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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与奇奥瓦人达成结盟(2)

他笑着说道:“你这是见识了吧?享用一头灰熊确实比打死它令人愉快多了,现在我们要再从熊腿上割下来几块鲜美的大肉,今晚就烤好,作为我们的干粮,因为我们做的是侦察的工作,路上有可能没时间打野物,也不能生火烤肉,我们要做好一切准备。现在你需要躺下结结实实地睡一大觉,天一亮我们就出发!”“知道了,我现在就去睡觉,还有一个问题,你打算骑哪匹马?”“我不骑马。”“那怎么去?”“你这是个问题吗?你以为我会步行吗?我当然要骑我的骡子,属于我的玛丽!”“如果我是你就不会这么干了。因为你对它还没有完全了解。”“可它很了解我,对我可尊敬着呢,嘿嘿!”塞姆得意地说道。

“我们明天的侦察任务必须得小心谨慎,考虑好所有的事情。一头你不太有把握的坐骑也许会把我们要做的事情搅黄。”“哦?是这样吗?”“没错,”我急切地告诉他,“我知道在有些情况下,一个马打个响鼻,说不定就会送了骑手的命。”“啊,这个你都知道?也是从书本上得到的吧?”得到了我的肯定后,他继续说:“读这样的书一定很有意思。如果我没有做牛仔,也想搬到东部去读这么有意思的关于印第安人的故事。我想,过着这样生活的人一定会被养得白白胖胖的,可是我好奇的是,写这类东西的好人们是否真的曾经越过密西西比河,来过这广阔的大西部。”“我想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来过吧。”“我才不信呢。”“你不相信的理由是什么?”“先生,如果一只手拿枪、握刀这么久,已经过不惯在纸上划来划去的生活了。一个真正的牛仔肯定早已忘了怎么写字;那些不是牛仔的人,还是别再写那些他们不懂的东西了吧!”“可是,也大可不必为了一本书,就在西部呆到手不会写字为止。”“你这么说就完全错了,先生!只有真正的牛仔才能够描写出最真实的情形。但那些牛仔都不会去写书的。因为他绝对不会舍得离开连一个墨水瓶都找不到的西部。草原就像是一片茫茫大海,它永远不会让那些爱他的人离开。所有那些写书的人都不了解西部,当他们真正了解了西部,就不会轻易地离开它。我对我的观点十分自信,我相信它是正确的。”“我可不敢苟同,我曾经认识一个人,他成为一个能干的西部猎人。但他还是会时常回到家乡去写关于西部的故事。”“这个人是谁?不会就是你自己吧?”“没错,就是我。”“真是见鬼!就是说你想做一个写书的废物?我恳求你放弃这件事情!不会有好结果的,你还是听我的吧。”“我并不这样认为。”“我百分百地肯定,甚至可以起誓。你有没有考虑过你以后的生活?”他大声喊道。

“这个当然会有,我可以到世界各地旅行,认识不同的国家、民族,偶尔回一趟家,告诉别人我的经历和看法。”“你怎么会想到做这个呢?”“为了做一个我读者的称职老师,也顺便给自己挣钱。”“见鬼!还要做老师!挣钱!我看你真是喝多了吧,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你根本教不会你的读者,因为你自己就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青角!你就放心吧,你根本就不会有读者,一个也找不到!看在老天的份上,告诉我,你怎么会想要当老师呢?这个世界上已经存在了许多老师,你还要加入这个庞大的队伍吗?你一定会说,老师是个神圣的职业,但牛仔的工作要比这个重要一千倍!而你几乎还没有尝到作为牛仔的酸甜苦辣,所以我要非常严肃地禁止你去给你的读者当老师!更别想靠这个挣到钱了!你的想法真的是太简单了!你决定把你的书定价到多少钱?”“一两美元,或者三美元,肯定要根据内容来定。”“看起来还不错啊!可你知道一张海狸皮的价钱吗?如果你的工作是捉海狸的,我敢保证你能挣到比你当读者的老师多得多的钱,如果你能够拥有自己的读者,那真是你和他们的不幸,他们从你身上能学到的只会是愚蠢。挣钱是在西部最容易的一件事了。草原上遍地都是钱,原始森林里、岩壁间、河床上。你那写书的日子该有多么清苦啊!西部清澈的泉水你喝不上,只能去喝墨水汁,啃不上熊掌、野牛里脊,只能去啃一根破鹅毛笔。你的头顶上永远只是一块掉石灰的天花板。而不是一片湛蓝的天空。你也不能躺在柔软的绿草地上,陪伴你的将会是坚硬的木板床。你那时只有张破烂的软垫椅子,而没有舒服的马背。在西部,雨水是上帝馈赠给我们的宝贵礼物,可在你的理想之地没等落下几滴雨,你就把伞给撑起来了。在这里你手上握着一把枪,是一个非常自由的人,在那里你却坐在一张写字桌前,做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喏,我不能再说了,我不想让自己太过激动。但如果你真心要去当你读者的老师,那你就是最该得到同情的可怜人了,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他用非常激动的语气说出了这番话,目光看起来也有点焦灼,凡是透过浓密的络腮胡子能够看见的地方,都变成了漂亮的朱红色,我能感觉到是什么使他这么兴奋激动。他说的这些话对我很有价值,于是我决定让他再激动一点。

“可是,亲爱的塞姆,我在这里可以给你保证,如果我成功地变成读者老师的话,也能够让你高兴。”“高兴?这实在是太可笑了!我有什么可高兴的?”“当然是为你自己。”他疑惑地说:“为我自己?”“没错,就是为了你。因为你也将会成为我书里面的一个人物。”“我?”他的双眼开始越睁越大。

“是的,我会把你写在书里。”

“写我,是指我做过的事,说的话?”

“是的,我会讲述我的经历,既然我们在一起呆过,你也就会出现在我的书里。”等我说完这话,他扔掉了正在火堆上烤着的熊腿肉,抓起他的枪,跳了起来,以一种咄咄逼人的架势往我面前一站,冲我嚷道:“当着所有人的面,我要再认真地问你一遍,你真的已经决定要这么做吗?如果是,那么现在我要恳求你,马上收回你刚才说的话,并且对我发誓,说你不会这么做的!”“为什么?”“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就立刻把你撂倒!你看如何?”“我当然不愿意。”“那我就只好不客气了!” 他喊着向后挥起枪托。

“你就尽管动手吧!”我平静地说。

塞姆的枪托在我头顶上悬了片刻,随后他把枪扔进草丛里,绝望地拍了一下双手,呻吟道:“看来你真的是喝多了,已经完全不清醒了!他说想做他读者的老师的时候我就知道他疯了,看来事情的真相就是这个样子。只有一个疯子才会在我把利迪悬在他头顶的时候,还安安静静地坐着。我到底应该怎么处理这个人呢?我真的是没有办法了!”“我现在很清醒,亲爱的塞姆。”我笑着回答道。

“是这样吗?那你为什么不听我的话?为什么宁愿被我打死也不改变主意?”“这怎么可能呢!塞姆·霍肯斯不会打死我,对于这点我十分清楚。”“哦,原来你还知道这个!这点你说得倒不错!我宁肯打死自己,也不会碰弯你的一根毫毛。那么你肯不肯向我发誓不要做什么读者的老师。”“我不会发誓的,我会为我说的每句话都负责。任何威逼利诱都不可能改变我的允诺,用利迪也不行。写书并不是一件愚蠢的事情,只是你对这个方面还不是十分了解,以后有时间我会给你讲。”“不必了!”他拒绝道,又坐下来去拿熊腿,“我可不想听这种没必要的解释,还要当读者的老师!靠这来赚钱!可笑!”“想想可能得到的荣誉吧,塞姆!就是你的书会被很多人读到,这样会让人成名的。”这一下,他举起了拿着熊腿的右手,气冲冲地对我训斥开了“先生,请你赶紧闭嘴吧,否则这块六磅重的熊腿就要落到你的头上了!我当然有砸的理由,因为你和最蠢的灰熊一样蠢,也许比它还要蠢得多。靠写书出名!你知道什么才叫出名吗!我告诉你怎么才能出名。熊皮就放在那边,你亲自过去看看吧!把它的耳朵割下来用来装饰帽子,把熊掌上的爪子和熊嘴里的裂齿制作成一串精美的项链,那些战胜灰熊的人都会这么做的,无论他走到哪里,人们都会说:‘快看那个人!他战胜了一头灰熊!’每个人也都会十分乐意地给他让道,以表达对他的尊敬。这才叫真正的出名,懂吗?你把你那些书插在帽子上,也戴在脖子上!听听别人会说些什么?人家肯定会以为你是个疯子!”“可是塞姆,你为什么要这么生气呢?我做些什么,你完全可以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啊!”“是吗?你是说无所谓吗?见鬼,你这叫什么话,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我喜欢你就像喜欢一个儿子,总是偏向他,又怎么能看着你做愚蠢的事却说无所谓!你有着野牛般的力气,身上的肌肉也像野马那样健壮,有鹿一样的筋腱,眼睛像鹰一样锐利,耳朵比耗子还灵敏,从脑门看来,脑子得有五六磅重。你的枪法准得就像一个经验老到的猎人,在马背上驰骋起来就像一个幽灵一样,以前从没见过野牛、灰熊,就敢冲上前去,就好像那是些鼠海豚。这样的人天生就是一个当牛仔的料,而且比在草原上二十多年的猎人还能干的家伙,可是你却决定回去写书!这还不是发疯吗?这让一个敬重你的牛仔非常生气,难道有什么奇怪的吗!”他带着一种质疑甚至是挑战的目光看着我,毫无疑问,他期待着我做出回答,可我显然没有尊重他的意愿,我已经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于是从容地拽过马鞍,枕在头底下,闭上了眼睛。

“你这是什么态度啊?”他问,手里还举着熊腿,“难道我连一个得到回答的权利都没有吗?”我说:“你当然有这个权利!晚安,亲爱的塞姆,希望你能睡个好觉!”“你已经准备休息了?”“是的,你刚才是这么建议我的。”“可是那时我们……先生,我还有许多话没说呢。”“可是我已经没有什么要说的了,我想知道的都知道了。”“你已经知道了想知道的?是什么?”“就是你说的我天生就该是个牛仔,还有我比一些在草原上二十年的牛仔都能干。”听到了我的回答,他举着熊腿的手垂了下来,尴尬地咳嗽了几声,说话也变得结巴起来:“见鬼!真是个聪明的家伙,这个‘青角’,把我给……咳!咳!咳!”“晚安,塞姆,希望你睡个好觉!”我又重复地向塞姆说了一遍,随后翻了个身。

他又冲我发火了:“好吧,你去睡觉吧,你实在是太无赖了吧!这总比你醒着好,因为只要你睁着眼,老实人就又该被你牵着鼻子走了。我们之间就算是结束了吧!我已经把你看得清清楚楚了,你就是一个大骗子,人人对你都得提防着点!”这是他在非常气愤的情况下说出的话,说完之后,按说我们之间应该完了,但是仅仅过了半分钟的时间,我就又听见了他那柔和的声调:“晚安,先生,这样我叫醒你的时候,你浑身马上就有劲了!”我不得不说的是,这个老塞姆真的是个可爱的人!

我睡得很香,直到塞姆把我叫醒。斯通和帕克也已经醒了,其他人还都沉浸在睡梦中。我们简单地吃了一点肉,又喝了点水。塞姆又向两个伙伴吩咐了一下遇到各种情况的处理原则之后,我们就开始准备出发了,那时太阳还没有升出来。这可是我们的第一次侦察经历!我很想知道我们侦察的结果是什么。

我们朝着两个阿帕奇人离开的方向,一直走到了山谷的底部,沿着森林的边缘转弯,我们在草丛中发现了他们的足迹,它们清晰得就连我这个“青角”也能轻而易举地发现。在山谷里我们拐了个弯,看到渐渐向高处伸展的森林中有一片空地,我猜想这可能是遭受过虫害的后果。足迹的延伸正是沿着这个方向,又往高处延伸了一段。我们最后进入了一片草原,随着地势渐高,它就像个被用力压扁了的绿色屋顶,一直向南方延伸,这个地方留下的足迹很容易让人发现。

通过观察我们发现,阿帕奇人曾经一直在绕开我们走,最后当我们抵达那个“屋顶”的“屋脊”时,在我们面前呈现出一大片宽阔平坦的草地,向南望去,就好像永远没有尽头一样,虽然阿帕奇人已经走了大半天,我们却能从留下的足迹中看出他们是沿着一条直线走的。

这时,一直没有说话的塞姆摇着头嘟囔着:“这些脚印让我感到很讨厌,一点也不喜欢。”“我和你的观点正好相反。”我反驳道。

“这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因为你是个‘青角’啊,先生,昨天晚上我们还为这个问题争论过。这个年轻人真是头脑简单,还以为我要夸奖他,竟敢和一个老猎人来比经验!谁会相信这个呢!只要听一下你说的话,马上就会知道你肚子里到底有多少东西。你喜欢这些脚印吗?我想也是,因为它们看上去是如此清晰,瞎子都可以用手摸出来。可我是草原上的老猎人了,我觉得这些脚印的背后隐藏着玄机。”“我并不这样认为。”我反驳道。

“不要再说了,尊贵的先生!我之所以带你来这里,不是为了让你用那些可笑的念头来打断我说的话。要是两个印第安人留下这么显眼的脚印,这种现象是十分蹊跷的,尤其又是带着敌意离开的。这有可能是他们给我们设下的陷阱,他们知道我们会来跟踪他们的。”

“他们会设置一个怎么样的陷阱呢?又会设在哪里?”“在南边,想想我们为什么能够顺利地跟踪他们吧。除非他们故意这么做。否则一定会花费力气把脚印抹去的。”“哼!”“怎么了!你应该是有什么话要说吧。”塞姆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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