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6202600000029

第29章 宋代酷刑论略(2)

(七)活钉。亦称生钉,即将罪犯活活钉死的一种处死方法。此系前所未闻。宋代的活钉刑,有时单独行用,有时与其他酷刑并用。如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982),“虔州有贼刘法定,房眷兄弟八人,皆有身手,善弓弩,法定为盗魁,其徒且百数”,州郡患之而不能获。

后官府用赦罪酬职的骗术使其束身归命,结果“法定兄弟八人活钉于市”。淳化中,寿春县巡检使”生钉一盗人物者于集众之中”。宋真宗天禧四年(1020),昭宣使人内副都知周怀政及朱能等,伪造天书,谋乱事败,为除其党,真宗下诏将“刘益、康玉、徐原等十一人,并活钉令众三日讫,断手足,具五刑处死”。活钉刑虽然残酷,但在宋真宗的诏令中仅是一种附加刑,更惨毒的则是具五刑。据《汉书·刑法志》称,具五刑者,“皆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这是秦朝最残酷的一种死刑,而宋真宗令与活钉、断手足结合并用,这就使其更加惨毒。宋代的活钉亦主要用于“谋反”及“盗贼”等重大犯罪,虽不常用,但也反映了宋代法外酷刑的惨毒程度。

(八)夷族。这是诛灭犯罪人亲族的一种刑罚。夷族之刑,商鞅始创,秦代广泛使用,汉初因之,汉文帝废而不除,其后时有行用。唐无族诛之制,但有缘坐之法,宋乃因之,并行夷族之诛。宋太祖乾德四年(966)九月,虎捷指挥使孙进、龙卫指挥吴壤等二十七人,“坐党吕翰乱伏诛,夷进族”。同年(966)十二月,汴京妖人张龙儿等二十四人“共图不轨,事觉伏诛”,张龙儿、杨密、李丕、聂赞“皆夷族”。开宝二年(969),散指挥都知杜延进等谋反伏诛,“夷其族”。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秦陇州李飞雄因劫守卒据城叛,“狱成诛之,夷其三族”。其后夷族之刑不见行用。由此可知,宋初夷族刑主要适用于反叛罪,而仅存于太祖太宗两朝,但宋初复用以有罪诛及无罪的做法,亦表现了宋代法外用刑的酷滥。

(九)剖心。此系商纣之酷法,宋代亦时有复用。如宋太宗太平兴国时,赵彦韬在澧州,凡民诉贼所劫财物不实者,赵皆“手杀之,探取其心肝”。宋仁宗天圣时,钱惟济在定州,“凡重囚弃市,或令人断手足、探肝胆,加备诸毒”。南宋初,军中以剜眼、刳心为常,所以建炎二年(28)七月,宋高宗降诏:“禁军中抉目刳心之刑。”剖腹取心之刑虽不常用,但亦可看出宋朝法外刑的惨毒之状。

(十)凌迟。俗称剐刑,即“剔人肉,置其骨也”。

宋代也称脔割。因其行刑方法是零刀碎割人的肌肤,使犯罪者受尽痛苦而慢慢死去,所以又称为“凌迟”。《宋史·刑法志》中讲,“凌迟者,先断其支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南宋陆游也说:凌迟之刑,使“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明代王明德说的更详细具体,他说:“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殖其骨而后已。”凌迟刑的行刑方法固然也在不断的变化,但由此可知,凌迟刑实际上是古代磔刑、剔刑、宫刑、剖腹刑、支解刑、醢刑的综合运用,其惨毒之状,不忍目睹。

凌迟刑始于五代,陆游说:“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但凌迟作为法定刑名始见于南宋《庆元条法事类》中。北宋初期,凌迟仍系非法之刑,而在镇压农民起义的过程中,逐步成为“国朝之极法”。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1014)十月,御史台鞫杀人贼狱具,知杂王隋请脔割之,真宗说:“五刑自有常制,何必为此,况此贼本情已见,一死足矣。”批驳了王隋之请。八年(1015)九月,入内供奉官杨守珍出使陕西督捕盗贼,亦请“擒获强劫盗至死者,望以付臣凌迟,用戒凶恶”。宋真宗仍不准,并诏杨守珍等,“捕捉盗贼送所属,依法论决,情理切害者奏裁”。真宗时确有禁行凌迟之诏。宋仁宗天圣九年(1031),因荆湖地方杀人祭鬼,仁宗为此怒而下诏:“自今首谋若加功者,凌迟斩之。”至此始以敕令形式首次准许使用凌迟刑。明道元年(1032),淮南西路的庐、寿、光等州,“获累行劫盗者六人,凌迟处死”。为此仁宗又下诏限制,凡“获劫盗而情涉巨害者,毋得擅行凌迟,须奏听裁”。宋仁宗的这道诏令并非禁用凌迟刑,只是不准擅行而已。景事占元年(1034)的诏令中却明确了凌迟刑的适用对象,“应灾伤州军捉获强劫贼人内,有曾杀害人命及累行劫盗,情理巨蠹者,即许凌迟处死”。进一步确认了凌迟刑的法定地位。庆历三年(1043),光化军邵兴领导的兵变失败之后,仁宗下诏,邵兴及其党“并凌迟处斩”。自此,凌迟刑开始广泛采用。特别是宋神宗大兴诏狱之后,凡因口语狂悖致罪者,皆丽于此刑,进一步扩大了凌迟刑的适用范围。据史书载,熙宁八年(1075),翰林祗侯刘育、河中府观察推官徐革,坐“谤葫朝政,语涉指斥及妄说休咎”,欲谋不轨,皆“凌迟处斩”。元丰四年(1081),太原府教授余行之,因“妄造符谶,指斥乘舆,言极切害”,亦凌迟处死。元丰五年(1082)二月神宗又诏,缘边防将士逃归者,“为首人凌迟处斩”。使凌迟刑的适用范围又扩及到军队的将士之中。元丰时,河中人刘勃自称他在南京军巡官一任中,共“断绞刑二百六十有奇,斩刑六十余,钉局二十七”。此系一地一任之数。由此不难看出,宋神宗朝凌迟刑的行用已相当广泛。其后的哲宗、徽宗时期,凌迟刑的采用有增无减。所以说,宋之凌迟虽不在常刑之列,但自北宋中期之后,行用却愈来愈广泛。南宋时,凌迟刑亦常用不断。据史书记载,宋高宗绍兴二十三年(1153)二月,虔州军贼黄明等八人皆脔于都市;二十四年(1154)七月,徭人杨正修、正拱亦脔于市。光宗绍熙三年(1192),卢州军骑射卒张信等作乱,其党孙成被“凌迟于午门之外”。宋宁宗嘉定二年(1209)五月。罗日愿谋为变,“诏日愿凌迟处斩”。仅此数例,亦可看出南宋时凌迟刑依然是行用不废。为此,陆游曾指出:广行凌迟,“感伤至和,亏损仁政,实非圣世所宜遵也”。所以陆游有除凌迟刑之请。但凌迟之刑终宋未能废止。

宋代的法外酷刑,除上述十种之外,官吏擅自惨毒犯人的手段还很多。如断手足、剔足筋、烙腕灼臂、水溺坑杀、汤煎锯解,无所不有。据史籍所载,宋太宗雍熙二年(985),“汴河主粮胥吏坐夺漕军口粮,断腕徇于河畔三日,斩之”。宋真宗大中祥符期间,“诸处捕获逃亡兵士,或以铁烙其腕,及碎胫骨,方始斩决”。斩而先断腕截足、烙腕碎骨,实非法之举。宋仁宗天圣年间,钱惟济知定州,有妇人视其夫前妻之子不仁,钱惟济“烧铜钱以灼臂”,并“取其所生儿置雪中,械母使视儿死”。

其惨毒至极。孙沔知并州,“尝剔取盗足后筋断之”。

宋哲宗元裙初,蒲宗孟知郓州,“虽小盗微罪,亦断其足筋”,所杀不可胜计。南宋孝宗乾道时,王宁为武宁宰,凡恶少强取人米谷,皆“敲折手足以示众”。由此看来,断腕、斩足、剔断足筋、烙腕、灼臂等酷刑,是宋代非法死刑的附加刑。除此之外,又有更为惨毒者。如宋真宗初年,广州僭称帝号,官吏广施酷毒之刑,“汤煎锯解,靡所不至”。宋仁宗庆历四年(1044),保州军乱,富弼招降二千余人,而将造逆者四百余人,“悉坑杀之”。南宋高宗绍兴年问,梁企道、杨祖为江西帅,凡强盗敕裁贷命者,皆喻部吏至郊外“投之江中”。宋宁宗开禧时,淮东湖海贼作乱,毕再遇为招抚使,宴客时常取“贼肝胃烹而荐酒。又擒其魁,用火尺烙其背,为莱笛琴丝之类”。惨毒之极,不可胜言。统治阶级的残暴酷毒,更激起了百姓的怨恨,所以方腊领导的农民起义军,“凡得官吏,必断脔支体,探其肺肠,或熬以膏油,丛镝乱身,备尽楚毒,以偿怨心”。

宋代法外酷刑种类之多,手段之残酷,皆是前代所少见。正如钱易所言:“古帝王不能行之者皆行之;近代未复古者皆复之。”即使“古之五虐之刑,不酷于今矣”。

从宋代酷刑的适用对象来看,除杖杀、弃市在宋初多用于官吏的贪赃枉法罪之外,其余更惨毒的法外酷刑,主要用于侵害皇权、“谋危社稷”的谋反及强盗重罪。

宋代的法外酷刑之所以种类繁多,如此惨毒,行用广泛,这与宋代始终“盗贼充斥,所在窃发”的阶级斗争形势紧密相关的。从大量案例中的用刑对象足以说明了这一点。对于采用淫刑酷法,一些士大夫早有禁除之请,宋太宗太平兴国初年,刁衙在《谏刑书》中就提出:“淫刑酷法非律文所载者,望诏天下悉禁止之。”宋真宗咸平五年(1002),钱易又“请除非法之刑”。景德二年(1005)九月,臣僚在奏疏中亦指出:“非法之刑,非所以助治也。”南宋陆游亦有除凌迟之请,他说凌迟刑“实非圣世所宜遵也”。而杨万里更尖锐地指出:“严刑者不可常用,时用则王,常用则亡。”宋代于常法之外广泛采用酷刑,这正是宋代阶级斗争始终尖锐激烈的反映。

同类推荐
  • 法伴人生

    法伴人生

    本书结合相应的法律条令,用案例分析作具体的讲解分析,并展示相应的法律知识要点。
  • 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读本

    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读本

    农民该如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农民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有哪些途径?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精神病人杀人要负法律责任吗?“父债子还”这句话对吗?借钱不还怎么办?由赌博引起的债务纠纷受法律保护吗?纳税是怎么回事?农民要交哪些税?我们合伙开了一家公司,他欠的债我要还吗?父母干涉婚姻自由怎么办?…… 本书为“金阳光新农村丛书”之一,分为基本权利、守望家园、外出务工三篇,对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进行了全面解答。全书新颖实用,简明易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为了保护和鼓励台湾同胞投资,促进海峡两岸的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 你其实不懂法律纠纷课

    你其实不懂法律纠纷课

    本书是一本帮助普通老百姓正确收集证据并打赢官司的法律普及书。本书脉络清楚、语言平实,就日常生活中的婚姻、家庭纠纷,消费维权纠纷,劳动、房产合同纠纷,交通、医疗事故纠纷,常见民事纠纷,行政纠纷等法律纠纷案件,做出了详细解读,既能让读者从个案中了解生硬的法律条文,也能指导读者在真正打官司时避免走一些弯路。
热门推荐
  • 中国20位魅力女主播的人生智慧

    中国20位魅力女主播的人生智慧

    女人成功靠什么?靠长相?靠男人?靠靠山?不,女人成功要靠自己的智慧。本书将为您展现华语媒体中最优秀的女主播柴静、周涛、侯佩岑、朱丹、李艾等20位魅力女主播不同于荧幕前的别样生活,展现她们身上动人的闪光点,带给读者美丽一生的智慧法则和人生启示。
  • 总裁的守护天使

    总裁的守护天使

    她,有一颗随时会停止跳动的心。却只为他而跳动,爱上他,习惯了他的关心和疼爱,看着他怀里搂着温柔娴淑女朋友,她的心好痛,却为了遗忘对他的感情,选择离开他的视线。可是他一次次的探访,一再折磨着她脆弱的心脏。
  • 不是灰姑娘之秋凌语寒

    不是灰姑娘之秋凌语寒

    冷语寒虽是名门千金却在出生之日被悄然掉了包。调包之后做了冷氏千金,可好景不长,五岁那年她便失去了所谓的爸爸,和所谓的妈妈来到了X市。如果说她经历了无辜的调包是不幸的,那么遇见潘子玉,孔少哲与鼓心怡他们,是她最幸运的一件事。十几年阴差阳错的与她命中王子欧阳秋凌再次相遇,演绎了一段一纸婚约的的浪漫爱情故事。……
  • 森林恐惧症

    森林恐惧症

    本书以童话形式介绍基础的科普知识,选择那些幼儿们喜欢的植物为写作对象,让小读者在家长的引领下,走进这充满情趣和科学知识的艺术殿堂。本文在制作上,配以清晰的科学知识图片和动漫相结合的样式,吸引众多的小读者在快乐的阅读中,培养热爱科学探索知识的童心。
  • 逆天草根

    逆天草根

    每个热血的中国人都有一部自己的抗战,在那个炮火纷纷的年代,在那个整体实力落后的中国,在那个内忧外患的环境里,作为一个草根的你,会有怎样的作为。不用穿越,不用架空,用中国独有的,风水,阵法,谋略,博大精深的文化,向鬼子宣战。感谢创世书评团提供论坛书评支持!
  • The Mystery of Orcival

    The Mystery of Orcival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那些盛夏开放的花儿

    那些盛夏开放的花儿

    一个家庭,父亲车祸身亡,母亲出走,再也没有回来过,姐弟相依为命,并一步步走向复仇之路。。。
  • 最后的神话:诗人自杀之谜

    最后的神话:诗人自杀之谜

    人们把世界最美的状态称为诗境,把心中最美的意念称为诗意,把文字中最精妙的语言称为诗句,把最动人的画面和最能激发人的想象的言外之意称为诗情。人生最激情澎湃的一刻,是诗;人心最美丽的邂逅,是诗。
  • 将军的小娘子

    将军的小娘子

    他是大夏的镇国将军,冷酷威严,一条蜈蚣疤痕斜跨整个脸部。有人说,他长得这么吓人,即使再有权位,也不可能会有女人愿意嫁给他。但实质却是:他不仅娶了,还娶了个足智多谋、机灵善变的奇异女子!
  • 越测越开心(好看系列)

    越测越开心(好看系列)

    叙事艺术的时尚化表达,是王钢作品最受儿童读者欢迎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王钢小说呈现了今天儿童生活的时尚性的一面,而且用很新鲜的、具有当下气息的语言准确地表现了校园生活和儿童内心。王钢的时尚化表达,是从两个方面进行的:一是用幽默的场景和夸张而富有情感冲击力的语言来展现形象的特征。二是小说里每一个小角色的性格和语言都是很独立性的,作家给每一个孩子都画下了一幅喜剧化的脸谱。值得注意的是,王钢意识到了儿童生活时尚化的一面,将这种时尚化加以艺术的呈现,给予审美的观照,赋予爱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