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说:“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孙(孙是逊顺)。”又说,“宁武子,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我中国现今,只是“言孙”的人多,而“危行”的人少。至于,能学宁武子的官僚,简直没有。不过是如孔子所说“邦有道,杀。邦无道,杀”的人。他们多是在平安的时候,不能行正道,处乱亡的日子,也不能守大节。
中国的事,全坏于一些要人包而不办。现在国民所希望的,就在他们能施行办而不包。包而不办,必致因循误事。办而不包,才能手到功成。
我以为,我中国民穷财尽,外患丛生,还不足忧虑。所可忧可虑的,是一些高居要津的要人中,少有能肩负国家大政的人。纵有一二仿佛能励精图治的要人,要负起责任来,又必有一些要人,因嫉妒之念,制造谣言而在暗中拆台。
英国大儒赫胥黎说:“国家之最不幸,不在贤者居下位而无由升,而在不肖者居上位而无由降。”这话正是中国现在的写照。在这人民还没有罢免权的时候,欲免去这种不幸,唯在政府能当机立断,对一切不肖之辈,不分亲疏,实行罢免,以解人民的痛苦,而救国家的危亡。
中国的要人中,有许多是可要可不要的。有许多是要不得的。更有许多是万不可要的。
报载,北平市政府议定,所属各机关职员,此后须穿长袍马褂。详细定章,我虽不得而知,我实在觉得是一件提倡国货的好消息。凡事若能先由官吏做起,百姓自必愿步后尘。
在我中国,严办小盗的人,多是逼迫良民为盗的大盗。重惩赌徒的人,多是导引良民赌博的赌魁。严办烟犯的人,多是诱惑良民贩烟的烟土大王。
小婆子,在需要的时候装病,或能得老爷的爱怜。要人,在国难当前的日子,托病辞职,只能招国民恨恶。
下级人员的正邪好坏,全是上级人员养成的。你若喜欢纳谏,他们就能进忠言。你若喜欢恭维,他们就能献谀词。总而言之,你若好谈嫖赌经,他们绝不敢向你说忠烈传。
常人不讲信用绝交不着良友。官吏不讲信用绝遇不着良民。
为所欲为,不是真正的自由。为所当为,才是真正的自由。
国家最要的职务,是限制国民的野蛮自由。我国之所以国弱民贫不得安静,全是因政府软弱,不能限制少数有势力者的野蛮自由。
前几年冬天,平津提倡清洁运动,仿佛是一件惊人的大事。其实,也不过是几个身穿貂皮大髦的要人,由汽车里走出来,扛起一把扫帚,随着参加的民众出一出风头。结果,官府多开一种报销,使卖扫帚的多得一点微利,与国与民没有一点的益处。风头出完,街巷之中纵然成了粪坑尿池,那些要人也不肯再加注意。因为出一次风头之后,公事算交代了。
中国的文官,自古以来多是巧于营私,拙于奉公。中国的武将,近几年来多是勇于对内,怯于抗外。
做官如同上梯子,须要步步踏稳,才能避免跌落的危险。不可仅知向上爬,要知高处不是可以久恋之地。愈向高里升,固然愈得拍马屁的人喝彩助威。可是明白的旁观者,未免就要讥你,只知进而不知退。正在扬扬得意的时候,或者就是噩运临头的日子。
人一做了官,地位立刻超出平民之上。如同在群众中一个身长体大的人,他的身躯愈高,愈为群众所注意。他的美丑肥瘦,一举一动,愈不容易瞒过了群众的眼目。所以一个不学无术的人,做的官愈高,招的羞耻愈大。
无权无势的平民庸庸碌碌,一生仅以吃、喝、传种三件事为目的。所以生而无闻,死而无名,与一切兽的一生相差不多。留好名或留坏名全不容易,唯独做了官,就有了流芳百代或遗臭万年的资格。
做官的,若目光远大见解超俗,以公正的心办公共的事,就能流芳百代。若目光浅小见解卑污,以偏私的心办公共的事,就必遗臭万年。
近二十几年中,中国死去的要人,十个之中有九个半以上是遗臭万年的。不过因他们或余威尚在,或子孙未绝,国民还不敢为他们“铸铁像”就是了。他们若死而有知,也当在九泉之下愧悔痛哭。因为他们当初执掌大权之日,若稍一转变,未必不可流芳百世。
求治的善法,诛杀千个盗匪,不如罢免一个贪官。
得人民的爱助者,虽弱必兴。失人民的爱助者,虽强必亡。我国历史中,这种先例极多。入民国以来,这种例子,更特别地显著。
一国之兴隆,是少数要人的功勋,小民不能分功。一国的衰亡,也是少数要人的过失,小民不能担过。国有亡于内乱的,然而内乱,也是少数的要人逼起来的。国有亡于外寇的,然而外寇,也是少数的要人招进来的。无论国兴国亡,小民没有兴亡的责任可负。
一国之中,少数的要人,若存公心,国就可兴,多数的小民,也就随着享安乐。少数的要人,若怀私意,国就必亡,多数的小民,也就随着受痛苦。
天下唯中国的百姓最老实、最怕官、最容易治。当权的人若不能治中国,天下再没有可治的国了。
中国的百姓,并不求参与政治,并不求官吏保护。只要官吏对他们不敲骨吸髓,他们就心满意足,歌功颂德。
有人说:“在已往的二十余年中,我国的政客军阀,只能在‘中华舞台’上演唱‘双天师’。他们互相排挤,彼此攻讦。究竟谁是真的,谁是假的,我们小百姓,实在无法区别。”我说:“真天师能降妖捉怪,假天师也能唤雨呼风,他们哪能比得上。他们不过是瞎唱‘五花洞’而已。纵然证出谁是真武大郎,谁是真潘金莲,又有什么价值?”
我极愿做官,朋友问我愿做官的理由,我说:“在中国千行百业之中,唯做官最容易。并且愈大愈好做。文的,我不敢做书记、传达。武的,我不敢做连长、排长。至于主席、司令,我敢立刻走马上任。因为官愈大,愈用不着学问。”
在满清将亡的时候,有不会写“军”字的陆军部尚书。在袁政府的时代,有认不清自己大名的督军。假若他们是书记或秘书,不但掌不了大权,发不了大财,简直保不着饭碗。
近一二年来,连连发现贪污大案。案中的要犯,或远逃国外,或匿避租界。当局若果肯拿办他们,他们怎能安然出国,焉得稳居租界?纵然他们托庇于洋人宇下,既不是政治犯,又为何不肯交涉引渡?若能赶紧将他们明正典刑,非但可以制止贪污,且可以使小民消解愤怨,也可以使外国人少说闲话。因亲属关系,容留一二奸贪,固然是人情之常,但是若为全国设想,为自己的声名打算,则万不可稍存姑息。
刘邦所以受人民的欢迎,是因他能先除苛法。朱元璋所以得人民的悦服,是因他能先诛贪官。
苛税不除,民生无望。贪吏不诛,国命不保。
定国不在奖善,只在去恶。因为去恶,就是奖善。对善者,要听其自然。对恶者,须痛加诛戮。
我中国的政治,所以屡改屡革,永未上了轨道,只是因为掌权的人,对“公私”二字分别不清。其实,事关个人或少数的人,就是私。事关国政或多数的人,就是公。
掌权的人,对私字上用心,不过养成一群胁肩谄笑的小人。对公字上注意,才能助成一些光明正大的君子。日与君子相亲,必定公心日长,私心日退。公则人心归服,私则民心离散。
宋朝名将曲端,为泾原都统的日子,他的叔叔为他部下的将官。因为打了败仗,曲端就不顾叔侄的关系,立刻将他叔叔在军前正法。并且作了一篇祭文说:“呜呼,斩副将者,泾原统制也。祭权者,侄曲端也。尚飨。”他这种办法,既能全公,又不废私,焉能不得全军的敬畏,怎能不受人民的歌颂?
明朝名将戚继光,因为他独生爱子临阵回顾,竟不念父子之情,斩了他的儿子。不怕当了绝户,断了香火。他能不因私害公,所以他才能东平倭寇,北卫边疆。今日掌权的人,多因私废公,不但对亲属力加庇护,甚至因同乡的关系,也能毁法乱纪。何怪东北四省,被岛民白白地拾了去。
外患不足以亡国,内乱不足以亡国,唯国法不能推行必致亡国。并且法律若得推行,国政才能入了轨道。国政入了轨道,自然不能发生内乱。内乱不起,自必不能招起外患。
无论行什么政体,讲什么主义,反正是,法行于上则治,法行于下则乱。我中华前途之兴亡,只看掌权的人,能否除却人情面子,能否因公不顾私。
俗语说“法律本乎人情”。所谓人情者,不是一二要人的私情,是全体国民的公情。以私情行法,必招人心怨愤;以公情行法,必能上下翕服。
长毛的名将陈玉成,守安庆时,对部下临阵退缩的将官,不分亲疏,一律用点天灯之法处治。东王杨秀清,对部下败将,全处以凌迟之刑。他们那等行为,固然是惨无人道,但是太平天国所以能支持十六年原因,未尝不是对大员能行法的效力。以后太平天国之所以灭亡,就是因为姑息顾忌,不敢严惩大员,只能在小民身上用法。
我国扰乱,就是因为两个原因。一是操持大权的人,对犯法的文武大员,多讲情面而不忍处治。二是对于犯法的文武大员,多所顾忌而不敢处治。其实若能光明正大认真办理,虽亲友亦不能怨你刻薄。若能将他们的罪状宣布全国,虽大员亦必无法反抗。
若想中国不亡,须振起监察的胆量,施行“闻风即奏”的办法,由该院直接派人暗中侦察。不必另派大员使大员们增加额外的收入。如此,不但可以减少公费,也可免得大员们因吃酒席太多而拉稀便秘。
严办犯法的人,才能保护守法的人。宽纵犯法的人,必致守法的人也因不平之故,起而犯法。
古人说“家庭之间,只可论情,不可论理”,固然是大有阅历的话。然而只可限于一家人,对一家人之间的私事。只要一关涉家庭以外的人,就只可论理,不可论情。家庭是邦国的基础,若为护庇私情,由家庭先将理字破坏了,一国之人,彼此之间,更不能讲理了。
我常见一些未受过教育的夫妇,因孩子在外招生是非,反因舐犊之念,向被害者大打大骂而惹大祸。全是起于只顾私情,不顾公理所致。假若他们对自己的孩子,只论曲直不加偏袒,不但不致惯坏了自己的孩子,也可以免得招人的愤恨。天下小事大事全是一理。国中若有贪污的官吏,全是因掌大权的人念私情而纵起来的。
用太阳系作比方。太阳与八大星之间的吸力就是情,八大星的轨道,就是理。它们若不能守着一定的轨道走,太阳也就无法施用吸力,宇宙必立时分崩碎裂而化为乌有。人犯了法,就是出了应守的轨道,也就是不循理的举动,是破坏人类的系统,是群众间的败类,所以不可因情牵扯,而将理毁了。
法律是为讲理而设的,是专对不讲理的人而施的。当权的人,若只顾情而不顾法,就是毁法背理,国政不但永远上不了轨道,并且必致民乱国亡。
国际间,保护政治犯,是因为政治犯是对一国的政府叛逆的。并不是在一国的社会之间,因为私欲而杀人放火诈欺劫盗的。一国的政府,时常被一些人霸占而倒行逆施,才引出政治犯来。当权的人为泄私愤,可以施用势力,对反逆者加以惩处而不顾公理。国际间因维持公理起见,才对政治犯力加保护。
我国近二三年来,所发生的邮款、鸦片、盗宝、卖官、舞弊几件大案中的男女罪犯,虽然全顶着委员官吏的头衔,然而与寻常窃盗诈欺的罪犯相等。岂可容他们远居乐土逍遥法外呢?当权者若不将他们赶紧“引渡”过来,他们就要造谣攻击政府,而掩盖他们的私罪,假冒政治犯了。
司马迁论商鞅,说他“刻薄寡恩 ”。其实,若欲使法律推行,绝不可“宽厚多恩”。太子犯法,他还敢认真处治,因太子不能加刑,而惩办太子的师傅。商鞅不知有所顾忌,不肯模糊敷衍,所以才能使秦国盛强。中国现今若有商鞅那么一个不避权贵,不徇私情的人,何致贪污的案子层出不穷呢?
前年我问某侦缉队长说:“你们终日缉捕盗贼,假若他们被释出之后,对你们报仇怎么办?”他说:“我们办的是公事,无所偏袒。不贪赃枉法,盗贼并不同我们结仇。”可见按法而施,公事公办,盗贼还知公理而无人可怨。假若当权者用光明正大的手段,重办几个贪污的官吏,将他们的罪公布全国,也必招不起私仇与私怨来。
据报载,某省当局,枪决三个见匪攻城弃职潜逃的县长。这真是一个大快人心的事。因为官吏受人民的供养,有守土之责,理当城存俱存,城亡俱亡。然而细一想,未免要为他们呼冤。因为县长多是文人,没有防守的武力。没有武力,因失城逃走,还须处以死刑,那么身拥数万之众的将官,若因敌进攻,轻弃防地该当何罪?
管子说:“草茅弗去,则害禾谷。盗贼弗诛,则伤良民。”唐太宗说:“养粮莠者,害嘉谷。赦有罪者,贼良民。”这两句话,当权的人若顺着走,就能保权位,定国乱。否则,不但害了自己的声名,也要缩短国家的寿命。
操持国中大权,不在乎有什么高明的学识,只在乎能否“除恶”。所谓除恶者,只是“除恶税,除恶法,除恶人,除恶俗,除恶习”。这五恶若不能除,任何好的政策,也不过是谈谈而已。
前几年,在机关任职的要人的自用汽车,没有一辆纳捐的。那么依此推断,在机关服务的小要人的自用人力车,也可以不纳捐了。但是我看他们的车上也有捐票。可见在目下的中国,做得官愈大,享得权也愈多,并且愈对国家有不纳税的义务。何怪人人愿做官而且愿做大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