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临近黄昏,夕阳西下,橘红色的阳光显得比平时多了几分俏皮。
死亡现场那个卧室里面,梅俪不安的看着墙壁上转动的指针,时间在一点一滴的流逝,而她只剩下最后的16个小时了,明天早上八点就是她最后的安全期限。
“傅衈,你发现线索了吗?”梅俪紧张不安的问道,六神无主的梅俪把傅衈当做主心骨在支撑。
“不应该啊!我们已经假设了凶手跟杀人动机,接下来只要填补上凶器跟杀人手段就好了,至于李嘉的不在场证明,他之前就是丰嘉集团的二把手,他父亲李豪强死后他更是丰嘉集团董事长,想要伪造一份不在场证明太简单了,所以我们先不管。人无完人,肯定会百密一疏,可是我并没有找到一丝一毫的线索,难道真的有完美的犯罪?”傅衈喃喃自语,做为一个高智商的代表傅衈第一次在智商的领域里面感到挫败,傅衈不死心的问道:“梅俪你最善于发现一些常人看不到,这几天你就没再丰嘉集团发现什么特殊的地方?不对劲的地方?”
“特殊?不对劲?我有感觉到不对劲。”梅俪略微想了想道。
“在哪里?”
“就是这个卧室啊,我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对劲。”
“卧室?有什么不对劲,不就是一个普通的凶杀案现场吗?而且这里面唯一跟死者有关的就是那些干涸的血迹了吧,可就连那些血迹帝国司法处都检验过了,是李豪强跟他夫人的。”
梅俪也说不清楚自己不对劲的感觉,抓耳挠腮勉强勉强从自己不多的词汇量里面选择了一个形容词:“你不觉得这血迹太‘完美’了吗?”
“完美?完美!”傅衈看向已经干涸,不被人重视的血迹,这血迹就好像艺术品一样,完全是自然的展现,除了帝国司法处取样留下的一点痕迹,就再也没有一丝一毫人为的破坏了,那凶手是怎么离开的?又是怎么带走凶器的?
果然!傅衈露出一抹冷笑,没有完美的东西,只是隐藏的够不够好罢了,凶手的破绽已经开始显露出来了。
“还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傅衈满怀期待的问道。
“那个血液有块状的吗?”梅俪小心的问道,因为她觉得这个问题好傻。
“什么?”傅衈一愣,然后顺着梅俪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是在帝国司法处用白色涂料画出来人形里面,有几个血液凝固形成的小点,傅衈大笑道:“梅俪你还真是福星啊!我猜到凶器是什么了,可还是有几个疑点没有解开,我们现在去揭开。”
说完傅衈拉着梅俪就往公寓赶去,又是一路飙车,闯了N多个红灯,到了公寓傅衈迅速打了一个电话:“我要孙郦跟李嘉的全部资料!”
放下电话傅衈就把帝国司法处整理的那份资料拿了出来兴奋的说道:“之前我就一直觉得不对劲,终于让我找到了!梅俪你帮我把这份资料里面孙郦的照片剪下来,然后跟李豪强的照片放在一起。”
梅俪也没问为什么接过资料就开始剪孙郦的照片。
“发现不同了吧!”傅衈道。
梅俪把李豪强、孙郦两人照片放到一起之后,嘴巴就张开了惊讶道:“这两个人看着好别扭。”
“额,你那简单的词汇量啊!这不能用别扭来形容,而是差异。你看李豪强死后的表情,你在看孙郦死后的表情,有什么不同。”傅衈道。
“李豪强死后一脸的不敢相信的模样,而孙郦却是死的很安详。”
“对!之前我就纳闷孙郦死后的表情怎么会是一脸安详,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因为杀死她的人是她宠溺的儿子!”
“不可能吧。”
“排除掉所有不可能,不管剩下的有多么不可思议都是真相。”
“理由。”
“理由一会就到。”
“咚!咚!咚!”一阵敲门声响起,梅俪跑去开门,一名黑衣男子递给梅俪一个档案袋后转身就离开了。
“喂!那个人!这啥呀!”梅俪喊道。
“小傻胖子,别喊了,丢人不,那是我的人来送你要的理由的。”傅衈一脸黑线阻止了梅俪继续拉扯黑衣男子的举动。
“理由在这里面?”
“我也不知道我猜的对不对,打开看看。”
梅俪小心翼翼的打开档案袋,发现里面是大量孙郦跟李嘉的合照还有大量的文字资料。
照片以及的资料的齐全就连李嘉小时候的照片都有。
孙郦:普通商贩家庭独女,二十二岁与李豪强相识,一年后成为李豪强的秘密情人,二十五岁为李豪强生下长子李嘉,而李豪强门当户对的妻子因为六年肚子都没有动静,而偏偏李嘉天生聪颖,九个月回走,一岁能言,三岁上小学一年级,孙郦母凭子贵才秘密情人成为李豪强第二个妻子。(在颜国,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人可以娶多个妻子,同样女人也可以有多个老公。)
因为李嘉,孙郦才有了现在的地位,所以孙郦对李嘉极为宠溺,资料当中列举几十件孙郦宠溺李嘉事情,比如李嘉五岁时喜欢上一个动漫人物,孙郦直接买了一个动漫公司,十岁时李嘉讨厌他的班主任,第二天李嘉班主任身死的消息就传来,十二岁李嘉看上了一个小女孩,孙郦动用手段把那个女孩一家买了下来。
资料的最后面是一则最新的消息,李豪强的大老婆一个月前查出身孕。
“现在一切是不是明朗了许多。”傅衈看完资料更进一步验证了自己的猜想,问梅俪道。
“我还是不明白。”
“李嘉一个月前得到李豪强的正妻怀孕的消息,为了防止自己的地位动摇,李嘉选择了杀死李豪强,那样整个丰嘉就是李嘉的了,然后李嘉筹备了一个月,最终选择在一个星期前杀死李豪强,为了洗清自己更是连自己的亲生母亲一并杀死!随后李嘉离开杀人现场开始毁灭证据伪造不在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