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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冒险史(13)

一八八七年我们办理过一系列有趣和无趣的案件,我始终保留着这些案件的记录。在这一年的十二个月的记录的标题中,有关于如下案件的记载:“帕拉多尔大厦案”;“业余乞丐团案”,这个业余乞丐团在一个家具店库房的地下室拥有一个极其豪奢的俱乐部;“美国帆船‘索菲·安德森’号失事真相案”;“格赖斯·彼得森在乌法岛上的奇案”;还有“坎伯韦尔放毒案”。记得在最后一案里,当歇洛克·福尔摩斯给死者的表上发条时,发现这块表在两小时前曾被上紧了发条,这就证明了死者在那段时间里已经上床休息了。这一推论是查清案情的关键所在。所有这些案件,将来有一天我可能会描述出它们的概况,但是其中没有一个案件比现在要描述的案件更加怪异玄奥,它有着一连串令人迷惑的情节。那时正是九月下旬,秋分时的暴风雨非常迅猛。一整天狂风大作,疾雨拍窗,甚至在这人类双手建造的伟大的伦敦城内,我们也丧失了正常工作的心情,自然界的强大威力真是无所不能。狂风夹着暴雨肆虐,如同被关进铁笼的狂暴的猛兽,隔着人类文明铸就的铁栅向人们狂啸。夜幕降临了,暴风骤雨却更为猛烈。风时而大声呼啸,时而低沉饮泣,就像婴儿的难以停息的哭泣声。福尔摩斯坐在壁炉的一端,心情沉郁,正在编制罪案记录互见索引;我则坐在另一端,埋头阅读一本克拉克·拉塞尔著的有关海洋的小说。此时屋外疾风阵阵,倾盆大雨像海浪一样冲击着这个城市,仿佛和小说的内容相照应,分不出彼此了。我的妻子那时已回家省亲,所以这几天我又成为贝克街故居的常客了。

“嘿,”我说,抬头看了看我的同伴,“没错吧,是门铃声。你约了人吗?可能是你的哪位朋友吧?”“除了你,我没有别的朋友。”他回答道,“我并不希望常常有人来访。”“那么,是位委托人吧?”“如果是委托人,这一定是个严重的案子,否则谁肯这时候出门。但是我觉得这人更可能是找咱们房东太太的。”

福尔摩斯猜错了,因为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接着有人在敲门。他伸出长臂把身边的那盏灯转向那张客人要坐的空椅子一边,然后说:“请进。”一个年轻人走进来,从外貌看大约二十二岁左右,穿着讲究,服饰整洁,温文尔雅,彬彬有礼。他手中的雨伞正滴着雨线,身上的长雨衣闪闪发亮,这些都说明他遭受了暴风雨的一番残酷的洗礼。他在灯光下向周围扫了一眼,一脸焦急。我看到他的脸色苍白,双目低垂。这是一种被巨大的忧郁压得透不过气的人才有的表情。

“非常抱歉,”他一边说一边戴上一副金丝夹鼻眼镜,“希望没有打扰您!我担心泥水弄脏了您的房间。”“给我雨衣和伞,”福尔摩斯说,“我把它们挂在钩子上,很快就会干。我想,您来自西南部。”“是的,从霍尔舍姆来的。”“您鞋尖上粘着混合在一起的粘土和白垩,所以我能很快弄清楚您的来处。”

“我是特地来请求您的指点的。”“这很容易。”“而且我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那就不见得容易了。”

“您的大名真是如雷贯耳,福尔摩斯先生。我听普伦德加斯特少校讲过,您把他从坦克维尔俱乐部丑闻案件中拯救了出来。”“啊!是的。有人告他使用假牌骗人。”“他说任何问题都难不住您。”“他说得太夸张了。”“他还说您无往而不胜。”

“我曾失败过四次——三次输给几个男人,一次败于一个女人。”

“可是,这和您的胜利是不能相比的。”“不错,总的来说,我还是成功的。”“那么,对于我的事,您可能也会成功的。”“请您把椅子挪近壁炉一些,具体谈一下您这件案子的情况。”“这绝不是一个普通的案子。”

“寻常的案子不会到我这里来谈。我这里成了最高上诉法院。”

“可是,先生,我想说的是,在您的经历中,一定没有听过比我的家族中所发生的这一系列事件更为玄奥难解的事了。”“我对您说的很感兴趣,”福尔摩斯说道,“请先把这件事的主要部分说一说,然后我会问您几个我认为重要的细节。”那年轻人朝前挪动了一下椅子,把两只穿着湿鞋子的脚伸向炉火边。

他说:“我名叫约翰·奥彭肖。据我所知,这是上一代遗留下来的问题,和我本身没有太大关系,为了让您有一个更透彻的了解,我就从事情的开端讲起。我的祖父有两个儿子——我的伯父伊莱亚斯和我父亲约瑟夫。我父亲在康文特里开了一家小工厂,自行车发明出来后,他扩大了这个工厂,并享有奥彭肖防爆车胎的专利权,因此生意越做越好,后来他把工厂出让,自己靠一笔很大的财富过着舒服的退休生活。”

我的伯父伊莱亚斯年轻时侨居美国,是佛罗里达州的一个种植园主,听说经营得很好。南北战争期间,他在杰克逊麾下听遣,后来在胡德部下,升任上校。南军统帅罗伯特·李投降后,他复员了,重返他的种植园,在那里继续住了三四年。大约在一八六九或一八七〇年,他回到欧洲,在苏塞克斯郡霍尔舍姆附近购买了一小块地产。在美国他赚过很多钱,离开美国回英国,是因为他非常不喜欢黑人,对于共和党给予黑人选举权的政策也极为厌恶。他性格怪癖,暴怒无常,发怒时总是恶语相加。自从他定居霍尔舍姆以来,他很少出门,我不知道他是否到城镇去过。他拥有一座花园,房子周围有两三块田地,他可以出来散步锻炼身体,可是他却往往几个星期都一直呆在屋子里。他非常喜欢白兰地酒,总是喝得很多,而且烟瘾极大,但他不喜欢社交,没有任何朋友,和自己的亲兄弟也没有来往。

虽然他并不关心我,但实际上,他是喜欢我的。初见面时,我还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那是一八七八年,他已回国八九年了。他求我父亲答应让我住在他那儿,他总是用自己的方式疼爱我。当他清醒时,喜欢同我一起斗双陆、玩象棋。他让我代表他跟下人和生意人打交道,所以十六岁时,我已经是一个有经验的当家的了。我掌管所有的钥匙,只要不打扰他的生活,我可以到任何我想去的地方,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情。不过也有一个特别的例外,那就是,在阁楼那一层有着许多房间,而其中惟独一间堆满破旧杂物的房间,常年加锁,他不让任何人进去,即使是我也不行。我曾经怀着一个少年的好奇心,从钥匙孔向屋内窥视,可是就像我料想的那样,屋里除了一大堆破旧箱笼和大小包袱之外,没什么特别的。

“有一天,那是在一八八三年三月,他收到了一封似乎是来自外国的信,因为信封上贴的是外国邮票。对他来说,这是一件非常不寻常的事,他没有任何朋友,连账单都是用现款支付的。‘从印度来的!’他一边拿起信来,一边惊讶地说道,‘本地治里的邮戳!这是怎么回事?’在他忙着拆信封的时候,忽地,五个又干又小的橘核嗒嗒地落下来。我正想张嘴大笑,但是他的脸色把我的笑容吓回去了。他的嘴咧着,眼睛突出,面如死灰,直瞪瞪地瞧着那个信封,手在不停地抖着。‘K.K.K.’他尖叫了起来,接着喊道,‘上帝啊,劫数难逃了!’我叫道:‘伯伯,发生了什么事?’‘死亡!’他一边说一边从桌旁站起来,回到他自己的房间,只有我在那里吓得心里直发毛。我拿起了那封信,发现信封口的里层,也就是涂胶水的上端,有三个用红墨水写的K 字,字迹很潦草。此外,只有那五个干瘪的橘核。究竟是什么把他吓成这样?我离开餐桌上楼时,他正好从楼上走下来,一手拿着一只旧得生了锈的钥匙——我猜那一定是楼顶专用的,另一手捧着一个像钱盒似的小黄铜匣。‘他们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最后我一定是胜利的一方。’他发誓赌咒地说道,‘叫玛丽今天给我房间里的壁炉升火,再派人去请霍尔舍姆的福德姆律师来!’我一切照办。律师来时,我被叫到他的房间里。炉火烧得很旺,在壁炉的炉栅里有一堆黑色散乱的纸灰烬。那黄铜箱匣放在一旁,敞着盖,里面什么也没有。我瞥了那匣子一眼,颇为吃惊,因为那匣子盖上印着上午在信封上看到的那三个K 字。‘约翰,我请你,’我伯父说道,‘做我的遗嘱见证人。我把我的产业,以及它的一切好处和坏处,留给我兄弟——也就是你的父亲,当然将来你会从你父亲那里继承。也许你会平平顺顺地享有它们,那也是我希望的,但是,如果不能,我劝你把它留给你的敌人。我很遗憾给你留下这样一个具有双重意义的东西,但是我也真说不准事情会向哪个方向发展。请你按照福德姆律师在遗嘱上指给你的地方签上你的名字吧。’我在律师所指之处签了名,律师就将遗嘱带走了。可以想像,这件事在我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仔细地思索,反复地揣测,仍然不明白这其中有什么秘密。可是这件事始终给我留下了模模糊糊的恐怖感。虽然日复一日,不安之感逐渐淡化,而且并没有出现什么干扰我们日常生活的事,但我还是看出我的伯父从此行为怪异。他比往日更加沉醉于酒中,也更加不愿意到社交场所去,他把几乎所有的时间都花费在自己的房间里,而且在房内把门锁上;但是他有时像发酒疯一般,从屋子里一下冲出来,手握左轮手枪,在花园中狂奔乱跑,大喊大叫,说着一些他谁也不怕,不管是人是鬼都不能把他像羊似的圈禁起来的话。一阵突然的发作过后,他又慌乱地跑回房间,锁门上闩,好像内心充满了恐惧。在这种时候,他的脸即使在深冬季节,也是冷汗涔涔、湿漉漉的,好像刚洗完脸还没擦一样。噢,福尔摩斯先生,现在说说此事的结局吧,不能再让您等了。一天夜里,他又发了一回那样的酒疯,突然跑出去,可是这一回,却没有再回来。我们找到他时,发现他面朝下趴在花园一端的一个泛绿的污水坑里。没有任何遭到暴力袭击的痕迹,坑水也不过两英尺深,因此,陪审团鉴于他平日的奇怪行为,断定为‘自杀’事件。但是我一直知道他是个很怕死的人,难以想像他会采取自杀这样的行为。尽管如此,事情已经过去了,我父亲继承了他的地产和银行的大约一万四千镑存款。”

“等一下,”福尔摩斯插言道,“我想您说的这个案子会是我听到过的最奇怪的案子。请告诉我您的伯父接到那封信的日期和他自杀的日期。”“收到来信的日期是一八八三年三月十日,他的死是在七个星期后的五月二日。”

“谢谢您,请接着往下说。”“父亲接收了那座霍尔舍姆房产,根据我的提议,仔细检查了这许多年一直上锁的阁楼。发现那个黄匣子仍在那里,显然匣内的东西已经被烧掉了。匣盖里面的纸标签上写着K.K.K.三个大写字母。下边还写着‘信件、备忘录、收据和一份记录’等字样。我们认为:这说明了我伯父所销毁的文件的性质。顶楼上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只有一些散乱的文件和记载伯父在美洲的生活状况的笔记本。那些散乱的文件,有些是关于战争时期的情况和他恪尽职守荣获英勇战士称号的记述;还有些是关于战后南方各州重建时期的大多与政治有关的记录,从中可以看出我伯父当时非常反对那些由北方派来的政客,因为他们只是带着一只随身手提包,在南方到处搜刮。唉,我父亲搬到霍尔舍姆去住时,正值一八八四年初,直到一八八五年元月,一切都很顺利。元旦过后的第四天,我们正吃早饭时,我的父亲拆开了一封信。忽然他惊叫一声,只见他一只手掌上托着五个干瘪的橘核。对于伯父的遭遇,他总是抱着嘲笑的心态。现在他自己遇上了同样的事,却吓得不轻,神情恍惚。”

“‘啊,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约翰?’”他结结巴巴地问道。

“我的心一下子沉重起来。‘这是K.K.K.’”我说。“他看看信封的内层。‘没错,’他叫了起来,‘真是这几个字母。这上面写的是什么?’”“‘把文件放在日晷仪上。’”我从他背后望着信封念道。

“‘什么文件?什么日晷仪?’”他又问道。“‘只有花园里有日晷仪,’我说,‘文件一定是被毁掉的那些。’”

“‘呸!’他大着胆子说,‘现在这里是文明世界,怎么会有这种蠢事!这东西是哪里来的?’”

“‘从敦提来的。’我看了一下邮戳回答说。”“‘荒唐的恶作剧,’他说,‘我和日晷仪啦、文件啦,完全没有关系。我可不会去理会它。’”“如果是我,肯定会报警。”“这么做一定会让他们嘲笑,我会很痛苦,不干。”“既然这样,我去报告吧?”“不,你也不许去。我不愿为这种荒唐事浪费心思。”

与他争辩是没有用的,因为他非常顽固。我只好走开,心里很慌乱,好像大祸就要临头了。那之后的第三天,我父亲出门去看望他的一位老朋友弗里博迪少校,他现在是朴次当山一处堡垒的指挥官。对父亲的这次出行我感到很高兴,我以为,他离开了家也就远离了危险,但是我错了。他出门的第二天,我接到少校拍来的一封电报,要我马上到他那儿去。他们在一个很深的白垩矿坑里找到了我的父亲,这种矿坑在这附近地区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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