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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今日的风儿有些喧嚣!

一直以来,东方云天都觉得自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才子”。

才子的意思是说,东方云天这个人不仅风流潇洒,德才兼备,而且十分擅长艺术创作。

擅长艺术创作这一点,整个山寨的人都是极为肯定的,晚晴山寨每一个老老少少,只要提到寨主大人那在文学造诣上“出神入化”、“登峰造极”的儿子,都会忍不住哼两句他做的诗词歌赋,然后各自捧腹一笑,互相露出意为“你懂得”的会心笑容——这个简直成了这帮绿林强盗们用来分辨身份的暗号。

至于德才兼备、风流潇洒,东方云天也认为即便是放眼整个天下,也少有能和自己比肩者。

有一次,东方少寨主从山寨里掳来的一本文卷上,看到了一句“骑士的荣光,闪耀在每一次守护弱小的义举中”,自认为家族荣耀丝毫不比那些帝国骑士老爷逊色半分的少寨主,当即灵光一闪,大笔一挥,写下了让整个绿林里的好汉都竖起大拇指的土匪宣告:

以吾之剑,弑汝之血,利刃试问汝,孰可谓荣光?

既不对仗,也不押韵,然而就是这么一句东方少寨主写完后就有些羞臊的呓语,却让素来嫌弃自己儿子娘娘腔的寨主大人一拍桌子:“好!写的好!裱起来,裱起来,老子要挂在书房里!”

寨主老爹的品味,东方云天是万分地不敢苟同的,所以这个难得被自己老子所称赞的句子,小才子也自动划入了人生的黑历史之中,若是有人当面提及,便是脾气老好的少寨主也会胀红一张小白脸,气咻咻道:“你们、你们怎能这般,读书人的事,能说得上、说得上是吹牛么!”

晚晴山上的人大多是不爱读书的,所以少寨主的知音实在太少,究其原因,东方云天觉得还是自己老爹的过错——有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晚晴山文风不振,不用想,自然是因为自己老爹实在太过土鳖了。

比如,土鳖老爹整天最爱的,就是喝酒吃肉,自己每次见到他的时候,那个土鳖总是挂着一个酒葫芦,还总要往自己嘴里灌两口,说着好东西好东西,千万别浪费了。

而那种粗制滥造的劣酒,每每入口总有一股血腥味,每次喝完,东方云天都要浑身发热,赤身裸体在旷野狂奔半日,才能让自己沸腾的血液平息下来,简直是苦不堪言。

再比如,这个老爹给自己娶了九个姨娘,每一个都明艳无铸、姿色倾城。东方云天对于老爹这种不要脸行径感到深深的羞耻,然而偏偏那货还对此自鸣得意,逢人便吹嘘自己九个老婆个个美丽大方并且乖觉无比,将自己伺候得舒舒服服,简直赛过活神仙。

而事实上,在九个姨娘面前,自己这个自称赛过活神仙的土鳖老爹,简直混得连马夫阿福都大有不如,阿福每天都好歹有个暖和的牲口棚睡,若是土鳖老爹惹恼了九个姨娘,那就是连着好几天都得睡在他那“抬头可见明月、四处鼓漏风声”,名为“书房”的草棚里。

所以东方云天自小便知道,做人万万不能混得好似土鳖老爹一般凄惨,经营着一个几千人的山寨却丝毫没有头领的威严,娶了九个小老婆但一年倒有一半的时间睡不得暖床。

然而晚晴山上的人却不这么想,这些大土鳖手下的小土鳖们,一向都是以寨主大人为人生偶像,而且他们素来相信神秘莫测的血缘关系对一个人命运的影响。在他们的眼里,虽然少寨主满口诗书礼仪,但也将来一定是——也必须是,接过大当家的把子,做一个威风凛凛的土匪头子的。

这些土鳖们的惯性思想,简直快要将追求高贵文艺的少寨主给折磨疯了!

想要改变这一切,东方云天只有立志于当才子。

晚晴山虽然偏僻,但毕竟地处莱茵姆特省与风怒高原的要塞上,每年都有不少贪心的冒险家、胆大的走私贩以及一些怀才不遇的吟游诗人路过,从他们的嘴里,少寨主知道了一个比当土匪要更光鲜、更安全、更轻松并且更有前途的职业——文华学士。

文华学士,顾名思义,自然是为了像东方少寨主这般谈吐优雅、气度华贵的有识之士所准备的高贵职称,据那些流浪者们说,在狮心帝国的王都里——那座墙高万丈、被誉为人族之脊的雄伟皇城,有着文华学士之名的才子们,只要随便吟一首清新雅致的小曲,便能轻易俘获一位公主的芳心。

这个说法让东方云天倾慕不已,很长一段时间,少寨主所写的清新别致的言情小说里,主人公都是靠一首诗歌获得了公主的青睐,然后两人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自然,谁也不知道这主人公的原型就是少寨主本人,他们也不会知道那个公主与寨子里采药的小花有九分相似,嗯,少寨主这么认为。

然而东方云天一直以来的夙愿,便是到他十六岁生日这天,都没萌芽出成功的小苗头。

十六岁生日的晚上,东方少寨主下了一生最大的决心,耗尽了毕身的文学底蕴,炮制出了一封自认为可以叫狮心国长公主也为之心折的十四行情诗。

而当他朗诵完长诗的最后一句的时候,他被小花无情拒绝了。

女人的心思就好似星空,你能看见,却无法猜透。

品尝到人生第一次失恋滋味的东方少寨主,认为自己的世界已经在这一刻崩坏和碎裂,就好像自己那颗如同纯净无暇的水晶一般的心脏,碎成一小块一小块——而少寨主不知道,自己自出生以来所见过的水晶,却都是廉价的玻璃制造。

第二天,东方云天收拾了所有的行装,决定走出晚晴山,去往狮心国王城,到那儿去当早就等着自己的文华学士。

对于自己的文学才能,东方云天是没有一点点怀疑的,所以在他连夜赶出的人生计划之中,一切显得如此的顺理成章和水到渠成:赶赴王城,大显诗才,迎娶长公主,再断然拒绝后悔万分的小花,再勉强原谅——不对,不对,区区一朵山寨野花,怎能让我堂堂文华学士回头?

然而事情的发展,就好像那些落魄吟游诗人们,在讲述那些伟大人物奋斗时所喜欢引用的一句俗语,叫做万事开头难。

东方云天还没出发,就在第一步卡住了——他并不认识去帝都的路。

然而这并不能难住一心想要实现梦想的少年,在经过几番商讨,东方云天终于以十首情诗为代价,请动了晚晴山上或许可算是他唯一一个真正的诗迷——马夫阿福。阿福答应用驴子将少寨主送到附近的金格镇,在那里等上十天,或许会有到帝都的马车。

驴子并不是用来驮东方少寨主的,而事实上,它要承担的任务远比运载一只勉强一百斤出头的书生土匪要重得多——东方云天的行礼压得这头才有四岁的小可怜走一步便要喘上一口,吐着舌头仿佛随时都会长辞于世。

事实上,因为自己的母亲早早离世,东方少寨主承受了旁人九倍的母爱,每一个姨娘都将他宝贝得不行,故而东方少寨主的行李,堆积起来比他一个人还高,里面塞满了姨娘们给少寨主外出防身的“宝贝”们。

这些“宝贝”无不稀奇古怪,有什么据说能破开魔法、斩杀不祥之物的宝剑,有什么能提高精神冥想速度、能够增幅火焰法术的魔杖,还有什么能够签订灵契、驭驶低阶魔兽的灵戒······

这些东西少寨主都是不屑一顾的,然而又不忍拒绝姨娘们的好意,只是心下偷偷盘算着,一到金格镇就将它们全部处理掉,一个不留,嗯,既然说是宝贝,那就一个金币一件吧!

不同于姨娘们的担忧不已,少寨主的土鳖老爹倒是对自己的宝贝儿子放心得很,临别之时,拍拍自己儿子的肩膀问道:“我儿此次出游,胸中有何抱负啊?”

“雏凤清鸣,潜龙腾渊,吾必将亮声于天下!”

啪地一个脑蹦:“给老子说人话!”

“······我要去当文华学士,然后,然后娶一个公主!”

土鳖就是土鳖,文化层次上的不对等使得父子二人完全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少寨主一边揉着自己发红的脑门,一边在心里赌咒发誓自己一定要出人头地,回来让这个轻视诗歌魅力的土鳖老爹刮目相看。

怀着这样的壮志豪情,还有对未来的满怀憧憬,东方云天与阿福一起拉着脾气和少寨主一样倔强的小驴子,在夕阳的余晖下,走向了前往金格镇的道路。

晚晴山来送别的老老少少们,这时候都不无惋惜地想到,这下也许得有好长时间,都没有什么新的段子来供大家逗笑取乐了。

采完草药的小花背着满满的一个竹篓,倩丽的身影藏在人群中,手里捏着没有送出手的香囊,指尖被细针戳破的伤痕沁出了一滴鲜血,也许风沙太大,她的眼里蓄满了泪花,盈盈不肯下坠。

土鳖老爹望着自己儿子远去的背影,心中也不免回忆起了当初幼稚可爱的自己,想了一想,扯着嗓子吼道:

“小兔崽子,公主什么的,一个怎么够,怎么着都得给老子娶她个十七八个回来啊!”

这一日,狮心国帝都的观星台上,据说活了六百多岁、常年不出白塔半步的大魔导师克格多莱,拄着自己镶嵌了顶阶魔晶的血桦木魔杖,颤巍巍地离开了天文镜,毫无形象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在随侍弟子们的诧异眼光中,这位魔法传奇、占星术大师喃喃说了一句:“独星闪耀于天际,杀伐将现于人间啊·····”

这一日,天下剑客无不仰慕的铸剑山上,一柄紫辛巨剑戾气大盛,鼓荡而起的罡风将绑锁剑身的数十条铁链吹得震荡不休,七名背负长剑的少年,齐齐肃身,他们面前的铸剑山宗主须发飞扬,抬手一指:“尔等既背负剑名,当于俗世之中洗练锋芒,全都应劫而去吧!”

这一日,拜占庭神殿里的九位大祭司,看着大殿中央的水晶球,对着那占卜结果个个惶恐不已,张口结舌,讷讷不能出言······

这一日,奥匈帝国所供奉的神枪暴起杀人,饮足了百人的鲜血,方才归位······

······

而这些种种预兆,似乎都有迹可循,于是千年后皓首穷经的史学家们,便将这一日称为“预言之日”,或者也有人将它称为“乱世终焉,纪元初开”。

而这一日,我们的主角东方云天,和一个马夫还有一头驴子走出了晚晴山,天边的落霞与飞过的大雁一齐飘向远方,这场景美得有些醉人。

少寨主捋了捋自己轻杨的黑发,觉得自己似乎得说上那么一句,好在以后讲述自己传奇的诗篇里当做序章,仔细想了想,他喊住了马夫阿福,用一种神秘莫测的语调,有些怅然而又有些轻松道:

“今日的风儿,有些喧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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