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非常清新的早晨,淡淡的雾气笼罩在原野上轻轻的飘荡着,地上的小草伸着懒腰,叶片上结出了晨曦之露,这是大自然的馈赠。三只早起的喜鹊‘叽叽喳喳’的鸣叫着,拍动着小翅膀,上蹿下跳的打闹着,贴着草头就飞了过去。远处东方地平线上,一轮红光蔓延,中心处可以看到一点金色正在缓缓膨胀,代表光明的太阳醒了,升起来了。
‘黑血城堡’
城头上的哨兵正在换岗,几个士兵揉着眼睛打着哈欠走下城墙。
“终于轮到我休息了,这次一定要到老恩特的酒馆里面醉上一天。”
“我要去找我的小可爱,这些天执勤,我要把欠她的都给补回来,嘿嘿。”
“留两个钱成家吧,像你这样有点钱都扔到销金窟里,到老了可没人可怜。”
“咱们干的可是刀头舔血的活,说不定哪天就挂了,不及时享乐还能干嘛?”
“唉,也是!”他们几个正聊着,地下传来有规律的动,“咚,咚.”可以看到城墙明显有些颤动。
“怎么回事?”一个穿着军官的银色半身钢甲的男子走出房屋,把耳朵贴在地上,皱眉细听,大约半刻钟后一个猛子跳起来,对着周围的士兵大声喊道:“不要慌,不是地震,哨兵,哨兵!”
“是,中队长大人!晨风平原有烟尘冒起,推测是大量骑兵在朝我们这里移动。”
“敲警戒钟,把城门关死,各小队组成战斗序列,准备战..”大胡子中队长正下命令的时候,一把漆黑的长剑从他的胸口透了出来,他不解的看着身后的同僚,无力倒下。
一个同样穿着中队长服饰的年轻军官,面目普通,举起长剑对着士兵们大吼道:“帝国不公,克扣军饷,冒领军功,我们这些平民出身的军人,打仗是我们在最前线,死人是我们最多,功劳却大部分被贵族们偷走,赏钱也少得可怜,伙计们,你们还想一直这样下去吗?”
本来已经慢慢包围过来的士兵停下脚步,你看我,我看你,有人在人群里大声喝问:“那能怎么办,我们能反抗么?敢反抗么?”
“伙计们,这里是黑血城堡,是大陆第二的钢铁堡垒,你们驻守在这里干最苦最累的活,拿的是帝国其他军团四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的粮饷,你们愿意吗?甘心吗!?”
“不愿意!不甘心!!”“可是不甘心又能怎样?”
“听我说伙计们,现在有一条更光明的道路出现在面前,外面就是拜伦斯帝国的军队,咱们只要开城投靠过去,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拜伦斯是出名的巫师帝国,非常缺少咱们这样经验丰富的精锐兵团,投靠过去绝对会受到重用的。”年轻军官环视四周,他知道火候已经差不多了。
“兄弟们,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我的兄弟,你们的家眷会得到妥善安置的,还犹豫什么呢?来吧,为了我们的未来,打开城门!”
“打开城门!”
“干了!我要亲手杀掉那个抢夺我未婚妻的贵族。”
“抢钱,抢粮,烧死那些可恶的商人!”
黑血城堡里分布着大大小小的营盘,相同的是今天都发生了差不多的事情,有的是直接反叛,有的是基层军官斩杀上官之后反叛,还有几个营盘混战了起来,大陆第二雄城好似烧滚的油一样沸腾了!
.........
黑血城堡核心区域内,宽敞的房间里,一个管家模样的人正躬身对着主座上的男子汇报:“沙鲁曼阁下,计划完美进行,各大贵族安插在军队里的人都清理完了。”
“嗯,知道了.。”名为沙鲁曼的中年男子长了一张四方脸,摩挲着络腮胡子,对着管家吩咐道:“通知拜伦斯方面,可以进城了,同时给芬克斯大人带去我的敬意。”
“遵命,阁下。”管家退了出去
沙鲁曼的脸色瞬间铁青,咬牙切齿怒目圆瞪,大声喘息,过了一刻钟才缓过来,慢慢恢复了平常颜色“该死的,要不是家里几十口人被内奸出卖给拜伦斯,我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该死的大贵族,没有你们暗中支持,这种事情怎么可能一点风声都没有,都灵。。瑞瑟。。安迪尔.你们给我等着!”他一拳砸碎桌子,转身走进了阴影里面。
拜伦斯军不费一兵一卒拿下黑血城堡,把城堡里面十万伊斯军打散整编,一天后兵分三路直插伊斯帝国心腹要地。
.........。
‘黑血城堡’沦陷!
沙鲁曼上将背叛!敌军已经进入伊斯帝国腹地!
帝国内廷的众位大臣震惊于这个消息时,伊斯帝国的格鲁曼三世皇帝陛下已经震怒了,他命令帝国‘白狮’‘黑虎’‘云雀’‘猎鹰’四大军团马上开始动员,提升帝都的防备等级严查探子和内奸。
同时皇帝陛下下令靠近‘黑血城堡’的都灵公爵以及附近的几个大领主,大帝国军队没有到达之前,用领地私军尽量抵抗杀伤拜伦斯帝国的军队,绝对不能把战火蔓延到南方的粮食基地,影响到根本。
最后,皇帝陛下对着众位大臣发出了必胜的宣言:“伊斯帝国有着大陆上最强大的军团,有着大陆上最优秀的士兵,我们还从没有在战争中失败过!拜伦斯帝国虽然是巫师的发源地,但也不能派出太多的巫师参与战争。先生们,对于这次的胜利还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呢!”
.......
奥多姆大陆有多大还没人知道,大陆中间由一条高耸入云的天云山脉分断,由此产生了东大陆和西大陆的说法,伊斯帝国正处于西大陆的中部,盛产粮食,西方的邻国拜伦斯则处于西大陆西南部,主要出口各种巫术物品。
伊斯帝国靠近南方边境,紧贴清风平原的都灵郡,就是属于那位都灵公爵的领地。行省内拥有一千多万人口,幅员辽阔,是伊斯帝国最大的粮食、木材的产地。
都灵郡的最南方,就在晨风平原的边上,一条绵延三百多里的小山脉中段,有着一个不大的村庄。村子有六百多人口,因为不靠近平原的大陆通商要道,很是荒僻,和外界的联系也不是很多,所以都已经进行半个月的战争了,他们这里丝毫没有风声。
这天风清气爽,万物萌发,一群村里的野小子们嘻嘻哈哈来到格隆家门外“啪啪”敲响了们“格隆,出来啦,特纳大叔今天要教我们协同合击呀!”
从屋里走出来一个健壮青年,留着寸头,皮肤小麦色,五官很普通的脸上挂着纯朴的笑容,身穿不知名野兽的皮制成的皮衣,背着一把大弓和一壶箭。
他走到篱笆木墙旁边,小声对着野小子们道:“嘘.。。艾格你们小点声,萨莉妈妈刚刚才喝药睡下。”
小伙伴们领头的一个小子,名叫艾格的,跟着说话声音变小了:“知道了格隆,你今天和我们一起去特纳大叔那里吗?”
格隆摇摇头,把大弓往身前一扬:“萨莉妈妈好几天没吃到肉了,我得去山里找找,说不定运气好呢?你们去吧。”
大家都清楚格隆家里的情况,几岁就死了爸爸,留下妈妈还得了治不好的重病,只能靠药吊着,全靠着格隆打猎才勉强支撑到现在。
“好吧,那我们走了,你要是抓到水兔别独吞,留一只我们做烧烤,我的手艺包你满意呀!”“会的。”说笑间,艾格他们就走了。
其实格隆一直有个秘密谁都没有告诉,他是二十一世纪地球人,本名叫罗格,是DNF职业选手,在史无前例的用圣骑士打到了世界总决赛之后,赢得了无法想象的地位与声望。也正是他在参加总决赛时因为脑力消耗太大猝死,所以才灵魂穿越到了奥多姆大陆,成为了一个婴儿。
也许是灵魂穿越的原因,格隆从小体格就比同龄人壮实,力气也大,十岁就能和村子里最强壮的猎人掰腕子,十三岁独自上山猎了头风羊回来!要知道在这个充满神秘力量的世界也存在着各种魔兽,它们有的会使用巫术,有的身体坚如钢铁..。风羊虽然是最低级的但也是魔兽啊,当时整个村子都轰动了,纷纷赞叹格隆的好本事,从那年起他就成为了村子里最好的猎人。
又想起地球了,格隆晃晃脑袋,朝着森林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