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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虎落平阳

突然的变故让我目瞪口呆。怎么会有这样的事?

这些可怕的圣甲虫会不会转过头来袭击我?我正在为自己的血肉担忧时,甲虫群化作一道黑烟不见了,来得快,去得也快。

这个景象实在太恐怖了,我的心怦怦狂跳了好一阵,白森森的骨架才慢慢倒了下去。森森的白骨上没有一丝的血肉残留,我的喉咙不断泛起酸水,而这时,我的致命伤口慢慢复原了,就像没有事发生过一样。

我刚才明明感觉到亚特玛的项链在一瞬间起了奇妙的变化,回想起亚特玛把项链挂在我脖子上那种满足的表情,这显然是很珍贵的护符。难道护符的作用就是在敌人伤害自己时自发召唤圣甲虫吞噬敌人?亚特玛怎么会有这样诡异的物品?

我反反复复看着亚特玛的护符,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经过盗墓者的这一折腾,我已经没有办法静下心来修炼。刚目睹了一场人性黑暗的丑剧,又经历了恐怖的圣甲虫吞噬人体的场景,我的神经显然不是铁丝做的,我必须要缓解一下自己的情绪,才能够继续修炼。

我决定去鲁高因一趟,喝点酒,修复一下自己的心情。我抓了一把殉葬的金币和宝石,我现在最想做的事情是去洗个澡,浑身的死气让我自己都要作呕了。

我从墓穴里爬出来,感觉天气已经比较炎热,我再也没有办法像从前那样大步流星地行走,我的身体变得出奇的虚弱。一切都要从零开始了,虽然这是我自己义无反顾的选择,但是真的变成了弱小的术士,我的心里还是非常的不适应。我在沙漠里走了六天,进入鲁高因城关的时候,天色已近黄昏。

我走在大街上,感觉很多人看我的眼神非常怪异。我知道自己现在的形象和一个乞丐没有多少区别,但是以往我也是这样脏兮兮地从大沙漠来,并没有受到过这么多的目光礼。我想不通原因,也就不再去想。我没有去亚特玛的酒肆,虽然亚特玛独特的麦酒令我怀念,但是我受不了别人那种感恩戴德的表情,还有,那奇怪的甚至是邪恶的圣甲虫护符让我没有心情去面对它的旧主人。

我选择了城市西边的一家酒馆,进入酒馆,老板看我的目光和街上行人的一般,无比的惊奇,无比的厌恶。但当我掏出金块时,老板嫌恶的眼神才有所改变,谁跟金子有仇呢?钱财真是好东西,也难怪人为财死了。

我第一时间要了个洗澡用的大木桶,那木桶看起来并不是太干净,我也顾不得讲究了,把衣服一脱,钻进水里。微温的清水使我的肌肉松弛下来,洗澡也是一种难得的享受啊。为了洗干净我那脏兮兮的身体,清除那令人作呕的死气,我几乎把所有的肥皂都用光了。

清洗完全身的污垢,换上干净的衣服后,我感觉自己的精神状态好极了,吹着口哨坐在铜镜前。

老兄!你是谁啊?我吓了一跳。几乎都认不出自己了,强健的肌肉不见了,身材虽然仍然很高,但是身体的围度明显小了一大圈,我感觉自己现在的外形有点像竹竿。再看我的脸,本来就不算英俊,这下完全可以归入惨不忍睹的阵营了,我的脸惨白惨白的,连嘴唇都没有了血色,眼眶深深地陷了下去,除了轮廓看起来还算比较刚毅活脱脱像一具刚从墓穴爬出来的尸体。一定是太久不见阳光的原因,我自我安慰着。我再看看自己的头发,白色我的头发竟然全白了。

我想起了解谜者的形象,浑身的惨白。天啊,这样出去确实会吓到人。难怪别人看我的表情都那么厌恶那么怪异。塔丽莎再次看到我的时候,会不会不敢认我?那白惨惨的皮肤让我自己都讨厌自己。

我心情复杂地在房间里发了一阵呆,“容貌的变化不必太在意吧,我本来就算不得英俊,塔丽莎不会嫌弃我的,不管怎么样,我离复活塔丽莎的目标又近了一步,应该祝贺一下。”想想我又一年多没有进食了,今天要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这时以至初夏,天气炎热,我喝着冰镇过的麦酒,这酒的滋味虽不及亚特玛的独特酿造,但是对于一年多没有进食的我来说,已经是很好的享受了。冰凉的酒浆顺着喉咙流进胃里,我舒服地低低呻吟。

“伙计,再拿酒来,要冰的,快点。”银铃般悦耳的声音在我的邻桌响起。我斜着眼看了看邻桌,一个奇怪的女人正在独自饮酒,喝酒的速度很快,一仰头就是一杯。这时天气已有点炎热,她还戴着一个斗篷,浑身遮得严严实实的,只有一双羊脂白玉般的手露在外面。

“喂,你这家伙有点毛病啊,这么热的天,还蒙得结结实实的。”几个好事的混混来到那奇怪的人的桌前,“八成是脑子有问题吧。”

“滚开!”那女子冷冷地说道。语调虽冷,声音却异常圆润甜美。

“哟呵,是个小姑娘,脾气还挺大,让大哥我看看你的真面目。”一个混混竟真的蹲下去看那女子的容貌。

“哇!乖乖,”那混混一脸惊诧,张着嘴说再也说不出话来。

“老三,你傻了?是不是这妞太丑了?”一个看起来最强壮的混混大声问道。

“美真美”那混混仿佛大脑缺氧,舌头都大了。

“嘎?”我心里一阵厌恶,这么猥琐的事情为什么总是在发生。我邪恶地想,一会儿把你们这些害虫全部变成骷髅,让你们在大街上乱走。

“你们再晚一点消失,我就保证你们后悔为什么生出来。”那女子恶狠狠地威胁道。

“哈哈,够辣,我喜欢。美女,不要生气,哥陪你喝一杯吧”混混猥亵地伸出手就要去扯那女子的斗篷。

啪!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恍惚间我的酒杯就直接往那混混头上招呼了!

我这是怎么了?都几百岁了,我应该没有那么冲动吧?我心里觉得奇怪,难道修炼使我的性格都有点改变了?我的情绪异常兴奋,满脑子都是要把他们变成骷髅兵的念头。

后来我想明白了,那并不是英雄救美的冲动,而是我感应到了他们身上的邪恶。当然这种邪恶远算不上罪大恶极,但是我在修炼黑暗魔法的初级阶段,对邪恶的信息特别敏感。一切邪恶的东西我都有要将其吞噬掉然后转为己用的冲动。

“你找死啊!”混混们目露凶光,顾不上那戴着斗篷的女子,团团把我围住。“别跟他废话,废了他再说!”一个比较强壮的混混一拳朝我面门打来,依我的判断,最多是个5级的武者,这样的人居然敢对我动手?我非常不屑地随意伸手格挡。

啪!我的面门竟然被结结实实地击中,一阵金花乱冒后我的身体不由自主向后倒下。

“嘎?”我大吃一惊,发生了什么事?我迷迷糊糊地站起来,有点不知所措。这样等级的人竟然可以击中我,活见鬼了吗?

我低头看了看亚特玛的护符,圣甲虫没有出现!我正担心,受到攻击后,会不会有一群恐怖的虫子突然冒出来吞掉他的血肉。

砰!我的腹部又吃了一脚。这一脚踢得我整个胃都收缩了起来。

不可能的,已经几百年没有人的拳脚让我感到痛苦了。这一定是在做梦。我用力地摇摇头,一时间完全忘记了自己已不是绝世武者。

“狗东西,这点实力就敢英雄救美,揍死他!”混混们拳脚像雨点一般落在我的身上,可笑的是我这个绝世英雄竟然没有还手之力,一次次被打翻在地,凄凉得像一条跌落臭水沟的野狗。

我已被打得鼻青脸肿,满脸是血。

甲虫没有出现。但是每次被打倒,我都迅速站起来,挺直得像杆标枪。身体的痛苦使我的头脑慢慢清醒过来,我已经不是那个盖世英雄张龙了,我现在的身份是一个一级的死灵法师,甚至还不能够制造出一个白骨骷髅兵。我的身体甚至连一个稍微强壮一点的大汉都不如。

虽然我的头脑开始清醒,但是巨大的心理落差让我一时间不知所措,我只知道,我必须站起来,我不能容忍自己像野狗一样倒在地上任人蹂躏。我被打倒了数十次,但是仍然一次次倔强地站起来。为了自己的尊严,这是我唯一还能够做得到的事情。

“这小子难道打不死?”混混们气喘吁吁,打得自己都累了,心里不禁迷惑,普通人早就被打死了,可是我还是像标枪般坚挺地站立着。

我忽然笑了,我也真傻,一时间不能接受虎落平阳被犬欺的耻辱,竟然忘了我自己的信条:胜负并不取决于绝对的武力!没有武力,我可以用本能嘛,活了几百年难道真是白活的吗?

我的笑估计很可怖。笑得混混们有点紧张。“,笑你的毛!”那个最强壮的混混决定将我彻底打垮,猛地一拳向我面门砸过来。我的大脑既然清醒,那就轮到你们吃苦头了,亚瑞特人的天赋并非浪得虚名。我身体一侧,虽然速度不快,但是避开这一拳是足够了,避开攻击后,我立即立掌为刀,狠狠砍在他的软肋上。那强壮的混混哼都没有来得及哼一声,就瘫软在地上。我虽然武力尽失,但是杀人的技能可没有忘。

“呀,这小子扮猪吃老虎!大家小心,用家伙,一起上!”混混们掏出匕首,从不同的方向发起了攻击。

啪!我一掌砍在正面进攻的混混的咽喉上,那混混立马昏死过去,但是后面两个混混的匕首以我现在的速度是躲不过了,我现在的速度很慢,体力变得很弱。就在我准备咬牙受这两刀时,一根黑黝黝的长枪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碰碰两声,两个混混被击飞出去,倒在大街上一动不动。

那个戴黑斗篷的女子走到我的面前,取下头上的斗篷,拍拍我的肩膀说道:“你这个人很勇敢,但是实力这么弱就不要强出头嘛。”

“呜哇!”,酒馆里的人发出低低的惊叫。

在我看到那女子面容的一瞬间,我感觉自己的呼吸有了很长时间的停顿。塔丽莎的美丽还是属于人类的范畴,而那女子的容颜却仿佛不是来自人间。那女子十七八岁的样子,一头金金灿灿的头发,简简单单的梳了一个很调皮的马尾辫,额头上仅仅只有一颗半月形的红宝石做饰物,仅此而已,再无其他任何首饰。那美丽的宝石在她的容颜下完全没有了颜色。你不能说她的肤色有多么白,但是粉嫩的肌肤仿佛能够挤出水来,娇艳欲滴的红唇微微弯起,带着顽皮的笑意,让人立即想起最鲜艳最甜美的果实,恨不得立即狠狠地品尝柳叶般的眉毛带着美妙的弧度,不,不能说她的眉形有多么妩媚,那种美不能用妩媚来形容,因为她的眉宇带着人的英气,更增独特的魅力。她的眼眸就像最绚丽的星辰,最深邃的湖水我的脑海里飞旋着贫乏得可怜的词汇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不,她的容貌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那就是祸国殃民!

我完全忘记了什么是无礼,什么是失态,定定地看着她,仿佛这辈子没有见过女人。

那美女右手握着长枪,手臂露在斗篷外面,因为是夏天,她估计穿的是短袖衫,手臂雪白粉嫩,但是和普通美女纤弱的感觉完全不同,结实的肌肉很有力度,充满青春的魅力。她身材高挑,只比我矮小半个头(塔丽莎的高度刚刚够到我的下巴)。

那美女掏出手帕帮我擦了擦脸上的血污,眼里含着调皮的笑意。我这才回过神来,连忙把目光移开,感觉无比狼狈。看,这场英雄救美的闹剧演的。

“你要不要去看看医生?嘴角都裂开了”

“哦,不用了”我感觉非常难堪。

“咦?”那美女的脸色突然一变。我心里顿了一下,该不是看我的样子像个死灵法师,心生厌恶了吧。还好,那个美女好像并没有鄙视我的职业,只见她皱了皱眉,低声道:“没想到这么快就跟来了”说着,迅速用斗篷蒙住头,往桌上抛了几个钱币,旋风一般出了门。

出门前那美女回头望了我一眼,仍然是调皮的笑意。这一笑,让我感觉更是狼狈不堪。强出头?我感觉自己像个小丑,演了场精彩绝伦的闹剧。

曾经拥有无上的武力,今天却被几个小混混揍个半死,我心中泛起了难言的失落。人就是那么奇怪,拥有时一点都不知道珍惜,失去后才感觉到曾经拥有的东西是那样宝贵。

我走在大街上,可谓情绪万种,盗墓者的砍杀,混混们的羞辱,这几天发生的事情让我陷入极度的沮丧之中。

我在想什么?这不是自己的选择吗?为了塔丽莎的复活,有什么不可以抛弃的?而且,高等级的死灵法师也同样具备万人敬仰的实力。我是怎么了?几百岁了,怎么还有那么多年轻人的虚荣心?

我伸了一个懒腰,“回到墓穴重头再来吧!”,但是我暗暗下了决心,一天不踏入强者境界我就不从墓穴里爬出来,这样的屈辱我绝不想再品尝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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