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见,他身旁的一棵桃花树上,不知何时站了一个十四来岁的小少年,脸上挂满了玩世不恭的笑。少年身量颀长,着一身紫色的长袍,腰间系着一枚碧色的玉扣,手上拿着一把描金玉骨扇,上面画着一朵红黑色的奇异莲花。少年的相貌极为出色,就好像世界上最出色的画师,拿着笔墨,一笔一画描绘而出。
美得让人心惊,美得让人赞叹,美得让人惊艳!
不可否认,初次见面,他的目光就被深深吸引了。
这个时候他不知道,这是一眼万年,有的时候一眼,就是一个劫,属于他的劫,一个走不出的劫。
在素和打量夜倾城的时候,叶倾城同样也在打量这个将近二十来岁的男人。
很高的身量,足足比他高两个头,想到这里,夜倾城就郁闷了,他好想快快长大,现在的他好矮啊,每次和别人站一起,都平白比别人矮了好多,同时,气势也比人弱。
一身雪白纺纱锦缎织就的袍子,在衣襟下摆处都绣着蓝色的边条,显得斯文温和,满是书卷气息。头发拿束带简单得打了个结,松松垮垮,很是随意。
或许是因为喝酒,那整理的一丝不苟的衣衫竟有些狼狈,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气质,他就像天上随风飘荡的云,潇洒中透着不羁,却偏偏眼中有让人心醉的忧郁,让人好想拂过他眉间的那一缕忧伤。
“一个人喝闷酒?这多没意思啊,不如请我一块儿喝吧。”夜倾城自顾自的坐下,抢过他手中的酒坛,灌了一口酒,挑挑眉,眼中满是玩味,“怎么你不乐意。”
素和无语,好一个自来熟的娃娃,他有说不乐意吗?他有给他机会说吗?再说,他酒都喝了,他还说有什么用?
“嗯,果然是桃花酒的味道,我的鼻子没有出错。”也不等他回答,夜倾城就自顾自的品着酒,呷呷嘴,“这是老陈家的酒,他家的酒最地道。”
素和有些惊讶,这个娃子好生厉害,他记得就是在家陈记酒坊买得酒。说来也怪,陈记并不是在闹市,那个地方有些偏僻,全是些简陋的巷子,四周似乎住着平民。酒坊也很简单,占地不足四十平方,就一个老头儿和一个十六来岁的丫头,简单得很。
但偏偏他那家的酒很是清冽,老远就能闻到一股醇厚的酒香以及清淡的桃花香。
所谓酒香不怕巷子深正是这个道理。
看着这陈记酒坊,哪怕是在襄城这一个边远城市,也是大大出名的。
“陈老头的背又驼了吧。”夜倾城望着消失得只剩下小半的残阳,突然发出一阵感慨,“那就是个倔老头儿,不听劝,非要亲自去收集那最初的露水,采摘最新艳的桃花瓣儿。要知道,桃花酒只有用那最初的露水,以及最鲜艳的花瓣儿,酿出来的才地道。”
语气中很是无奈,最后一句像是在解释,又像是在自言自语,劝慰自己,夜倾城忽然从树上跳下,几个闪跃间不见了人影。
“哎?你等等——”素和看着那道消失的人影,心中有些惊愕,这是什么样的身法,居然如此精巧?闪闪就消失了,比他的踏雪无痕还要灵活,还要迅捷,是比他的踏雪无痕还要高级的身法吗?明明是萍水相逢,可不知道为什么还是会染上一层失落。
淡淡的讽笑挂在嘴角,像他这般出生的人,就该冷心无情,可偏偏他竟然对一个才见一面的人产生的不舍,真是可笑可悲。
是他孤独了太久了吗?总想有一个人留在他身边,听他诉说这些年的苦痛。
果然一切都是奢望。
林子中传来细细碎碎的奇怪声响,就像是一个人踩在枯败的落叶上,发出的嘎吱嘎吱响。
砰的一声,这是重物落地的声音,积起一地的尘埃。
“喂,那个谁,下来帮忙,别想着偷懒。”熟悉的清脆声在耳边响起,素和无端的生起了一股喜悦,他,回来了,低头一看,那个提着兔子耳朵的,不正是刚刚离去的那个少年?
轻飘飘地从树枝上飘落而下,双手抱着胸,斜倚着树,看向夜倾城的目光中满是探究。
瞧着那边不打算帮忙的人,夜倾城默默的翻了一个白眼,真是一个懒惰的家伙,锦衣玉食惯了,居然没有动手能力。熟练地将兔子拔毛剖腹掏出内脏,处理干净后,捡了一根树枝串着,插在地上,看了眼四周,直接挥手砍下一根新鲜的桃花树枝,那上面桃花还开得正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