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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九日(2)

接下来,我要说刘荞粑。他出现在我母亲的记忆里时,年级应该比翟长仙小些,8岁或者9岁。

我是在第三次去到九寨沟时发现他的。他没有像翟长仙那样,听了我母亲的故事就失踪了。他乐呵呵地请我喝酒,盼着我醉,又随时伸出手准备扶我。

在我母亲的记忆里,这个风镇小少年像个野蛮的小土司,腰间挂着弯月形的佩刀,一举一动张扬霸气,总是举着他的食指,快速勾动,招呼别人,挑衅别人,要人家和他打架。

没人敢上前应战,即使是那些胳膊粗壮的成年人,似乎也对他有几分畏惧。

他的名字,是从他的头发来的。他的发绺,从离开娘肚子就开始蓄留,慢慢打结起来,结成一大块,像牛屎,又像苦荞粑,所以风镇人都叫他刘荞粑。他是刘家唯一的男孙,为了保命,除了蓄发,还一直戴着刺绣的肚兜。

我到达九寨沟的那天,游客特别多,上下山的大巴来来往往一直奔忙。天近傍晚,我有些疲惫地坐在一个木墩上。人实在太多了,夜色逼来,游客之间产生一种莫名的恐慌,担心自己搭不上车下山。听说,山里有狼。他们一看见巴士,就不顾一切地往前挤。

我感到疲惫和茫然,在稍稍远离人群的地方,没想好要不要去挤车尽早下山。

在逐渐变得柔和、黯淡的光线里,我一眼就看见了他,刘荞粑!

他一身藏族装束,是那种复杂的藏族节日盛装,非常鲜艳夺目。他和几个和他差不多装束的藏族男子,从栈道大步而来。

我立刻就认出他来了!

他有一头非常漂亮的卷发。含笑的眼睛,高鼻梁,棕色皮肤,下唇与下巴之间有性感的凹槽,敞开的胸脯上有漆黑卷曲的胸毛……那些来采风的摄影师,会认为他是雅利安人后裔,但是我猜,他本来应该是羌族或彝族。刘家的祖祖辈辈一直奔走于茶马古道,他应该是彝族。

但我宁愿相信,他和我母亲一样,祖先是西羌人。究竟属于西羌的白马部落或牦牛部落,恐怕他自己也不会清楚。

这一队英俊的男子,他们是去参加广场演出的,那边的篝火已经点燃,上千人开始流动围聚过来,等着看表演然后一起跳锅庄。

我迅速跟上他们。

音乐和鼓点激烈地震动着人们的心房,刘荞粑和那群英俊的藏族男人一起跳舞。他们那么快乐,那么性感,浑身洋溢着迷人的野性。他们舞蹈的动作幅度很大,节奏强烈,靴尖上翘、红黑相间的嘎洛靴踢向空中,蚱蜢一般的长腿线条优美,英武潇洒。

多么迷人的男人们啊,他们年纪轻轻,狂放性感,眼睛里的火光,脸上的笑容,口里的歌曲,风情万种。

他们成心要让女游客们发疯!

篝火晚会结束后,我在人群中找他,找了很久。这些跳舞的英俊男人,一个个长得太像了。但我能从他们当中将他找出来。

终于,我看见他在一堆鲜艳的藏族姑娘中间,左拥右抱,还要不断腾出手来,将银碗盛的青稞酒往嘴里倒。

“刘荞粑,我是紫音。我用了我母亲的名字,我母亲是紫音。”

“哦?”他含笑望我,并轻轻推开怀抱里的藏族姑娘,腾一个位置给我。我没敢进他的怀抱,本能地退后一步。

“刘荞粑,你还回风镇吗?你记得我母亲和翟长仙吗?你曾经使了很多法子捉弄她们。”

“我没有。”他挥动长长的手臂,“你胡说,我没有捉弄人,我怎么会!”

“你,一直在这里,为游客跳舞?”

他望着我,微醺的眼神里浮动出新鲜的笑意。我重复问了一次,他笑而不语。

我拉他的衣袖,示意藏族姑娘们走开,她们不乐意。不过,她们不再将身体和他纠缠到一起,站开半步。

我拿掉他的银碗,强迫他集中注意力,听我说话。

我给他说翟长仙和我母亲,说风镇,他奶奶出殡那天的那次日全食。

他喝了太多酒,满脸通红,精神无法集中,双手乱动,在两个藏族姑娘的身体之间推推攘攘。

“我不叫刘荞粑,我叫扎西达娃,你可以叫我扎西!”

“你就是刘荞粑,难道你忘了风镇了吗?天狗吃月亮,还记得吗?”

“我不叫刘荞粑,我叫扎西达娃,你可以叫我扎西!扎西,扎西……”

他的身体开始变得沉重,一直在往下滑,两个姑娘卖力地去扶他。他把手臂重重地勾在一个藏族姑娘的肩上,另一只手握着他的皮酒囊,歪歪倒倒地走了。

我离开我的记忆,回到栀子花树下,回到穆姝的身边。

“穆老师,你说,他为什么不承认自己是刘荞粑?”

“他可能真的不是刘荞粑。”

“是,我确定他是!”

“那么,你确定,我是穆姝吗?”

“你是穆姝!”

“你还能确定,你母亲,她就是你母亲吗?”

“我不明白你想说什么。”

“如果你母亲还活着,她可能并不是你母亲——我的意思是,她可能并不是你要找的。”

“这个,我想想……但是,我得找,我必须得找。”

“哦,是的,紫音,你得找,必须找。去找那个敲钟人吧,拜托了!”

“拜托我?为什么?”

穆姝老师突然哽咽起来。城市的声音像远方的河流,隐隐地轰响、震动,恒久地震动。这种震动特别容易形成催眠的力量。

我力图找回小时候对敲钟人老王的一些印象和记忆。

老王左边缺手臂的空袖管打了个结,这样可以不妨碍他烧水、登记报纸和信件。少了一条手臂,一点也不影响他身姿的平衡。

他住在工字房传达室里,门口有一只永不熄灭的小煤炉,上面坐着一把总是嗡嗡叫的水壶,铝或锑制的。水壶的嘴,像鹅脖子一样伸着,在烧热的过程中哈着小口的热气。

很早的时候,我就发现老王的一个规律:只要黄书记不在学校,他晚上就带着二锅头来我家,和我父亲对酌。

他们小声地说话,或什么也不说,就着一小碟花生米,你一杯我一杯,痛苦又痛快地将酒吞下去。等到酒瓶空了,他们开始笑,飘飘忽忽地笑,然后唱歌。老王唱“二人转”,我父亲说太土,太黄,一挥手臂,打断他。我父亲开始唱《醉花荫》或者《蝶恋花》。老王说太雅,太没劲,也一挥独臂,打断父亲。

老王开始唱《额呼兰.德呼兰》,他家乡的萨满调。

他们不再争执,一个深情地唱,一个神往地听。

老王轻轻跺脚,父亲用黑色大理石镇纸敲茶几给他打节奏。如果不是长期以来那种压抑的氛围难以溶解,如果不是我家房间太小,他们一定会转圈跳舞的。

直到深夜,他们清醒了,或者更醉了。

白天,老王恢复那种看似严肃却很温和的模样,好像很淡漠,其实很警惕。他不关心任何事情,只看传达室桌子上那个有铃铛的钟。他的皮肤是巧克力色的,有皱纹,让我产生一些对己所不知的个人历史和远方生活的猜想。他的头型、五官,都配合着身材,端正、瘦削、简洁。时间一到,他就提着小锤子,去到大操场上,挥起他修长的独臂,“当——”

他像树一样高。

他是个树人。

小孩子们如果有空,都会专程来看他敲钟,他微笑,牙很白,细小,很整齐。

挂在操场边的两棵大杉树之间的钟,是一个巨大的残缺的废齿轮,用铁丝拧成绳挂住,挂得很高,只有老王能够得着敲。学校里的孩子曾经尝试去敲钟,陈二站到陈大的肩上,手里还拿了比老王的锤子手柄更长的火钳,依然够不上。

孩子们敲钟的事,让穆姝老师笑了。那情景她一定看到过。

荔枝很甜,但核太大,占据了我整个口腔。我左右看看,没有垃圾桶,就将荔枝核吐在手心里。

她小心地用纸巾,把我手里的荔枝皮和核包起来。

没有钟声,就不会有学校,我心中的学校。我经常在梦里听见钟声,它千万里地赶来,找我,聚拢大气层的空气,形成最大最大的波浪,带着我滑翔……有时候,它又像那只总在学校里的土墙上飞来飞去的白色猫咪,安静、温柔下来了,永永远远地守在我耳边……

穆姝看我一眼,我也正在看她。我们的眼眶都涌着泪花。

她讲述爬电线杆的梦的那个下午,就是从老王那儿,满怀喜悦地向我们走来的。当时,她头上有光,目光明亮,脸庞焕发出奇异的神采。

我在心里细细回味着那些光芒。

眼下,她就在我旁边,真实,自然,我可以看清她皮肤细腻的肌理,也能嗅到她身上荔枝甜蜜的芳香。

她去寻找垃圾桶,我跟着她。我们沿运河走了一圈,也没有看见垃圾桶。她将纸巾包住的荔枝核,放进自己的衣袋里。

远方城市广场的一个大石碑上,贴着红色的大字:香港回归倒计时——4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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