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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今晚的月亮好美!同样是雨后的月亮,不知道是否能与六年前那个月夜相媲美?尽管那是冬季,此时是夏季。”抬头仰视夜色的我不禁言道。终于,脖子发酸了这才低头俯视手中那枚沾满血渍的校徽。许久,脖子还是酸得厉害且有点疼。最后,我不得不平视前方,大步流星地消失于没有银白色点缀的夜色之中。

希望今晚跟六年前的一样,只是抢走她的馒头而千万千万不要让我做出更令她伤心的事~~~阿门——我,姚圣明,忠诚的祈祷。

再拐过这条胡同就可以看到对面的网吧了,我知道自己还是想弄清楚她是不是[雨中邂逅],尽管现在的我已身无分文。

不过,有时候我还是会相信“柳暗花明又一村”或是“天无绝人之路”这一类的诗句。

呵,多少想见的人啊,复光云我来也!尽仪已久的人民币,等着我——

没想到,网吧门前一个看似忧心忡忡的人正独自徘徊,此人正是复光云!看来,他在手机里头说要送钱给我不假。

一边感叹着钱的魅力,一边不假思索地朝对面走去。如果现在有一面镜子准可以照出我脸上那双闪烁着贪婪银光的瞳仁。这在以前是从未有过的,没想到此时钱在我的眼里竟是那么的迷人。毕竟没钱的日子总算让我体验过了,特别是——如果我那时候有钱就犯不着劫别人的摩托车,也不会将她一个人扔在电话亭里独自溜掉,也许她现在正在恨我。还有,那潭血水是怎么一回事?且用不着抢那老汉用来买米的钱,更不会毁掉北方大汉的手——他可是非同一般的深爱着篮球啊!而我?呵,有可能毁了一个人一生中的梦想。

想到此,我的心猛跳不止,好像被什么揪了一下,使其痛得发颤不已。

“嘭”~~~随着一声闷声,我的身体由于惯性作用使得在空中飞了那么一小段,之后又是与大地相撞的坠响。随即,我听到有人在叫骂:“你小子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要不是我的刹车技术好,你早就和这个世界道永别了。”见我从地上爬起一副没事的样子,司机就来火,敢情是在怪自己新买的轿车的冲击力不够强——开到这么高的马力了,怎么就撞不死人呢?

而我也在心里吭骂:你丫的没看见我刚才在空中飞翔的姿势是那么的优美吗?还说刹车技术好?日,真不知道车子的性能跟驾驶员的技术扯上哪一点关系?要不是急着见我的兄弟我早就连你的车也劫了……咦,人呢?跑哪去了,复光云?

转头一瞧,我傻了死机一般愣愣地呆立在原地不动。

本该站着一个人的地方,早已没了人影。不由心中一急,那些迟到的痛感纷至沓来。似乎神经系统遭到了十面埋伏,一时间,潜伏已久的痛觉蜂拥簇来,连那些不该疼的地方此时也痛得死去活来。于是大脑指挥中心被攻陷了,四肢开始不听使唤,意识也逐渐模糊……那司机很快意识到自己错怪了新买的轿车,原来冲击力不是不好而是效果慢一点显示而已,这样以后就不用担心撞死人负法律责任了。你想啊,被撞到的人很快从地上爬起来徒步回家,然后浑然不觉中死在自家里,谁知道啊?

望着那辆奔驰而去的四轮车,脑中的画面开始接近尾声——终于落幕。

我能听到心跳的声音,轻快而富有节奏感地跳动着,甚是好听……

不知道,这个世界是否值得我去留恋,被车撞飞了的我竟然没有死?本以为可以去找死去的奶奶聊天呢——我要把这些年所受的委屈都跟她老人家讲,让她用那双饱满沧桑却无比温暖的手不停地抚摸我的头,像小时候依偎在她怀里那样,在她那动听的故事情节中舒服地进入梦乡……

醒来之后依然可以感受沐浴日光下的温热,暖洋洋的感觉无比慵懒,明媚的阳光照在那张熟悉的脸,永远不变的慈祥面孔,好看的皱纹,没牙的嘴唇笑起来更好看。

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再见到,看到的只是一张张陌生的面孔。

我挣扎着从人群中劈开一条道,总算得以重见天日。想到自己第一眼睁开时还以为没到天亮——印入眼帘,视线所到之处皆是黑压压的一片,有种无形的压迫感,原来外面的光线无法照射进来。

感叹现代人民群众的道德水平提高了,连休息时间不得打扰这一观念也能遵守得那么好。

试着走了几步,还好没什么大问题,只是疼得有点不像话罢了。心里感激,要不是余天帮主教我那身自负的防御术——[铁身靠],恐怕我早就挂了。心里这么想着,突然瘪得似一破轮胎的肚子传来战斗的号角声。看来打起内战了,可现在的我要到哪里找吃……灵光一闪,对了!我和小女孩有个约定!

当我打起饱嗝拍打着微微隆凸的肚皮时,我回想起刚才的情景,暗叹小女孩的招待太过于热情,以致于当我几口吞咽就解决掉那碗寄存于她店内的打卤面时,酝酿已久的肠胃便一发不可收拾,直响得差点用摇滚乐来代名词。如果说先前那是内战唯独我能听到,而现在即是过渡性的内外大混战,单凭感觉从店内各个角落频频射来的激光便可了解。他们一定是在恨自己什么时候竟吃起了穷人用来填饱肚子的食物,我想。不过,小女孩可不管这些,她一把抢去我的瓷碗转身便欲往厨房奔去。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所以我很快拦住了她并且直接告诉她,“哥哥现在已没钱再吃面。”

而她竟眨着两只大大的眼睛满脸稚气却十分认真的说,

“妈妈说吃不饱是无法好好学习的,而大哥连5-4这么简单的算术题也会算错更不能挨饿,否则是不能天天向上的。”

说完,略一思索便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五元钱纸币塞给我,之后又拉扯了几下我的衣角,示意借一下耳朵,然后看到我照做了这才说起悄悄话,

“这钱是我前几天考试得了100分奶奶偷偷塞给我的奖励品,本来我还想用可可来解解嘴馋哩!大哥哥你不知道,可可的舌头可甜哩,特别是把它含在嘴里不断地吸吮,那味道真好!我们班里的女孩子都非常喜欢这种味道,所以每个女孩子都非常喜欢可可,有的甚至天天都要舔可可。但大人们好像很讨厌可可,每当我们把可可的舌头含在嘴里吸吮,他们就生气,所以呵,我们女孩子总是偷偷的舔可可。”

“呃……咳咳咳,”听到这里,正张口喝汤充饥的我终于忍不住被呛得好不难受,鼻孔一阵发酸。心里惊诧不已:没想到幼儿园就这么开放了,小小年纪连这种事都可以做到意欲相随!

“大哥哥,你是不是感冒啦?怎么你的鼻孔会流出这么多鼻涕——呀!都滴到碗里了啦!”小女孩无不关心道。“哦,没事,只是喝得太猛呛着了汤水不得不从鼻孔里逃出来。嗯,幸好滴在碗里,没浪费。”语毕,我仰头咕噜咕噜又是一阵猛灌,有点像牛被灌米糠水的味道。小女孩见状,立马转身朝后厅厨房大喊:“爸爸,5号桌再来五碗打卤面。”于是我就听到一声,“好嘞~~~马上就到!”这会儿,我算是没法拒绝了,但心中迷雾重重。

“小妹妹,你说的那个可可是男的还是女的,怎么那么受欢迎?”感觉自己很白痴——若是女的话,岂不成了同性恋?

“男的女的都有,关键是你喜欢哪一种?像我们女孩子就都喜欢女可可了。”小女孩应道。

“啊!?”我纳闷了。

“男可可是男孩子喜欢的。”小女孩耐心再道。

“小妹妹你在说什么?哥哥真的不懂。”我彻底晕了。

“我说的可可是一种棒棒糖啊,街上就有得卖……”小女孩打算让我明白。于是在我再三的盘问下总算弄明白其中的之所以然,是这么一回事:有一种棒棒糖,名为可可。其造型分为两种,一种男孩形,一种女孩形。其外表生动逼真,尤其是可爱的表情,皆眨眼睛伸舌头扮鬼脸,特活泼。据小女孩声称,现在连高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们也不例外,天天往自个身上有口袋的地方塞棒棒糖,以防不是之需。不过高年级的人可真奇怪,他(她)们是男的喜欢女可可,女的喜欢男可可。

听罢,心中颇有感慨。妈的,现代的商业手段可谓是无孔不入,连小孩子也照涮不误,尽毒害未来祖国的花朵的思想品德。难怪近几年内,社会上的**女妓穷出不断,且未成年人明显居多。不过话说回来,我这位贩卖毒品的痞子们的老大又作何解释?我想,是时候该退位让“贤”了。

末了,我又问小女孩为什么要把钱给我而不留着买糖吃?

“这些天嘴里的那些坏蛋一直在欺负我,害得我不得不暂时和可可断绝来往——”小女孩嘟着小嘴巴愤愤道。说完还张大嘴让我察看。我一伸头,乖乖,好几颗都是蛀牙!牙床正发炎呢。我刚问痛吗?怎么不去拔掉?只见小女孩挥舞着小拳头威胁道:“我妈妈要是再敢带我去见那专门欺负小孩的坏叔叔哼——我就不去上学!反正在家里当班长也是一样。”

之后又是和小女孩一阵乱侃以及我与五碗香喷喷的打卤面难舍难分的交战场面——异常激烈。再后来,我要告辞离开时,小女孩嘱咐我,以后肚子饿的时候就去她家里,她家里有的是面条。还叫我努力读书,要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不要忘记交作业本,听说老师都是凶巴巴的。

面对如此天真烂漫的小女孩,我发誓有机会一定叫弟兄们把她家里全包了狠狠地嘬一顿,也好让他们赚个够。可,我不是说不当老大了么?

回到现实中,我已坐在电脑前,右手握着鼠标不停地游走。不过,很快,鼠标又被我狠狠砸在桌面上。日,已经是第三次死机了,真是烂机子,怪不得黑网吧这么便宜。再看,临座数位仁兄志士正陶醉于自身编织的情网中无法自拔,现实世界对这种人来说已不存在。有的则玩网络游戏已达到了忘我境界,看来这种人有望成仙升天修得正果。

刚好,有人进来。不好!来者是我不想见的人。于是顺手夺过旁边一戴帽者的头顶之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套在自个儿头上,尽量压低帽盖,这是一顶鸭嘴帽。

“大头,走吧,跟你说了,这里没有。”“我也知道。只是长老有令务必要找到老大,我们做小弟的当然得照办。就算找不到也要随便找一下,应付一下,对吧?”“好啦,算你有理。现在看过了也该走了吧?我呆会儿还要去小六那收保护费呢,他妈的,已经拖很久了。看来不给他们点颜色看看,他们还以为我们是吃素的。”“蕉皮,你看!那个戴鸭嘴帽的像不像我们的老大?特别是那帽子下的下巴。”拜托,用点脑好不好,那个小子穿的可是酒吧服务员的制服,你说我们的老大会去那种地方端盘子么?”“可是……”“好了,我先走了,你自己慢慢找吧。”“怎么说走就走,慢着,等等我……”

直至看不到他们的背影,我才重重吁了一口气。

“喏~这是你刚才的帽子。”我想让别人的东西物归原主。可叹,方才我随便抢别人的东西竟没人发觉,包括物主在内。

“拿开,别挡拄我的视线!什么破帽子,快闪一边去,不然我将你的帽子大卸八块。”那人不耐烦的吼道。

“哦,这是我的帽子,我应该拿走。”真搞不懂,难道他忘了自己是戴帽子进来的么?算了,也罢,就当是我走进来时戴的好了。

说完又重新戴上,感觉蛮不错。就是有点汗臭味,不知几个月洗一次,不会有虱子吧?想完,条件反射性的摸了摸帽子,但还是没摘下来。

这回,还好,没再死机。所以我可以实行来此的目的了。

刚一打开QQ,就看到那个久违的头像。

头像是有颜色的,太好了!于是我无不激动地迅速敲上:

“有人在吗?”

“没人。”

“哦,原来你不是人。”

“你,再说一次?”

“你是一只会说话的动物。”

“不要惹我!”

“在没搞清楚你是食素动物还是食肉动物之前,在下绝不会拿自个生命开玩笑。特别像你这种类似于母老虎之类的猫科动物,不拔你虎须是明智之举。”

“信不信你会死得很难看?只要你敢出现在本小姐面前。我以作为你姑奶奶的名义向你起誓,绝对把你这厮揍得不知道今天是星期几。”

“星期一啊,你不知道吗?”

“你——给我滚~~~”

“你先别动怒,我真的没骗你。因为昨天是星期天,我还看了[银河之星大擂台]呢!”

“你去死!”

“骗你是小狗。我还知道那个擂主在闯最后一关时被另一黄毛丫头给涮下来了,之后忍不住就哭鼻子。幸亏主持人聪明拿来一笔钱哄她让其买糖吃,于是就有人破涕为笑。所以你可以相信我没骗你了,所以你不该生我的气。”

“你……”

“我?我是中国人啊。”

“好,算你这厮有种!我消失掉还不行吗——要不是因为白姐有交待我早就把你给删了。”

“不会吧,这么经不起玩笑?”

“讨厌的人见鬼去吧!”

“喂,==,我还有事想问你呢,你到底是不是我认识的人?”

“SEE YOU,哦,不,永远不会再见面。”

之后,我看见唯一有颜色的头像没了,又成了肖像素描。

我真想买块豆腐撞死——竟然问她是不是我认识的人。呵,天晓得我认识的人是不是真的认识我而我也真的认识她吗?我甚至连对方是他还是她都不清楚,仅凭[雨中邂逅]这个网名就妄想与六年前那个帮助过我的月光美少女联想在一起,难道我真的希望[雨中邂逅]就是她吗?可现在的[雨中邂逅]却是以这种口气出现在我面前,这完全不符合我所幻想中的她。

在我的梦里,[雨中邂逅]是她,是一个学识渊博,知书达礼,温文尔雅的知识女子,是属于小时候那种上进的三好学生。然而刚才的聊天却毁了我心中的一切幻想,至少像刚才那位绝不是什么淑女。尽管刚才我所表现的绝对属于那种侃大山的痞子。

现实中的渴望往往会成为心目中的一个梦,但这个梦虽美却易碎,因为它本来就是一个幻想,一个在现实中毫无真实感的梦。我是多么渴望[雨中邂逅]就是六年前那个让我心醉的女孩儿。但,在梦境中我无法自主,就像是被什么东西压着似的不能动弹。

原来这就是——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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