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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剧终了。于是美丽的故事开始了(6)

就这样,有限的钞票成为了无限的甜蜜。一条毛巾的温暖、一部电影的感动、一张照片的回忆或者是一张回家的车票,都在这样的季节里成为永恒。然而无论什么样的礼物。我要对你说,我的爱人,我十分十分的爱你,就让今天这样的节日作证。我还要告诉你,我不奢求海枯石烂,我只是期待,每一天,我们的生命因爱而光彩流离。只要彼此关怀,进而铭记。

嗨!宝贝

我在城市里长大,不是太富有的人家,然而也没有经历过贫穷。我看杂志上那些山村母亲辛苦抚育儿女的故事的时候会哭,我的他说我是多愁善感。他们所有人都不知道,我写故事的时候也会哭,因为有一种故事,虽然不是“逆境出真情”一类的主题,却同样可以打动你的一生。

生活由细节组成。在方寸的纸上,文字,以故事的名义记录我对你的依恋。就好像我听说国外有首歌叫《爸爸的宝贝》。我就想,如果我会写歌,我就写一首《外公的宝贝》。我希望你在很远、很远的天上能够知道,我已经用23年的时间明白,人生的道路不在于命运,而在于幼年时所接受的教育,因为它影响了我们以后的抉择。所以,我曾尽力通过文字告诉读者:你可以打破一个花瓶或是一面镜子,可是万万不能打破的,是一个孩子水晶玻璃一样的心。

前几天我翻旧物,找出一盒旧得不成样子的录音带,带盒上有你苍劲的字:亮亮三岁。我很好奇,就听了。听的时候我的眼泪就流下来了,因为我听到你在教三岁的我背唐诗。你教的是《春晓》,我不仅口齿不清,还用心不专,背到一半主动要求去吃饭。你哄我,说好孩子要坚持做完一件事,如果不坚持,那下一件也做不好。这是我所能找到的你给予我的人生哲理的第一课。

若干年后我去给我的师弟师妹们介绍考研心得,我说,考研很辛苦,所以很多人中途放弃。实际上,最后胜利的人往往不是最勤奋的也不是最聪明的,而是最有毅力的。所以,许多事,我们以为很难完成,其实只是因为我们不肯坚持。而这个道理,原来你在我3岁的时候就已经教给了我。

后来我上学前班,放学途中和小伙伴们一起“拿”了人家晒在院子里的红薯。之所以说“拿”不说“偷”,是因为你告诉我,我不是一个坏孩子,你知道我只是觉得好奇。你说以后不可以“拿”别人的东西,因为如果一个人心存善念,懂得悔悟,“拿”便是种一念之间的过失,是可以原谅的;而当一个人刻意去将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的时候,那就是“偷”,而不经劳动就获取成果的“偷”,是十恶不赦的。所以那个中午我们都没有吃午饭,你带我去给人家道歉,提出要给人家赔偿,弄到最后红薯的主人都不好意思了,非要送我一袋子红薯不可。

你嘱我铭记这些陌生人的善良,然后拿走了那个我“拿”过的红薯,回家摆在窗台上,直到腐烂。然而红薯会腐烂,记忆会久存。直到今天,写小说、写论文,我始终坚持原创。别人赞我有职业道德,而我知道,我只是心存善念。

小学入学的那天是你送我去报的名,路上说了很多话,关于谦让关于专心关于守纪。可是事实证明我的功课很不好:我的成绩在全班41个人里排35。你去给我开家长会,回来后你看着我的眼睛很认真地说:“你们老师说了,这个学期你是有进步的,只是别的同学进步更大一些,所以就显得你不是很突出。下次只要再进步稍大一点就可以了。”这句话让我觉得很温暖,结果下个学期我就考了第25名。

后来回学校看老师,她说你外公真是个好人,他一直强调你是有进步的,只是进步幅度不太明显而已。她讲这些陈年旧事的时候我始终微笑,然而心里有泪汹涌涨潮。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突然考了一次第一名,老师很惊讶,他们并不相信始终中游水平的我可以有这样神速的进步。那时候前三名的奖品是本子,虽然不高档,但拿在手里是种能力的象征。几乎所有孩子都喜欢那个印着小猴子图案的本子,可是每班只有一个,是给第一名的。偏偏那次考试我和班里一个成绩始终很好的女孩子并列第一名。老师一点都没犹豫就把那个漂亮本子给了她,然后给我发了第二名的奖品。她发奖的时候说:“成绩需要真实,如果是假的,就算我给谁好本子,这个本子也是种耻辱。”班里的同学都用蔑视的眼神来看我,我很想哭,可是忍住了。

回家讲给你听,你一句话不说就出了门。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那种印着小猴子的本子,递给我说这是老师补给我的。我很高兴,只是几个月后才知道那本子是你自己买的。也是那时你才告诉我,有时候总有避免不了的冤枉,可并不是每种冤都要去申诉。没有什么能比正直诚信的行动更具有说服的力量。果然,从那以后我一直考第一名,老师开始喜欢我,生活变得明媚起来。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写作文,叫做《我最喜爱的一种植物》,我写的是《我家的扶桑花》。我写这种花的颜色与味道都很温柔,我喜欢的是它安静不浓烈,所以有气节。老师不相信是我写的,在我的作文后面写评语:“文字很好,希望是你自己所写。”我拿给你看,你又生气了,洋洋洒洒在老师的评语后面写了更长的一篇。那时候我才知道你的字很好看,不过语气也激烈,说的是你可以作证那是我自己所写,还说作为一名教师要懂得保护一个孩子的骄傲云云。

其实这件事并没有在我心中留下阴影,因为你告诉我,老师是在用另一种方式表扬我的作文写得好。后来老师居然很真诚地向我道歉,并在很多年后,她都对你心存敬意。她在我考上大学后说:“你要感谢你的外公,他是个有着质朴理论的教育家。”她这样说,我信。

读初中的时候我升入省重点中学,那里人才济济,我连共青团都入不了。你很关心这件事,看我后来心灰意懒并多少有些叛逆的样子,你正色道:一个人可以有不同的信仰,但如果没有信仰那将是很可悲的。一个人,总要有点目标。失败是必经的路程,然而放弃是懦夫的行径。你说你信仰了一辈子共产主义,或许有些事情有些人让我们很失望,可是只要信仰本身是好的,我们就可以约束自己,先让自己意志坚定、行为谨慎,再通过言行去让周围的人感受这种信念本身的有力量……是因为你说的这些道理,使我从来没有放弃对于信仰的坚持。

只是到你去世的时候我都没有入团,这成为了我很大的遗憾。不过幸运的是,到了高一才最后一批入团的我,在大学里第一批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毕业那年恰逢“非典”,我和其他党员一起冲在第一线,我们一起洒消毒水、替同学查体温、送高烧同学去医院……最危险的时候我们一起被隔离了,那段日子我真的很恐惧,可是我想我是共产党员,我是你亲亲的宝贝,于前者而言这是我的责任,于后者而言,我相信你即便不在了,却从未放弃对我的庇护。

这样说有点唯心了,可是不管怎么说,我相信你在遥远的天上,一定看着我,为我高兴。妈妈说,在这个家里,你和外婆是最宠我的人。这个我知道。妈妈生下我后去读大学,我是在你们的目光中长大的。是你们从给我换尿布到教我唐诗宋词,以及,教我做人。2003年的秋天,当我站在讲台上给我的学生讲中国古代文学时,我依稀看到你,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座位上,微笑。你的表情,就像二十年前听我用稚嫩的童音背《春晓》时一样。那一刻,我的声音突然变得哽咽。

你在冬天的一个夜晚离开我。是在你离开我之后,我终于明白:原来,在这个世界上,最难愈合的伤,不是爱情如昙花的衰萎,也不是友情带血色的背叛,而是,我的亲人,你离开的时候,对我如切肤的痛!尽管,我从殡仪馆回来的路上没有哭,此后也没有在人们面前哭。可是,在我所有拥有骄傲的时刻,我都会记起你。我只允许自己在那些空闲的午后,在温暖的阳光里静坐着想你。因为,那些温暖的阳光会让记忆变暖,让泛滥的泪水不至于结冰。

我想,我能做的,就是把对你的依恋放在心里,然后,在每个假期,回到海边的家里,用白天的时间陪外婆聊天,用夜晚的时间写作。我和人们一起嘲笑自己的晨昏颠倒。没有人知道,我只是希望,在我还可以守在外婆身边的时候,用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使她觉得不孤独。

前几天打电话回家,我对外婆说我想念她。她很开心,她说如果将来我在济南有了自己的家,她每年都会来这里住一段时间。她说她只要看到我,只要和我在一起,就会觉得快乐。外婆耳背,她听不到我的啜泣声。可是,那是多么幸福的哭泣。因为,我知道外婆她不喜欢这个干燥的城市,可是她为了我,肯颠簸470公里那么远的距离!

我是个喜欢冥想的孩子。冥想的时候我可以看到你,坐在我面前,微笑着注视我。是的,是的,我知道,我是你的宝贝,是你们的宝贝。而你们,是我的爱,是这一生里无以替代、深似海洋的爱……

预备,飞!

三月的阳光里,我边吃饭边看朋友的信,开头的一行大字就令我喷饭:春天,是各种动物……的季节。

那个晚上打电话给他,问他:你信上的省略号是什么意思?他说你猜呢?我笑说你不要逼我说那个最庸俗的字眼。他笑了,隔着几千里的电话线,他的声音还是那么温暖。他说:春天,是各种动物都美丽的季节。因为这样的天气里,所有的动物都会为爱情而打扮。如果你见过两只兔子的对视,你就会知道,在那只雄兔子的眼里,母兔子就是他最明媚的春光……

色彩春天来了,那些鲜艳的衣裳如花朵般绽放:晶莹的雾蓝、浅芥末绿、浅丁香和碧透的湖水蓝、珊瑚红一起构成了一个比去年春天更灿烂的季节。这样的灿烂,是属于年轻的。是当你放下所有心灵上的重负时,那潮水般倾泻而出的快乐。那种灿烂,就像爱情的颜色。爱情是什么颜色的?那个时候还没有羽·泉的这首歌,但是他曾经问过我:爱情是什么颜色的?说话的时候他拥着我,他的怀抱温暖而坚实。那时我以为这就是生生世世,海枯石烂。

直到后来,当那个叫方菲的女孩子站到我面前时,我知道自己输了——输给了一个像阳光一样明媚的女孩。那天她穿着明黄色的衣裙,上面是碎碎的小花,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贴着20岁的标签。那天我没有在他的面前哭。我只是,只是给他们我最后的笑脸,然后转身走开。在我的身后,没有人看见,泪水是怎样地滑落。我的爱情就这样走远了。仓促地,甚至没有等到我告诉他答案——那个我终于知晓的答案:爱情,原来是彩色的。也是到那个时候我才发现:长久以来,我的世界竟然只有黑与白!

冬天,我穿黑呢的大衣;夏天,我穿白色的长裙。永远不变的色调,让我单调,也让我安全。而他之所以爱上我,也是因为新生报到那天我穿着一条“静安鸿翔”的白色长裙。后来他告诉我: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你的沉静,如碧潭的水。于是就相爱了。

那年我过生日,他送我好大一束花:紫色的情人草与白色的百合。附着的卡片上写着席慕蓉的诗:“你青青的裙裾,在风里飘摇,倒映在我心中,又像一条温柔的水草!”如此这般的属于爱情的味道,不热烈,却绵长。

直到大三的一天,他严肃地问我:谢然,为什么你永远都是这么安静、这么坚强、这么理性?为什么你总是用黑与白给自己包一层壳?你不肯出来,外面的人也进不去,所以我摸不透你的心。你从不大喜大悲,永远都是这种淡淡的从容的神气。在你身上,我感受不到年轻的气息。他说:谢然,我们分手吧。

那一刻,我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万劫不复!于是我们分手了,也是后来才知道那时候他已经爱上方菲。那个女孩并不漂亮,然而如他所说,她拥有最灿烂的色彩和最真的性情。想哭就哭想笑就笑,从不患得患失,从不背负不属于这个年纪的责任。她穿着最鲜艳的衣裙,在春天的风里就像一条温柔的水草。而这一切,都是年轻的权利。

是在那一天,我一个人在灯火阑珊的步行街上走了很久,看着“淑女屋”、“江南布衣”、“ESPRIT”等等的专卖店里散发出柔和的灯光。那些年轻的女孩子们从我身边走过,鲜艳的青春洋溢在我周围。于是我想起了我的成长:从小到大,人们都说谢然是多么的优秀,钢琴可以九级,文章可以获奖,进了大学可以拿一等奖学金,然后第一批入党……我在众人仰视的高度里小心翼翼地生活,唯恐一不小心就会失去一切。所以,高处不胜寒。而这一年,我才只有21岁。

可是如古人云:“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也是因为这件事情,让我开始了重拾色彩的日子。渐渐地,我开始和朋友毫无顾忌地说笑,开始穿彩色的衣裳,开始化淡淡的妆,开始——年轻。

一年后我毕业,按照专业方向进入一家外资企业的推广部。又过了两年,我成为了那家公司中国区最年轻的经理。然后,在我的意料之外,我和他相遇了。

这一次,我们是谈判桌上的对手。还记得那天我身上葡萄紫色的衣裳和我的神采飞扬、他的惊讶与众人的赞赏。连对手都要说:谢小姐,你真人比杂志上的还要漂亮。

也记得那天晚上的宴会上,他说起已经和方菲分手——因为离开的是我,所以他与方菲的世界里总是有我的影子。他问我:“谢然,你还爱我么?如果你还愿意回到我身边?”

我看着他的眼睛,我知道他没有说谎。然而,我只是个普通的女子。虽然我不能完全忘记他,但我无法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更何况我坚信:人的幸福,不会只属于初恋。所以,那天,我轻轻举起手中荡漾着红酒的酒杯,微笑。然后告诉他:“下个月,我要订婚了。”说话间,我想他会看到我手指上钻石的光芒。我没有骗他,就像他从没有骗我一样。

细节

几天前读杂志,读到这样的一句话:越是细节越珍贵。说的是衣裳,然而让我想到了爱情。

年少的时候,我们对细节并不在意,也就从未在细节上经营我们的爱情。那些不经意的语言,那些不肯付出的关怀,就如尖锐的刀刃,一点点,割碎我们的梦想。以后,或堕落,或爬起,又有谁知道:谁是谁的天使?我是不是你的天使?

和唐晔恋爱的时候我大一,像江湖中传说的坚硬的核桃——还没有开窍。我以为爱情是一件很简单的事,简单到就是一起吃三餐,就是一起上自习,就是学习累了,一起去学校的小树林坐一坐,或者去不远的实验影院看场电影。那个时候流行什么电影?似乎是《TATANIC》吧,很多女孩子走出影院的时候梨花带雨,只有我是例外。

他问:你为什么不哭?要是我沉到海水下面,你哭不哭?我突然就想逗他:为什么要哭?你当真以为你值得我哭?本是一句玩笑话,可是他生气了。我也就生气了:男生怎么可以这么小气?!全然没有想到自己的不是。

那个时候常常是这样,吵了好,好了吵,百折不挠。果然,两天后,他自己跑来找我,看表情就知道把不高兴的事情忘得差不多了,很远就大呼小叫:我今天发薪水了,我们去吃火锅!

那时候他在一家公司打工,比我要富有。所以他可以在想我的时候就有钱买电话卡给我打电话,从天气到朋友,变着内容地絮叨。我常常是一边看着电视吃着零食一边和他聊天。有的时候寝室里的姐妹讨论到精彩的话题我也不忘插句嘴,弄得他莫名其妙:你说什么?待到知道我驴唇不对马嘴的原因,他又不高兴了:“你为什么不专心和我说话?”我说:“我听着哪你说吧!”他还是不高兴:“你怎么这样不把我的电话当回事?你能不能尊重我一点点?我也有面子的,我也有虚荣心的……”话没说完,我先收线了。

现在想来,那时我可真不懂事。后来照例又是他先原谅了我,连他自己也说:我有时候比较容易生气,以后要改正。他忙着检讨自己,却更纵容了我的任性。

有的时候一起出去逛街,他盯着对面一对恋人拼命看。边看还边低声下气地求我:“以后和我一起逛街,可不可以为我打扮一下?看看人家,多把约会当回事?”我的目光随他的目光走,看见迎面而来的女孩子,她穿着白衬衣,深蓝牛仔裤,衬衣的领子翻到米色的风衣外面,很精神,很好看。她的脸上化了淡淡的妆,身上有淡淡的香气。我不置可否,立即予以否定:“上街嘛,心情好就可以了,为什么要为别人选择穿什么衣服?”他那次没有生气,但是他的脸色并不好看。那天我穿着印有米奇图案的文化衫,还有上健美操课时穿的体操裤。

再后来,也记不清是第多少次忽视与他相关的细节之后,我们终于分手了。那个时候我恨他,恨他竟可以这么简单的变心。可是今天,回过头来看我们的曾经,我觉得他很伟大——他居然可以忍我那么久。

其实我本质上不是一个自私的人,也不骄纵,更不是无礼——我生长于一个书香门第,该懂的事情我也懂。可是,我独独忽略了与爱情相关的细节。那个春天,在我们恋爱两年之后,我面对这样的结局号啕大哭。其实,我不是一个坚强的人。我也很想告诉他:我会为他哭,因为我真的爱他。虽然,我没有懂得珍惜他。可是已经没有机会再说这些话了。

又过了一年,我遇上了现在的男友。他比我大六岁,疼我就像疼他自家的小妹。后来说起爱我的理由,他说:那天你站在我对面,就像一朵盛开的莲。

这一次的爱情显然已经与上次有了很大的不同。也是到这时我才发现自己身上原来有如此多的母性:我一点点地为他打理一切,心甘情愿地从牙膏佳洁士到衬衣金利来。听他的电话,我可以让自己全情投入,周围的世界顿成虚无。说话、做事,我不再是以前那个随性的小女孩,而是开始为对方考虑很多。

和他约会,我开始一点点精心地装扮:我找出最漂亮的衣裙,为一个蝴蝶结的打法能折腾很久。我为他化淡妆,不仅是因为流行,而是因为他说过:你化淡妆很漂亮,让我觉得“清水出芙蓉”这句话在今天可以有新的解释。也是这时才发现:这样细致地打造,居然真的可以让平凡的女子变得美丽。也承认:为心爱的人打扮,原来也可以心甘情愿。而当我们在约好的地点见面的时候,每一次细节上的改变,都让他满足。所以我说,是爱情,让我长大。

就这样,2002年的春天来了。我和他在很大的商场里转,转到Red Earth的专柜的时候,他为我买下浅色系的六色眼影:闪光的白、柔和的粉红、冰莹的粉蓝……他说:爱上你的时候,你还是个小女孩,还不知道你可以这么成熟这么美。你肯为我做这些,我很感谢。所以,我希望你永远美丽下去。这个时候商场里响起熟悉的歌声,是那英的《我不是天使》。她那样忧郁地唱:我不是你的天使……没有爱情又会怎样……

我微笑着问他:我是不是你的天使?其实自己早已知道了答案,但是偏要等他的那句话。他不说,但他说出另一句话,在我即将大学毕业的这个春天,他说:等你毕业了,我们结婚吧。

那一刻,我觉得我拥有了整个世界。

纹饰

很喜欢范晓玉设计的那款叫做“永远的情人”的衣裳。光滑的、透明的、流动着的黑色布料上,有闪烁的星光。

无法否认,我一直喜欢所有衣服上的纹饰:西式的蕾丝、束带、蝴蝶结,中式的盘扣、刺绣、滚边与流苏。因为这样细致入微的点缀,总让我觉得,每个女孩子的美,都如月光般倾国倾城。

月光倾城

那个时候没有想到会爱上他,那天他站在讲台上,腼腆地冲台下笑。我抬头很仔细地打量了他一番,目光所关注的内容从他灰色的毛衣到绒质的外套。

那天他穿着旧旧的牛仔裤,头发倒是梳理得一丝不苟。我扁扁嘴巴,冲身边的死党“草儿”说:这个人他怎么这么土?!草儿哈哈大笑。他的目光看过来,落在我绣着花花草草的真丝褂子上,有短暂的停留。然后,他的目光变得温柔起来。他好奇地看我,说:“那位同学,你有什么意见么?”我笑着问他:“老师你今年多大了?”“我26岁,”他稍顿了顿,“你的衣服很漂亮。”我微笑着看他,我说:“谢谢。”

然后我在那天的日记上写:26岁的博士,成为了我们的艺术学概论老师。他似乎喜欢古典的衣裳,因为他的目光在触及刺绣的刹那变得温柔。

在那个时候,我还没有爱情,但是很向往爱情。也喜欢过隔壁班里的一个男孩子,喜欢他的好脾气,喜欢他的小眼睛。可是他说:江苇你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但是你太优秀,所以你会给你身边的人以压力。后来他有了一个女朋友,不漂亮,不卓越,但是安安静静的,给人一种很舒适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像是四月里,春天很和煦的风。

后来就给土土的博士老师发电子邮件,也就是因为调皮吧,出发动机十分的不单纯,而且恶劣——我想知道做博士的人是不是都呆头呆脑,也想知道他究竟有哪些才华,居然可以考到博士那么高?于是在信里问我的博士老师:爱情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它有那么多的限制?为什么一个优秀的女孩子有很多人都羡慕的才华但是就不可以有一段美好的爱情?难道爱情真的要建立在平庸的基础上?难道为了爱情我真的要放弃一切?!

有一点点凄凉,在那个春天里,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回信来,讲了很多和爱情有关的事,讲他的初恋,将这个年代一些很实际的选择。末了,他说:总有一天,会有一个真正懂得欣赏你价值的人出现,到那个时候,你的爱情也就到了。所以,我更赞成你等待,而不是将就。

虽然是有点千篇一律的回答,但是他的坦诚让我欣慰。其实到这个时候他还不知道在网上和他通信的女孩子是他现实中的哪个学生(因为我的电子信箱地址上显示的不是真实姓名),也答应了我不去调查。我们就继续着这样的联系,在安静的网络上分担彼此的情感,继续着我们关于朋友、关于学业的所有话题。

也是那年“十·一”,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送戏下乡,我的博士老师恰好是领队。在汽车上我晕车晕得一塌糊涂,肚子里有限的东西都吐没了,神志始终不是很清楚。偶尔的几次清醒中隐约听见身边的他说:多亏坐你旁边的人是我,要是没有我,谁照顾你?这样的话和这样细心的照顾,让那年的我极感动。所以,从微山湖演出回校后,我给他发了一封新的电子邮件,内容极简单。我说:本周六下午三点,“名典”咖啡屋,我们见面吧。

就这样,那个周末,在他的惊讶中我着蓝底白花、有滚边盘扣的上衣和白色的长裙出现。看见我的时候他没有惊讶,而是微笑着,一如既往。他说:江苇,你今天很漂亮。那天,我们在“名典”聊到很久,一直到月亮的清辉纷纷扬扬地洒落,我们讲了自己的成长,惟独没有说与我们相关的爱情。因为那天他说:江苇,你是那种有才气的女孩子。从第一次见你,我就想起三十年代的张爱玲。那时我就想,你的生命中也一定会有一个传奇。你要知道,再有才华的女孩子,也必会有一个人真正懂得欣赏。你现在没有遇到,不等于永远遇不到,更何况你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女孩子。你和我未婚妻不同,她喜欢穿有蕾丝和束带的裙子。你不知道,她选的婚纱繁琐得可怕……

是可怕么?我看着他的眼睛,里面分明却是深情。我想,他说的那个女子,一定是他所深爱。就这样,在那个春天里,我的博士老师没有成为我的爱人,但是他让我知道了:每个女子,都有她的动人之处。也总有一个人会爱你,等你。所以,一个女子,每时每刻都要美丽。因为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爱情就会来到。也是他让我知道:女子的才华不是罪过,因为真正优秀的女子,最有资格赢得更高品质的爱情。

果然,大四那年的春天,我搭上了校园爱情的末班车——我的男友是同校的研究生,和他在一起的日子里,我很快乐。

于是,在我的博士老师结婚前的那夜,我们通了最后一封电子邮件。我永远记得他在信中说的话。他说:任何一个女子,在爱她的人眼中,都有一种独特的美。那种美,就像月光一样,倾城倾国。

我轻轻一想,就触及天堂

有几个女孩子没有期待过浪漫的爱情?

歌里唱:“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我们老得哪儿都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

可是时下,有几个女孩子想过那一天?且不说女孩子们都不忍设想自己花白的发与满是皱纹的脸,单是这世界一日千变的速度,又有几个人敢想自己今天的爱情五十年后会怎样?最美的梦,是不是做到自己成了新嫁娘的那天为止?到了那一天,今生以后的生命就总要关注丈夫的西装领子、儿子的“帮宝适”。再后来,曾经的女孩渐渐变老,所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就变成小孙子牙牙学语的模样。一个女人的一生,大多是如此吧?

可是现在我们毕竟还是年轻的女大学生。二十岁的年纪,什么是最浪漫的事?或许是旧的世纪的末尾,在市区的山顶上看焰火。当一颗红色的心形焰火在城市的夜空中绽放出美丽的光彩,站在你身边的那个人揽住你单薄的肩,指着那颗心告诉你那是他送给你的新年礼物。不为别的琐碎的幸福,单就那份浪漫的情怀,也就足以让他在你以后的梦中留下最灿烂的笑脸。或许是五月的天空下,他牵着你的手面朝大海,眺望远方。然后,他在距你不远处的沙滩上仔仔细细地写下一行“I LOVE YOU”,请你做他的女友。当远处的海上千帆驶过,那纯净的泪珠,是不是你答应他的凭证?

或许是情人节的那天早晨,当你推开门,赫然出现在视野中的,却是不知何时他放在你家门口的一枝红玫瑰。那娇艳的花瓣,晶莹的露珠,够不够成为你嫁他的理由?或许是一起乘坐公交车,当你被挤得东倒西歪时,你站在他身边握住他的手,他会更紧地握住你,给你一个一生一世的依靠。当你挽住他的胳膊,他会拥你在怀,给你一个一辈子的避风港。或许是爬山时他回头拉住你的那只手,或许是夕阳中离别时那深情的目光,是广场上他递给你的那一大束气球,是路过玩具店时他突然买给你的那只加菲猫。是不是,都可以成为你一路上收藏的点点滴滴的欢笑,留着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

可是实际上呢,生活中哪有那么多懂得浪漫的男孩子,又哪有那么多的天长地久、海枯石烂?或许是在你告诉他这个城市在元旦前夜要放焰火的时候,他只会关切地告诉你:一个人去爬山太危险,不要去了吧。若你执意要去,他会嘱咐你路上要小心。当你第二天告诉他同学去看了焰火,那焰火真的很美丽。他只会回答:“真的?那真好。”或许是在春暖花开的五月里,他带你走到海边,他平静的脸上竟有一种“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决绝。他会用最简短最直白的语言问你:我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或许是情人节的前几天,他边陪你逛街边告诉你他第二天要返校报到,然后突然说:“我还没送过你玫瑰呢,距这里最近的花店在哪里?”再然后他会和你一起站在花店里,看那卖花小姐手脚利索地给花打包装,而他在一边摸出钱包来付钱。活脱脱的交易而已。当你从卖花小姐的手中接过那枝未曾沾过他手的玫瑰,他却是还了心愿后的坦然。或许是与他一起乘公车,当你挽住他的胳膊,他却依然是那副“我自岿然不动”的神气。气得你只想问自己:他就算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走路不成?为什么自己当初不开眼,偏就选了这么根不晓得如何谈恋爱的木头?或许是路过玩具店时他见你抱着一只长毛玩具却仍催着你快走,或许是站在广场上他沿你的目光看过去却只会赞叹那气球的美丽,或许……

原来生活中更多的,是平淡里自然而然的粗糙与朴实。然而最后的结果,却许多次变成了这样。你内心里不无遗憾地感叹他的不解风情与好友看焰火时的幸福,却不由自主地对自己解释说他正在忙期末考试。然后在放下电话之前还不忘嘱咐他:现在是冬天了,小心别感冒。多打几壶水,天冷时好用。夜里加被子……比他的妈妈还要唠叨。你看着身边的海鸥与五月湛蓝的天空,没有浪漫的情节却仍是心甘情愿地做了他的女友。你会在前三秒钟还质问自己这究竟算不算是他送的玫瑰,埋怨他辱没了玫瑰所代表的那份深情,可是下一秒就会为开脱:他能想起送花就不错了,是啊,他是吃过猪肉不假,但是他从小在城市里长大,说不定还真的没有见过猪走路呢?!

你还会告诉自己长毛玩具放在宿舍里的单人床上只会占地方,气球那东西漂亮却只会浪费钱,还有公交车上人太多,总要顾及影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你死心塌地地无数次原谅他,原谅他从来不写信,从不打电话,从不记得你所在乎的每一个节日。再以后,当姐妹们夸奖你的好脾气,你会一边解释他的学业紧张、他的工作繁重、他的面子使然,一边无奈地笑。无奈过后却又是一天天没有指望的等待,等待他从365日的忙碌中抬起头,蓦然发现远方的灯光下,你望着他的照片出神的那双眼睛。

又过了很久,当别人再赞叹你“百忍成金”你会觉得一切都很平常。没有电话没有信那是天经地义,偶尔的一句问候那叫“惊喜”。你会吟《鹊桥仙》,告诉自己“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你会满足于做白日梦的日子,满足于每年那短暂的相聚,满足于自己有一点点辛酸却又有很多幸福的爱情。

这就是女孩子了吧?

你所想象的最浪漫的事是不是十件有九件实现不了?是不是剩下的那一件还是在他的朋友提醒下,他发给你的一张电子贺卡?可是,这些却是你我的天堂。不知将来,我们有没有机会坐着摇椅慢慢聊今天的年少。不知五十年后我是否还是他手心里的宝。但是,至少,今天当我们合上眼,只要轻轻一想,就能碰到天堂。

——所以,以理解的心情对待现在的爱情,以宽容的姿态对待过去的爱情,以认真的品性对待将来的爱情,所谓美丽缠绵的天堂,不过就在你我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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