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男生的家长来学校闹,死活要校方给个说法,又吵着要周阔给个交代,可周阔什么都没说,最后被记了一次大过。
这件事方洵当然不知道,她甚至不知道周阔的名字。在她眼里,他只是那日不小心在她面前走光的倒霉男生,偶尔碰见,打声招呼,仅此而已。
可是周阔知道,他清楚的知道,这个有着灿烂笑容的女孩,他喜欢上了。
虽然有点唐突,有点莫名,但就是喜欢上了。
于是他开始仔细琢磨,应该怎么跟方洵说这件事,怎么叫她静下心来认真地听他说,而不是每回一见到他,都是伸手一指,扬着眉毛大笑:“嗨,又是你呀,真巧,哈哈哈。”
从来没有表白过,所以从来不知道原来表白是一件如此困难的事,需要小心翼翼,需要前思后想。
他想,或许他们应该再熟悉一点。
于是他开始制造巧遇。
而每一次的巧遇,他都努力地去跟她多说一些话,多让她了解自己一些,果然,她看待他的眼光开始不同,那时他想,她是不是也开始有一点喜欢他了呢?
那种感觉是甜腻而忐忑的,患得患失,又带着丝丝雀跃。
他甚至侥幸的想,或许下一回,他就不会在篮球架下看到她了,人总会失望的,太深的失望之后,会畏惧上前,会想要放弃。
可他迟了一步。
方洵确实不再爬篮球架了,因为秦朔终于动容,终于从他的宿舍楼里走出来。那日阳光很好,他皱着眉头站在篮球架下,对着趴在上面的方洵冷冷地说:“爬那么高干什么,我住一楼,102……”
然后他们开始出双入对。
然后他们开始你侬我侬。
他成了冷眼旁观的那一个。
S大学一向生机盎然的春景,突然变了天,那放眼望去满目的栀子盛放,怎么成了一片苍白?
然而很快,苍白沦为血色。
那日,他刚走出校门,就被一群拎着长刀的社会青年围住了,从他们的话里隐约知道是之前被他打得住院的其中一个男生因为记恨在心,所以花了钱找人来寻仇,他寡不敌众,被砍了七八刀。
恍恍惚惚的,看见方洵吓得煞白的脸,她拨开围观的人群,颤抖着双手把他从血泊里扶起来。
他有点抗拒,不愿意她看到自己现在的样子,她却固执地搀扶着他的胳膊,非要送他去医院。
他看着她煞白的脸,不知怎么就问了一句:“终于追到了?“
她一脸茫然。
其实,这样也好,笑着比哭着好,比失落好,比什么都不知道不确定一味傻等着好,他该祝福。
其实有点不敢相信秦朔的突然离开。
因为一直明白,方洵的喜欢不是一厢情愿,秦朔的感情,虽然克制,虽然迟钝,但也是真的。
只是,怎么可以说走就走,连声招呼都不打呢?
方洵突然就变了,她再也不是那个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笑着的方洵,她开始颓废起来,沉郁起来,将自己小心地藏在一个灰暗角落,郁郁寡欢。
他偶尔会看到她喝酒。
怎么都劝不了,他只能陪她喝,陪她疯,陪她哭,陪她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