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就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从朝南那里听到这个乐队的音乐,从此,沦陷。
北歌并不认识太多英文,很多时候是朝南教他发音,把歌词翻译给他。然后他就一字一句地学。一首普通的中文歌,他只需要半个小时就能学会。然而林肯公园的的歌,他却总是要花上三四天的时间才能背住那些英文歌词。
金属的声音又响起。朝南侧身,向台上望去。北歌上身只有一件紧身黑色T恤。单薄的身体,在黑色的诱惑下显得霸气而内敛。如同夜里蛰伏的孤独的狼匹,站立在陡崖处仰天啸月。
他在音乐面前,无限虔诚。也无限温暖。那种温暖是从体内迸发出来的激情四散开来以庞大的姿态覆盖。
朝南总是喜欢这样的北歌。很温暖。尤其是他在唱慢歌的时候,娓娓道来的歌声如轻风般拂过她脸颊。她爱极了他唱歌时一直注视她的目光。她同样也爱唱摇滚时的他。因为只有她知道,每学一首林肯公园的歌,他要付出多少个日夜才能完全背熟那些对他来说无异于天书的生僻的英文。
她爱他。每一个他。
音乐,重金属的碰撞。电子混音。犹如来自黑暗谷底的咆哮,那是为了追求灵魂的自由与广博才发出的吼叫。
伏特加的烈性在喉管里撕开无数条小口,辛辣在刁难过味觉一番后又迎来一阵自心底感到的舒展与自由。
是《what I”ve done》。林肯公园很著名的一首。
In this farewell,在这个离别的时刻,there”s no blood,没有血腥,there”s no alibi.没有辩解。
Cause I”ve drawn regret,因为我已经悔恨,from the truth,从众多谎言中的一个真实,of a thousand lies. So let mercy come,所以让慈悲降临。
and wash away……再把一切都冲走,What I”ve done,我做过什么,I”ll face myself,我将面对我自己,To cross out把一切一笔勾销。
What I”ve become,我已经变成了什么,Erase myself,把自己抹去,And let go of然后随他去,What I”ve done.我做过什么。
Put to rest,歇一歇吧,what you thought of me.你是怎么想我的。
While I clean this slate,当我清理这块石板的时候,with the hands of uncertainty用不稳定的双手,So let mercy come,所以让慈悲降临,and wash away……再把一切都冲走,What I”ve done,我做过什么,I”ll face myself,我将面对我自己。
To cross out把一切一笔勾销,What I”ve become,我已经变成了什么,Erase myself,把自己抹去,And let go of然后随他去,What I”ve done.我做过什么。
For what I”ve done,为了我曾经做过的,I start again.我将一切从头开始。
And whatever pain may come,不管伤痛是否会来,Today this ends,今天就是终点,I”m forgiving……我在宽恕,What I”ve done,我做过什么,I”ll face myself,我将面对我自己,To cross out把一切一笔勾销。
What I”ve become,我已经变成了什么,Erase myself,把自己抹去,And let go of然后随他去,What I”ve done.我做过什么。
What I”ve done,我做过什么,Forgiving what I”ve done.原谅我所做过的一切。
What I”ve done.我做过什么。
这样的歌词,在朝南此刻听来,就像是北歌的一种自白。
他做过的,便是一次又一次地让他自己坠入黑暗。在一个理想越来越成为奢侈品的时代,他还在为自己的梦想奋斗不息。而这样的奋斗便是,被现实一次又一次凌迟。
所以让慈悲降临,再把一切都冲走。
北歌的心里,是不是也会对那件事悔恨呢?朝南不知道。唯有这一点,她不知道。她不敢去想象自己的罪孽是如何加载在北歌身上,让北歌来换取自己的救赎。
我已经变成什么,把自己抹去,然后随他去。叛逆无道的那些时年,他也没有做过让自己后悔的事。然而这件事,给他的人生加上了一个罪恶的污点。他一定是很想抹去的。
原谅我所做过的一切。
朝南在心里默念。从今以后,我用我的生命来赎罪。北歌,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
她独自,承担起了她和他的命运。
贝斯手猪毛,鼓手疯子,电子琴陆游,电吉他洋葱,主唱北歌。
这便是他们的乐队。
一个无名却带着五个少年一腔热血的乐队。他们的梦想,是有一天能够站在灯光四溢的舞台上,开自己的演唱会。
也许是享受那种被万众景仰的虚荣,也许是渴望体内的音乐有朝一日能够完全迸发,但他们爱音乐,这是不容争辩的事实。
曾经为了求得一个晚上的酒吧驻唱他们被无数次拒之门外,并且被人恶言相向。直到有一天他们来到沙雪酒吧,那时的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看上去容光焕发,风度翩翩。
北歌他们来到他的办公室,他沉默地看着他们。带着些挑衅的意味。北歌向来不是爱低头的人,他扬起他一贯骄傲的头和他静静对峙。
“你们都会些什么歌?能保证客人会喜欢听么?”他问。作为商人,他不是什么乐善好施者,在招纳任何一个人事首先考虑的都应当是利益。
北歌眼神凌厉地回答:“只要是我们倾心的音乐,我们定会全力投入歌唱。”
那人笑而不语,仔细地打量起眼前这个青年来。他酒红色的头发在灯光下异常妖冶,然而眼神却出奇地冷静,像是冰封千年的冷剑,透着锐光。他知道,他该是一把即将开光的剑。他该给他一个用武之地。
然而他却说:“你尚可投入唱,怎知观众会投入听?”
“我相信一切倾尽心思的歌唱都会博得听众。”
“哈哈——”那人突然失笑,一只手搭上北歌的肩膀,说:“年轻人,你尽管去唱。我相信你会有很多听众。”
就是这句话,如同救命草一样将已经食不果腹的五人从黑暗中救起。五个人同时展开笑容,鞠躬道:“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