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一儆百是我们司法上的一个惯例。
人一旦犯了错误就给他定罪,就像柏拉图所说的,那其实是一种愚蠢的举动。因为,做过的事情已经不能够改正了;而惩罚是为了不再犯同样的错误,或者说是不重蹈覆辙。
不能够纠正已经被绞死的人,那么就只能够通过已经绞死的人作为先例来纠正别人。
我也是这样。我所犯的错误几乎就是天生的,是不可改正的;不过,诚实的人要别人仿效自己的所作所为就是为了利民,我的所作所为也许只是为了利于我自己避免重新犯同样的错误。
我可以公开地非难我的不足之处,所以有的人也就学会了惧怕那些缺点。在我的身上我最引以为荣的就是非难自己而不是向别人推荐自己。这也就说明了为什么我经常地否定我自己,说得也就更详尽了。不过,在这一切都讲述完毕以后,人如果还总是谈论自己,那么就难免不招致损失。自我谴责在逐步地增长,那么褒扬就会随之递减。
可能有些人的气质是与我相同的,我这个人向来喜欢从对立中而不是从范例中,从回避中而不是从跟随中得到更多的教益。这种类型的训练与大加图是有关系的,他曾经说过圣贤的教导超过了愚人所能够得到的圣贤的教导。勃萨尼亚斯在谈到一位古希腊竖琴演奏者的时候说,他习惯于强迫他的门徒去听一个住在他家对面的蹩脚音乐家的演奏,从那里大家可以学会去憎恶走调和不合节奏的音乐。厌恶残忍使我更加宽厚,即使非常宽厚的圣人都不可能吸引我走得更远。
让精于骑术的优秀骑手来纠正我的骑马姿势还不如让骑在马上的检察官和威尼斯人来纠正我,可能效果会更好;用错误的语言方式来改正我的语言可能比正确的语言方式更具有效力。别人的愚蠢举止在日复一日地提醒着我,告诫着我。使人痛苦的东西比令人愉快的东西更能够触动人,更能够使人警觉。时间只有在向后倒退的时候才能够使我们得到改善,通过不协调比通过协调,通过差异比通过相似更能够使人们得到改善。其实那些优秀的范例教会我的东西是很少的,我运用的都是坏典型,坏典型的惩戒作用可能会更为普遍。我曾经作出过努力,让自己看见别人会讨厌到什么程度,自己也就可以让别人喜欢到什么程度,看见别人有多么软弱,那么自己也就有多么坚强,看见别人有多么粗暴,那么自己也就多么温和。我为此而采取一系列措施是不屈不挠的。
在我看来,训练思想最有效也最合乎情理的办法就是与人交谈,我认为交谈比生活中的任何其他行为都更能够令人感到愉快,因此,如果现在我被迫作出选择,那么我相信我会宁愿失去视力而不愿意失去听力或者语言能力。雅典人,还有罗马人,他们以在柏拉图学院里保留了语言练习课为荣耀。在当代,意大利人还保留着这方面的某些痕迹,以我们的智力同他们的智力相比较,就可以看出他们的做法对于他们是十分有利的。学习和研究书本,其实是一种毫无生气的、有气无力的运动,决不会使人兴奋起来,而交谈却可以使人一下子就学到东西,得到锻炼。因此,我一旦和一位厉害的对手、一位强硬的辩论者进行交谈,那么他就会紧逼我的两侧,就会从左边和右边来戳我,他的想像力也就会刺激到我的想像力;嫉妒、光荣感、思想集中都会推动我,提高我,使我超越自己,而在交谈中如果总是意见一致,那么绝对会令人觉得讨厌。
和一个精力充沛并且思维有规律的人交往可以振奋精神,而同一个思想低下、性格病态的人持续不断的往来,则会逐渐降低人的思想并使思想衰退到无法言喻的程度。任何一种传染病都不会像这种情况一样蔓延得那么严重。对此,我的经验足以使我明白这其中的严重程度。我喜欢争论,喜欢与人交谈,但是只限于少数的一些人,而且只会为自己而争论和交谈。原因就在于,我认为,无论是作为一种表演来引起贵人的注意,还是争先恐后地卖弄自己的才智和饶舌,这都与一个体面的人是极不相称的。
说蠢话在本质上是一件坏事,然而不能够忍受蠢话,因为蠢话而气和受到折磨,则是另外一种毛病,这种毛病令人厌恶的程度不次于讲蠢话,因此,现在我更愿意非难自己。
我很容易与别人交谈和争论,而且交谈和争论都是很随便的,因为任何一种意见在我的身上都很难找到一处适合穿透并能够深深扎根成长的地盘。任何的建议都不会让我感到吃惊,任何的信仰都不会使我感到不快,无论这类信仰与我的信仰是多么背道而驰。我认为,即使再无聊再荒谬的思想似乎也都能够配合人类的精神产品产生。我们这些人可以判断事情但是绝对无权作出判决,所以我们在看待不同的意见时是从容不迫的;如果说我们还不能够判断那些意见,但是我们却能够宽容地听取那些意见。如果天平的一端秤盘上是空无一物的,那么我就会任由另一端摇摇晃晃,在心里却有着一杆秤。如果说我更喜欢双数,喜欢星期四而不喜欢星期五,我在饭桌上愿意坐第十二或第十四个坐位而不愿意坐第十三个坐位;如果说在我旅行的时候希望看见野兔在我的旁边跑过去而不是横穿过我走的路,我穿鞋的时候喜欢先穿左脚然后再穿右脚,我认为这些似乎都是可以得到原谅的。我们周围所有享受信誉的人的劝告都值得我们一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