有什么代价。

这个时候沈硕终於知道是什么把戴燕和贝尔芬格连起来了。就好像阿斯莫德这个天生祸害,另一个角度看,这是大爱的表现,能够爱每一个的话其实不算是什么坏事。贝尔芬格的懒惰,其实某种意义上是专注,只有把自己完全专注在一件事情上,才会体现出来对於大部分事情都是一个懒惰的个性。

那么问题来了,戴燕的专注在哪里?其实已经说了,他的专注就在於给贝尔芬格代言,所以他对於人家的这种质疑是什么反应的?懒惰得不想回答,要不是沈硕这边可是一堆有关系的人,估计他就不会过来开口了。“对了,贝尔芬格希望自己并不需要干什么特别的事情,不过有什么必要的尽管说,我是会尽量做做的。”

一个代言人的最重要的条件是什么?他就是要为自己代言的东西保持最好或者说是最配合的形象,绝对是应该无时无刻地完成每一件能够完成的事情的。沈硕感觉,好像难得来了一个听话的好苗子啊。“对了,其实那个人,七宗罪里面最後一个,你是挺熟悉的,只是贝尔芬格的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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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尔芬格:苍老的七宗罪之一,天生就是懒惰者,连多说一句话好像都要杀了他似的。外号光之盾,最厉害的是那一手不动式,动都不动就能把对手玩弄于股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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