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清晨,叶蓝荞惦念着回春堂的病人,一早便女扮男装,去了城西。
一夜不见,九耳大师兄已经蹲坐在回春堂门口守着了,跟个门神似的。因为它的耳朵过于奇特,吸引了一群路人,个个都对着它指指点点。
“九只耳朵的兔子,我从没见过,怕是妖精变得吧!”一个路过的妇人做出一副惊恐的表情,拉着身边的小孩儿,远远躲开。
“当朝宁贵妃最爱这种怪里怪气的小东西,若是将它抓了,献给四殿下,再由四殿下转交宁贵妃,少不了我们的好处……”一个奸商捋了捋胡须道,穿金戴银,脑满肥肠,一身铜臭味儿。
“它孤零零坐在那儿怪可怜的,是在等什么人么?”
“不知道啊,听说这家回春堂是黑店,昨天衙门才抓了四个人,今日拉到集市口□□呢!”
“……”
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全然没有注意到主人家的毕竟。
九耳的眼眸骨碌碌一转,瞧见了不远处的叶蓝荞,眸底闪过精锐的光芒。两只前脚一掂,后脚一蹬,高高跳起,准确落入叶蓝荞怀中。
“啾啾……”欢快地叫唤了两声,长着九只耳朵的脑袋用力在她胸口蹭了蹭。
原来已经有主人了啊。
众人细细打量着眼前的少年,少年一身白衣,腰身束起,头上顶着高高的发髻,肤白唇红,不像是什么汉子,倒像是桃花坞里走出来的小倌,每走一步,不但能吸引女子的目光,更有不少男子为之侧目。
“小官人,你生得这般标致,雌雄难辨啊!”对面茶楼的老板上前搭讪,每说一个字都朝着叶蓝荞贴近一分,“你是哪儿人?这回春堂是你开的么?我记得从前是四个男人在经营。”
小官人?
叶蓝荞一听就觉得慎得慌,朝后退了几步,与他拉开一段距离,道:“这回春堂原本是在下祖上留下的基业,后来我爹娘带着我去了闽南打拼,昨日回来却发现回春堂被贼人所占,如今那贼人已经被送去衙门了!”
“厉害啊!”茶楼老板的眼睛里闪着精光,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凭官人这副小身板竟能敌得过四个大汉,了不起,了不起……”
“能别叫我官人么?”叶蓝荞终于受不了这样的恶心,抱着九耳,冷哼一声道,“你知道我了不起就够了。往后没病就别往回春堂跑,回春堂治得了身体上的病,却治不了这里的病。”说着,她伸出一只手来,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娇俏地转身,快步走进院子,啪得一声重重关上大门,只留下一众人等震惊地站在原地,僵愣片刻,而后一哄而散!
左耳的双眸亮晶晶的,虽然是动物,但依旧可以看出它满脸的笑意。它的耳朵晃了晃,脑袋向叶蓝荞胸脯更深处埋去——
叶蓝荞没走几步,就丢开了左耳,一脸嫌弃的样子:“大师兄,往后请你别往我身上贴。别人说我雌雄莫辩,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这是女扮男装。你一只雄兔子,该去找雌兔子配对,我可不是你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