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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蔚蓝色的群山(1)

一旦出生,他们就只能活下去并面对自己的命运。

——赫拉克利特《残篇二十》

有人说,酒徒刘世荣名份上是刘骡子的独子,其实是外号叫“王赤脚”的赤脚医生王恒升的种。他小时候长得像他娘李牡丹,但后来就像要揭老底似的,越长越像王恒升了,最后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铸出来的。但王恒升却从来不喝酒,他一喝酒就发病,文明的说法叫酒精过敏。但刘骡子嗜酒如命,刘世荣后来和刘骡子一样,也成了名副其实的酒鬼。所以他究竟是谁的血脉,又让人疑惑了。这使那些想说闲话的人在张嘴之前难免要思量一下。这种蹊跷的事,也只有刘骡子、李牡丹和王恒升能说清楚了。

刘骡子二十四岁那年,就在大队书记为老母举办的丧礼上醉死了。在这之前他留给人们的印象是,这个常被劣质红苕酒灌醉的家伙总在打他老婆。李牡丹被打怕了,只要他喝了酒,就赶紧背着孩子躲到娘家去。人们都说,酒把他变成了一头牲口,这样一个花朵一样的媳妇他也舍得打。这样下去,这家哪还有个家的样子呢?他醉死那年,刘世荣才四岁。他连父亲的一个眼神也没有记住,父亲在他心里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二十三岁的李牡丹从此守寡。她生了个千斤小姐的身子骨,却是一个劳苦命,身体本就单薄,加之刘骡子的摧折,又要拉扯孩子,就攒了一身病。刘世荣十八岁那年,不满四十岁的母亲也病逝了。李牡丹弥留之际,那个在刘骡子去世后,经常半夜到她家来给她看病的王赤脚一直守在她的床边,刘世荣记得那间屋子一直散发着一种冰凉而又哀怨的气息。

李牡丹的丧礼王赤脚也来过,他和其他人一样,表情平静,但刘世荣可以看出,他额头上那三道抬头纹显得更深了。他坐在一个角落里,一锅接一锅地抽纸烟。

刘世荣一个精壮小伙子,也没什么负担,按说是可以生活得蛮好的。没想他也染上了喝烂酒的毛病。一点粮食都被他换酒喝了,直喝得家徒四壁,快三十岁的人了,还是光棍一条。

李牡丹原来就怕儿子染上喝酒那个毛病,所以一直不让他沾酒。说粮食是用来养活人命的,可一旦把它酿成那种水一样的液体,它就变成了火,变成了魔鬼,久而久之,你自己的魂儿就被魔鬼吸光了,你的身体就变成了它的天宫。没想他九岁那年,在大队书记父亲的葬礼上,她的儿子第一次尝到了那液体的火焰,就喜欢上了那种被焚烧的感觉。

刘世荣是真的喜欢酒。他一把它喝到嘴里,就觉得那酒天生就是属于他的,就像他血管里的血属于他一样。对他来说,那是他的另一种血。一种可以让他飘飞起来的血。他说过,他可能就是酒鬼转世的。

在那个年代,没有粮食酿酒,要喝到酒并不容易。很多年里,他和他父亲一样,喝的都是红苕酒。那时红苕是几水人的主要食粮,只有快烂了的红苕才舍得运到公社的酒厂去酿酒。那种烂红苕酿出来的酒,苦涩极了,难喝得要命,它看起来也是那种柔软的液体,但一喝到嘴里,就变成了无数把锋利的刀子。酒厂的人,为了提高烈度,还会在酒里加些农药。就是这样的酒,很多人家也买不起,也不易买到。

但饿狼能闻到肉的味道,刘世荣是个酒鬼,他总有办法弄到酒喝。几水那年头的日子再难过,但无论谁家,儿女大了总要婚嫁,老人死了总得埋到土里,稍微有点条件的,还会给老人过寿。这婚丧嫁娶寿,当事人家总得备下一些酒肉的。但这样的事情,也都是血亲近邻才会走动,其他人为了免送那份礼,都尽量避开。但刘世荣为了喝那顿酒,就是八杆子打不着的人,他也会送份礼,凑上去喝几杯。

在几水,红事情是指婚嫁娶寿,升学入伍,升官发财,生儿生女,盖新房迁新居;白事情比较单纯,就是死人发丧,迁坟移棺。但无论红事白事,在几水都称为喜事,连起来的说法就叫红白喜事。不知道这个说法有几千年了,但刘世荣知道这是一个很了不起的说法,把红白事情都看成是喜事,说明几水人对待生死的超达。

如此种种,一年下来,刘世荣怎么着也能捞着喝上一二十次酒。最后,他把范围扩大到了百十里之外,在山里爬坡上坎,几十里路就得走上大半天,来回要两天功夫。但为了喝上那场酒,他就是走得脚板起泡,也是不嫌苦不嫌远的。

在几水,家里来个客人——即使没有人知道他来自哪里——也就是添双筷子的事。很多时候,刘世荣都是装作途经那里,凑个热闹,顺便借宿住上一晚。当然,他会顺便送上一份礼,主人自然会高兴的。有时候,他会说,他的祖父认识他们家的老人,说祖父生前一直念叨,要他有了机会,一定代他去看看。而他要把这家人的情况和他们祖辈的情况打听清楚,随便问个当地人就可以了。人家一见他祖辈和他都如此重情重义,往往会感动不已,倾情招待。他便会酩酊大醉,乘兴而归。就是一般的人家,如果知道他来自很远的地方——那个时候,相距几十里路,在人们的印象中,就很远了——主人也会热情地款待。

当时,两把挂面,一把海带、一斤酒、一包红糖、几斤谷子都是一份厚礼了,刘世荣是个要面子的人,送礼会尽力送得体面些。他常常说,他母亲含辛茹苦送他读过小学,他是个有文化的人,他得要自己的那个脸面。

刘世荣虽然好多时候都是醉醺醺的,但他心里却一直装着秦秀莲这个女人。他比秦秀莲大两岁,他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和她在一起玩耍,他一直叫她莲妹子。他和秦秀莲、王赤脚的儿子王晓军一起读过小学,秦秀莲读到四年级时,她爹娘就不让她读了,说女孩子早晚是别人家的人,能认字算数就可以了;刘世荣读完小学,没有考上初中,只有回生产队修地球了;王晓军则上了初中,最后考上了高中,到县中学读书去了。刘世荣和秦秀莲经常一起出工,他很喜欢和她在一起做活路。

也是媒婆哈哈婶多事,她一看秦秀莲出落得像朵带露的桃花一样可人,就琢磨开了,哪个小伙子能配得上她呢?掂来掂去,觉得几水两岸也只有王晓军和她般配。王晓军长得白净文气,身子像一根竹子一样直,学习成绩又好,算是郎才女貌。她就先给王赤脚讲了,王赤脚倒也高兴,儿子成绩再好,毕竟还没到金榜题名的时候,谁也不敢打保票说他一定能考上大学。加之秦秀莲的确是个难得的好姑娘,就是儿子以后考上了大学,她也是配得上他的。他最后对哈哈婶说,让晓军自己拿主意。哈哈婶又到了秦秀莲家,她母亲一听哈哈婶说起,自然欢喜,只是不知道王晓军能不能看上她的姑娘。没想两人一见面,彼此就对上眼了。

那年,王晓军正读高三,读的是住校,每两周要回来背一次米和咸菜。秦秀莲看着心痛,为了能让他专心学习,就决定自己给他送吃的。她送的是煮好的鸡蛋、炒好的腊肉和新鲜菜。从锣山到县城来回八十里地,她一大早就得出发。

王晓军见了她很是惊喜,好像她是突然从图画里走出来的。秦秀莲梳着两条乌黑发亮的、齐腰的辫子,辫梢用新的红毛线系着,上身穿着蓝底白花的短超襟上衣,下身穿着一条蓝布裤子,脚上穿着自己做的绣了花的灯芯绒布鞋。她长着一双丹凤眼,柳叶眉,鼻梁和鼻翼的线条很柔和,嘴唇丰满,下巴圆润,脸色白里透红,微带太阳留下的黛黑,脸上没有一粒雀斑,只在左鬓角处有一粒很小的褐色痣。他给同寝室的同学有些自豪地介绍说,这是我的对象秦秀莲。一个同学就问,你多久有了这么漂亮一个对象啊?比我们学校的校花王秋香漂亮多了!王晓军忍不住又看了她一眼,脸上全是笑。有个同学就开玩笑说,她这名字听上去就像是秦香莲的妹妹,你到时金榜题名了,不会做陈世美吧!

你真能胡说!

秦秀莲一直低着头,听到有人说这句话,她羞红的脸色一下就变了,她抬起头,看了王晓军一眼。开那个玩笑的人也意识到了什么,有些难堪。

同学们慢慢退了出去。

别听他们胡说。

她的眼圈一下红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到时你上了大学,真遇到了比我好的人,你就告诉我,我不会像秦香莲那样到包公那里去告你的。她说完,一颗珍珠似的眼泪从她的眼睛里滑到了桃红色的腮帮上。

他拿出自己的洗脸毛巾,轻轻地替她把泪水擦拭掉。她闻到了他毛巾上的水的气息,那是几水的气味,他还闻到了他身上书本纸笔的味道,她长大后,还是第一次离他这么近,她的心跳得那么快,快得连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而他则闻到了她身上淡淡的汗味和山野里各种植物的味道。他握住她的手。她的手有些粗糙,他心疼地把她的手握得更紧了。他说,我在这里发誓,无论以后怎样,我都会喜欢你!我一定要考上大学,到时候,等我工作了,我就把你接到城里去,不让你再做这些粗累的活路。

她羞涩地笑了,她的牙齿像玉石一样闪着光,眼里的泪水还是满的,但已放心了许多,把自己的手从他的手里慢慢抽出来。她把给王晓军送的米和菜拿出来,你就好好地读你的书,我每星期给你送一次菜。

这样太累了,八十多里路呢。

没有什么,我早点上路,天擦黑的时候就能到家。……一想到能见到你,我一点也不累。她说完,羞红着脸,拿出一双鞋垫,说,这是我做的,你垫在鞋里。

鞋垫上绣着两朵荷花、两支荷叶、一对鸳鸯、几线水波。王晓军看了一遍又一遍,夸她说,秀莲,你绣得太好了,这荷花都能闻到香味,这鸳鸯都被你绣活了,好像都可以飞起来。

你们读书人就是会说话。

我说的是真的。哎,可惜我没有什么东西送给你呀。

我想要一张你的照片。

我刚好有一张,就是太小了,是为办毕业证拍的。他说完,就从一个笔记本里取出一张黑白寸照来。

她接过来,放在手心里——她摊开的手形很好看,手上的纹路清晰。她说,这照片照得很好的,我就要这一张,但你要给我在照片后面写上你的名字。

他有些难为情。想了想,就写了“秀莲留念晓军”。

秦秀莲再次接过照片,当她看到那几个字时,她的脸羞红到了脖子根,她低着头,用自己的手巾小心地把照片包好,把花篮背兜挎到肩上,说声我走了,便出了门,她害怕自己会在他面前欢喜得笑出声来。他追出来送她,他穿过那些歪歪斜斜的老旧街巷,一直把她送到朝天桥上。

朝天桥是一座双孔古桥,据说是唐朝修建的,因为它朝向古代皇城长安的方向,所以有了这样一个名字。桥栏上长满了青苔,几水从桥下流过,水绿得发蓝,水静的地方,水底石头的纹路都可以看见,无数的小鱼透明得像是用玻璃做的,在水草里嬉游。

你不要送了,赶快回去哈!

他把她的手捉住了。走,我把你送过桥。

他牵着她的手,把她送到了桥头。

她觉得自己的那只手和自己的心一样颤抖着,突然没有了,像烟一样飘散了,像鸟儿一样飞走了。即使他松开了她的手,走到了山嘴前,她也没有感觉到。

那年八月,几水淹没在无边的炎热里,很久都没有下雨了,到处都像是被烈火炙烤着,路上积了厚厚的尘土,人一走上去,尘土就“噗”地腾起来。所有的植物都显得有气无力的,白天那懒惰而又声嘶力竭的蝉鸣让人感到绝望,鸟儿只在傍晚才飞得活跃一些。

就在这个时节,王晓军的录取通知书到了,他被京华大学录取了。想着他即将到有天安门的北京去上学,人们都觉得那是不得了的事。全大队两百多户人家,有肉的出肉,有酒的出酒,合办了一个几水最盛大的宴席来为他送行。

秦秀莲的心里自然高兴得很,王赤脚也笑得合不拢嘴。而刘世荣自然是最兴奋的,因为在这样的盛宴上,他又可以痛饮一番了。

王晓军沿着古官道北上首都的时候,几水的人都来送他。他看到秦秀莲被淹没在人群里,连告别的话也没有找到机会说。

王晓军走后,整个锣山的人都在惦记他,好像他是他们所有人的亲人。一个多月后,王赤脚和秦秀莲收到了他的来信。王赤脚高兴得脸上放光,把信和照片给乡亲们传看了。那张照片是在天安门前照的,他和那座城楼比起来,显得很小,很单薄。秦秀莲她娘杨芸香把那照片端详了一阵,有些疑惑地对王赤脚说,亲家啊,你说这是天安门吗?这个天安门怎么没有画上的漂亮呢?画上的天安门就像歌里唱的一样光芒万丈,但这照片里的天安门一丈光芒也没有。他不会是在哪个城门楼子跟前随便拍上一张,来糊弄我们吧。王赤脚说,画在画上的东西肯定比我们看见的东西漂亮嘛,听你说的什么话?

有人也要看王晓军寄给秦秀莲的信,但她只给她娘看了,她娘不识字,只看得懂照片。她说,这跟寄给他爹的那张是一样的,就是背后多写了两句话;还说这孩子节俭,信纸写不下的话,就写到照片背面了。秦秀莲只是笑。她娘不知道那句话是“给亲爱的秀莲同志留念”。

在信中,他都称她“亲爱的秀莲同志”了,她喜欢“亲爱的”这个称谓,这称呼让她心尖尖发颤。之后,秦秀莲又收到了王晓军的几封信,但春节过后,王晓军就再也没有音信来了。在他给她的最后一封信里,他告诉她,说他寒假期间要和几个同学做一些社会调查,就不回老家了,但暑假他会回来看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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