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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借兵(一)

真定,在历史上就有人杰地灵,古之雄镇的美称。

只是她这个地名在历史上可是一波三折。

秦灭赵国后,在原地推广郡县制,设立了恒山郡,定治所为东塇。

这是她的初始之名。

后汉高祖刘邦平定天下,在元氏恢复设立了常山郡,而东塇因此降为了县治。

直到公元前196年,陈豨叛乱,其将赵利守东垣,汉高祖刘邦攻拔之,平定了叛乱,才钦命将东塇更名为真定,取之“真正安定”之意,以彰显他武功文治之美名。

至此,东垣才成为了历史,真定开始崭露头角,登上了舞台。

在真定城外的官道,此刻响起了阵阵马蹄声。

那在官道上行走准备前往县城的路人听到那急促的马蹄声,纷纷停下步子,让开了道路,抬头向马蹄声的方向望去。

但见道路之上,两道人影并排齐驱,快马如飞,疾驰如电。

那左边之人,是一位身穿青色长衫的年轻男子。

说是男子,其实看年纪也就大约十六七岁的样子,面如粉玉,格外的俊俏,满头黑发,微微竖起,然后用一根木簪穿过头发,在系上一缁撮,将其稳定了起来,再加上那均匀柔美的身材,若放在后世那也是一个颜值爆表,靠脸靠身材吃饭的小鲜肉级人物。

在他右边之人,也是一个年纪相仿,发鬓相似的少年郎,只不过此人体形要稍微消瘦点,肤色白皙,额头之上系一抹红色丝巾,那俊秀的脸庞上泛起淡淡的笑容,如沐春风,在配上一袭黑色长衫,倒有一股沉稳冷静之意。

这两人自然就是刘恕和夏侯兰了。

昨夜,那场大火,厮杀将刘恕从侥幸中惊醒。

一场厮杀,那伙贼人死在他手上的不下四五十人。

其实这群贼人慑于赵云的虎威。

整场厮杀下来,刘恕不知道有多少人死在赵云手上,但从赵云身上那血迹斑斑,一身煞气的样子,估计不下于一两百人。

若非最后余下的常山贼惊跑了,说不定以赵云的杀伤力,这些人全部都会留在这里。

厮杀结束后,刘恕明白了乱世之根本,也坚定了自己心中的想法。

然而他更担心的常山贼贼心不死,后继再来,遂和村里存活下来的人一起商讨了,准备前往县城求救官府,希望他们能够出兵剿灭这伙贼人。

至于刘恕为什么会头戴红色丝巾,那是他觉得头发太长了,又不能剪发,只好入乡随俗了。

其实在古代按礼仪规定,一般到了二十岁,都会戴冠或束巾,而冠和巾又分很多种。

如冕冠,弁,冕弁,缁撮,幅巾,雷巾,儒巾,最著名的莫过如大文豪苏轼在念奴娇里所说的那羽扇纶巾。

这里的纶巾也称葛巾,是一种以丝带编成,一般为青色,相传为诸葛亮所创。

只不过此时的诸葛亮还是个小屁孩呢。

而冠一般是士大夫所戴,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

早在秦以前巾多被庶民、仆役、卑贱、地位低之下之人所用。

直到汉朝的时候,才渐渐被通用。

特别是到了汉末的时候,那些文人士大夫更是以戴巾为雅尚。

至于刘恕所戴的红色丝巾也就是幅巾,是从额往后包发,并将巾系紧,余幅使其自然垂后,垂长一般至肩,也有垂长至背,只不过他没那么繁杂。

“小恕,这真能借到兵?”

夏侯兰骑在马上,满腹的疑问。

虽然昨夜他们饱受灭村之痛,可这样官府会派兵剿贼?

“小兰,若非贼人势大,我又岂会前往县衙借兵?

此行能否成功,我实难确定,但我们却有不得不去的理由。

身为大汉子民,饱受贼祸,理应得享官府庇护!

更何况,我们不是还有大兄的书函吗?“

”可这……“

”小兰,我知道你顾虑什么,但就算不成,我们总得试试吧!

只不过,到时候你得听我安排,成与不成,就看老天了!”

刘恕没有将话说满,他知道夏侯兰担忧什么,俊秀的脸庞上露出淡淡的自信。

此行能否成功,他也没有百分百的把握。

毕竟他对真定县衙里的县官大老爷不是很了解。

但不管如何,他都会去争!

“好,小恕,我听你的!”夏侯兰也知道,这个时候他在怎么担心,有疑问都没用,与其这样,还不与听刘恕的安排。

经历了昨晚的事情,他对刘恕渐渐产生了一种莫名的自信。

至于这种自信是什么,他自己都不知道。

或许是两人自小玩耍,一起成长的因素吧!

刘恕点了点头,一拉手上的缰绳,双腿轻磕马腹,往前方那渐渐浮出人流,热火朝天,古朴沧桑的县城跑去。

真定,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县,自有其繁华热闹,与众不同的地方。

艳阳高照,蓝天白云。

此时,正是进城人数最多的时候。

刘恕,夏侯兰下了马,牵着缰绳,踏在光滑洁净,用青石子铺成的街道上,望着那人来人往,叫卖吆喝的普通民众,行走在街道上,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感受着那热闹非凡的气氛,心里涌出一股异样的情绪。

这种感觉真好!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接地气吧!

以前没感觉到,现在却是大有体会。

其实这也不能怪刘恕。

赵家村就那么疙瘩一个地方,在怎么算也只能是一个小小的村落。

而他自醒来之后,一直想着怎么躲避祸患,避免村毁人亡,其他的一概不知。

突然到了一个新的地方,这感觉肯定是不一样的。

就像你在深山老林待了二十年,突然有一天进入了大都市,所见所闻,能一样吗?

这也就造成了后世那些年轻大学生一毕业就往大城市跑。

“驾!”

“驾!”

“驾!”

刘恕走在街道上想着心思,没想到前方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这马蹄声响得突然,就如同平静的湖面落入一颗巨大的石子,溅起千层涟漪。

前方人流涌动,纷纷惊呼,呐喊,乱成一团。

刘恕望着前方出现的骚乱,眉头微微蹙了蹙。

又是一伙鲜衣怒马,狗仗人势的纨绔子弟出行。

刘恕摇了摇头,微微一叹,这种狗血的事情,不管在什么时代,总是不会少。

就在他准备牵马让开的时候,一道凌厉的啸声呼哧而来。

啪!

一声脆响,晴天霹雳。

刘恕望着那呼哧而来的皮鞭,眼里露出寒光,伸出手一把将其抓住,然后往回用力一拽。

“哎哟!”

“哪里来的小子,敢惹你家小爷!”

一名年轻的男子从马上滚了下来,落在地上,快速爬了起来,揉了揉屁股,满脸怒容的望着手缠皮鞭的刘恕。

“哪里来的狗,在大街上乱吠!”

刘恕看着那从地上爬起来,一手捂着屁股,身穿华美锦袍,脸庞俊朗,一脸怒容的年轻男子,冷笑一声。

刚才在街道上纵马疾驰,他就反感了,没想到这货自己找死,突然向他出手。

“臭小子,你找死!”

那年轻男子见刘恕骂他是狗,气得伸出手指着刘恕,转身对着身后的随从,怒喝道。

“尔等还不上去给我将他打死!”

“小恕?”

刘恕见那年轻男子气得暴跳如雷,又指使手下扈从动手打人,瞬间就笑了,对于这种纨绔子弟,他向来没有好感,将手中缰绳交给夏侯兰,点了点头,伸手向对方招了招。

“来来来!今天不打得你满嘴爪牙,小爷就不姓刘了!“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给我上,往死里打,出了事,本公子担着!“

那华美锦袍的年轻男子见刘恕那趾高气扬,一脸狂妄的样子,感觉肺都气炸了,对着身旁的扈从怒吼。

从小长这么大,只有他欺负人,何曾别人欺辱他!

”喏!“

那群扈从应了一声,纷纷目露凶光,一脸怪笑的望着刘恕。

周围观看之人见那群扈从上来就将刘恕围住,纷纷退开,生怕遭受无妄之灾。

”小子,惹了我家公子,今日却难活命了!“

一名面膛黝黑,身材魁梧的汉子暴喝一声,举起硕大的拳头对着刘恕砸去。

”老子,今天不但惹了,还要揍你们家公子!“

刘恕眸子里闪过一道凶光,左脚前弓,右脚后伸,紧握拳头,拧腰蹬步,对着那拳头轰去。

砰!

拳头相撞,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那壮硕的男子遭受一拳,身体不断后退,拳头红肿,脸上露出惊骇的神色,心中倒吸一口凉气。

这小子好大的力气!

刘恕将那男子的表情看在眼里,嘴角的笑意更甚。

和他比拳头,找死!

一身怪力,从小练拳,又岂是普通人能够承受得了的。

一拳将那男子击退,刘恕双手紧握成拳,得势不饶人,一声怒吼,就往那华美锦袍的年轻公子冲去。

今天这货,他揍定了!

”拦住他!“

”保护公子!“

那群扈从见刘恕冲向自家的公子纷纷慌了,忙迈起步伐,向刘恕拦去。

”拦得了吗?“

刘恕可不管这些人眼中的慌乱,既然来了,那他可不客气了。

一双拳头,两条腿,在人群里左突右挡,横冲直撞,肘击,撩阴,肩撞。

不到盏茶的功夫,这群扈从就倒在地上哀嚎惨叫了。

那华美锦袍的年轻公子看着倒在地上哀呼惨叫的扈从,又看了看刘恕眯着眼睛,一脸人去无害的向他走来,脸色顿时一片苍白,额头上冷汗淋淋。

他感觉眼前这小子,太毒了,打人专找薄弱要害的地方。

”这……这位兄弟,在下有眼无珠,冒、冒犯了你,还……还请见谅!“

”见谅?“

”早不认错,现在怂了,晚了!“

刘恕一把抓住年轻男子的锦袍,一脸的鄙视,这种人就知道欺软怕硬,遇到比他狠得,就像孙子一样,瞬间怂了。

”你不能打他!“

刚才那第一个出手的黝黑男子强忍着疼痛,艰难的爬了起来,望着刘恕,阻止道。

”嗯?“

刘恕一怔,抬起的手臂微微停了下来,回头望着那面膛黝黑的中年男子。

”我家公子乃县令长之子,你不能打他!“

”对对对!我爹乃真定县令,你不能打我!“

那华美锦袍年轻男子仿佛抓到救命草一样,忙不迭的点头。

操,拼爹!

刘恕听了之后,忍不住爆了个粗口,旋即又犹豫了起来,眉头微微紧蹙。

这次他来,是希望能够借兵剿灭山贼的,以杜绝赵家村覆灭之祸。

只是没想到眼前这锦衣华服的年轻男子是真定县令的儿子,这下倒是有些为难了。

”这位小哥,且息雷霆之怒,刚才是我等不对在先,还望手下留情,放过子琪兄!“

就在这时,一位身材修长,容颜俊美,淡蓝色长衫披身,头戴白色巾冠,腰悬玉佩的少年面带笑容,推开了众人,走到刘恕眼前,拱手一礼,作揖道。

锦衣华服,举止气度,颇具世家风范。

刘恕望着突然走出来,作揖行礼的少年,暗自诽腹,倒长了一副好卖相,好奇问道:”你又是谁?“

”在下陈留高干!“

高干心里虽然觉得此人无礼,但出于礼貌,还是做出了回答。

”你就是高干?“

刘恕惊咦一声,面露异色。

”小哥,认识我?“

高干见刘恕惊咦,脸上一喜,以为这人认识他,心想这下事情好办了,可接下来刘恕的回答令他张口结舌,目瞪口呆。

”不认识!“

”那小哥怎知我名?“

”我曾听闻汝南袁氏,四世三公,一门双俊杰,不知本初公乃你何人?“

刘恕翻了个白眼,暗藏了个心思,脸色不变,同时心中又暗自腹诽:我不但认识你,还知道你以后惨遭他人杀害呢。

要知道,高干在历史上颇具色彩。

演义里他出场简单,名声一般,历史上他不但通晓文事武略,声高望足。

他出身陈留,乃名门望族之后,又是袁绍的外甥。

这身份地位那是根正苗红。

自诸侯讨董结束后,袁绍筹谋夺取冀州,这首献第一功就是他。

此人竟然敢伙同袁绍麾下三大谋士辛评、荀谌、郭图一起游说冀州牧的韩馥,这份胆略不得不令人钦佩。

可以说令韩馥让出冀州,是他成名之机,也是他进献之功。

自袁绍灭掉公孙瓒之后,分封势力,竟任命其为并州刺史,与袁绍两个儿子袁谭,袁熙执掌一州。

这份荣耀令人心生羡慕,足见他在袁绍心中地位颇高。

而且他在执掌并州七年内,不但政治卓越,声名远播,更是招致四方游士,养四海豪杰。

官渡之战爆发后,他不但一直为袁绍提供粮食,士兵补给,更是在袁绍败亡之际,挑上大旗,独抗曹操七八个月,只是最终寡不敌众,南下荆州,投靠刘表之际,被人杀害。

可以说,这也是个令人惋惜哀叹之人啊!

”此乃家舅父也!“

高干脸色一红,暗道原来如此,知晓他家舅父,旋即想起什么,躬身行礼,道。

”小哥,不知看在家舅父的颜面上,能否放了子琪兄?“

”原来是袁公后人,先前多有冒犯!“

刘恕眼珠子一转,心思一动,松开了手,抱拳躬身一礼,道。

”不知小哥如何称呼?“

高干见刘恕放了自己好友,给他面子,虽然是看在他舅父的颜面上,又对着他一礼,顿时高兴了起来。

”我姓刘,名恕,乃常山人氏!这位是我至交好友,复姓夏侯,单名一个兰字!“刘恕自我介绍,道。

”原来是刘兄和夏侯兄!“

高干见两人衣衫步履不甚华丽,可言谈举止,容貌气度却不同寻常,颇具不俗,又知晓自家舅父贤名,有心结交,抱拳,道。

”高兄,小弟有一事相求,不知……“

刘恕望着高干,面露为难之色,吞吞吐吐。

”不知刘兄有何事,若干力所能及之处,自当愿意效劳!“

高干见刘恕一脸为难,又难以启齿的样子,好奇问道。

”高兄,此处非说话之处,我等寻一处酒楼,边吃边谈!“

刘恕望着大街上人来人往,嘈杂吵闹,并非说话谈事之处,遂开口提议,道。

”好!我们就去前面那家酒楼!“

高干也知道大街之上非聊天谈事之处,伸手指向前面一座生意火爆的酒家,道。

酒楼里,刘恕等人席地而坐,吩咐酒楼小厮上酒上菜。

众人把酒言欢,谈笑风生,气氛融洽,三盏酒下肚,早间的误会烟消云散。

席间,刘恕将赵家村遭遇山贼缴粮,袭村的事情都告知了高干和田单。

两人听完之后,气得青筋暴露,拍案摔碗。

”朝廷颜面,汉家律法,岂容小小山贼辱之!

刘兄,此事,你暂且安心,容后你我几人前往县衙,寻田叔父,禀明一切,到时候田叔父定会派兵剿灭这伙丧尽天良的恶贼!“

刘恕站起身来,对着坐在蒲席之上高干和田单,抱拳行礼,道。

”我赵家村两百多口身家性命就拜托元才兄和子琪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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