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5201200000017

第17章 附录(2)

第四十三条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第四十四条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一)启动应急预案;

(二)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三)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四)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第四十五条发布一级、二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采取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一)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二)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四)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五)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六)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七)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第四十六条对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社会安全事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第四十七条发布突发事件警报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警报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四十八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本章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十九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三)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第五十条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组织处置工作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二)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

(三)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四)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国家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领馆等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依法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第五十一条发生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时,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保障、控制等必要的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的影响。

第五十二条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请求其他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或者技术支援,要求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组织生产、保证供给,要求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的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运输经营单位,优先运送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

第五十三条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五十五条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第五十六条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五十七条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事后恢复与重建

第五十八条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停止执行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第五十九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组织受影响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和协调公安、交通、铁路、民航、邮电、建设等有关部门恢复社会治安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第六十条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开展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上一级人民政府支持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受影响地区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组织其他地区提供资金、物资和人力支援。

第六十一条国务院根据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扶持该地区有关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第六十二条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告。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

(二)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后果的;

(三)未按规定及时发布突发事件警报、采取预警期的措施,导致损害发生的;

(四)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者处置不当,造成后果的;

(五)不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的;

(六)未及时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重建等善后工作的;

(七)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应急救援资金、物资的;

(八)不及时归还征用的单位和个人的财产,或者对被征用财产的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给予补偿的。

第六十四条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一)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

(二)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

(三)未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的;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前款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决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编造并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而进行传播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其业务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对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六十六条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六十七条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则

第六十九条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或者社会秩序构成重大威胁,采取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不能消除或者有效控制、减轻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依照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

紧急状态期间采取的非常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七十条本法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同类推荐
  • 儒家经典与中国式管理

    儒家经典与中国式管理

    本书选取中国儒家16部经典,按重要程度一一展示每一部典籍的来龙去脉、成书背景、重要观点、名言警句及其对当代企业管理特别有借鉴意义的精华所在,力求从中国博大精深的儒学中挖掘现代企业管理者必备的商战谋略与管理技巧。
  • 老板的思维

    老板的思维

    这是一本讲述如何提高企业经营效率的书,它试图为读者提供提高企业经营效率的指导思想、一般思路和基本原则,并精选了大量相关的实战案例以加深读者的理解。本书试图以资源效率为主线,将各种工商管理理论的精华内容串连起来,并建立自己的理论框架。全书共分为理念篇、诠释篇、实务篇三部份。其中理念篇着重介绍资源效率视角对“管理理论从林”、企业、企业家、资源、价值、效率等各种概念的理解;诠释篇主要从资源效率的视角来诠释企业的一些常规经营管理活动;实务篇则是介绍以资源效率思维来开展的一些经营管理活动,这些经营管理活动包括着眼于业务的效率管理活动,以及着眼于某一种或某几种资源的资源管理活动。
  • 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工作手册

    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工作手册

    《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工作手册》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组织结构的基础上,总结了众多成熟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经验。汇集了大量规范、实用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制度以及工作表单,专业、细化的管理方案,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提供了全面、专业、操作性极强的工作指导。《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工作手册》不仅是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工作必备的工具书,同时也可供相关专业的院校师生参考使用。
  • 领导成事手段

    领导成事手段

    领导者常用的成事八大手段:着眼长远的成事手段——大大方方做人,精明小心做事。解决难题的成事手段——从根儿上入手,找到合适的切入点。谋动在先的成事手段——做好大谋划,以有效方法控制全局。对症下药的成事手段——拿捏好做事稳、准、猛的火候。打败对手的成事手段——抓住让对手心跳的关键。务实求效的成事手段——要控制力不要表现力。清除障碍的成事手段——以最优化的方案布局来达到目的。借用人力的成事手段——用好为自己办事的人。
  • 会计核算禁忌100例

    会计核算禁忌100例

    本书贴近实务、视角独特、方法新颖。它没有简单地罗列概念,也没有枯燥的理论说教,而是结合深入浅出的实例,通过“给出错误的实例→分析实例的错误所在及出错原因→给出正确的理论依据与操作规则”的分析思路,使财务人员对会计核算中的禁忌问题引起关注,让你提前防范,确保会计工作的每一环节万无一失。
热门推荐
  • 烟雨落江南

    烟雨落江南

    江湖自有江湖险,万人江湖万人言独入江湖两三秋,力挽狂澜险中求可是到底是谁的局,谁在是最后的那只手,谁被骗了,谁没有被骗,江湖中几人说的清楚呢
  • 中国私营公司十大生存危机

    中国私营公司十大生存危机

    本书为私营公司老板们指出了经营危机存在的形式与可能,分析了可供采取的行动与策略,提供了应对危机的技巧与方案。
  • 家庭节能100招

    家庭节能100招

    生活中的一些具体的节能措施。如果大家平常都按照书中所述的方法去做,在不需要付出多少时间和精力等无形成本的情况下,就能有效地降低您生活的有形成本。本书从细微处入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日常生活中那些简捷易学的节能方法作以介绍,从而使大家能在日常生活的细节之中学会节能,在大家自身受益的同时,也以切实的行动呼应国家关于建立节约型和谐社会的号召,具有较强的阅读性和可操作性。
  • 神级灵种

    神级灵种

    漫夜大陆,强者林立,种族繁多。这里有血族,有与黑暗为伍的暗之一族,有强大的灵兽,还有派系众多的人族和诸多其它种族。一个人族的落魄少爷意外开启神级灵种,为了人类的生存,为了家人,为了朋友兄弟和自己的爱人,战灵兽,抗血族,与势力强大的神秘种族交手……与天斗,与主宰战,从此踏上一条逆天之路……
  • 七界武帝

    七界武帝

    千万年前,天地崩裂,世界七分。千万年后,一个来自地球的灵魂,附身为萧家少主,修炼至尊魂诀,觉醒武魂之王,掀动七界风云!斩万马,破千军,踏累累尸山,过漫漫血海,登九天之巅,傲视苍茫大地,谁与争锋?
  • 穿越三国之黄巾天下

    穿越三国之黄巾天下

    看惯了太多的三国类小说,可你们看到过黄巾军一统天下的吗?现代小人物张辉穿越到战火纷飞的东汉末年;从一介黄巾小兵,一步步披荆斩棘,搬开一切绊脚石,成为黄巾军首领;之后,带领黄巾大军占益州,平西凉;灭曹操,斩关羽。。。。。。乱世东汉,英雄辈出,且看现代小人物如何纵横三国世界。(求点击,求收藏,求粉丝,求推荐)确实写的很生涩,这我知道,当初写这个小说也是一时兴起,到现在才五百推荐,对我的打击很大,突然感觉不想写了,从现在开始,一天一更吧。
  • 叶铭之恋

    叶铭之恋

    你若爱我,我定不负你。你若不爱,就请放开手。
  • 美妻郝可人

    美妻郝可人

    “你觉得我会娶你吗?”郁盛北似笑非笑的看着她。郝可人眸子一紧,“你想多了,我也根本没想要嫁你。”“那你想嫁给谁?”“嫁给谁也不嫁给你!”她扭头就走,不再跟他说话。身子猛然被扛起,身下传来他满满的醋味,“除了我以外,哪个孙子敢娶你?看我不废了他!”
  • 狂神霸主

    狂神霸主

    手握混沌之刃,身披巫妖王铠甲。化身为龙撕裂撒旦,刑天秒杀写轮眼信长,轩辕剑破八咫镜,元始天尊收服地狱女魔。也许有一天,当你一觉醒来,也会进入这条诛仙灭神的梦魇。
  • 美女的智能高手

    美女的智能高手

    自从发现手机里多了个奇怪的软件商店,平凡的高中生林浩摇身一变成了无所不能的高手。清纯校花崇拜篮球高手?等我装一个软件《灌篮高手》,打爆全场!美女老师喜欢学霸才子?等我装一个软件《学霸宝典》,高考满分!风骚空姐想要瘦身丰胸?等我装一个软件《美容秀秀》,一摸就行!妖娆明星喜欢强壮猛男?等我转一个软件《洞房不败》,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