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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越来越有钱,越来越缺爱

这天,陈思敏请了病假,专门在家研究这几十页的聊天记录。短暂的诧异后,好奇淹没了愤怒,陈思敏面无表情一页一页地翻,一夜又一夜,他们的聊天几乎都是发生在夜里,一年前玩网游认识,然后王子明跟她说自己在北京做外贸,只字不提自己有女友,只说到自己跟妈妈住一起,早上妈妈给他做了什么好吃的,然后要出去打球了,出去见个客户、去工厂看看订单进展--分明是一个现实中的颓废男,在网络里做着白马王子的梦。

那些话语在陈思敏看来,可笑得让人肺疼、幼稚得让人抽筋。一直以为他这两年都沉迷在网络游戏的魔爪下,原来不是的,根本没有那么简单,他迷失在自己曾经的辉煌里。而那个乖巧可爱的19岁的“辛巴”,则是一个很好的听众。陈思敏想,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奖项叫做“最佳影迷奖”,那么,这个叫做“辛巴”的姑娘,绝对可以荣获这一殊荣。

消灭掉所有的登录痕迹,陈思敏去厨房倒了一杯水,瘫坐在客厅宽大的沙发上。是的,王子明的行为彻底颠覆了她曾经的想法。曾经的她,太高傲了、太自信了,能文能武、有才有貌的孔雀仙子,若不是为了接近薛文凯,是绝不会屈身于王子明的。经济危机后,王子明两年多时间宅在家玩游戏,他出房租,她管衣食,还要养着他的老母亲。后来经济实在太紧张,才让他妈妈回老家,而自己四处给他找工作,又一起搬到四合院受苦……陈思敏觉得自己做到仁至义尽,是王子明捡到宝了。而今王子明的事业终于看到曙光了,她以为,她真以为是时候考虑结婚的事情了。

惯常思维被颠覆,陈思敏觉得脑袋里如同一锅大杂烩一样,坐也不是,睡也不是。家里太憋闷了,收拾了一下出门去。陈思敏没有去她往常最中意的发泄场所--商场,而是一直走一直走,在央视大楼的拐角,陈思敏抬头却发现前方五六十米处,一个熟悉的身影:清瘦修长,一边打手机一边慢慢走着路,略微有一点弓着背。天哪,不会是薛文凯吧?陈思敏定定地看了半秒,已经有五年没见了,真的是他吗?怎么可能这么巧?

对方可能在等人,突然轻微一转身,陈思敏猛地一抖,准备拔腿就跑,却发现并不是自己曾经魂牵梦萦的那张脸--出门时怕自己哭得太狠,没戴隐形眼镜,白吓唬自己一场。

这一吓,陈思敏反而寻回了自己的思路,回忆一股脑儿倒出来。自己大一的时候认识薛文凯的。刚进校门,一次跟于凤、蓝蓝去学校英语角练习口语,顺便去看看本校都有哪些单身帅哥在外面逛的。还真是巧了,遇到一个瘦瘦的帅小伙在用英语发表演讲,念的是马丁·路德·金的名言,小伙在人群中很打眼,比穿中跟鞋的陈思敏还高一个头,于是三个人便在一旁猜人家的高度,不想对方突然回头,狡黠一笑:“184而已啦,哪有190。”“嘿,你讲中文耶!”陈思敏惊讶地叫道,这一个多小时里,一直从他嘴里蹦出来的都是英文。“我当然讲中文啦,我是中国人哎!”小伙被眼前这个俊俏小姑娘逗乐了。是的,他就是薛文凯,算是美丽纯真的校园邂逅,可是,阴差阳错的,陈思敏居然跟薛文凯旁边的王子明谈了三年多恋爱。

这三年里,陈思敏与王子明中间,始终夹着一个人:薛文凯。这是他们两个人心知肚明的,是埋在两人心底的一颗地雷。因为薛文凯,陈思敏才费尽心机接近王子明,以至于他有机可乘;因为薛文凯,陈思敏才敢于跟爸爸妈妈叫板,毅然决然来到北京。

可是,到北京后,陈思敏从来没有见过薛文凯,只是不断听到他和新欢的各种传说,伤心至极,愤恨不已。一开始陈思敏本是跟二婶的妈妈一起住的,老人家脾气怪忌讳多,陈思敏气恼地找学长王子明帮她找房子,正好给了王子明收留她的机会,孤男寡女共处一屋,一个满怀惆怅,一个激情似火,该发生的都发生了。陈思敏知道,王子明在极力避免她和薛文凯相见或者联系,可是,小小一个北京城,真心要找一个曾经那么熟悉的人,能有多难?每天在外面跑,偷偷去见上一面,又有谁挡得住?真正的原因,只有陈思敏自己心里清楚。是的,她心里有气,她不愿意直接去找他,即便她孤身一人为了他跑到北京来了,她还是拉不下这个脸面。何况,自己在这里寄人篱下,工作都找不到,她才不要让他看到自己的窘态--他跟新女友真有那么琴瑟和鸣吗?

陈思敏曾经一直有这样一个预感,她和王子明总有一天会因为薛文凯而分开,这两个让她纠结的男人,可能她终究一个也不能得到。可是,今天,她深深地体味到了“预料比不上变化”。

辛巴辛巴辛巴……小姑娘来得真是时候啊!刚刚才痛失自己生命中曾经最最重要的一个男人,这小姑娘又要抢走她现在唯一的依靠?其实人家早来了一年了,不过今天才被她发现而已。

就这样便宜那对狗男女吗?

陈思敏接了个富家公子罗什的电话,说是从西藏回来,给她带了一些纪念品。这本是件令人感动的事情,但是陈思敏知道,人家虽然没说,但断不是真的顺手带回来的--每一个人都是冲着利益而来,只是披着不同的外衣而已。陈思敏唯唯诺诺应付了人家,天色不早了,一路走没觉得冷,这会儿停下来,倒是浑身哆嗦手抽搐了,一转念赶紧往回走:王子明这会儿该到家了。

王子明确实早已到家,打开电脑,隐身登上QQ,浏览一遍新闻,看了几个稀奇古怪的视频,就出来守着电视机看球赛了。一切照常,王子明没有发现任何异样,陈思敏做得干净利索不留一丝痕迹。

陈思敏提着水果蔬菜进门,照例是一句清脆的“老婆回来啦”迎接她的归来。陈思敏将菜放到厨房用自来水泡着,拿个盆子洗了水果出来放到沙发前面的玻璃茶几上。王子明一把将陈思敏搂过去,亲了一下:“老婆真是太乖了,夫复何求呵!”而后一边啃苹果一边看球赛。

“我妈妈打算过几天到北京来度年假。”陈思敏故作轻松地说道。

“好哇!特意搬了大房子,也请咱丈母娘来视察一下!”王子明嘴上是这么说,可陈思敏知道,他以前对自己的妈妈还是挺畏惧的。

虽然陈思敏的爸爸看起来很严肃,讲话喜欢打官腔,可她爸爸笑起来的时候特豪爽,喝几杯小酒,就能跟人天南海北聊起来。可陈思敏的妈妈就不同了,永远都是那个闷死人的表情,不会开怀地笑,也极少见她发火。王子明曾经有一次说陈思敏的妈妈像一只老猫妖,陈思敏差点没从他身上拧下一块皮来。可王子明越发觉得陈思敏的妈妈真的怎么看怎么像一只满怀心机的神秘老猫,谁也别想在她那双慵懒的小眼睛下耍半点花招。

隔日,陈思敏的母亲大人驾到,王子明倒是一点不记仇,起码表面上极为热情。陈思敏的妈妈曾经在他颓废的日子里,没少旁敲侧击督促陈思敏跟他分手,这会儿,王子明最要表现的就是自己终于时来运转,有了赚大钱的机会了,每天不是开车带陈思敏妈妈绕着北京城兜圈子,就是早出晚归公司工厂两头跑,虽然,陈思敏妈妈不是不知道,他那个所谓的公司,除了老板就是经理,总成员共计两人。

陈思敏什么也没有跟自己的妈妈提,依然配合王子明演戏,一副明天就要拍婚纱照后天结婚的恩爱样。大出陈思敏意料的是,妈妈看上去很吃王子明那套,认真地听着王子明谈论他的发展大计,眼神里满是信服与喜爱--究竟是她妈老眼昏花了,还是她的推测机制出了问题?

陈思敏百思不得其解,几次想揭穿王子明,却一次又一次欲言又止。是的,陈思敏爸爸在世的时候,她之所以那么艰难困苦都没有真正离开王子明,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不愿服输:你们说我眼光差,说王子明注定没出息,我就不信了!可现在,她一点好胜心都没有了,然而,那么精明能干、慧眼识人的妈妈,此刻却兴冲冲前往厨房为未来的女婿鼓捣起她的拿手好菜来。

要知道,陈思敏做了她妈妈25年女儿,都是极少见到她如此乐滋滋进厨房烧菜的。想到烧菜,陈思敏不由得想到了爸爸,那个看起来一本正经的大男人,却烧得一手好菜,更关键的是,他乐意为家人烧菜。然而,同样是那个人,瞒着家人在外面跟一个比自己女儿还小几天的女人,生了一个私生子。陈思敏感动的心,一下子又愤恨起来:爸爸花了半生的心血培养我,却同时花了半生的时间耗尽了妈妈的青春与热情。

男人究竟是何种生物?让女人爱恨交织、辗转反侧,却离也离不了,逃也逃不掉。譬如眼前的王子明,见了陈思敏的妈妈,热情得仿佛从来没有争执过,他乡遇故知一般开怀。而同时,在这两母女熟睡的隔壁房间里,他却跟一个千里之外的女人通过一根小小的网线,极尽缠绵……

“敏敏,你觉得李教授这个人怎么样?”逛王府井的时候,妈妈突然拉着陈思敏悄声问道。陈思敏仿佛闻到了真相的气息:“李叔叔人很好啊,他离婚五六年了,一直没找对象,年过半百了还那么风度翩翩,在我们学校可是迷倒一片小娇娘。妈,您的意思是?”“嗯,其实我们很早就认识了,高中的时候……”陈思敏可算了然,王子明哪能让妈妈眼冒金光呢?妈妈和李教授在一起,或许,是自己多年来的期望吧,他是那么知书达理、温文尔雅,最重要的是,他能让妈妈眼睛里射出爱的光芒--这是陈思敏二十几年来,从未见过的。

3

陈思敏的妈妈颇为满意地回去了,临走时特意把陈思敏叫到一边,带上了陈思敏的身份证,说是她爸爸有些东西要办理过户,得用到陈思敏的身份证,用完了立刻快递回来。

陈思敏乖乖将身份证给了老妈。她从没看到妈妈玩得那么开心,拍照时居然还主动做出一个胜利的手势,要求陈思敏快拍下来发到她的邮箱里去--没有见过如此童心未泯的妈妈!

自从看了王子明跟“辛巴”的聊天记录后,陈思敏在心理上越来越依赖自己的妈妈,她觉得妈妈以前跟她讲的那句话是对的:“这个世界上,只有我是一心为你的。”

自从爸爸走后,陈思敏觉得自己遇到事情的时候,很难安静下来,脾气也变得很急,她发现不仅是很多人都变了,很多的事出乎自己的意料,更重要的是,这些人和事,颠覆了自己之前的认识--这些事让她的心变浑浊了,思考的方式变复杂了。

陈思敏现在唯一对抗困难的方法,就是拖,往后拖,以不变应万变,相信车到山前必有路。没有办法或者自感没有能力处理好某件事的时候,她就放着,当做什么都不知道,静观其变。也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成熟吧。譬如王子明心灵出轨的事情,她没有让任何人知道,比王子明还能保守秘密。其实这三年来,她跟王子明不管吵得多凶,恨得牙痒痒也罢,她都咬牙挺着,也许是好强,她不想被爸爸妈妈言中,不愿被同学朋友看笑话,更不想薛文凯看扁了她。

当初就是要薛文凯后悔,她才最终选择了王子明,即使一个人搬进南村,也没有真正打算放弃过王子明,不是因为她有多么爱这个男人,或许更多的是,她有多么恨曾经那个无缘无故消失的男人。

也许这种想法幼稚得可笑,可是,人一旦钻进了这个牛角尖里,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了,她付出了那么多,她只能赢,哪怕只有一丝希望。

可是,现在她几乎要成功了,要走进婚姻的殿堂了,却感觉越来越寒心:我辛辛苦苦用自己最美丽的年华,演出一场没有观众的戏?

蓝蓝说:青春是用来挥霍的!所以她不找男朋友,她跟老同学去内蒙古骑马、跟同事到渤海泛舟,她要尽情地好好挥霍自己的青春年华。于凤的青春是用来奋斗的,她兢兢业业克勤克俭,从不迟到误工,每天都看书写作,为了老家的爸爸妈妈弟弟妹妹,一分一毛地积攒着自己的希望,等攒够一万块钱,就要带爸爸妈妈来北京……

陈思敏的青春用来干吗了?说得好听点,是追求真爱;说难听点,仿若行尸走肉。“陈思敏,你真的不爱王子明吗?不爱你为什么还跟他在一起?爱的话,你为什么又如此心不在焉?”陈思敏矛盾极了,离开,还是留下,再简单的问题,经过三年的相处后,也变得不简单了。

陈思敏每天还是配合着王子明演戏,其实也不是难事,王子明现在隔三差五出差,即使在北京,也常常晚归或者不归,不是在公司加班,就是在工厂催工,或是各种各样的饭局。

没多久,陈思敏收到了妈妈寄过来的快件,里面除了身份证,还有一个大件:房产证。

是妈妈用之前卖市开发区门面的钱给陈思敏买的一栋别墅,也是在市开发区。妈妈说:“这个是嫁妆。北京的房子实在贵,离家也太远了。市里的开发区发展很快,以后可以回家度假的时候住,当投资也是好的……”

妈妈想得真是周到,陈思敏看着看着就掉下泪来,心里默念着:“别墅、别墅……我居然也能拥有一栋别墅,而且是嫁妆--是不是全世界都以为我要跟王子明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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