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上的人听着,我相信你们很清楚你我们之间的实力差距,我们血眼战团不喜欢欺负弱小。”
一个大嗓门的狼族人在皮筏子上大声的叫嚷道。
五十多艘皮筏子谨慎的在水面上和码头的守军保持着距离。
六十米左右的距离,虽然依然在弓箭抛射的范围内,但对于这些射艺不精的马族和虎族来说,根本无法对来犯者造成有效杀伤。
“我们来这里的目的只有一个,交出一个狼族,我们血眼也不愿意为难你们。”那狼族盗匪嚷嚷道。
“狼族?”马克的脸上露出了古怪的神色,回应道,“我们暴风眼可不是宝安行省,这里除了我们马族虎族和羊族之外,没有你说的狼族人。”
“嘿嘿,你以为我不知道吗?那老头子就在你背后的山坡上藏着呢,我们都打听过了的。”那盗匪的声音似乎有几分洋洋得意,“你们若是不交,等我们上了岛,必定鸡犬不留。”
在山坡上藏着?马克下意识的望了一眼背后,那是暴风眼的第二座山峰,半山腰的石屋里似乎确实住着一位老人。
因为于强曾经叮嘱过马克,那位老人家似乎是个重要的人物,不过马克并没有认真对待,顶多做饭的时候给老人送去一份,只当是暴风眼的一个土著。
“岛上的一切都属于斯洛特帝国侯爵于强大人,你们的任何行为都属于向斯洛特帝国挑衅。”马克顺手从身边的人手中接过一张长弓道,“我以于强大人之名起誓,现在退去,不追究你们的责任。”
“你这老马还真是不知死活。”听了马克的话,皮筏子上的狼族反倒笑了起来。
“你现在看我们单攻你的码头,自然不讨好,可我们有了身后那两条船,和成捆的皮筏子,从不同的地方登陆,你这破岛还是要失守。”
对方说的不错,暴风眼目前最大的屏障就是这条来自于西边横断山脉的护岛河。
“那你就试试看吧,我们虽然人少,但在最后一个人失去战斗力之前,打消你的野心。”
马克慢慢的扶正长弓,弯弓搭弦,长箭直指六七十米开外的,水面上狼族盗匪的发言人。
马族有着天生的好体魄和好脚程,但不代表那些外在就是马族的种族异能,和其他种族一样,马族也有着自己的一套本事。
不过相对于其他的种族来说,马族的学识更难以传承,就连马克这位族群内下一任的族长,也只学得一招半式。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
马族人也是兽族人,同比与猫、狗、兔子之类的来说,其强壮完全可以和虎狮鹰隼鳄蟒鲨相媲美,因此短兵相接更能够点燃他们内心中的血性。
然而马族的天赋异能却并不是短兵相接的杀招,而是一项远距离攻击的技巧,一套强大的射箭之术,“九宫飞星”。
在上古时代,马族出现过很多擅长弓箭之术的战士,搭配以他们擅长奔袭的特点,在战场上所向披靡。
然而在后来的常规作战中,骑士似乎更能够主宰战场的成败,而马族作为次主战种族,强力的机动力,让他们做弓箭支援部队实在是屈才了。
长此以往,祖辈们流传下来的技巧日渐没落。
“九宫飞星箭”在马克的手里最多只能射出一箭,一来是武技的技巧缺失,二来马克也如同绝大多数的马族人一样修习搏击术而射击术多少算是短板,不能发挥的淋漓尽致。
相传九宫飞星最多能够一连射出九箭,别说是杀人,就连太阳都能射的下来。
马克不需要射下来太阳,他只需要射出一箭,杀一杀这群匪徒的士气,再涨一涨我军的威风。
捻指勾弦,气息吞吐,马克只觉得小腹一阵微微的发热。
厚实的嘴唇大声喝念,随着口诀的诵出,马克的注意力集中起来,同时双臂瞬间充血,青筋毕露,就连背上到头上的马鬃都倒立了起来。
“挽弓当挽强!”
一米多长的弓身猛地被拉弯。
“用箭当用长!”
马眼鹰眸,杀机睥睨。
“射人先射马!”
猛地呼出一口浊气。
“擒贼先擒王!”
一箭嗖的一声电光火石只见从马克的弓弦上飞出,似乎带走了马克身上一大半的气力。
弓箭在水面上带出一条长长的涟漪,仿佛水面之下有着一条恶龙,随着箭影直飞向狼人可怜的皮筏子。
恐怖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箭矢准确的命中了那狼族,却只见这长箭并为穿透他的肩胛骨,也没有带着他横飞到水中,而是砰然炸裂,瞬间染红了皮筏子,也让水面上多了一份燃料。
“天啊!那是什么魔法!”
“不可能是箭术!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可怕的箭术!”
“太吓人了!被他射中连全尸都没有啊!”
不用马克多废话,这几艘小皮筏扭头就拼命地往岸边划,还有人不时的扭头往往回看,脸上充满了惊慌之色。
“马克老哥竟然还有这一手,真是厉害。”马克身边的几个虎族人由衷的赞美道。
本来这些老虎们一个个心高气傲,是看不起马族这种不入流的二级主战种族的,不过马克露出的这一手可比他们的五虎断魂枪牛多了。
“见笑了见笑了。”
马克放下了长弓苦笑道。
别人不知道,他自己当然心里清楚,刚才的那一箭实在是超常发挥,若是运气稍微差一点别说震慑对方,血溅当场也有可能。
这可不是危言耸听。
马克的九宫飞星箭箭术学习不精,尤其是口诀部分缺失了大半,强自驱动不仅仅效果大打折扣,而且还有可能导致气息乱套,血脉倒行,实在是冒险。
不过此时用出此招也算是值了,对马克而言,于强的收留之恩就像是给了他第二条生路,这暴风眼就是他的第二个家,怎么可能让他屈服于那些可恶的土匪。
“我们接下来怎么办?”回到了破码头的狼族土匪合计道。
“还能怎么办?罗格就在我们背后,如果消极怠工的话早晚要被那群鹰族砍下脑袋。”说话的狼族小头目道。
“不管怎么样,就算是佯攻也别闲着,如果不是哈特那个狗杂种,我们早就已经拿到赏金了。”另一名狼族头目道。
别看这是个一千来人的小队伍,竟然没有所谓的“头狼”,小队长们倒是足足有七八个。
哈格的狼群原本是草原一霸,本部三千人,也难怪恩斯特密使会第一个找上他,可惜谋害的对象是狼族杰出领袖,这才让哈特谋朝篡位。
不过尽管如此,哈格的一部分旧部仍然认为,拿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头子去换几万金币来的实在,索性带着人投奔了鹰族“血眼罗格”的麾下。
是啊,倘若是三千人一同进宫这暴风眼,纵然马克有天大的能耐,也守不住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啊。
一千人就显得捉襟见肘多了,纵然赏金是块大肥肉,不过现在白白的消耗兵力,到时候奖金全让罗格拿了,这群狼族必然也心生不忿。
索性等一等后面的大部队吧。
明明可以选择用皮筏子从多个方向进攻暴风眼,却害怕难以预计的损失,这一点只能说这群盗贼们失算了,不过他们所要等待的援军又是谁呢?
罗莎行省的大草原最西南的方向,是一片高耸入云的杉树林,福田行省最西北的方向,是一人多高茂密野草的大草原。
两块土地隔江相望,又倚靠着“泰坦之墙”横断山脉,这里荒无人烟,虽然名义上是两个行省的土地,实际上则是标准的三不管地带。
血眼罗格的群鹰刚在高耸入云的杉树林露了个头,草丛中的乱箭便纷至沓来。
“血眼罗格!老子在这里久等了!”
“杀了血眼,他的脑袋送到福田行省,照样是黄金上万!”
群狼没头脑的一阵乱箭,直接就在草丛中奔袭而来,好就好在这段河流水面并不宽,座狼轻轻一跃就能跳到对面。
更何况有狼族人尽皆知的“奔袭术”,双方距离快速拉近的同时,狼族人的眼睛中冒出嗜血的光芒。
“嘿嘿,哈特,久仰大名,虽然早就知道你要伏击我的消息,你这一出来可是省了我不少事啊。”看到了领头的哈特,两只血色双眼的巨鹰罗格手提两把开山刀,站在一棵云杉哈哈大笑道。
林间的群鹰看上去并不慌乱,哈特没有废话,猛地一挥刀,所有草原盗贼争先恐后的朝林中的鹰族贼寇冲击过去。
狼族近三千人,而鹰族有多少谁也看不出来,都躲在杉树林里。
一棵云杉树足足有一二十米高,可谓是高耸入云,这里的云杉不仅高耸,而且长势喜人,平时可是难以见到这种遮天蔽日长法的云杉。
总的来说,论地形,狼族多少还是占着优势的。
枝叶茂盛的云杉限制了鹰族的空中作战能力,而拼短兵相接,无论是赤腹鹰还是猎隼,恐怕都不能在狼骑兵的手下讨好。
除非血眼罗格的手下都是苍鹰、真鹰,或许能一对一的和哈特打个平分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