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三娘最擅长画画,她曾画过花鸟鱼虫,曾画过高山流水,曾画过松柏竹林,却从未画过自己,因为即使是她自己,也画不出那么美丽的东西吧!
屋外月光皎洁,偶尔一两只萤火虫飞过,扑打着小小的翅膀,屁股上的小灯笼一闪一闪地发着绿光,美得像一颗颗夜明珠蹭掉的粉沫。
夜莺终于探出头来,唱着动听的歌。蛐蛐儿迎合着叫两声,累了,也休息了,只剩下睡饱了夜莺,一只,变到两只一起唱。还记得燕三娘初来,在皇宫大殿跳的一支火蝶舞。一阕舞倾城,仿佛历经千百次火焰的灼烧终于重生的凤凰,带着火焰重生,足以惊艳四座。
她曾说自己不是来自这个世界,他以为她是说笑,但自打初识直至如今,燕三娘的种种举动,想法以及观念,真的很与众不同,她是他遇见过最特别的女子。
“三娘,三娘!”皇上拥着燕三娘,忘情的唤着她的名字,这三个字像魔咒一般令他迷恋沉醉,越相处越在一起就越觉得自己被她深深的吸引,他要封她为后,把她永远留在自己身边,与她相伴相守,同进同退……
一阵阵的床的吱呀声,伴着帘子的摇晃,有节奏的吱呀吱呀地响着……
在这种特殊的时刻,她无法拒绝他,似乎本应与他心意相通,骨血相融,似乎她本就是他的女人,但是燕三娘情绪十分复杂,或许只因曾经受过的伤害,让她不再像过去那般天真。
这个男人,她该拿他怎么办?都说春宵一刻值千金,可她为何从没觉得这千金是有多贵重。燕三娘曾经拥有无数个和林景相拥而如梦的夜晚,曾经在他身边听着多少句我爱你,他说要给她买大房子,买轿车,买钻石戒指,买玫瑰花,陪她度过每一个节日,陪她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三百六十四天。她问为什么是三百六十四天,他说因为结婚前一夜新郎和新娘是不能在一起的。
她笑,她在他的怀里,以为那就是永远,可是她错了,再爱的人也有背叛的时候。她现在懂了,唯有变强,唯有靠着自己的实力,一步一步让众人信服,才能有资格讲天长地久,才有资格讲爱。
她甚至还在想着林景,那个甩她的男人。三年,对于她来说,三年可以做很多事情,三年真的太长太长了。三年,爱了三年的人,到头来还是离开她,背叛她,那个男人,她不明白怎么会想起他,她越想忘了他却越是想起他,真是该死,那个男人也该死,他的那个女人也该死。
她当初应该穿着七厘米的高跟鞋去找那个因为他背叛她的女人,然后笑着在他们面前一副高傲的模样笑问,“老娘试过的垃圾,你收的还舒服么。****,我祝你们早生鬼子啊,祝你们早死早超生啊,祝你们得艾滋病,然后早点去死啊。”然后把一杯红酒泼到林景身上,弄脏他最喜欢的西服,再也洗不下去。头也不回的离开,留下一群人围着他们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