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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多喜的刀(2)

姆妈沏茶的水,也不是草原人和牲口一起喝的水潭水,她是从几里地之外的雪山湖背回来的。茶叶清新碧绿,茶杯洁白细腻,没有一丝残缺。陆明宇被那双沏茶的手怔住了,那双手,虽有些粗糙,但修长,柔软,有光泽,像草原上柔韧的芦苇。陆明宇对多喜说,多喜,你姆妈很优雅。多喜笑了笑,我姆妈是上海人。当知青时下放到草原的。他细看多喜姆妈,果然,眼角眉梢都是江南女子的柔媚清新。多喜像她姆妈。那夜,姆妈在一个单独的房间铺了崭新的苇席,点了檀香,她对陆明宇说,你睡这里吧,晚上把门锁好,草原上有狼。第二天清晨,姆妈没有在多喜床上看到多喜。她马上坐拖拉机去了镇上。回来时,多喜正在梳头,她把一只小盒子交给多喜,在事业和爱情上,男人总是看轻爱情,不管你爱不爱他,你都不可以有意外。你不属于草原,也不可以跟他走。多喜咬咬嘴唇,他爱我,会追随我的。姆妈冷静地说,到时你会知道的。那时,多喜21岁,命运脉络基本很清晰了,她聪明机智,美丽优雅,比许多同龄女大学生的命运也许都要好。上海,广州,北京,只要是城市,对她来说,都没有区别。可多喜的命运一开始就被安排好了。姆妈说,外滩,黄浦江,华亭路。那是姆妈中断的梦想,需要你去延续,你属于它。姆妈记忆里的华亭路,是一个年轻时尚富有活力的姑娘,就像多喜。可是,多喜不忍心告诉姆妈,如今的华亭路,已是红颜老去,风华尽逝了。

一年后,多喜和陆明宇毕业了。陆明宇家里有自己的服装厂,等着他回去继承。为了留在上海,他一度与家人闹翻。父亲为此心脏病发作险些去世。他妥协了。多喜要跟着去广州。可是,姆妈告诉多喜,如果你不留在上海,那么这些年我的一切,包括生命,就没有任何意义。多喜的泪水盈满了眼眶。姆妈,我听你的话。那年,姆妈养的母羊,生了满圈的小羊羔。姆妈把它们买了,换来的把钱,全部寄给了多喜。姆妈说,现在,你是真正的女人了。你可以选择自己的爱情和生活了,多喜。多喜在租来的阁楼收到姆妈的汇款单和信,姆妈读过很多书,写得一手好字,也有过许多梦想。可是,自多喜记事,姆妈就同所有的草原阿妈一样,穿粗布的衣服,素面朝天,没有任何装饰。只是,姆妈的衣裳更整洁,头发更油亮,而且,一直,都散发着幽幽的香气,那种优雅,陆明宇看到的优雅,是从骨子里透露出来的。与生俱来的。姆妈在信里说,多喜,姆妈的花样年华,从上海来,终结在草原,你的花样年华,要从上海开始。

可是,多喜,此刻在小小的阁楼里,想念着草原,羊群,棉花,狗尾草,自由的空气。从离开草原那天起,她就知道,自己很难再回去了。她带着姆妈妈所有的希望,要在上海扎根。姆妈的上海。多喜进了一家贸易公司,做翻译。她在上海已经四年,可上海对她来说,依然陌生。她会说流利的上海话,因为从小姆妈就教她。可她不愿意说,同事多是上海人,他们热烈谈论某个爆炸性新闻的时候,多喜就呆在一边。在同事眼里,在草原长大的多喜,是乡下丫头,是草根出生。经理不时找多喜谈心,要溶入这个集体。不要排斥。你看,虽然你是少数民族,大家并不歧视你。多喜很愤怒。她愤怒的不是这个长了老鼠耳的经理把她当少数民族,而是他在说“少数民族”这几字时的腔调,带点轻视的,同情的腔调。多喜给了经理一个白眼。多喜带着一股精灵般的气息。那气息饱满淋漓,像是要撑破制服喷薄而出。妖精。女同事们这么说她。多喜笑着走开,她不介意。何况,她工作出色,没人可以替代。有重要的客人来,站在老总身边作首席翻译的,每次都是她。多喜所到之处,光芒四射。那个老总,才三十多岁,冷俊,沉稳,不苟言笑。有他的场合,员工们都战战兢兢。只有多喜不。有次老总来巡查,碰巧多喜在啃一个青苹果,嚓嚓脆响。几分钟后,多喜被老总叫了去,有同事幸灾乐祸,多喜要完蛋了。可第二天,多喜照常微笑着来上班。照样在格子间里把青青果咬得嚓嚓脆响。后来,有好事者说,在“上岛”看到了老总和多喜。再后来,又有人说,在周大福看到老总为多喜买项链。果然,他们在多喜的脖子上,看到了铂金项链。于是,同事们说多喜,狐狸精。多喜不在乎,她只在乎那个老总。谁都以为,乡下姑娘多喜,少数民族多喜,不过是看上了老总的钱。可多喜说,我要你娶我。这句话,如一只强有力的手,扼住了他的咽喉。他有家有室有社会地位,他不能为了多喜而不顾这一切。最后解决问题的,却是钱。他给了多喜一张卡,五十万。随你做点什么,但是请离开我的生活。话语里的霸气,和要多喜时一样的决绝。多喜愤怒而忧伤,她接过卡,有了它,至少伤口会好得快些。两天后,多喜辞了职。同时,草原上有所小学收到了无名捐赠,五十万元人民币。她去了一所私立中学教英语。她一去就搅乱了单身男老师们的心。其中有个高个子,每天给多喜写情书,帮多喜打饭,帮多喜批改作业。他爱多喜,全校的人都知道了。多喜答应他那天,他围着操场跑了半个晚上。这是他的初恋,他说,多喜,你比我的生命还要宝贵。多喜只是笑笑,她不过只想找个待自己全心全意的人,好好过日子。平淡生活,粗茶淡饭,都能甘之如饴。她还想,等稳定了,条件好了,把姆妈接过来。决定同居那天,高个子还焚香发誓。

半夜时分,全校的人听到了一阵撕心裂肺的大哭。是高个子老师。大家想,是亲人去世了吗。要不然一个大男人怎会如此失态。原来,多喜躺过的床单上,没有他最想看到的传说中艳若桃花的处子的落红。他绝望了。他说他是那么认真的男人,为什么,为什么多喜你却不是处子了呢。你怎么忍心这样对我。多喜穿好衣服,用尽全身力气,抬手给了他一记狠狠地耳光。幸好我不是处女,你他妈的还真不配!多喜只好再次离开刚刚稳定的生活。走的时候她还哭了,因为高个子嘴角微微上扬的时候像极了陆明宇。伤心,难过,绝望,就通通不必了吧。我他妈就不相信我多喜在上海找不到好男人,立不住脚。既然姆妈的一生都用来成全自己,既然自己已别无选择,那么,为什么要窝囊呢。他妈的。多喜从来没说过这么多的脏话。周里是多喜车展上认识的。这时的多喜,早不是那个咬青苹果的傻姑娘了。她去高档俱乐部,去豪华游乐场,去有钱男人爱去的地方。她不是去猎取金钱或者一夜情。她要的,是一个完整的男人,能许给她婚姻和未来的男人。多喜的优雅跟姆妈一样,与生俱来,所以,不管她在什么样的场合,都是一副优雅美丽,充满智慧的知性女子样。要博取男人的心,对她来说,不是太难。只是目标难找,靠得住的钻石王老五,就算有,周围也有不少同多喜一样的眼睛在虎视耽耽。可她还是赢得了周里。周里说,多喜,你的骨子里,有一种草原的气息,它压得住我,那是城市里长大的女孩没有的。我需要这样的气息。周里有车有房有事业,独缺一个女主人。半年后,婚事定了。姆妈当即就带着月芽弯刀去了上海。多喜从未见过这把刀。那么陌生的刀,闪耀着古老的光芒。多喜觉得很好笑,她说,怎么保佑爱情呢,挂在屋檐下吗。姆妈用牛皮刀套把刀套好,放在衣橱底层,我也希望用不着。孩子。姆妈在上海住了一个月,多喜陪她去黄浦江,去外滩,去东方明珠塔,去她记忆繁华的华亭路。可是一切的一切都不一样了。有次她一个人出门去,竟然迷了路。她说,上海滩,再也不是我熟悉的上海滩了。第二天她就要回去。她惦记着家里刚生的羊羔,还有父亲,父亲身体有些不好。她来上海,买得最多的东西,就是药。对父亲,多喜不是太亲近。父亲不善表达,像一头憨厚的奶牛。姆妈说,你父亲,是个好人。这是姆妈回草原前一天晚上对多喜说的。她也才知道姆妈那么爱上海为什么却留在了草原的原因。那时,和姆妈一起从上海插队的,还有一个小伙子。他们是恋人。一个夏天的夜晚,姆妈和他在芦苇深处呆了一夜。后来,姆妈就怀孕了。

那时,物质环境和政治环境都很特殊,没有任何办法,肚子一天一天就大了起来。不知道谁告了密。公社的人把他们抓了起来,当然,小伙子不肯承认,因为,上头正在考虑他的返城问题。姆妈被关在黑屋子里,遭受饥饿,寒冷,还有精神暴力。可为了爱人,姆妈始终不开口。一个姑娘家,还怀着身孕,怎么支撑得住呢。这时,那时,公社的团支书,一个黝黑的小伙子,他站出来说,她肚子里的孩子,是我的。他救了三个人。自己却被撤了职。母亲临产前,小伙子终于拿到返城批准。他跪在母亲面前发誓,我一定想办法把你弄回上海。可一去,二十多年,毫无音讯。你爹救了我,也救了你。多喜,你要记着。草原的人,对咱们有恩。姆妈最后对多喜说。多喜眼睛湿湿的,她想念草原。多喜出事的时候,肚子已经有了三个月大的孩子。多喜和周里结婚后,过了两年平静的生活,多喜以为那就是幸福了。她其实还是单纯的。周里说,有应酬,不回来吃饭了。她就一个人吃。周里说,出差去,三天,她就在家等。周里说,这衣服上的口红印是同事开玩笑弄的。她就立刻扔进洗衣机,不再追究。可那天,她在床上发现了头发。黄色的,卷曲的头发,好几根,就那么轻轻地粘在枕头上。像弄脏了一样。她拣起来,准备扔进马桶,可是梳妆台上有一只口红。是用过的。多喜没有问周里。她抽出了那小巧的刀。藏在枕头底下。周里是和多喜做爱的时候发现那把刀的,他正忙碌着,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把手伸到了枕头下。他拽出那把刀,这是什么?刀。多喜说。放在枕头下做什么?如果狐狸精再敢上我的床,我就用这刀剁了她。周里说,你疯了吗。怎么这样变态。多喜一个翻身,把周里踹下了床。战争就开始了。既然事情已经差不多暴露,那么自己就不必要再遮遮掩掩。男人在外面有一段两段艳遇,真是平常之事,我并没有要抛弃你。何况自己这么优秀,这是周里的想法。可多喜终究是女人。她把自己是后半生就交给这个男人了。她必须看牢他。像猎人保护自己的猎狗一样。于是,两人的矛盾越来越明显。周里指责多喜,我一直以为你是宽宏大肚的人,没想到居然和城市里的庸俗女人一样,斤斤计较!你要对我负责。多喜咬牙切齿。我并没想和你离婚。何况现在离婚,你什么也得不到。周里冷静地说。

周里依然我行我素。多喜也无计可施。她终于明白,周里所谓压得住他的气息,原来是隐忍,是忍气吞声。他的意思是,我给了你名分,给了你丰富的物质,你还想怎么样呢?还一层意思,多喜不敢往深了想,那就是,我们并没有多么深的爱情!多喜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凉气,如果就此放弃,那么,过去的辛苦和努力算什么呢。她心有不甘。她并不是真想得到什么,她只想争一口气!她怀孕了。周里待她,也关心体贴,在家的时间明显多了起来。她想,周里还是需要这个家的,他对外面的女人,不过是当初那老总对她一样。蜻蜓点水,路过而已。她的心态也有了很大变化。她甚至想,生了孩子,自己开一间书吧,带着孩子好好过日子,只要周里还承认这个家,她就不过问他在外面的事。姆妈和父亲不是也没有多深的爱么,但一直相处融洽。也跟刀有关系吧。这样一想,刀的地位就更加神圣起来。连周里,也不可以随便碰。出事那天,按多喜的习惯。她应该正在美容中心做SPA,但妊娠反映特别厉害,她就回来了。客厅里,有一个女孩。其实她只是周里的一个朋友,喜欢古董,听周里说家里有这么一把青铜刀,所以想来看看。多喜出现在客厅门口的时候,女孩正在把玩那把刀。多喜一下子就蒙了。她想,上了我的床,还玩弄我的刀,你是向我示威吗?这对她来说,比任何侮辱都更加难以忍受她冲了过去,本来她只想抢回她的刀的。可周里扑过来了,他以为多喜真会把女孩当狐狸精剁了。

刀在三个人身体之间左冲右突,不知是谁用力过猛,刀扎在了多喜的小腹上。多喜是被姆妈接回草原的。她不说不笑不理人,整整睡了两个月。她决定起床那天,她在雪山湖冰凉的湖水里泡了一个早上。她赤足走回来的,头上戴着野花编制的花环,她跪在姆妈脚下,我生来就是属于草原的。我从不曾离开,也不会离开。姆妈因为懊悔和伤心而干涸的眼睛,终于淌下来泪来。她拉起多喜,跟姆妈来,我们一起去看小羊羔,羊阿妈刚生的,一共12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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