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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回忆录(一)(2)

“在我们来这里的路上,我的朋友华生医生也是这样推断的。如果事实如此,辛普森的处境就相当不利了。”

“那是毫无疑问的。辛普森既没有刀,也没有伤。可是,对他不利的证据却是非常确凿的。他对那匹失踪的名驹非常重视,又有毒害小马倌的嫌疑,他还在那晚冒雨外出,有一根沉重的手杖,他的领带也被被害人紧紧抓在手中。我认为,这些足以让我们对他提出诉讼了。”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

“这些可以很轻易地被一个聪明的律师驳倒,”福尔摩斯说道,“他为什么要从马厩中把马偷走?假如他想杀害它,为什么不在马厩里动手?在他身上找到了配的钥匙吗?是哪家药品商卖给他的烈性麻醉剂?首先,他一个外乡人能把马藏到哪里?况且还是这样一匹出名的马?他要女仆转交给小马倌的那张纸片,他自己又是如何解释的?”

“他说那是一张十镑的钞票。他的钱包里的确有一张十镑的纸币。不过你所提的其他疑问并不难于解答。他很熟悉这一地区,每年夏季他都要到塔维斯托克镇来住两次。麻醉剂可能是他从伦敦带来的。既然已达目的,也许钥匙早已被扔掉。那匹名驹可能被藏在荒野的坑穴里或在哪个废旧的矿坑里。”

“至于那条领带,他是怎么说的呢?”

“他承认那是他的领带,可是却说已经遗失了。不过有一个新情况足以证明,就是他把马从马厩中牵出来的。”

福尔摩斯认真地听着。

“我们发现许多足迹,说明凶案发生那晚有一伙吉卜赛人在距发生凶杀案地点一英里之内的地方。星期二他们就离开了。现在,我们假设,辛普森与吉卜赛人之间达成某种协议,辛普森逃跑时,他不是可以把马交给吉卜赛人吗?那么,现在那匹名驹不是很有可能仍在那些吉卜赛人手中吗?”

“这当然可能。”

“我们正在荒野中搜寻这些吉卜赛人,也把塔维斯托克镇周围十英里以内的每一家马厩和房屋都检查过了。”

“据我了解,附近不是还有一家驯马厩吗?”

“对,我们当然不能忽视这一点。因为他们的马德斯巴勒是赛场的第二名驹,名驹银色白额马的失踪对他们非常有利。听说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在这次比赛中下了很大赌注,而且他与可怜的斯特雷克之间的关系并不好。不过,我们已经搜查了这些马厩,没有发现可疑之处。”

“辛普森这个人和梅普里通马厩的利益有什么关系吗?”

“完全没有。”

福尔摩斯沉默地靠在车座靠背上。几分钟之后,我们的马车在路旁一座整齐的红砖长檐小别墅前停下。不远处,穿过驯马场,是一幢长长的灰瓦房。周围是起伏平缓的荒原,古铜色枯萎的凤尾草一望无际,只有塔维斯托克镇的一些尖塔偶尔把荒原遮断。向西,还有一片房屋遮断荒原,那就是梅普里通的一些马厩。除了福尔摩斯以外,我们都跳下了车。福尔摩斯还仰靠在车座靠背上,望着天空,出神地思考着。我过去碰了碰他的胳臂,他才猛然回过神,跳下车来。

“对不起,”福尔摩斯转向罗斯上校,罗斯上校正惊讶地看着他,福尔摩斯抱歉地说道,“我正在幻想。”他的双眼发出异样的光彩,尽力掩抑着兴奋的心情。根据以往的经验,我知道他已经有了线索,但不知道他是从什么地方找到线索的。

“福尔摩斯先生,也许你希望立刻到犯罪现场去吧?”格雷戈里问道。

“我想我还是先在这里稍作停留,查清一两个细节问题。斯特雷克的尸体已经抬回来了吧?”

“是的,就在楼上。明天才能验尸。”

“罗斯上校,他在你这里工作多年了吧?”

“是的,我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出色的仆人。”

“警长,我想你已经检查过死者衣服口袋里的东西并列了清单吧?”

“是的,我把那些东西都放在起居室里了,你现在就可以去看。”

“太好啦。”

走进前厅,我们都围着中间的一张桌子坐下来。警长打开一个方形锡盒,取出一些东西放在我们面前。其中,有一盒火柴,一根两英寸长的蜡烛,一支由欧石南根制成的ADP牌烟斗,一个里面装着半盎司切得长长的板烟丝的海豹皮烟袋,一块带金表链的银怀表,五个一英镑的金币,一个铝铅笔盒,几张纸,一把刀刃坚硬精致、刻着“伦敦韦斯公司”字样的象牙柄小刀。

“这把刀很奇特,”福尔摩斯拿起刀察看了一会儿,说道,“刀上有血迹,我想这就是死者拿着的那把刀吧?华生,你一定很熟悉这样的刀吧?”

“是的,这就是我们医生所说的眼翳刀。”我说道。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如此精致的刀刃,是做非常精密的手术用的。一个人在暴雨中外出,带着这样的小刀,却没有把它放进衣袋里,这倒是一件奇怪的事。”

“在他的尸体旁边,我们找到了这把小刀的软木圆鞘。”警长说道,“他的妻子告诉我们这把刀原本放在梳妆台上,他出家门时把它带上了,这本来不是一件称手的武器,可是在这种情况下这或许是他能拿到的最好武器了。”

“非常有可能。这些纸是怎么回事呢?”

“三张是卖草商的收据。一张是罗斯上校给他的指示信。另一张是妇女服饰商的三十七镑十五先令的发票,开发票的人是邦德街莱苏丽尔太太。发票是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斯特雷克太太告诉我们,德比希尔先生是她丈夫的朋友,有些往来信件会寄到她这里。”

“德比希尔太太一定很阔绰,”福尔摩斯看了看发票说道,“二十二畿尼一件衣服不算便宜。这里没有什么可查看的了,我们现在可以到凶案现场去了。”

我们走出起居室时,一个女人正在过道上等候着,她迎上前来,用手拉了拉警长的衣袖。这个女人面容憔悴瘦削,显然近日颇受惊吓。

“你抓到他们了吗?你找到他们了吗?”她焦急地问道。

“没有,斯特雷克太太。不过,福尔摩斯先生已经从伦敦赶来这里协助我们,我们一定会尽全力去破案。”

“不久以前,我肯定在普利茅斯一座公园里见过你,斯特雷克太太。”福尔摩斯说道。

“不,先生,你认错了。”

“哎呀!我敢发誓。你那时穿着一件淡灰色镶鸵鸟毛的外套。”

“我从来没有这样的一件衣服,先生。”这个女人答道。

“啊,这就完全清楚了。”福尔摩斯说道,道了一下歉,随着警长走出来。走了没多远,穿过荒野便来到了发现死尸的地点,坑边就是当时挂着大衣的金雀花丛。

“据我了解,那晚并没有刮风。”福尔摩斯说道。

“是的,但是雨下得很大。”

“既然是这样,那么那件大衣肯定不是被风吹到金雀花丛上,而是被人放到这里的。”

“是的,肯定是被人挂到金雀花丛上的。”

“这点很值得注意。我发现这里有许多足迹。显然,从星期一晚上起,有很多人到过这里。”

“在尸体旁边曾经放了一张草席,我们大家都站在那席子上。”

“太好了。”

“这个袋子里有斯特雷克的一只长筒靴,菲茨罗伊·辛普森的一只皮鞋和银色白额马的一块马蹄铁。”

“我亲爱的警长,你真高明!”福尔摩斯接过布袋,走到低洼处,把席子拉到中间,伸长脖子趴在席子上,双手托着下巴,仔细查看面前那些被践踏的泥土。“哈!这是什么?”福尔摩斯突然喊道。这是一根烧了一半的火柴,这根蜡火柴上面裹着泥,乍眼一看,会被人误认为是一根小的木棍。

“真难想象,我怎么会把它给忽略了。”警长懊恼地说道。

“它埋在泥土里,不容易被发现的,我之所以能发现到它,是因为我正在找它。”

“什么?你找到这个,在你的意料之中吗?”

“我想这不是不可能的。”

福尔摩斯从袋子里拿出长筒靴与地上的脚印一一比照,然后爬到坑边,慢慢匍匐到羊齿草和金雀花丛间。

“恐怕这里不会有更多的痕迹了,”警长说道,“我已经仔细检查过周围一百码之内的地方了。”

“确实如此!”福尔摩斯站起来说道,“既然这样,那我就不必再多此一举了。可是我希望在天黑之前,在荒野上略微走动一下,以便明天对这里的地形大概熟悉一些。为了讨个吉利,我把这块马蹄铁装在我衣袋里。”

对我的伙伴这样从容不迫、有条不紊的工作方法,罗斯上校感到非常不耐烦,他看了看他的表。

“警长,我希望你能和我一起回去。”罗斯上校说道,“有几件事,我想听一听你的意见,尤其是我们要不要向公众声明,把我们那匹马的名字从参加赛马的名单中取消。”

“当然不用,”福尔摩斯果断地高声说道,“我一定能让它参加比赛。”

上校点了点头。

“我很高兴听到你的意见,先生,”罗斯上校说道,“请你在荒野上走一走之后,到可怜的斯特雷克家找我们,然后我们一起乘车到塔维斯托克镇去。”

罗斯上校和警长已经返回,福尔摩斯和我两个人一起在荒野上慢慢散步。夕阳渐渐西下,面前辽阔无垠的荒野上沐浴着金光,晚霞映在羊齿草和黑莓上。但是面对这绚丽的景色,福尔摩斯却无意欣赏,他完全沉浸在深思之中。

“这样吧,华生。”他终于说道,“我们暂时先把谁是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的问题放下,目前只是寻找马的下落。现在,假设在凶案发生时或在凶案发生后,这匹马脱缰逃跑,它能跑到什么地方去呢?马是合群的。按照它的本性推断,它不是回到金斯皮兰马厩,就是跑到梅普里通马厩去了。它怎么会在荒野中乱跑呢?如果这样,它肯定会被人看到的。吉卜赛人又为什么要拐走它呢?这些人平日里一听说出了什么乱子,总是避之不及,唯恐被警方纠缠。他们是不会认为能够卖掉这样一匹名驹的。要是带上它,他们要冒巨大风险而且一无所获,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那么,马会在哪里呢?”

“我已经说过,它不是到金斯皮兰就是到梅普里通去了。现在不在金斯皮兰,那么它一定在梅普里通。我们就按这个假设去找,看看结果如何。警长说过,这一片荒野的土质异常坚硬干燥,可是从这向梅普里通地势则越来越低,从这里你可以看到那边是一片长的低洼地带,星期一晚上那里一定是非常潮湿的。要是我们的假设没错,这匹名驹必然会经过那里,那么我们就可以在那里找到它的蹄印了。”

兴致颇高地边谈边走,几分钟之后,我们就来到我们所说的洼地了。按照福尔摩斯的要求,我向右边走去,福尔摩斯则向左边走去,可是我走了还不到五十步,就听到他叫我,并且看到他向我招手。原来在他面前松软的土地上有一些清晰的马蹄印,当福尔摩斯从袋子里取出马蹄铁与地上的蹄印一对照,两者竟然完全吻合。

“你看假设该是多么重要,”福尔摩斯说道,“格雷戈里就缺乏这样的素质。我们对已发生的事做出可能的假设,并按假设的情况去办,结果证明有道理。那我们就进行下去吧。”

穿过湿软的低洼地段,走过了四分之一英里的干硬草地,地势开始下斜,我们重新发现了马蹄印。此后马蹄印又中断了近半英里,但在梅普里通附近,我们又发现了马蹄印。福尔摩斯首先发现了它,他站在那里用手指着,脸上流露出胜利的喜悦。明显地,在马蹄印旁边,还留有一个男人的脚印。

“开始这匹马是独自行走的呀。”我大声说道。

“确实如此,刚开始它是独自行走的。咦,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这两种足迹突然朝金斯皮兰方向转去。福尔摩斯吹起口哨,我们两个人继续追踪着足迹前行。福尔摩斯紧盯着足迹,可是当我偶然向旁边一看时,让我惊奇的是,我看到这同样的足迹又折返原方向。

“华生,你真是好样的!”福尔摩斯看到我指给他看那足迹时,他说道,“你使我们少跑好多路,要不然我们就走回头路了。我们现在还按折返的足迹走吧。”

我们走了没有多远,足迹在通往梅普里通马厩大门的沥青路上再一次中断了。我们刚一靠近马厩,就看到一个马夫从马厩里跑出来。

“这里不准闲人逗留。”那人说道。

“我只想问一个问题,”福尔摩斯把拇指和食指插到背心口袋里说道,“假如明天早上五点钟我来拜访你的主人赛拉斯·布朗先生,是不是太早了?”

“上帝保佑你,先生,他总是第一个起床,如果那时有人来拜访,他会接见的。他来了,先生,你自己去问他吧。不,先生,不行,如果让他看见我拿你的钱,他就会把我赶走。如果你愿意给的话,请等一会儿。”

福尔摩斯刚要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半克朗的金币,听到那人这么说他马上把金币收好。一个面目可憎的老人手中拿着一条猎鞭从门内大踏步地走了出来。

“这是怎么回事,道森?!”他叫嚷道,“不许闲谈!去干你的活去!还有你们,你们到底来这里干什么?”

“我们想和你谈十分钟,亲爱的先生。”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道。

“我没有时间和每个游手好闲的人闲聊,我们这里不许陌生人靠近。走开,再不走,我就放狗咬你们。”

福尔摩斯俯身在他耳旁低语了几句。他猛地跳起来,面红耳赤。

“撒谎!”他高喊道,“你在撒谎!”

“很好。我们是在这里当众争论好呢,还是到你的客厅里谈一谈好呢?”

“啊,假如你愿意,那么,请吧。”

福尔摩斯微微一笑。

“我不会让你久等的,华生。”福尔摩斯说道,“现在,布朗先生,我完全听你吩咐。”

过了大约二十分钟,福尔摩斯和他走出来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我从没见过哪个人会像赛拉斯·布朗在如此短时间内有那么大的转变。他面色苍白,头满是汗珠,双手颤抖,手中的猎鞭就似风中无力摆动的细树枝。专横霸道的神情不复存在,他像条狗战战兢兢地跟着我的伙伴。

“一定会按您的指示去办。一定完全照办。”他说道。

“一定不能出错。”福尔摩斯回头看着他强调。

“是的,一定不会出错,保证出场。我要不要对它做些改变?”他胆怯地看着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思考了一会儿,忽然纵声大笑。“不,不用了。”福尔摩斯说道,“我会写信通知你。别想耍花招,否则……”

“是的,请您相信我,请相信我!”

“好,我想我可以相信你。明天一定听我的信。”福尔摩斯毫不理会布朗哆哆嗦嗦向他伸过的手,转身就走,于是我们便返回金斯皮兰。

“像赛拉斯·布朗这样一会儿霸气十足,一会儿又胆小如鼠、奴气十足的败类,我倒很少见呢。”在我们拖着沉重的脚步返回时,福尔摩斯说道。

“那么说,马是真的在他那里了?”

“他刚开始虚张声势,想把事情赖掉,可是后来他确信我当时是在附近看着他的,因为我把他那天早晨干的事分毫不差地说了出来。你肯定会注意到那个与众不同的方头鞋印,布朗的长筒靴与它完全吻合。还有,这种事肯定不是下人们敢做的。根据他总是第一个起床的习惯推断,我告诉他,他是如何发现有一匹奇怪的马在荒野上游荡的,又是如何出去迎它的。当他看到那是那匹出名的银色白额马时,他又是如何喜出望外的。只有这匹马才有可能赢他下赌注的那一匹马,而这匹出名的马竟然落到了他的手里。我又说,他刚开始是如何打算把马送回金斯皮兰,又是如何心生邪念,盘算着把马藏到比赛结束,后来又是如何把马牵回来,藏在梅普里通的。当他听完了我这段详细的描述,他不得不承认,只想保全自己的性命了。”

“可是马厩不是被搜查过了吗?”

“是的,像他这样的老马混子是诡计多端的。”

“既然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伤害那匹名驹,你现在还把马留在他那里,你难道不担心吗?”

“我亲爱的朋友,他会像爱护眼珠一样爱护它的。因为他知道那匹马的安危直接关系到他能否受到宽大处理啊。”

“我并不认为罗斯上校是一个宽宏大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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