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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做一只幸福的蛀虫

苏晨河正和一个女人在逛街,不过那女人,不是陈怡曦,而是一挺妖艳的女子。

“遇到一熟人,我去打个招呼,你等我一会。”苏欢欢说。

简忆还在诧异,这苏欢欢和苏晨河是怎么认识的,苏欢欢就转回来了,简忆问她:“那人谁呀,你和他挺熟?”

苏欢欢故作神秘,挽住她说:“你猜猜。”

她一想,苏欢欢姓苏,苏晨河也姓苏,难道是一家人?她说:“他是你哥?”

苏欢欢拿头往她胳膊上蹭,貌似和她很亲密似地说:“要不你哥怎么总夸你聪明呢。”

简忆有些吃惊,问道:“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起过。”苏欢欢竟然是苏晨河的妹妹,别说,她这么一看,两个人还真有点像,不过也就是容貌,苏欢欢虽然势力了一点,但心肠真没有苏晨河那么的狠毒。

苏欢欢说了:“我这个哥早些年不是不务正业吗,净到处惹事了,我爸一气之下就把他逐出家门了,以后再没让他回来过,在外也放话了,说没有这个儿子,谁要是和他有来往就不是苏家的人,我也是仗着我爸宠我偶尔和他有些来往,我爸有时候知道了,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再怎么说他也是我亲哥,他亲生的儿子,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不是。”

听苏欢欢这么一说,简忆就想了,这苏欢欢和哥哥简恺更没戏了,这Z城里简恺最不待见的人就是苏晨河,可这个苏欢欢竟然是苏晨河的亲妹妹,估计哥哥简恺知道了连见她都懒得见了。

直接去了恺玮,上去一看,简恺在顶层猫着呢,对着电脑也不知道在看什么,看她们上来了,干脆就关了,说:“你们两个怎么来了,先坐着,我去给你们拿饮料。”

苏欢欢那边已经应了一声,说:“我去吧,我刚进来的时候看到冰箱了。”

“那也成,想喝什么就拿什么,另外帮宝贝拿瓶柚子水。”简恺也不和苏欢欢客气,真个就坐下了。

简忆就听着这个柚子水挺熟悉,在脑子里闪了一下,就问:“哥,你这里怎么会有柚子水的?”

简恺揉了揉她的头发,说:“不知道吧,这都那个墨大医生送来的,说你嗓子总爱发炎,喝这个不上火,就在这儿也备上了。”

她“哦”了一声,也没有什么表示,眼睛瞅着墙上的一幅画发呆。

简恺拍了她一下,说:“就这么完了?”

她马上清醒了过来,笑着说:“哥,我告诉你一件事,你知道苏欢欢她哥是谁吗?”

简恺说:“别卖关子了,知道就说。”

她看欢欢还没有过来,趴在简恺的耳边悄悄的说了。

简恺脸色悠的一边,说:“这是真的?”

她没意料到其中的厉害,只管说:“骗你是小狗。”

正说着话呢,楼上下来一人,原来顾玮伦也在这儿,还睡眼惺忪的,一看就是刚睡醒的样子,不过就是这幅模样,也一样掩饰不住这位爷的风采,反而有一种颓废荼靡的魅惑。

简恺解释说:“老二昨晚帮我赶图纸了,一直到凌晨,就没有走。”

“宝贝来了。”顾玮伦轻描淡写地问,好像她是多无关紧要的人,又从刚刚过来的苏欢欢手里单单挑了那瓶柚子水拧开就灌了几口,苏欢欢想拦没拦住,就听见他问简恺:“怎么样,图纸还满意吧。”

从顾玮伦和墨小言结婚之后,简忆就没有见过这两位,他们两个也没有回去住过,至于住在那里,妈太后没有说过,她也不知道,她想着这两个估计是度蜜月去了,还真不知道顾玮伦窝在这儿。

她拉起苏欢欢,说:“你们忙吧,我和欢欢也该走了。”

她这是不想见顾玮伦,可苏欢欢好不容易来了,不肯走,正为难着呢,简恺说了:“两个都留下吧,既然都来了,我今儿生日,说什么也不能走吧,我喊喊小言和墨宁,等会一起吃个饭热闹热闹去,老二回来不是还没聚过,就趁这个机会聚聚,我做东。”

顾玮伦说:“可不得你做东吗,这几个人里面就属你最有钱。”

“可别这么说,你小子不比我穷,就你两年前买下的那块地皮,你要肯出手,立马就一富翁,再说了,这不还有欢欢在吗,苏家可也是我们这儿的大户,那胳膊伸出来比我的腿都粗。”

简恺倒了两杯酒,把顾玮伦手上的柚子水给夺了搁到了一边,把酒拿给他:“你一个大老爷们,和宝贝抢这玩意喝,害不害臊呀,尝尝我这酒怎么样,前些日子帝王的林波送过来的。”

简忆听着他们说话,心想自己也是糊涂,只顾着在那儿悲春伤秋的,忘了这就到了哥哥简恺的生日了,难怪苏欢欢要拉着她去挑礼物了。

她给简恺说:“哥,你们聊着,我出去给你挑了礼物再来。”

简恺喊住了她,说:“你能来就是哥哥最好的礼物了,不用费那个心去买。”

“那倒也是,这世上没有比我更好的了。”她冲简恺笑,很是甜美可人,顾玮伦很快地转过脸去。

“那我带欢欢到露台上玩一会,等人到齐了你再来叫我们。”她似又恢复了从前调皮的本性,拉着苏欢欢就往露台上跑,还说着:“快过来看看,我哥哥这儿可是块宝地。”

“慢点……,简忆,我要摔倒了……”苏欢欢似乎跟不上简忆突然跳跃般的节奏。

看两个人去了露台,简恺碰了碰顾玮伦的酒杯,说:“后悔了吧,想想你们两个以前在我这儿豁搅的时候,那是真开心,满屋子都是笑声,这下可好了,你和小言结婚了,你倒是好好给她过呀,一天到晚钻到我这儿算是什么事。”

顾玮伦压根没接简恺的话茬,把半杯酒灌肚里了,拿起手机说:“我给小言打电话,让她过来的时候顺道把我那本带过来。”

简恺等他打完了,又问他:“话说回来,城东的那块地你真不打算卖?林波那只老狐狸可问了我好几回了,你现在要卖,我正好可以帮你抬抬价,好好敲他一笔。”

顾玮伦想都没想,说:“不卖,你们谁也别想打那块地皮的主意。”

“不卖拉倒!”

简恺是不明白呀,顾玮伦两年前买那块地的时候,他和简忆还没有分手,就因为一次带简忆出去玩,简忆一看,那儿有山有水,有果园的,喜欢的不得了,就拉着他跑到高处,手那么一圈,说:“赶明等你有钱了,就把这儿买下来,在这儿建栋房子,我们就来这儿定居,这样每天都可以吃上新鲜的水果了。”

他诧异着呢,就问:“为什么是等我有钱了,你就不能自己挣钱自己买呀。”

她一脸无辜地说:“我没打算出去挣钱,就想花钱来着,……你不是不想养我吧?”

他就一本正经地回答:“那要看你吃得多不多了?”

“不多不多,我就吃那么一点青菜,再来一点水果,水果可以多一点,苹果,荔枝,草莓,芒果什么的,一样来一点,夏天的时候要有冰激凌吃,冬天呢我们就吃涮锅,不冷不热的话吃日本料理吧,秋天,就一定要有海鲜大餐吃,还有……”

他有点晕,说:“你这也叫不多?”

她用脚尖踢他,那时候欺负他是她人生的一大快事,一边踢还一边威胁着问:“那你到底养不养我?”

“养!”他在她的胁迫下总是很无奈的投降,又心有不甘地说:“我算是看明白了,你呀,就想做一只蛀虫。”

她就咬着指尖笑,她是想做蛀虫来着,可也只想做他一个人的蛀虫。

后来等他赚到了第一桶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下那块地皮,可费了他不少的功夫,那块地皮是原是一家修理厂老板的,他发了点财,出国去了,和儿女在美国生活的都很好,没想卖那块地皮,就想留着等儿女都成家了他回去养老的,联系上那个老板再加上说服他卖掉那块地皮花了顾玮伦不少的功夫。

等地皮买下了,他和简忆突然就成了兄妹了。他在绝望之中听从妈太后的安排出了国。两年回来,这个城市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他的那块地皮一下子涨得翻了几十倍,这是他当时怎么也没有想到的。

可也真没想卖,就想着他和简忆这辈子是不能在一起了,可是总觉得要为简忆做些什么,不管她是妹妹还是什么人,他终是喜欢了她那么多年。

那丫头多精呀,她那一句“这世上没有比她更好的了”就是说给他听的,他又怎么会不知道。

不管别人是怎么想的,至少在他眼里心里的确是这么以为的,所以他才会不敢看她吧,心里难受还是件小事,问题是有罪恶感,脑海里不断有人在提醒他,那是他妹妹!

可既然是妹妹,他先前对她的那些情谊都应该是属于亲情范畴的,可亲情怎么会是这种念念不忘的伤,以至于他到现在都不能让自己平静地来面对她?他想不通为什么会是这样?

墨小言是和墨宁一起来的,虽说是新婚,可没见她怎么意气风发了,反而比从前更显得弱不禁风了。

“老二,你这怎么照顾小言的,我怎么看她越来越瘦了。”简恺教训顾玮伦,说什么几个人都是一起长大的,他和顾玮伦,墨宁年龄没差多少,但他生月比他们大,摆出一副老大的姿态来,也没人会说什么。

墨小言笑了笑,说:“不管玮伦的事,是我肠胃不好,吃什么都不吸收。”

顾玮伦把墨小言搂进了怀里,低头轻声问她:“怎么回事,又不舒服了?”

“没有,一贯这样。”墨小言摇头,脸颊处有一丝红晕。

“墨宁!”简忆从露台处跑了过来,破天荒地过去跳起来抱了抱墨宁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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